很後悔沒有深度係統性不強
評分1929年第33期的《市政公報》中收錄瞭曾擔任過南京市副市長的馬元放撰寫的言論《首都與南京》。他認為”南京“二字始於明朝永樂年間,明太祖硃元璋定都南京,當時南京稱京師、北京稱北平,後來明成祖繼位,將北平改稱北京。永樂十九年大舉北遷,北京改稱京師、京師則改稱南京。“北京既已改稱北平,此一國唯一國都所在地之南京,自應正名為首都或京師,方足以正全國之視聽。”他在文中還列舉瞭“特彆市組織法第三條之規定”,力主改南京市為首都市。他的呼籲有很多人支持,接下來一期的《市政公報》收錄瞭當時南京市市長劉紀文關於“改南京市為首都市案”連續發布的3道公文:《函國府各委員為南京市應改為首都市情形請錶贊同案由》《呈國民政府再擬將南京市政府名稱改為首都市政府祈核示由》《呈行政院為呈請修改南京特彆市市政府改稱首都市政府祈示遵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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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1929年(民國18年)4月16日,國民政府決定改南京特彆市為首都特彆市,市政府隸屬關係不變。1930年(民國19年)5月3日,新修訂《市組織法》頒布,廢除特彆市,南京以首都所在,列為行政院直轄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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