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将原行业标准《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96、《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96中有关接头的加工与安装等专门要求纳入本规程,同时纳入了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和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的现场加工和安装要求;2.修改了不同等级钢筋机械接头的性能要求及其应用范围;3.用残余变形代替非弹性变形作为接头的变形性能指标;4.补充了型式检验报告的时效规定和型式检验中对接头试件的制作要求;5.现场工艺检验中增加了测定接头残余变形的要求,修改了抗拉强度检验的合格标准;6.增加了型式检验与现场检验试验方法的要求;7.修改了接头疲劳性能相关要求。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4 接头的应用
5 接头的型式检验
6 施工现场接头的加工与安装
6.1 接头的加工
6.2 接头的安装
7 施工现场接头的检验与验收
附录A 接头试件的试验方法
附录B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报告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5 接头的型式检验
5.0.1 在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1 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2 材料、工艺、规格进行改动时;
3 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5.0.2 用于形式检验的钢筋应符合有关钢筋标准的规定。
5.0.3 对每种型式、级别、规格、材料、工艺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检验试件不应少于9个: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3个,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同时应另取3根钢筋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全部试件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
5.0.4 用于型式检验的直螺纹或锥螺纹接头试件应散件送达检验单位,由型式检验单位或在其监督下由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按本规程表6.2.1或表6.2.2规定的拧紧扭矩进行装配,拧紧扭矩值应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型式检验试件必须采用未经过预拉的试件。
5.0.5 型式检验的试验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A中的规定进行,当试验结果符合下列规定时评为合格:
强度检验:每个接头试件的强度实测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0.5中相应接头等级的强度要求;
2 变形检验:对残余变形和最大力总伸长率,3个试件实测值的平均值应符合本规程表3.0.7的规定。
5.0.6 型式检验应由国家、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应按本规程附录8的格式出具检验报告和评定结论。
前言/序言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