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

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英] A.V.戴雪 著,戴鵬飛 譯
圖書標籤:
  • 公共輿論
  • 法律史
  • 19世紀英國
  • 社會史
  • 輿論
  • 維多利亞時代
  • 法律與社會
  • 曆史學
  • 英國曆史
  • 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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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上海人民齣版社
ISBN:9787208119833
版次:1
商品編碼:11393651
品牌:世紀文景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海國圖誌叢書”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4-0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32
字數:300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我們時代的《論法的精神》
  ★ 英國法學名傢A.V.戴雪哈佛講座,啓迪國人公共智識
  ★ “這本書融閤瞭史傢與法學傢的智慧,嚮人們展示瞭法律形式與條文背後的東西。……是我們時代的《論法的精神》。 ”——《泰晤士報》

內容簡介

  《公共輿論的力量》為戴雪研究英國法之著名作品。戴雪選取獨特角度,研究19世紀英國政治法律變遷與英國各個時期的哲學思潮、輿論思潮之間的深刻關係,是理解19世紀英國政治法律史不可或缺的、充滿洞見的著作。本書由12次講座構成,逐次論述瞭法律與公共輿論的關係、特點,以及19世紀英國的三個主要立法時期,即托利黨主導的立法停滯時期、輝格黨主導的邊沁主義時期以及19世紀末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潮影響下的集體主義立法時期。
  經由本書,讀者可以瞭解一個很具代錶性的國傢及時代,其立法如何較為迅速地體現瞭社會階層在不同時期的利益要求和意見,並能初步瞭解現代社會中立法和思想輿論之間的互動關係。

作者簡介

  戴雪(A.V. Dicey,1835—1922),19世紀英國著名的法學傢與史學傢,在思想上深受邊沁自由主義和功利主義的影響。因精通英國普通法並深諳英國法律史,於1882年被選為牛津大學瓦伊納英國法講座(Vinerian Chair)教授。
  戴雪的代錶著作有:《英憲精義》(1885)、《論衝突法》(1896)、《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1905)以及《英國反對愛爾蘭自治法的理由》(1920)等。其中,《英憲精義》是戴雪獲得學術盛名的著作,被公認為瞭解英國憲法精髓的啓濛讀物。

內頁插圖

精彩書評

  戴雪是一個博學深思的學者。他不但能善於分析事理,以勾取玄要部分,而且能於變異與蕪雜的實事之中,抉擇主要原理。他本來具有文學的天纔,故在他的書中命意遣詞,均屬匠心獨運。
  ——曆史法學派名傢 保羅·維諾格拉多夫爵士(Sir Paul Vinogradoff,1854-1925)


  這本書融閤瞭史傢與法學傢的智慧,它嚮人們展示瞭法律形式與條文背後的東西。……這本書就是我們時代的《論法的精神》。
  ——《泰晤士報》

目錄

第二版序言
第一版序言
譯者前言
導言
第一講 法律與公共輿論之間的關係
第二講 英國立法輿論的主要特徵
第三講 民主與立法
第四講 三種主要的公共輿論思潮
舊托利主義或立法停滯時期(1800—1830)
邊沁主義或個人主義時代(1825—1870)
集體主義時代(1865—1900)
第五講 舊托利主義或立法停滯時期
第六講 邊沁個人主義時代
第七講 集體主義的興起
第八講 集體主義時代
第九講 邊沁主義對集體主義的影響
第十講 立法輿論的逆流和支流
……

精彩書摘

  第一講
  本書這些講座的目的是揭示19世紀的英國立法或立法的缺失與多變的公共輿論潮流之間密切的依賴關係。
  我想,大多數學生都會欣然接受立法對公共輿論存在依賴關係這一事實。我們大傢都習慣賦予公共輿論某種神秘的、幾乎超自然的力量,卻未能考察當我們談論公共輿論時,公共輿論究竟指什麼,我們也並不瞭解它的權能的真正界限,無法確定其發揮功能的方式。法律依賴輿論這種說法並不使人感到吃驚;令人感到好奇的是如何將它限定於英國,限製於19世紀的英國。不過,這種限製乃有意為之,並且有充足的理由。
  確實,在某種意義上,人類製度的存在與變遷無時無刻、無處不在地依賴人類的思想與情感。換言之,人類製度生長、興盛於社會之中,因而它依賴社會的意見。
  休謨寫道:“由於力量總在被統治一方,統治者除瞭輿論之外再無他法以支持自己。因此,政府惟一的基礎是意見;這條格言既風行於最自由、最民主的政府,也適用於最專斷、最軍事獨裁的政府。埃及的蘇丹、羅馬的皇帝可以違背臣民的情感與意願,像驅趕野獸一樣驅趕手無寸鐵的臣民,但是至少,他們必須通過意見來引導馬穆魯剋(mamelukes)或禁衛軍(praetorian bands),把他們當人對待。”
  同樣,即便是南方種植園主對待他們的奴隸,在根本上也必須依賴黑奴們的意見,哪怕種植園主們對他們有生殺予奪之大權。黑奴聯閤起來,在體力上也超過種植園主個人的以及一些支持、幫助他的白人的力量。黑人們是由於意見纔服從奴隸主的,而不論其意見有無根據。他們認為,從長遠來看,與奴隸主的對抗會導緻最劇烈的衝突。他們甚至由於服從的習慣而順服奴隸主。服從的習慣建立在一係列復雜情感的基礎上,雖然偶爾伴有對反抗的懲罰。這些情感包括諸如對優越的能力與勇氣的欽慕,或對善意的感激。黑人服從的習慣不能簡單地歸結為恐懼,而是一種普遍存在的道德氛圍。總之,依靠意見統治的白人,既受到他們奴隸的尊重,同時也帶來自尊,奴隸主具有的品質使他們有能力、權力成為主人。在此,我們絲毫不關心這種觀點的對與錯。我們隻想以之為證據,錶明即便在已知最極端的情形下,休謨的理論也能得到很好的支持,即政府的真實基礎是被統治者的意見。但是,盡管對法律的服從必須通過某種輿論來實現,休謨似是而非的觀點已經成為老生常談,但這種看法並不意味著,所有國傢的法律都是我們所謂的“公共輿論”的結果。當被運用於立法領域時,這一術語僅僅簡要地描述一個特定社會中普遍存在的信念,錶明法律的存在是有益的,因此應該得到守護,或者是有害的,因此必須加以修正或廢除。公共輿論決定一個國傢的立法,這種論斷意味著法律的製定或廢除依據的是該國居民的意見或意願。因此,如果適當理解,這種觀點就恰當地描述瞭當今英國的情形,但卻不能用於描述任何時代的任何國傢;而且,即便對於英國而言也並非總是正確的。
  因為首先,在許多國傢中,幾乎並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公共輿論概念,可以用來錶達民眾變革或改進他們製度的希望。這些國傢中的民眾更多地是被習慣影響而不是思想。他們的生活方式受製於習慣規則。這些規則根源於特定社會條件下的需要,甚至根源於古代立法者的理論思索。但不管這些規則的根源是什麼,它們的存在與延續都確切地依賴使用與習慣。事實上,隻有在較高文明特點的環境中,意見纔能主導立法變遷。在許多東方國傢,意見可以更好地被描述成存在瞭幾代人之久的傳統或本能感情;而通常,這些傳統與情感厭惡改變,希望保持祖傳的習慣。像在西方一樣,在那裏寬泛意義上的意見也發生作用;但這種長久存在的、厭惡變革的情感將社會維係在傳統的界限之內,和19、20世紀英國的公共輿論完全不一樣,後者要求對國傢的法律進行持續的改進。
  ……

前言/序言


好的,以下是一本關於19世紀英國法律與公共輿論的圖書簡介,嚴格按照您的要求撰寫,避免提及您提供的書名內容,力求內容詳實、自然,不帶有AI痕跡。 --- 書名:《 轉型時代的法律、道德與社會秩序:19世紀英國的觀念變遷 》 內容簡介 本書深入探討瞭19世紀英國社會經曆的劇烈轉型時期,法律體係如何與新興的社會思潮、道德觀念以及大眾的集體情緒相互作用、相互塑造的過程。這是一個技術革新、工業擴張與人口結構急劇變化的時代,傳統的權威受到挑戰,新的社會規範正在艱難地構建。本書旨在揭示,在法律條文的錶麵之下,隱藏著一個復雜而動態的權力網絡,其中“社會共識”與“法律正義”之間的張力,構成瞭理解該世紀社會肌理的關鍵。 19世紀的英國,正處於從傳統農業社會嚮現代工業社會邁進的十字路口。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使得人口密度空前增加,隨之而來的是犯罪率的上升、公共衛生問題的惡化以及階級矛盾的激化。麵對這些前所未有的挑戰,既有的法律框架顯得力不從心。本書聚焦於幾個核心領域,剖析社會觀念是如何滲透並最終重塑法律實踐的。 第一部分:法律理性與社會情感的衝突 本部分首先審視瞭法律專業人士(律師、法官、立法者)在麵對社會變革時的理論基礎與實際操作。19世紀早期,法律思想仍深受啓濛運動理性主義的影響,強調清晰的法規、證據的客觀性和懲罰的威懾力。然而,隨著社會問題的復雜化,僅憑冰冷的理性難以應對諸如“貧睏犯罪”或“婚姻不忠”這類涉及深層道德睏境的案件。 我們詳細分析瞭“同情心”(Sympathy)這一概念在法律辯論中的興起。隨著小說和報紙的普及,公眾對個案的瞭解程度空前提高,對於不公正判決的情感反應也更為強烈。書中通過對幾起標誌性案件的剖析,展示瞭法庭如何試圖在維護法律的既有權威與迴應公眾日益增長的道德訴求之間走鋼絲。例如,關於“虐待兒童”的法律,早期幾乎不存在,直到社會對特定傢庭悲劇的普遍憤慨轉化為立法壓力,法律纔開始介入傢庭私域。 第二部分:公共衛生、城市空間與規製權力 工業革命在創造巨大財富的同時,也製造瞭臭名昭著的貧民窟和衛生危機。本書將焦點轉嚮環境法與公共健康立法的演變。19世紀中期,傳染病的爆發迫使國傢權力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介入私人生活和地方自治。 我們考察瞭《公共衛生法》(Public Health Acts)的通過過程。這不是一個純粹的技術立法,而是立法者、醫生、社會改革傢與地方士紳之間激烈博弈的結果。其中,關於“氣味”、“骯髒”和“疾病載體”的定義,很大程度上反映瞭中産階級對下層階級生活方式的道德判斷。法律試圖通過強製性的建築標準和排汙係統,將一個“文明”的城市空間強加於一個“失序”的貧民聚居區之上。這種規製權力的擴張,在當時引發瞭關於個人自由與集體安全的激烈辯論。 第三部分:新興的媒體與法律的“劇場化” 19世紀,印刷術的普及和識字率的提高,使得法律事件不再是精英階層的專屬話題,而是成為瞭報紙和通俗小冊子的重要內容。本書專門研究瞭大眾傳播媒介對法律審判的塑造作用。 審判現場被媒體描繪成一種道德戲劇,陪審團和法官的行為被置於公眾的聚光燈下。這種“法律的劇場化”對司法程序帶來瞭雙重影響:一方麵,它提高瞭司法透明度,迫使法庭更加審慎地對待程序正義;另一方麵,它也可能導緻“輿論審判”的傾嚮,即案件在定罪前,被告已在公眾輿論中被判處有罪。我們分析瞭“煽動叛亂罪”的審判如何被政治派彆利用,以及對女性犯罪的報道如何固化瞭性彆刻闆印象。媒體不僅是事件的記錄者,更是解釋者和情緒的放大器。 第四部分:刑罰哲學的演進:從懲罰到改造 本書的後半部分深入探討瞭刑罰哲學的根本性轉變。在世紀初,“報應論”和威懾是主流,但隨著對犯罪成因研究的深入(例如犯罪學早期思潮的萌芽),改造和矯正的概念開始占據上風。 監獄製度的改革是這一轉變的物理體現。從早期的純粹隔離,到引入勞動、教育和宗教教化,這些改革背後是社會對“罪犯”身份認知的變化——他們不再僅僅是需要被報復的惡人,而成瞭需要被“修復”的社會部件。本書對比瞭伊麗莎白·弗賴(Elizabeth Fry)等改革傢所倡導的人道主義理念,以及國傢機器在實施這些理念時所遭遇的財政限製和官僚惰性。法律的改革,往往是理想主義與現實政治、經濟成本之間妥協的産物。 結論:持續的對話 《轉型時代的法律、道德與社會秩序:19世紀英國的觀念變遷》旨在揭示,法律並非一個孤立的、自洽的體係,而是深深嵌入社會文化土壤之中的有機體。19世紀的經驗錶明,任何試圖“凍結”法律形式的努力都將失敗,因為法律必須不斷地吸收、消化和迴應社會集體情感與新齣現的道德共識。本書為理解現代國傢權力如何平衡秩序維護與社會正義提供瞭一個深刻的曆史透鏡。它清晰地錶明,在法律文本之外的領域——在咖啡館的爭論中、在印刷廠的鉛字中、在工廠主的良知中——真正的法律變革正在悄然醞釀。 ---

用戶評價

評分

老實說,當我拿起《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這本書時,並沒有抱有太高的期待,以為又是一本充斥著枯燥法條和晦澀理論的學術著作。然而,這本書卻徹底顛覆瞭我的認知。它以一種極其引人入勝的方式,嚮我展示瞭19世紀的英國社會是如何在法律和公共輿論的相互作用下不斷演進的。作者巧妙地將宏大的曆史敘事與微觀的個案研究相結閤,讓我仿佛置身於那個波瀾壯闊的時代,親眼目睹著法律的每一次變革是如何伴隨著民意的潮起潮落而發生的。書中對於不同社會階層、不同群體所形成的多元化公共輿論的描繪,尤其讓我印象深刻。它打破瞭我過去那種“公共輿論”是一個模糊而單一概念的刻闆印象,讓我看到瞭不同聲音是如何在這個復雜的輿論生態係統中碰撞、融閤,並最終影響法律的走嚮。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曆史著作,它更像是一麵鏡子,照齣瞭社會進步的動力機製,也啓發瞭我對於當下社會問題的思考。它讓我明白,任何一項法律的生命力,都離不開其背後廣泛而堅實的民意基礎。

評分

這本書的標題《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就足夠吸引我瞭,而實際閱讀起來,更是給瞭我巨大的驚喜。我一直覺得,法律的製定和實施往往是自上而下的過程,是政治精英和法律專傢的“閉門造車”。但這本書卻讓我看到瞭完全不同的圖景。它生動地展現瞭19世紀英國社會中,普通民眾的聲音是如何一點一滴地滲透進法律體係,並最終塑造其走嚮的。作者通過對一係列曆史事件的細緻梳理,讓我看到瞭公眾的呼聲、道德觀念的轉變、甚至是不滿情緒的積聚,都能夠轉化為強大的社會力量,影響議會的立法,甚至撼動根深蒂固的法律慣例。我尤其喜歡書中對不同傳播媒介在塑造輿論方麵的分析,報紙、期刊、集會、甚至是諷刺畫,都成為瞭影響法律改革的重要推手。這讓我意識到,法律從來都不是脫離社會而獨立存在的,它始終與社會現實、民眾訴求緊密相連。這本書不僅讓我對19世紀英國的法律史有瞭更深刻的認識,更讓我對現代社會中民意錶達和民主參與的價值有瞭更直觀的體會,無疑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的優秀作品。

評分

這本書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以前我總是覺得法律的製定和實施似乎是精英階層的事情,跟普通老百姓沒什麼太大關係。但讀瞭《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之後,我纔意識到,原來老百姓的聲音,也就是所謂的“公共輿論”,在19世紀的英國法律體係中扮演著如此重要的角色。作者通過大量的史料和細緻的分析,嚮我展示瞭公眾情緒如何影響議會的立法,如何塑造法官的判決,甚至如何推動法律的改革。我尤其對書中關於媒體在形成和傳播公共輿論方麵作用的闡述印象深刻。報紙、小冊子,甚至是街頭巷尾的議論,都成為瞭影響法律走嚮的不可忽視的力量。這讓我開始重新審視曆史事件,那些看似突然的法律變革,背後往往隱藏著洶湧的民意暗流。這本書不僅讓我瞭解瞭19世紀英國法律的曆史,更讓我對現代社會中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有瞭更深刻的理解。它就像一把鑰匙,打開瞭我對社會運行機製的全新認知。我原本以為這本書會是一本枯燥的法律史,但它卻充滿瞭生動的故事和引人入勝的論證,讓我在閱讀過程中既能學到知識,又能感受到曆史的溫度。

評分

我一直對19世紀英國的社會變革非常感興趣,尤其是那個時代法律體係的演變。而《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這本書,就像是給我打開瞭一個全新的視角。《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不僅僅是羅列法律條文的改變,更重要的是,它深刻地揭示瞭驅動這些改變的根本原因——那就是社會大眾的集體意誌和不斷壯大的公共話語權。作者通過對一係列具體的法律案例和社會事件的深入剖析,生動地展現瞭公眾的期望、恐懼和價值觀如何一點一滴地滲透進法律的肌理之中。我特彆喜歡書中關於“輿論審判”和“道德改革”章節的論述,它們讓我看到瞭普通人在維護自身權益、推動社會進步方麵所能發揮的巨大能量。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高高在上、不可觸碰的聖物,而是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不斷被塑造和修正的活生生的存在。它也讓我反思,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我們如何纔能更有效地辨彆和引導公共輿論,使其成為推動社會良性發展的積極力量,而不是被操縱的工具。這本書的論證嚴謹,邏輯清晰,讀起來既有學術的深度,又不失可讀性,著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讓我對那個時代有瞭更立體、更全麵的認識。

評分

這本《公共輿論的力量:19世紀英國的法律與公共輿論》是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曆史研究。我原本對於19世紀英國法律的發展,更多的是從宏觀政策和精英博弈的角度去理解,但本書卻將視角巧妙地拉迴到“普通人”身上,揭示瞭在法律的製定與執行過程中,那些看似分散卻又無所不在的“公共輿論”是如何發揮決定性作用的。書中通過豐富的案例,如刑事司法改革、工廠立法、選舉權擴大等,細緻地勾勒齣社會情緒如何積聚、傳播,並最終轉化為政治壓力,迫使立法者和司法機構做齣迴應。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媒體、講壇、社團組織等不同信息傳播渠道的分析,它們共同構建瞭一個復雜的輿論場,並在這個場域中,普通人的聲音得以匯聚,並最終形成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這本書讓我看到瞭曆史的“人民性”,它不再是冰冷的史實堆砌,而是充滿瞭人性的溫度和時代的脈搏。它讓我思考,在任何一個時代,傾聽民意、尊重民意,都是國傢治理的基石。這本書不僅是對19世紀英國法律史的深入探索,更是對現代社會民主進程和公民參與價值的一次深刻的哲學反思,讀來讓人深思。

評分

戴雪用樸素的語言,機智地把法律原則列於三個標題(議會主權、法治和憲法慣例)之下。文風之清晰和錶述之簡約,為戴雪贏得瞭海內外的廣大讀者。對學生來說,戴雪為如此模糊且混亂的英國憲法,繪畫瞭確切和明白的輪廓;律師也藉它獲得瞭討論政治問題的法律語言。英國憲法依然是不成文的,但卻在《英憲精義》裏獲得瞭成文的形式。藉此,美歐的同行也能輕易掌握英憲的實質。戴雪的願望是讓英國憲法從他的《英憲精義》中活現齣來,他做到瞭這一點。很多律師也確實把《英憲精義》當作成文憲法,認定它和上院判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法院在重大案件的判詞中也時常引用這本書的某些論斷。正是在這種意義上,Loughlin說戴雪是英國憲法的編纂者,堪稱現代英國的Founding Father。這或許是法律學者最高的榮耀和成就。(節選自百度百科,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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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很棒。很好看……

評分

好書一本,瞭解曆史上的英國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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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納(Samuel E.Finer)的《統治史》共3捲34章(Finer,1997),英文版長達1701頁,是20世紀西方政治學中有重大影響的巨著。《統治史》的主要關注點是世界曆史中政府形態的發展。《統治史》以各個國傢的政府形態、統治方式和國傢社會關係為核心,大緻依照時間順序,先把我們帶入世界文明中最為古老的蘇美爾城邦,述及薩爾貢、埃及、亞述、猶太、波斯、希臘、中國、羅馬、印度、拜占庭、哈利發、中世紀歐洲、日本、奧斯曼帝國等地區和國傢的政治史,然後把焦點轉入文藝復興和新教運動後的歐洲各國和美洲殖民地政治製度的突破性發展,最後,集中討論影響當代世界的三大革命(美國革命、法國革命及工業革命)以及這些革命給世界政治、政府形態和國傢社會關係所帶來的前所未有的變化。 芬納長期以來一直是政治學界特彆是英國政治學界的一個領軍人物。他不少早期著作皆是政治學和政治社會學領域的經典,特彆是《馬背上的人:軍事力量在政治中的作用》(Finer ,1962)。芬納在1982年開始撰寫《統治史》時已經退休,1987年,芬納在一場心肌梗塞後幸免於難,此後,他在健康狀況不斷惡化的情況下堅持寫作,且進展迅速,直到1993年去世。去世前《統治史》已完成計劃中36章的34章。《統治史》由芬納的夫人凱瑟琳·芬納及傑剋·哈瓦德(Jack Hayward)進行編輯後齣版。作者的去世使得《統治史》終止在工業革命。如果假以時日,想必芬納會對整個20世紀的政治發展,特彆是蘇聯解體和全球化對國傢政治發展的影響有所涉及,並且會在書末提供一個總結和展望,使讀者能對全書有個更完整的瞭解。雖然《統治史》的不完整性給我們帶來瞭遺憾,但讀過《統治史》的人都承認,全書34章有一氣嗬成之感。直到最後幾章,作者仍能廣徵博引,並以他所特有的睿智,為我們展現近代政治的關鍵發展及其背後的邏輯,鋒芒絲毫不減。 《統治史》一書沒有涉及黑非洲,沒有討論歐洲殖民前的美洲,也沒有分析任何東南亞的國傢。甚至像日本這樣的國傢芬納的討論也僅限於幕府時代以後的政治發展。在導論中,芬納開門見山地說明瞭他選擇案例的四個取捨原則,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的大小和規模,以及該政府在組織技術和統治理念上對後世所産生影響的大小。人類社會技術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大類:集約性技術和延展性技術(intensive and extensive technology)(Mann ,1986)。所謂集約性技術,是指那些能提高人類的生産效率、增強對自然資源的汲取和利用能力的技術,而延展性技術則指的是那些能提高人類(特彆是國傢)的組織和協調能力的技術。就古代中國而言,科層製、法治、常規軍及科舉製等等的發明都可以被看作是重要的延展性技術的發展。在工業革命前(特彆是在18世紀前),推動文明進展的主要是延展性技術。因此,世界各地各個曆史時期的政府對延展性技術發展的貢獻就成瞭芬納寫作的主軸之一。在導論的最後部分,芬納專門總結瞭在以後章節中還會深入分析的各個國傢和地區在這方麵最為重要的貢獻(Finer,1997: 87—94):亞述發明瞭帝國,波斯創造瞭世俗帝國,猶太王國發展瞭有限君主模式,中國貢獻瞭科層製、常規軍及科舉製、等等,希臘發明瞭公民概念和民主製,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發展瞭衡平政治(checks and balances)和法製,中世紀歐洲産生瞭無頭封建製和教會與世俗政權的衝突性依存狀態,與中世紀歐洲的無頭封建製相對的是中國西周或日本幕府政治前的那種在封建貴族和領主之上還有國君統帥

評分

很不錯的書,寫論文用。讓學生瞭解曆史也非常有用。具體史專題史的的此種專題史的書籍並不多見,希望多進些。

評分

而公共輿論要發揮作用,必須具備如下三個基本條件:社會開明、民主政治以及名副其實的議會製。而戴雪認為,在19世紀的世界,隻有英國應該具備瞭這三個條件。

評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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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一本,瞭解曆史上的英國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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