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开发阶段。这一方面促进了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为特征的“两型城市”建设;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地下空间的安全带来了极大挑战。《大预警丛书:城市地下空间风险预警管理》以城市脆弱性分析为出发点,将城市“去脆弱性”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对地下空间突发事件的机理、地下空间的脆弱性、地下空间风险的预警机制进行创新性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风险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建议。
《大预警丛书:城市地下空间风险预警管理》具有前瞻性,内容全面,理论性强,并具有定向指导的实用价值,可供广大从事地下空间规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有关人员,以及从事预警与应急管理的相关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阅读参考,也可作为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教材。
作者简介
佘廉,男,1959年出生。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二十多年来致力于预警与应急管理研究,同学术团队共同创建了我国首个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博士学位点,培养了几十名预警应急管理专业的博士、硕士与留学生。自1989年起至今,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编了“逆境管理丛书”、“企业预警管理丛书”、“灾害预警管理丛书”共30册。个人出版专著15部,其中《中国交通灾害》、《企业预警管理论》分别荣获“中国图书奖”。前后主持并完成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主持20多项国务院部委与省级项目,参与负责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所完成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嘉奖,所提交研究报告获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委托部门的褒奖,所研发的电网应急指挥业务持续技术系统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所研发的三峡船闸通过能力应急系统获得交通运输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所开发的应急指挥技术获得多项知识产权。为国家相关部委、部分省政府、澳门特区等举办的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提供公共安全理论课程并担任主讲教师。
陈倬,男,1968年出生。武汉轻工大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风险预警管理的研究。近年来主持完成有关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理的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主持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国家粮食局、湖北省的有关风险预警管理科研项目4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3项。获得国家粮食局2010年度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近年来在《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等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
郑志刚,男,1964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曾任职于东风汽车公司,现任职于北京联想集团控股融科智地房地产股份公司。致力于企业风险管理研究、工程建设研究,近年来主持多项城市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市场风险预测等科研项目,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的科研项目3项,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发表多篇论文。出版《房地产开发管理学》、《高速公路灾害预警管理》等专著,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预警管理的背景
第二节 城市地下空间的内涵、属性与分类
第三节 城市地下空间的相关研究与理论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概述
第一节 国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第二节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历程与前景
第三节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一般过程
第三章 城市安全发展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一节 城市脆弱性分析
第二节 城市地下空间主动防灾的理念
第三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视角下的城市“去脆弱性”建设
第四章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分析
第一节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事件的统计分析
第二节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的特征与致灾机理
第三节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管理
第五章 城市地下空间突发事件的机理分析
第一节 城市地下空间突发事件的形成机理分析
第二节 城市地下空间突发事件的演化机理分析
第三节 城市地下空间突发事件的扩散机理分析
第六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脆弱性分析
第一节 城市地下空间的需求分析
第二节 城市地下空间的易损性分析
第三节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分析
第七章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
第一节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预警管理的内容
第二节 城市地下空间风险预警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三节 基于“去脆弱性”的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防灾空间体系
第八章 基于风险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第一节 “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导向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模式
第二节 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城市地下空间投融资管理
第三节 基于安全理念的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与运营管理
参考文献
附录
精彩书摘
(四)按地下空间的可经营性分类
项目区分理论把建设项目分为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种,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征决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和运作模式等内容。
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过程中,项目的资产收益特征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因此,不同资产收益特征的地下空间项目应该具有不同的开发模式。对地下空间开发模式的研究首先需要对各种地下空间项目的资产收益特征进行分析,然后研究具有相同收益特征的同类项目的开发模式。从项目资产收益特征划分地下空间项目类别的理论基础是项目区分理论。根据项目区分理论,在现有制度体系条件下,按照是否有收费机制和资金流人,我们可将地下空间项目划分为非经营性、经营性和准经营性三种,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征决定项目的开发模式。
1.非经营性项目
非经营性项目是指那些无收费机制、无资金流人的项目,类似于公共物品。这类项目带有比较强的福利性,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或防灾效益比较突出,但缺乏经济效益。因此在此类地下空间项目中,市场往往是失灵的,只能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来投资。这类项目应该按照政府投资运作的模式运行,资金由政府提供,并配以固定的税种或费种作为保障。
2.经营性项目
经营性地下空间项目类似于私人物品,由于它有完全的收费机制和到位的资金流入,因此可以取得可观的收益,其投资可以交由市场来完成,应该大力引入社会投资和外资。但政府在该类项目的价格制定上应该加强审核,兼顾投资方利益和公众利益。
3.准经营性项目
准经营性项目是指那些有收费机制和资金流入,但却不到位的项目,类似于准公共物品。虽然这类项目具有潜在利润,但是由于带有公益性,定价不能过高,其收费很难收回成本,或者不能产生明显的收益。因此,这类项目应该采用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方式,在市场化运作的同时,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补贴或政策优惠,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地把它们转变为经营性项目。
城市地下空间项目的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区分并非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随着收费定价制度、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以定价制度为例,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建立收费机制或提高收费价格等,使项目的可经营性提升,即准经营性项目可变成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也可变为准经营性项目,甚至变为经营性项目;而经营性项目一旦取消了收费即又成为非经营性项目。其相互关系如图1-1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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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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