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

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安子明,崔利平,王静 著
图书标签:
  • 集体土地确权
  • 农村土地制度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
  • 土地产权
  • 土地政策
  • 实务指南
  • 法律法规
  • 乡村振兴
  • 土地调查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流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40204
版次:1
商品编码:11875039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04
字数:278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从事土地确权工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以及对土地确权问题感兴趣的读者。
  本书从集体土地确权实践出发,编辑、汇总各地的具体做法和法律政策规定,力争系统、全面、细致地为我国正在进行的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提供实务参考与指引。

内容简介

  《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一书由“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规则”“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规则”与“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则”三部分构成。本书总结收集整理我国现行各地实践中广泛使用、较为成熟的集体土地确权规则200余项,每一项规则又由两部分构成,即“确权规则”与“法律、政策依据”。“确权规则”部分是归纳我国集体土地确权的具体做法,总结成为一项项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以期为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指引;“法律、政策依据”部分则是从法律、法规、规章与国家政策角度,注解每一项确权规则,以为我国正在进行的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本书从集体土地确权实践出发,编辑、汇总各地的具体做法和法律政策规定,力争系统、全面、细致地为我国正在进行的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提供实务参考与指引。

作者简介

  ☆安子明,男,1975年生,汉族,安徽省萧县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公共管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知行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研究基地执行主任、陕西省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与行政法学、公共管理学与法律社会学,近年来主要致力于地方治理的基本理论与实务问题方面的研究。

  ☆崔利平,男,1974年生,汉族,陕西省绥德县人。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一级法官,法学硕士。主要从事行政审判、行政诉讼等实务与理论研究,2014年荣获**人民法院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王静,女,1977年生,汉族,安徽省阜阳市人。九三学社社员,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科科长,法学硕士。

目录

第一部分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规则
1.我国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内容
2.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划分界限
3.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形成
4.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关系
5.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对土地行使处分权受到的限制
6.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
7.土地登记内容
8.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范围,覆盖林地、草地有关用地权证
9.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本原则
10.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机构
1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乡两级的责任分工
1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程序
13.本次土地登记的收费标准
14.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原因、应当持证上岗的人员
15.申请集体土地登记
16.不同所有权的土地应分别申请登记的人员
17.申请土地权利登记中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应提交的资料
18.可否委托他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19.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
20.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
21.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的组织开展程序
22.指界人在土地调查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3.指界人的确定规则
24.委托指界的办理
25.可以单方指界的土地
26.可不需重新指界认定的土地
27.指界有哪些要求
28.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与行政界线不一致时的处理规则
29.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与林权证权属界线不相吻合的处理规则
30.确权原则和依据
31.新中国成立后颁发的私有土地契证的法律效力
32.城市范围内的城中村土地的确权规则
33.村委会拍卖集体土地的权利
34.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已经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迄今仍由其使用的,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规则
35.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到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前这一期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为国有土地的情形
36.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权确认规则
37.国营农林垦殖场和农业科研所等事业单位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规则
38.农村移民搬迁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更后的确权规则
39.国家已经征收但又退给农民集体实际耕种的土地所有权的确认规则
40.铁路用地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则
41.公路用地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则
42.农村地区的水利工程用地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则
43.农村地区的河道用地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则
44.行业管理保护范围界线不改变土地权属界线
45.农村地区军队、武警占用的集体土地可以确认为国有的情况
46.农村地区的供销合作社乡镇社、食品站所占土地所有权确认为国家所有的情况
47.土地改革时期以及“四固定”时期已经划给农民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48.可以变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情形
49.乡(镇)、村兴建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占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则
50.相邻农民集体之间因生产生活便利相互调整土地,按调整后的土地现状确认土地所有权规则
51.已支付征地补偿费但尚未征收报批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则
52.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占用的集体土地,可以确认乡(镇)或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情况
53.农村的中小学、幼儿园所占土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则
54.在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时审核建设单位占用土地的具体时间
55.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城市周边地区“小产权房”问题、“村改居”等问题的处置规则
56.权属调查中出现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规则
57.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基本程序
58.申请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59.不作为土地争议受理的案件
60.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侵权的区别
61.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救济方式
62.土地登记的定义与内容
63.土地登记的作用
64.土地登记机关
65.宗地统一代码的作用
66.土地登记申请按规定不予登记发证的情况
67.土地登记出现错登、漏登的处理规则
68.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提交的材料
69.土地权利证书丢失情况下的处理规则
70.检查验收的组织
71.县级自查的内容
72.地市级验收的内容
73.省级检查的内容
74.国家级抽查的内容
75.检查验收资料准备
76.检查验收的方法与内容
第二部分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规则
1.农民在承包经营权确权中的主体地位
2.确权确地确股规则
3.审核调查信息公示规则
4.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查清规则
5.指界确认规则
6.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确权规则
7.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集体土地的处理规则
8.当年等级折算问题的处理规则
9.土地承包合同各类情况的处理方式
10.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规则
11.承包经营纠纷处理规则
12.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确定、制作登记薄
1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规则
14.信息应用平台建设规则
15.档案管理制度
16.部门协调机制
17.调解仲裁机制
18.土地承包方案不全或缺失问题的处理规则
19.农户家庭成员将户籍关系全部迁入设区的市、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及全家迁入国外等问题的处理规则
20.自留地、自留园、自留山等问题的处理规则
21.农户自行开垦土地问题的处理规则
22.责任田和口粮田问题的处理规则
23.国家所有依法由村集体使用土地问题的处理规则
24.所有权有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处理规则
25.村组范围内公益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户修建住房占用部分承包地问题的处理规则
2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概念
2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
2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类型划分
29.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内容
3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承包地范围
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础
3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规定
3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内容
3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操作流程
35.家庭承包和其他承包方式的区别
3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和转让的区分
3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的确定
38.承包地的调查结果的签字主体
39.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后对承包地进行过调整的村社,确定承包地面积的规则
40.因自然灾害毁损的土地的确权登记规则
41.已经消亡的家庭承包户的土地确权登记规则
42.农户私自占用的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确定为承包面积
4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之外的地块确权登记的规则
44.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确权登记规则
45.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的确权登记规则
46.农户因人口数量变化要求增减承包地
47.外出务工人员的承包地的确权登记规则
48.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的确权登记规则
49.在城镇落户的承包户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50.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
51.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52.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处理规则
5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民主议事程序,也未采取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的土地的确权登记规则
54.农户在未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私自流转给他人经营的土地的确权登记规则
55.流转合同约定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的确权登记规则
56.当事人订立的流转合同约定的标的、期限、四至、位置不明的土地的确权登记规则
57.农户之间买房带地,但合同中对所流转的土地没有做出明确约定的,进行确权登记的规则
58.非法倒卖、流转的承包地给予确权登记的规则
59.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土地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进行确权登记的规则
60.夫妻离婚后原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的规则
61.已经改变农业用途的承包地登记规则
62.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对独生子女奖励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的规则
63.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
户口的确权登记规则
64.2003年3月1日前全户户籍迁出和全户农转非已经收回的承包地处理规则
6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多份土地的,进行确权登记的规则
66.未参加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农户主张第一轮承包期所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的确权规则
67.未报集体经济组织备案的承包地互换合同是否有效
6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一致的处理规则
69.退耕还林土地的登记
70.农户开垦荒地和复耕土地的登记
71.规划整理的土地登记
72.合并村民小组的承包土地登记
73.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承包地登记
74.移民搬迁农民的承包地登记
75.迁回原籍农户的承包地登记
76.按当地习惯计算面积的土地登记
77.“空挂户”问题的处理
78.机动地问题的处理
79.附属地及实测土地差异的处理
80.在确权登记时,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规则
81.家庭承包户部分成员已是国家财政供养人员能否确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82.农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确权规则
83.至今没有开展二轮承包的地方确权登记颁证的规则
84.对于在确权中个别农户有调地要求的处理规则
85.承包人的家庭消亡认定规则
86.集体投资或国家投资新开垦的耕地如何确权
87.违法违规多分的土地确权登记规则
8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
89.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处理规则
90.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规则
91.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的确权登记规则
92.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确定规则
93.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确定规则
94.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95.登记的时效期间

精彩书摘

  《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
  5.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对土地行使处分权受到的限制
  对土地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如改变土地用途)和法律上的处分(如将土地权利进行交易)。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行使处分权受以下两方面限制。
  一是需要受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意志的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真正主体是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不是他们的代表机构或者代表人。所以,对集体土地的重大处置决定,要依法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成员表决同意。在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农民集体对土地实际已无直接的收益权,也无法直接行使处分权,故农民集体已无法对所有权主体代表行使权利予以限制。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乡(镇)土地所有者代表行使上述权利可不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成员表决同意。
  二是需要受国家法律和政府管理的限制。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且须履行法定义务。例如,未经依法征收不得转让土地,不得将集体土地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改变土地用途须依法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等。
  法律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

前言/序言

  “集体土地确权实务指南”书系是陕西知行地方治理研究中心针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第三轮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系列书籍。本套丛书由四部分构成,即
  《集体土地确权政策逻辑与工作规程》《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集体土地确权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汇编》与《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研究:以榆林市为例的个案分析》。本套丛书是在总结各地的具体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由陕西知行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具体组织,在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等相关单位与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完成;在编写过程中,张向阳硕士、刘小龙硕士、殷博文法官、周敏博士等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雷春丽编辑在出版、审校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在此深表感谢。
  自2011年国家全面部署“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以推动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做法五花八门,工作进展程度差别较大,这与实务上缺乏系统、明确的工作依据有关。本系列书籍从“集体土地确权”和本轮土地制度改革的国情背景出发,紧扣国家政策法律依据,秉持“单独一个方案总有缺陷,合并全部方案则可寻找到当前最完美方案”的原则,总结各地工作实践与经验,提炼形成本套实务性书籍,目的是为土地实务部门和相关公民、组织提供直接、全面、合理、有据的参考。
  本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土地流转问题,集体土地确权是土地流转的基础和前提,它的工作质量直接决定着土地流转的社会成本甚至改革的成败,影响深远。这是我们编撰该套书籍的认识前提和基础。
  为更好地服务本轮土地制度改革,在本套书籍成书之后,我们将再投入于土地流转实务规范方面的研究与总结,形成“土地流转实务规范”系列丛书,以便与“集体土地确权实务指南”书系一起为土地实务工作提供较为全面的参考。
  陕西知行地方治理研究中心是经陕西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科研机构。研究中心的宗旨是通过对地方治理的研究,面向社会、面向实践、面向地方,以专业针砭疑难,以行动服务社会,以理论透视未来,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实现该宗旨与目标,研究中心努力建设成为一个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为一体的高端专业实体和新型智库。
  研究中心以地方治理的基本理论研究作为发展基础,主要从事下列研究活动:地方治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出版或发表相关研究成果;积极参与相关地方立法的调研、决策、咨询、评估、起草、论证及修改等工作;积极参与政府地方治理方面重大决策的论证、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等工作;协助人大、政府、法院或其他社会组织解决、论证与地方治理有关的疑难问题;接受人大、政府、法院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就地方治理专项问题进行研究,或者合作研究;承担与地方治理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从事治理文化传播工作;其他相关的理论与实践工作。
  陕西知行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好的,这是一本关于人工智能在艺术创作中的应用与伦理的图书简介。 --- 书名:像素的低语: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重塑与伦理边界 内容简介: 自古以来,艺术的定义与边界便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演进。从油画的发明到摄影的诞生,再到数字媒体的兴起,每一次媒介的革新都深刻地挑战着创作者的传统角色与观众的审美期待。而今,我们正站在一个全新的技术奇点之上——人工智能(AI)的崛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广度,渗透并重塑着艺术创作的每一个环节。 《像素的低语: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重塑与伦理边界》并非一本技术手册,它是一份对时代脉搏的深度聆听与理性反思。本书旨在全面剖析当前AI技术(如生成式对抗网络GAN、扩散模型Stable Diffusion、大型语言模型LLM等)如何被艺术家和设计师采纳、改造,并最终催生出超越人类直觉的全新艺术形态。 第一部分:算法之手:AI驱动的创作范式转移 本书首先聚焦于“创作”这一核心环节的结构性变化。我们不再仅仅讨论AI是“工具”还是“伙伴”,而是深入探讨它如何成为一种“共同创作者”(Co-creator)。 1.1 从模仿到生成:深度学习模型的艺术光谱: 详细分析了不同类型的生成模型在图像、音乐、文学领域的最新进展。探讨了如何通过精妙的“提示工程”(Prompt Engineering)来引导复杂模型,使其生成具有特定风格、情感色彩乃至叙事深度的作品。我们将剖析那些令人惊叹的AI生成的视觉奇观背后的数学逻辑,但重点在于这些逻辑如何转化为审美体验。 1.2 交互式艺术与动态作品: 深入研究了AI在实时反馈系统中的应用。例如,观众的生理数据(心率、眼动)如何实时影响屏幕上正在生成的动态雕塑或音乐片段,从而构建出一种高度个性化、转瞬即逝的沉浸式艺术体验。这部分内容探讨了“完成度”这一传统艺术概念在动态生成面前的瓦解。 1.3 风格的炼金术与跨模态融合: 书中收录了大量案例,展示AI如何提取梵高、巴赫或卡夫卡的“风格指纹”,并将这种风格无缝嫁接到全新的内容载体上——比如用音乐的结构来指导建筑设计,或用文本的逻辑来塑造三维模型。这不仅仅是风格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深层次的结构性挪用。 第二部分:艺术家的身份危机与新的技能图谱 AI的普及迫使我们重新审视“艺术家”的身份。当机器可以高效地完成“执行”层面的任务后,人类创作者的核心价值和新的技能组合是什么? 2.1 策展人、提示师与模型训练师: 本部分探讨了人类角色从传统的手工操作者转向“决策者”和“环境设定者”的过程。艺术家需要具备更高的概念化能力、对数据偏差的敏锐洞察力,以及定义“什么是好的输入”的能力。我们将呈现一系列转型成功艺术家的案例分析。 2.2 人机共创的协作流程: 详细描绘了未来艺术工作室的工作流程。AI不再是隐藏在幕后的引擎,而是摆在台面上进行协作的对象。书中通过工作坊记录的形式,展示了人类的直觉洞察力如何与机器的穷举计算能力结合,实现过去无法想象的创意飞跃。 2.3 情感的传递与“灵魂”的缺席: 这是对核心哲学问题的探讨。AI生成物在技术上完美无瑕,但它们是否承载了人类独有的“体验”和“痛苦”?本书通过对比人类创作与AI模拟创作的观众反应测试数据,讨论了艺术的“意图性”与“情感共鸣”之间的微妙关系。 第三部分:伦理的迷宫:版权、所有权与艺术的民主化 AI艺术的迅猛发展,带来的法律和伦理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尖锐和复杂。 3.1 训练数据的“饥渴”与版权的灰色地带: 详细梳理了当前全球范围内围绕训练数据集的法律诉讼与政策辩论。AI学习了数百万张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那么,由此生成的新作品的“血缘关系”该如何界定?本书提供了对当前主要司法管辖区(如美国、欧盟)不同立场的深度比较分析。 3.2 署名权与“作者身份”的消解: 如果一个作品由人类输入提示、AI模型生成、第三方算法优化而成,那么署名权应该归属于谁?书中探讨了“集体署名”、“模型所有者署名”等新型署名模式的可能性,以及对艺术市场信誉体系的冲击。 3.3 艺术的民主化与文化挪用风险: AI工具的低门槛性极大地降低了艺术创作的物质成本,这无疑推动了艺术的“民主化”。然而,这也带来了对文化母体(尤其是少数族裔文化符号)的廉价、大规模复制与浅层挪用的风险。我们必须警惕算法如何无意识地固化或放大既有的审美偏见和文化霸权。 结语:面向未来的审美契约 《像素的低语》的终极目标,是引导读者超越对AI技术的盲目崇拜或恐慌,建立一种更成熟、更负责任的“审美契约”。我们必须在技术飞跃带来的无限可能与坚守人类创造的独特价值之间,划定清晰而富有远见的边界。本书为艺术家、策展人、法学界人士以及所有关心人类文化未来走向的读者,提供了一幅全面而深刻的蓝图。 --- 本书面向对前沿科技、当代艺术理论、知识产权法交叉领域有兴趣的专业人士和深度爱好者。

用户评价

评分

坦白说,一开始拿到这本《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也不是经常接触土地管理工作,但因为工作性质,有时会间接涉及到一些集体土地利用的问题,总是感觉知识储备不够。这本书的出现,确实大大缓解了我的这种不安。它不仅仅是枯燥的法律条文堆砌,而是非常注重实操性。我注意到其中包含了大量的表格、图示和流程图,对于理解复杂的程序非常有帮助。特别是关于集体土地流转、抵押、转让等方面的规定,我觉得这部分内容非常实用。很多时候,我们在实践中会遇到一些“灰色地带”,不知道哪些操作是合规的,哪些可能存在风险。这本书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希望能指导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规避风险,如何确保合法合规。我相信,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能更自信地处理相关的业务,也能为他人提供更准确的建议。

评分

我是一名在城市中长大的年轻人,对农村的集体土地概念了解甚少,但最近因为家庭原因,需要处理一些农村的土地相关事宜,这本《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对这一领域的认知。它以一种非常接地气的方式,向我这个“门外汉”解释了集体土地的由来、它的法律属性,以及为什么需要进行确权。书中的许多例子都非常贴近生活,比如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家庭成员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分配等问题,这些都是我之前从未深入思考过的。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这通常是集体土地确权中最难啃的骨头,但这本书似乎提供了一些思路和解决路径。我希望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在集体土地上的权利和义务,也能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家乡的土地确权工作,避免因为不了解而产生的误会和冲突。

评分

从一个法律研究者的角度来看,《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这本书的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都令人称赞。它不仅梳理了集体土地确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分析了其演进过程和内在逻辑,更重要的是,它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实践操作紧密结合。书中对确权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主体,如农民、村集体、乡镇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等的权责划分,都有非常细致的论述。我尤其对书中关于确权程序正当性、土地权利救济途径的探讨感兴趣,这涉及到集体土地权利保障的根本问题。此外,它还可能涉及一些前沿性的研究方向,比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配套规则,以及如何在这种新的土地制度下,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这本书为理解和推动我国集体土地制度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也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评分

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从事土地管理工作的干部,我深知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我们每天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实际情况,有时甚至是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是多年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也像是一本及时雨。它不仅仅是对国家最新政策的解读,更重要的是,它梳理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并给出了解释和建议。比如,在宅基地确权中,如何处理“一户多宅”?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中,如何界定其合法性?这本书提到的那些具体的操作细则,包括证据的收集、登记机关的职责、争议的调解机制等等,都与我们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我非常期待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政策的内在逻辑,也能够为我们在面对具体问题时,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化解矛盾。

评分

这本书简直是我的救星!我一直对集体土地确权这个概念感到模糊不清,每次听到相关的新闻或者讨论,都感觉一头雾水。尤其是涉及到自己家乡的土地,总担心会不会有什么政策上的盲点,影响到权益。这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这本《集体土地确权规则与实务指引》,简直如获至宝。虽然我还没深入细读,但从目录和一些章节的标题来看,它深入浅出地解释了集体土地确权的法律基础,比如《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条文是如何具体应用于集体土地的。它还详细阐述了确权的各个环节,从最初的申请、调查、登记,到最后的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每一步都标注得清清楚楚。我尤其关注的是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之间的界定,这部分内容往往是争议的焦点,而这本书似乎有很详尽的解读,希望能帮助我理清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我期待它能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实际案例,让我这个门外汉也能快速掌握其中的精髓,不再为土地确权的事情感到焦虑。

评分

很有用的书。

评分

很有用的书。

评分

很有用的书。

评分

good

评分

很有用的书。

评分

很有用的书。

评分

实用,快递很快

评分

很有用的书。

评分

good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offeedeals.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流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