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指导建筑领域相关人员制作、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
◎全面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条款,详细阐述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
内容简介
本书将法律规定、工程技术、造价管理、合同语言等因素有效结合,提示当事人订立严密、规范、全面的合同文本。将当事人的预期用严谨的文字客观地体现在合同文本中,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善后处理设定具体的规则,对工程量确定及工程价款计算设定全面且一定的法则,以达到合同文本约定规范化的效果。
本书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条款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并对如何通过合同条款的规范制作来防范法律风险发生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是指导建筑领域相关人员制作、审查合同的实务用书。
作者简介
王建东,浙江东阳人,198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从事民商法学和法理学的教学和研究,间或涉足法律实务,力图贯通原理、制度、实务三者间的壁垒。著有《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研究》等著作五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房地产质量安全法律制度研究》等课题九项,对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对其中大量疑难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索。兼任若干著名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首席法律顾问,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论证或代理,为相关人员进行了大量的法律专题培训。
杨国锋,陕西洋县人,民商法硕士。现任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房地产质量安全法律制度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在《浙江学刊》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律师事务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及相关领域,为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以及相关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以及非诉事务代理等服务。
作者微信号:ygflawyer
目录
1.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践的现状及出路
1.1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践的现状
1.1.1合同文本大杂烩
1.1.2合同使用形式化
1.1.3合同语言不尽规范
1.1.4合同履行过程中频繁变更
1.1.5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1.1.6施工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尽明确
1.2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出路
1.2.1合同文本约定的规范化是基础
1.2.2合同管理的跟进是措施
1.2.3法律规定的完善是配套
2.合同文本的功能与合同语言
2.1合同文本的功能
2.1.1合同文本固定交易证据的根本功能从未改变且有新的发展
2.1.2合同文本附带功能
2.2合同语言
2.2.1合同语言的构成要素
2.2.2合同语言的特点及要求
3.合同语言的语法要求
3.1合同语言的语体色彩
3.1.1语体色彩基本知识
3.1.2合同语言应体现出明显的书面语体色彩
3.2合同语言的感情色彩及语态
3.2.1感情色彩及语态的基本知识
3.2.2合同语言以中性色彩及主动态为主
3.3合同语言的时态应用
3.3.1语言时态的基础知识
3.3.2合同语言时态的正确运用
3.4合同语言的句式
3.4.1合同语言的句式选择及运用
3.4.2合同语言中常见的十种句式
3.5合同语言中的用词
3.5.1合同语言中用词的基本准则
3.5.2合同语言中常见词正确运用
3.6合同语言中标点符号的正确运用
3.6.1标点符号缺失
3.6.2顿号误用成逗号
3.6.3逗号误用成顿号
3.6.4分号的误用
4.合同语言表述的逻辑要求
4.1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4.1.1定性与定量原则基本要求
4.1.2定性与定量原则在合同语言表述中的应用
4.2合同语言中的时间表述
4.2.1时间在合同中的意义
4.2.2时间表述的三原则
4.3合同语言中的地点表述
4.3.1地点在合同中的意义
4.3.2地点约定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4.4合同语言中的列举原理
4.4.1列举原理的基本内容
4.4.2列举原理在合同言语中的应用
5.合同解释
5.1合同解释成因及历史发展
5.1.1合同解释的成因
5.1.2合同解释的发展
5.2合同解释的基本方法
5.2.1文义解释法
5.2.2目的解释法
5.2.3整体解释法
5.2.4逻辑解释法
5.2.5习惯解释法
5.2.6诚信解释法
5.2.7对起草者不利解释法
5.3合同解释的实践运用
5.3.1合同解释的最高境界是无须解释
5.3.2合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6.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台的背景及文本结构
6.1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出台的背景及基本理念
6.1.1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出台的背景
6.1.2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体理念
6.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结构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逐条解读
7.1协议书首部
7.2第一条工程概况条款
7.3第二条合同工期条款
7.4第三条质量标准条款
7.5第四条合同价款条款
7.6第五条项目经理条款
7.7第六条合同文件构成条款
7.8第七条承诺条款
7.9第八条词语含义条款
7.10第九条签订时间条款
7.11第十条签订地点条款
7.12第十一条补充协议条款
7.13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款
7.14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条款
7.15协议书尾部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部分逐条解读(一)
8.1第一条一般约定条款
8.1.1词语定义与解释条款
8.1.2语言文字条款
8.1.3法律条款
8.1.4标准和规范条款
8.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条款
8.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条款
8.1.7联络条款
8.1.8严禁贿赂条款
8.1.9化石、文物条款
8.1.10交通运输条款
8.1.11知识产权条款
8.1.12保密条款
8.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条款
8.2第二条发包人条款
8.2.1许可或批准条款
8.2.2发包人代表条款
8.2.3发包人人员条款
8.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条款
8.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条款
8.2.6支付合同价款条款
8.2.7组织竣工验收条款
8.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条款
8.3第三条承包人条款
8.3.1承包人一般义务条款
8.3.2项目经理条款
8.3.3承包人人员条款
8.3.4承包人现场查勘条款
8.3.5分包条款
8.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条款
8.3.7履约担保条款
8.3.8联合体条款
8.4第四条监理人条款
8.4.1监理人一般义务条款
8.4.2监理人员条款
8.4.3监理人的指示条款
8.4.4商定与确定条款
8.5第五条工程质量条款
8.5.1质量要求条款
8.5.2质量保证措施条款
8.5.3隐蔽工程检查条款
8.5.4不合格工程处理条款
8.5.5质量争议检测条款
8.6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条款
8.6.1安全文明施工条款
8.6.2职业健康条款
8.6.3环境保护条款
8.7第七条工期和进度条款
8.7.1施工组织设计条款
8.7.2施工进度计划条款
8.7.3开工条款
8.7.4测量放线条款
8.7.5工期延误条款
8.7.6不利物质条件条款
8.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条款
8.7.8暂停施工条款
8.7.9提前竣工条款
8.8第八条材料与设备条款
8.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条款
8.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条款
8.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条款
8.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条款
8.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条款
8.8.6样品条款
8.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条款
8.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条款
8.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条款
8.9第九条试验与检验条款
8.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条款
8.9.2取样条款
8.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条款
8.9.4现场工艺试验条款
8.10第十条变更条款
8.10.1变更的范围条款
8.10.2变更权条款
8.10.3变更程序条款
8.10.4变更估价条款
8.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条款
8.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条款
8.10.7暂估价条款
8.10.8暂列金额条款
8.10.9计日工条款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部分逐条解读(二)
9.1第十一条价格调整条款
9.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
9.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条款
9.2第十二条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条款
9.2.1合同价格形式条款
9.2.2预付款条款
9.2.3计量条款
9.2.4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
9.2.5支付账户条款
9.3第十三条验收与工程试车条款
9.3.1分部分项工程条款
9.3.2竣工验收条款
9.3.3工程试车条款
9.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条款
9.3.5施工期运行条款
9.3.6竣工退场条款
9.4第十四条竣工结算条款
9.4.1竣工结算申请条款
9.4.2竣工结算审核条款
9.4.3甩项竣工协议条款
9.4.4最终结清条款
9.5第十五条缺陷责任与保修条款
9.5.1工程保修的原则条款
9.5.2缺陷责任期条款
9.5.3质量保证金条款
9.5.4保修条款
9.6第十六条违约条款
9.6.1发包人违约条款
9.6.2承包人违约条款
9.6.3第三人违约条款
9.7第十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9.7.1不可抗力的确认条款
9.7.2不可抗力的通知条款
9.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条款
9.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条款
9.8第十八条保险条款
9.8.1工程保险条款
9.8.2工伤保险条款
9.8.3其他保险条款
9.8.4持续保险条款
9.8.5保险凭证条款
9.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条款
9.8.7通知义务条款
9.9第十九条索赔条款
9.9.1承包人索赔条款
9.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条款
9.9.3发包人的索赔条款
9.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条款
9.9.5提出索赔的期限条款
9.10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9.10.1和解条款
9.10.2调解条款
9.10.3争议评审条款
9.10.4仲裁或诉讼条款
9.1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条款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逐条解读
10.1一般约定条款
10.1.1词语主义条款
10.1.2法律条款
10.1.3标准和规范条款
10.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条款
10.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条款
10.1.6联络条款
10.1.7交通运输条款
10.1.8知识产权条款
10.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条款
10.2发包人条款
10.2.1发包人代表条款
10.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及基础资料的提供条款
10.2.3资金来源证据及支付担保条款
10.3承包人条款
10.3.1承包人一般义务条款
10.3.2项目经理条款
10.3.3承包人人员条款
10.3.4分包条款
10.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条款
10.3.6履约担保条款
10.4监理人条款
10.4.1监理人一般义务条款
10.4.2监理人员条款
10.4.3商定与确定条款
10.5工程质量条款
10.5.1质量要求条款
10.5.2隐蔽工程检查条款
10.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条款
10.6.1安全文明施工条款
10.7工期与进度条款
10.7.1安全文明施工条款
10.7.2施工进度计划条款
10.7.3开工条款
10.7.4测量放线条款
10.7.5工期延误条款
10.7.6不利物质条件条款
10.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条款
10.7.8提前竣工的奖励条款
10.8材料与设备条款
10.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条款
10.8.2样品条款
10.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条款
10.9试验与检验条款
10.9.1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条款
10.9.2现场工艺试验条款
10.10变更条款
10.10.1变更的范围条款
10.10.2变更估价条款
10.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条款
10.10.4暂估价条款
10.10.5暂列金额条款
10.11价格调整条款
10.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
10.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条款
10.12.1合同价格形式条款
10.12.2预付款条款
10.12.3计量条款
10.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
10.13验收和工程试车条款
10.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条款
10.13.2竣工验收条款
10.13.3工程试车条款
10.13.4竣工退场条款
10.14竣工结算条款
10.14.1竣工付款申请条款
10.14.2竣工结算审核条款
10.14.3最终结清条款
10.15缺陷责任与保修条款
10.15.1缺陷责任期条款
10.15.2质量保证金条款
10.15.3保修条款
10.16违约条款
10.16.1发包人违约条款
10.16.2承包人违约条款
10.17不可抗力条款
10.17.1不可抗力的确认条款
10.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条款
10.18保险条款
10.18.1工程保险条款
10.18.2其他保险条款
10.18.3通知义务条款
10.19争议解决条款
10.19.1争议评审条款
10.19.2仲裁或诉讼条款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部分逐条解读
11.1附件目录
11.2附件一
11.3附件二
11.4附件三
11.5附件四
11.6附件五
11.7附件六
11.8附件七
11.9附件八
11.10附件九
11.11附件十
11.12附件十一
附录建设工程相关合同
一、经济责任内部承包合同
二、通用型材料采购合同及使用说明
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四、通用型设备租赁合同及使用说明
五、钢材采购合同
六、钢管租赁合同
七、砂石购销合同
八、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九、塔吊租赁合同
十、钢质门采购合同
十一、项目借款合同
十二、借款保证合同
十三、借款财产抵押合同
后记
前言/序言
序
都说国际工程行业的惯例是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但至今为止,它并没有成为中国施工行业的惯例。我们难得一见靠索赔赚钱的工程项目,更没有什么靠索赔发展的建筑企业,倒是常见靠低于“成本价”中标的项目。作为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原因在哪里?索赔靠什么?我们又应该做什么?
(一)
2015年岁末,我在“东辰鲁班法律茶座”微信众公号上写了篇新年献辞:《展望新年——建筑业的春天还远吗?》,其中有一段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文字:“冬天终将过去,春天必将到来,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从古代到现代再到未来,文明不断发展,科技日益进步,但人类衣食物住行的基本需求未变,改变的只是不断提升的品质需求。如此看来,建筑业永远是一个为我们创造美好家园的朝阳产业!”其实,在这段豪情满怀文字的背后,有着对建筑业现状的担忧。自2012年始,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趋冷,商品房销售疲软,许多城市,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存量房数量巨大,房地产投资呈明显下滑趋势。在此背景下,处于产业链下端的建筑企业日子自然难过。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愈演愈烈,一些项目被迫停建缓建,建筑企业新接业务量和完成产值大幅下降,一些建筑企业因资金困难使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更有甚者很可能难以熬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从长远看,由房地产不景气带来的建筑业“冬天”毕竟是短暂的,它将随着经济形势的趋暖,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谷,由萧条的“冬天”迈向万物复苏的“春天”。但根本性问题是,当前建筑业所面临的形势,恐怕不是四季转换那样单纯。一定意义上说,这个传统行业正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困境和挑战,必将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处于基本建设高潮期,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GDP增长的主要马车。然而,过度投资会造成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资源浪费,副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实践已经证明,依靠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事实上依靠大规模投资的发展模式已成为过去式。随着基本建设高潮的退去,过去那种靠大肆扩张,大铺摊子,广种薄收,追求规模效益的经营模式,必然被市场所淘汰,建筑业必然从追求规模效益向追求质量效益过渡与转型,这是未来建筑业生存和发展的唯一选择。
随着基本建设高潮期的过去,工程业务量总体下降,“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的竞争还将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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