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发展领域,项目是行使资源配置、推进发展进程、落实发展规划的重要也是常见的手段。但具体某个项目能否产生预计的效果,则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既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背景因素,也包括项目本身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更受到项目中的各利益相关者的能动性影响。本书通过权力和制度视角的考察,描绘了项目中各利益相关者能动性过程的基本逻辑。
作者简介
毛绵逵,1982年出生,江西安义人。2009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获得农村发展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现在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工作;专业方向为社会学,关注农村发展、水利社会学、项目社会评价等领域。拥有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其他国际双边和多边发展机构发展项目咨询的丰富经验。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综述
1.2 研究框架
1.3 本研究的基本概念
1.4 社区背景介绍
1.5 融入社区
第二章 胜利乡的参与式发展干预
2.1 胜利乡参与式发展干预的历程
2.2 重点案例选择
2.3 重点案例及案例村介绍
2.4 参与式发展项目的影响
第三章 多中心制度结构
3.1 参与与分权:多中心制度结构理论综述
3.2 参与式项目的多中心制度结构与参与空间变化
3.3 多中心制度结构的单中心化和无中心化
3.4 小结与讨论
第四章 多中心权力结构
4.1 权力及权力结构的理论综述
4.2 项目层面的多中心权力结构:干预与权力结构变迁
4.3 权力流动的总体路径
4.4 项目决策中的权力流动
4.5 社区内部的多中心扁平权力结构
4.6 社区内的权力流动
4.7 小结与讨论
第五章 权力的话语表达
5.1 话语与权力的理论综述
5.2 发展干预中的制度性话语
5.3 发展干预中的行动性话语
5.4 新村屯滚动资金案例中权力的话语表达与话语权的争夺
5.5 小结与讨论:作为口号的参与
第六章 非匀质性信息对称与权力结构均衡
6.1 信息对称与权力结构均衡
6.2 非匀质性信息对称及其特征
6.3 滚动资金案例中的非匀质性信息对称
6.4 参与:权力均衡的技术手段
6.5 小结与讨论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参与及权力的终结
7.1 作为技术手段和口号的参与
7.2 权力的结构化与结构的权力化
7.3 讨论:参与与权力的终结?
参考文献
前言/序言
自 序
基于经验的研究和分析,本书呈现了一个参与式发展干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情况。本书旨在通过对小群体内部公共参与的经验研究,探讨基层民主面临的困境。
追求民主并不为西方所独享,也是中国自近代以来百年奋斗的重要目标,并且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巨大进步。民主的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要求最广泛的人民参与,体现最广泛的人民利益。但实现民主的方式和过程,并不应该追求标准化,而应该是多元化的。学术界在讨论民主议题时,多数还无法跳出基于西方历史和文化建构的话语体系与逻辑框架。构建基于中国历史和文化传统及现实的话语体系和分析框架,依然是学术界面临的重大挑战。
在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事务管理中,参与是实现民主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但参与了,并不代表就自动达成了所谓理想中的民主状态,且目前对于到底怎样的状态属于理想的民主状态,学术界依然存在巨大争议。公众参与的过程和效果问题,事实上并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权力分享与制度建构的问题。
对一个参与式发展干预项目而言,项目目标实现与否,是评价项目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的标准。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构建了充分参与及理性表达的机制,并在项目过程中付诸实施,既达成项目目标,又实现各方利益均衡,则是评价项目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每个发展项目的实施,都基于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权力结构,既包括项目区域和目标群体内部的,也包括外来资源和力量与内部区域和目标群体之间的权力结构及互动形态。
大量发展项目的实践经验表明,外来的项目资源掌控者往往理所当然地居于权力结构中心,而包括项目目标群体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往往位于权力结构的边缘,并小心翼翼地试图拥有更多的利益和资源。在此过程中,尽管可能会出现标榜以多元参与为核心的运作模式,但更多的时候,参与只是作为一种话语工具,给发展项目披上崇高的道德外衣,很难完全实现充分参与的目的。随着项目的结束以及包括项目专家在内的外来干预力量的撤出,在项目过程中建构的参与模式,也往往很快分崩离析而不可持续。
在项目中建构的参与过程和参与模式是否能够一直持续下去,关键在于它们是嵌入项目区基于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而形成的既有权力结构和制度安排之内,还是试图重建一套所谓理想的权力结构和制度安排。既有的权力结构和制度安排,往往都是利益均衡状态的平衡点,而不是民主参与的结果或产出,民主参与在这一结构中主要是工具意义上的存在。而在项目过程中试图重新建构的权力结构和制度安排,则面临两种可能。其一,在外来者的强力干预和理想主义的理念支持下建构的权力结构和制度安排,在外来干预力量撤出后便立即面临内部利益分配和权力结构再调整的问题;其二,在没有外来者干预的情况下,由项目目标群体自组织形态下建构的权力结构和制度安排,必然是嵌入在历史和文化传统与现实基础上的利益均衡状态的平衡点。
参与作为工具意义上的存在,是权力结构均衡状态下的利益表达手段和制度安排。因此,许多参与式发展干预项目希望通过外部干预来推动理想状态的民主参与和充分参与目标的实现,而对这一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就需要进一步讨论。
追求社会民主,是包括中国社会在内的人类社会的共识之一。但民主在许多时候却演变为民粹主义的核心话语,民主的程序和形式被过度重视,民主的实质反而被忽略。事实上,追求和推进民主,是诸多发展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强调充分参与的基础性与合法性来源;但民主的民粹化,也同时对项目过程产生影响,以至于在部分发展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中,植根于项目区和项目目标群体历史和文化中的其他价值观与结构性特征被部分或完全地忽视或挤压,出现为了参与而参与的项目逻辑,基本的项目目标反倒显得不重要了。发展项目作为促进社会转型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强调项目设计和实施中的参与和民主,这本无可厚非,但过于强调参与和民主的程序和手段,而弱化发展干预的基本目标,则参与的合理性基础就值得怀疑了。
发展干预的过程,是资源和利益转移与再分配的过程。无论项目设计和实施是依托旨在追求参与最大化的新规则,还是基于项目区和目标群体的历史和文化特征的已有规则,决定资源和利益再分配的最核心的因素,依然是最核心的权力结构。稳定的权力结构的形成,从来就不是纯粹的参与和民主程序的产物,而是利益冲突与妥协的产物。这一特征,不仅体现在几乎所有的发展干预过程中,而且在基层民主或其他小群体民主建设中,体现得尤为突出。黑恶势力、宗族、派系等力量在乡村基层组织中的广泛渗透,体现了乡村基层社会中权力结构的最真实的状态,而以选举、一事一议等为基本形体的乡村治理制度安排,虽然体现了尊重和促进村民参与公共治理的制度目标,但事实上经常成为获得权力合法性的工具。
本书是基于笔者的博士论文修改而成的,鉴于研究主题所牵涉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过于庞杂,笔者只选取了权力与制度的视角进行分析。尽管如此,笔者由于生活阅历和学术积累不足,依然时刻感到无法完全驾驭这一主题的痛苦。及此,不论其中有何纰漏,唯感学界前辈做学问之艰巨和不易以及作为后学末进者对学术追求的无畏精神之重要。
在此,感谢本书中涉及的研究对象和学界前辈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贵州省农科院的孙秋老师、贵州财经大学的周丕东老师;感谢笔者的博士导师中国农业大学李小云教授和齐顾波教授;感谢笔者现在单位的所有领导和同事的鼓励、鞭策和包容;感谢父母、妻子、儿女对笔者的爱护和奉献。
是为自序。
2015年9月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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