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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伤心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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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欢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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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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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2161379
版次:1
商品编码:12033883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7-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84
字数:17600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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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驻马店”,是一个解释当下魔幻中国的重要名词和地理概念,作者在这个叫驻马店的地方出生、成长、逃离,他经历过我们想象得到或想象不到的残酷青春,而在成长过程中出现在他生活里的人们,也成为了他笔下的“病人”和“cult家族”。魔幻、残酷与现实在这部作品里交汇,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真实的当代中国。

内容简介

  一部精心架构而成的文学作品,分为“病人列传”和“cult家族”两部分,在虚构与非虚构间取得了巧妙平衡。郑在欢从自己的记忆出发,对亲人、伙伴、乡邻进行了细腻而又克制的描写。他解释了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出现在身边的人们,某种程度上也解释了自己,解释着这个时代。
  小说里出现的种种人物,包括盗贼、赌徒、疯子、寡居者、愚人等,作者通过展现这些隐没在庞杂的乡土世界里的怪人们,让一颗颗孤独而又伤心的灵魂以文学的名义重新被我们发现,“那些残忍、沉痛而又极其有趣的故事,完全吻合这个世界存在的现象和本质。”

作者简介

  郑在欢,九零后作家,音乐人。生于河南驻马店,长居北京。标志性的黑色幽默语言,残酷的故事素材,让他的小说好笑又好哭,并且极其好玩。

精彩书评

  依我之见,郑在欢的小说应该成为这个时代畅销的故事,残忍、沉痛,却又极其有趣,完全吻合这个世界存在的现象和本质。当然,如果不畅销,又似乎更加吻合上述。这不是悖谬,亦非硬币的两面,而是这个世界的幽默感再次发挥了作用。
  ——曹寇

  郑在欢用一个一个人的片段展现了与其血脉相连的土地,现实与想象、生者与死者之间,模糊的边界,清晰的空白。
  ——走走

  那时的《驻马店伤心故事集》还叫《CULT家族》,却写透世道人心,沉劲的力道如利斧劈朽木。我就想,这个看上去单薄瘦弱名叫郑在欢的男孩写了一部中国的《米格尔大街》,当然,也许比奈保尔写得还好。
  ——张楚

  同龄人中,我很喜欢郑在欢的小说。郑在欢就是把让人避之不及的东西亮给你看,读后非但不觉得被冒犯,反而被故事深深吸引。
  ——余幼幼

目录

序:君从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第一部分:《病人列传》
圣女菊花
枣树保卫者
八摊
咕咕哩嘀
送终老人
电话狂人
红星
再见大欢欢
傻瓜的爱情
山林、海洋、高飞
吵架夫妻
回家之路
第二部分:《Cult家族》
疯狂原始人
暴烈之花
勇士
没娘的孩子
人生规划师
人渣的悲伤
恶棍之死
渴睡司机
法外之徒
后记:所有故事都是人活出来的

精彩书摘

  《圣女菊花》
  不知道这样称呼她是不是合适,她既不像圣女贞德那样统率千军,冲锋陷阵,也没有被万民拥戴,视死如归,她只是一个誓死保卫自己贞操的倔强姑娘而已。虽然她现在已经四十大几,可以说是很老很老的姑娘了,但不论如何,人们还是得叫她姑娘。她没有向那些男人屈服,不论他们怎么威逼利诱,她从不动摇,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处女之身。在四十多年的人生路途中,她打退了三任丈夫,赶走了无数闻腥而至的狂蜂浪蝶。她完全可以说自己圣洁如初。
  圣女贞德保卫的是法国,菊花保卫的只是自己。贞德因此被千古传诵,菊花却要被众人唾骂。人们说她是怪胎,骂她是疯子,说她一心只为自己,不管家人死活,她不为所动,一意孤行,坚决抗争到底。她成功了,代价是孤老终身。也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每一天,她拿着铁锹,站在枣树下,无忧无虑,怡然自得。她的父亲死了,没有人再逼她结婚。她的容颜一天天老去,来烦她的男人也越来越少,她终于不用再被迫把铁锹砍在别人身上。
  菊花是个超大号的美女。她身材高大,体态丰腴,这也是让十里八村的青年人趋之若鹜的原因之一。在他们看来,菊花一身都是女人味,却怎么也不愿意接近男人对他们来说,征服菊花的成就感远比登上珠穆朗玛来得高,可惜的是至今仍没有一个人成功。她刚出落成个大姑娘时,是绝对的抢手货色。保媒的人把门槛都踩破了,那时候菊花还没有显露出抵触情绪,她只是不太热心。直到定下未婚夫,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她才拼命反对。那时她的母亲重病在床,她说自己不愿意结婚,只想好好照顾母亲。家人说你结了婚也一样可以照顾。父亲以对方家境好,八字合为由强行让他们完了婚。结果没过多久,对方就把菊花送了回来。在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男方是因为新娘不是处女才把她退回娘家,最终酿成悲剧。到了这里,却是因为菊花是个坚定的贞节保卫者才无奈退货。
  菊花的父兄非常生气,大骂对方无能,既然你们已经是合法夫妻,好好的一个大姑娘送到床上都搞不定还算什么男子汉。新郎很委屈,说菊花根本不让他靠近。第一天洞房,新郎醉醺醺地摸到床上,被菊花一脚踹下去,直接赶出屋子。他以为菊花只是一时无法适应,没想到天天如此,不管好说歹说,她就是不肯就范。新郎说,我长得又矮小,根本打不过菊花,总不能洞个房还要别人帮忙吧。
  这件事直接加速了菊花母亲的死亡,因为连年卧病在床,家里已经入不敷出,好不容易靠菊花的彩礼渡过难关,却因为她的执拗,不得不把彩礼退给人家。
  菊花被屈而就的三次婚礼,分别赶上了他们家的三次死亡,也许这只是巧合,但在大家口中,她彻底成了一个不祥之人。第一次被退婚后,家人见识到菊花的厉害,不敢再逼她,以为她只是没有开窍,就让她待字闺中。这样过了几年,同龄人纷纷出嫁,常常带着孩子回娘家。家人为了让菊花看到婚姻的好处,每逢邻居携家带口回娘家,就让她过去看看。她也确实喜欢和那些小孩子玩,对待人家丈夫也彬彬有礼。这时候家人邻居就开始劝,你看结了婚多好,有丈夫有孩子,有人疼也可以疼别人。菊花从来都是充耳不闻,不置一词。虽然有了前面的事情,但是依然有人上门提亲,只是对方门第和彩礼方面已经大不如前。他们认为菊花只是过不了那道坎,一旦生米煮成熟饭,她体会到男女之乐,婚姻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父亲本来并不想强逼她了,作为村里的医生,他也算是个有学问的人,还算尊重女儿意愿。但是邻里的闲话还是让他如坐针毡,恰好那一年他的小儿子需要动手术,家里急缺用度,他再一次强行把菊花嫁了出去。有了前车之鉴,这次他们挑了个高大强壮的女婿,在体型上完胜菊花。这一次,菊花总不会把人家打得抱头鼠窜了吧。可没过几天,菊花还是被退了回来。高大的女婿果然心宽体胖,虽然没有征服菊花,但颇有绅士风度,没有要求他们退还彩礼。
  “没办法。”他说,“愿赌服输,那些彩礼就权当是菊花赢过去的吧。”
  言辞之间对菊花竟颇有敬慕之情,饶是如此,菊花也没有被他打动。遗憾的是,菊花的三弟用她“赢回”的彩礼做了手术,还是没保住性命。他死于小时候的一桩意外,那天他和伙伴们在田间玩耍,路过一个水沟,伙伴们一一跳过去,轮到他时没有跳好,喉咙摔在沟坎上,折断了气管。虽然在医院接了一段塑料气管,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终于在菊花结婚这一年死去。这样一来,顿时流言四起,说菊花不定是什么怪胎,一结婚就死人,还不愿和男人同房。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来说媒了,眼看着菊花就要变成老姑娘。村人非议,家人埋怨,菊花越来越沉默,经常在枣树下一站就是一天。
  作为一个医生,父亲开始怀疑菊花是不是心理出了问题。他找了些心理方面的书看,最后只读懂了弗洛伊德。他回想菊花的童年,没发现什么不寻常的事。他和菊花聊天,问她以前的事,特别是男女之事,同样没什么收获,菊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完全是一个谜。他彻底放弃了治疗菊花,却没有放弃给她再找个丈夫。在他看来,菊花是必须要结婚的,如果不结婚,将来他死了,菊花无依无靠,该怎么生活呢。
  第三次婚姻,是家里托人给菊花保的媒。那时候菊花已经三十岁了。他们声称菊花是个疯女,只要有人愿意娶她,可以不收彩礼。找了很久,终于有人同意了,是个刑满释放人员,因为坐牢妻离子散,现在正缺个老婆。他们也没有举行婚礼,菊花是被骗过去的。当天晚上,菊花就一个人跑回来了,后来刑满释放人员的家人找来,向他们索要医药费,说菊花把新郎的睾丸踢碎了。村人都说正好,菊花不是不愿意和男人同房吗,正好那家伙失去了性能力,这样他们就可以相安无事地过日子了。菊花的父亲说算了,我不想再强求她了,她喜欢待在家里,就待在家里吧,她有两个哥哥,怎么也能养活她。
  他们赔了医药费,父亲一个月之后就死了。菊花披麻戴孝,哭得非常伤心。她砍了棵枣树种在父亲坟头,现在已经长得很大了。每天,她都要到门前的枣树下站一会儿,有时候时间长,有时候时间短。有一次,我和表姐从那里经过,表姐说这棵枣树真大啊,得有好多年了吧。菊花笑了,“已经六十二年了。”她说,“是我爸七岁的时候种下去的,今年他刚好死了七年。”
  菊花笑得那么平和,好像完全忘了我曾偷过她的枣。那一次,她拿着铁锹把我们追出老远,从此我再也没敢靠近过她和这棵枣树。
  《枣树保卫者》
  如果你路过这棵枣树,看到站在树下的菊花,千万不要害怕,她不会伤害任何人,除非有人伤害枣树。
  菊花拿着铁锹,傲然伫立于树下,就像个门神一样身材高大,不怒自威。她披散着半长的头发,额头上系一根绿布条,穿着宽大的袍褂,我们那里从没有人这样打扮,后来我看了爸爸拿回来的《拳皇》漫画,才知道那是日本武士的装扮。菊花这样穿,有一种不可轻易靠近的威严。再加上她手持利器,运用娴熟,更没有人敢对她不敬了。她的铁锹是那种圆头锹,由于经常使用,刃口磨得雪白锋利,连木头的锹把都光滑锃亮。她就是用这把铁锹,保住了她挚爱的枣树。
  菊花一辈子都在保护两样东西,她的贞洁和枣树。退掉第二桩婚事后,村里有迷信的人说菊花这样油盐不进,是不是因为这棵枣树,是不是这棵枣树经年累月吸收了日月精华成了精,把菊花的魂勾了去,所以她才不喜欢男人。这种说法一提出来就被人们议论纷纷,一时间三人成虎。连菊花的父亲,一个读过书,长得像蒋介石的乡村医生也相信了这种说法。于是他们问村里的司仪,既然这样,该怎么办才好。这个司仪,我们更喜欢叫他送终老人,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执行葬礼,给人送终。由于常年和死人打交道,村民们碰到什么超自然的事情自然喜欢问问他。这一次同样不例外,他也没有让大家失望,马上想出了对策。
  “解铃还(huan)须系铃人。”他捋着已经不存在的胡须说,“既然是这棵枣树捣的鬼,那就一不做二不休,砍掉它。”
  砍树那天,很多人去看。大家都想看看会不会像鬼故事里说的那样,一砍这棵树就血流如注,或者在树根下发现什么宝物,甚至像西游记里一样,这棵树会在被伐倒之后直接现出原形。
  想到菊花有多喜欢这个树,怕她不同意,父亲特地在砍树那天把她锁在屋子里,还给她吃了安眠药。本以为会万无一失,没想到送终老人刚做完法事,正准备把香插进香炉里,菊花突然从天而降。她挤开人群,一铁锹就把送终老人打昏了。这可把大家吓坏了,老年人是十分不禁打的,大家都以为这一下送终老人要一命呜呼了。可送终老人毕竟是送终老人,只有他给别人送终的份,哪会让人送了自己的终。菊花的当头一棒,只是在他头上留下了一个大包。做法事的昏过去了,大家一时都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法事到底有没有做完,能不能强行伐树。当然,即使他们愿意强行伐树,也得先过菊花这一关。
  菊花打昏了送终老人,一时找不到第二个领头的,就一脚踢翻香案,背靠枣树伸开双手说,你们谁敢动这棵树,先把我撂倒再说。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动了。大家都知道菊花出手向来不顾后果,现在送终老人还没醒过来,谁也不想做她的锹下鬼。只有她的父亲这时候敢出口劝劝她,老头知道一定是有人给她通风报信,她才会及时赶到,但是他明明从外面锁了门,菊花是怎么出来的呢。他回到家才发现,门已经被菊花砍得稀巴烂。
  “菊花啊。”他说,“听爸爸的,这棵树不好啊,我们砍了它你就会好了。”
  在父亲的劝说下,菊花放松下来。医生连忙示意两个儿子,要他们拖住菊花,这边趁机让伐树工拉响了电锯。
  “这可是你亲手种的。”菊花被两个哥哥按住,一个青年正在夺她手里的铁锹。
  “听爸爸的,砍了它爸爸再种一棵行不行。”
  伐树工来到树下,弯下了腰。
  “不行!”菊花急了,她挣脱两个哥哥,一拳把抢她铁锹的邻居打翻在地,举起铁锹就奔伐木工过去了。那时候我站在人群里,认为这下一定要出人命了,吓得不敢睁眼。但是过了好一会儿,什么动静都没有,连电锯都不出声了,原来是菊花砍断了电线。看到的人都说惊险,菊花也不怕触电。这一下伐树工具没有了,父亲只得作罢。
  菊花站在树下,对所有人说,你们谁砍我的树,我就要你们的命。
  大家都知道她不是说着玩的,所以以后医生再找人帮忙伐树没有一个人敢去。在这之后的几天,菊花都不回家睡觉了,她怕父亲会再背着她把树砍掉。枣树离她家有一百多米,她不放心,就睡在了紧挨着枣树的四川老人家。四川老人的老伴早死了,一个人住在两间低矮的土屋里。这里以前本来是菊花家的旧宅,他们盖了新房,就把旧宅让给了四川老人。
  四川老人顾名思义,是个来自四川的老人,是第一个嫁到我们这里的外地人。老年人都管她叫蛮子,那时候,只有实在娶不着媳妇的人才会娶外地人。所以四川老人的地位不是很高,再加上她一直没有生育,老伴死后就孤零零地一个人生活。菊花的枣树就在她家门前,那是一片很大的空地,每一天都有很多小孩在这里玩耍,再往前面就是村里的大塘(就是咕咕哩嘀用来养鱼的那个)。夏天,有很多人在水塘里洗澡,洗衣服。总而言之,这里很热闹,所以四川老人也不算寂寞。她每天把屋里的凳子都搬出来,供来往的路人歇脚,坐下来陪她聊天。这里有菊花一个固定坐席,只不过菊花更喜欢站着,她很少坐下来。每一次,我们从那里路过,经常会看到四川老人坐在那,菊花站在她旁边。她们一老一少很少讲话,像一幅挂了很久的油画,陈旧、永恒。
  现在来说说这棵枣树。其实这里有两棵枣树,但菊花只喜欢靠南面的,得到更多阳光的——也就是父亲种的那棵。北面的那一棵要小很多,是母亲嫁过来之后才种的。其实说小也不小了,只不过和另一棵相比才这样说。这两棵枣树在村子里算是佼佼者了,到了夏天枝繁叶茂,果实累累,非常诱人。树上结的果实在我们当地叫做驴奶枣,我想大概是这些枣子长得像驴的奶头的缘故。至于味道相不相同,那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驴奶枣个头不大,但是非常甜,可以说是本地最甜的枣子。
  乡下人穷地薄,除了一日三餐没什么零食,我们这些孩子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天赐的美味。纵然菊花威名在外,我们还是经常抱着侥幸心理到枣树下溜达,如果恰巧碰上菊花不在,从地上捡起个砖头瓦片就往树上扔,树上果实浓密,一下就会掉下来很多。这样走运的时刻并不是很多,因为菊花大多数时候都在。就算不在,四川老人也会充当替补,大叫着把我们骂走。
  既然从菊花那里得不到便宜,我们就只好去别处转转了。离这里不远,其实就在我家后面,有一棵同样茂盛的枣树,这棵树结的不是驴奶枣,叫做小孩头,很大,但不是太甜,要红了之后才好吃。这里同样有一个看守枣树的人,他叫山林,因为小儿麻痹,他不能走路,只好坐在门前看守枣树了。他的任务就是看好树上的果实,直到它们成熟,然后一次卸下来拿到集市上去卖。他有一副弹弓,如果你和他搞好关系,他会用弹弓打下来几颗枣给你吃,如果硬要偷枣,他就用弹弓打你。
  菊花和山林,他们各自守卫着一棵枣树,但彼此没有见过面。那一年,山林死了,就埋在菊花父亲坟墓的不远处。不知道是谁,告知了火葬局的人,他们开着车,把山林从坟墓里挖出来。那天菊花也在围观的人群中,她问旁边的人,这是在干什么,一个女孩告诉她,他们挖走了山林。菊花说,哦,山林,我知道他,他也有一棵枣树。
  菊花拦住殡仪车,让他们先停一下,殡仪车不同意,继续往前开。菊花抡起铁锹,扎破了轮胎,趁他们换轮胎的时候,菊花跑到父亲的坟头,在她为父亲种下的枣树上折下一根树枝,放在山林的棺材上。因为扎破轮胎,他哥哥不得不为她赔偿公家的损失。后来听我这样说,山林的侄子,也是我的好朋友马宏表示,菊花完全是自作多情,山林根本就不喜欢枣树。“他不止一次跟我说,受够了一个人在家,守着那棵枣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那他喜欢什么。”我问。
  “喜欢菊花。”马宏说,“他亲口跟我说的。”
  ……

前言/序言

  序:君从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赵志明
  初识郑在欢,他还很年轻,不到二十岁,已经在矢志不渝地创作,我所不知道的,是郑在欢默默地写了很多小说,而且出手不凡,不乏让人眼前一亮的佳作。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认真写小说的九零后作家,他由诗人康良带过来,话不多,沉默得像一块石头,也不怎么能喝酒,总之,一点也不欢腾,让人觉得他的笔名实在是起错了。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真名不遑多让,叫郑欢欢,让人不免暗暗着急:你倒是欢乐英雄一下啊。
  随着和他交往慢慢增多,我对他的了解也愈加深入。郑在欢是河南驻马店人,在我理解中,河南一直是块神奇的地方,比如洛阳牡丹的典故,驻马店这样深入人心的地名,当然还有曾经发达一时的光怪魔术巡演团。即使地处中原,置身千年文化的浓郁氛围,有这样的背景和养分在,郑在欢的小说还是让我很吃惊,他绝对属于少年老成,虽然有些小说笔力略显稚嫩,但其对情感的洞察力和表现力,已经让人过目难忘。
  中国人口基数这么庞大,从中间一不小心就跳出几个少年天才,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比如诗人中间就有神童骆宾王。小说家中,恕我孤陋,名实相副的少年天才还真没见过。可能诗歌和小说确实有异,诗歌更需要天赋,而小说家除了一定的才华之外,更离不开勤勉。这种勤勉,窃以为不在于写,而在于看和琢磨。有句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对于小说家来说,随时打量个体、群体、世界,了解其昏暗难明的内心情感世界,就是在磨刀,磨刀霍霍出锋刃,砍柴就容易了,砍起柴来就像庖丁解牛一样酣畅,正所谓胸中有丘壑,下笔如有神。好的小说家,大抵都达到了这种功力和境界,或者早早流露出这样的端倪。
  我曾问过郑在欢,他为什么写这样的小说,冷漠、挣扎、困顿、麻木,字字见血,句句扎人?在外人看来,很有点耸人听闻、言过其实。我确实有这样的担心,写小说剑走偏锋固然是捷径,但这条捷径却往往会和扎实稳重渐行渐远,走到人迹罕至处,还以为高处不胜寒,因而又是自得又是自怜,不晓得自己陶醉在花拳绣腿中而不自知。这就悲剧了。很多写作前辈都会告诫后来者,文学误人。考验心性的东西,确实需要慎之又慎。
  郑在欢告诉我,在他的生活里就是这样的,那些家长里短,爱恨情仇,杀伐决断,可以说比他小说表现出来的有过之而不及。我没想到他离开家乡这么久,对那里的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却依然一目了然。然后郑在欢跟我说了一些人事,我在里面依稀听出《病人列传》和《Cult家族》的影子,不由感叹,小说确实源于生活,但小说所能呈现的不过是生活的冰山一角。优秀的小说家,谁敢大言不惭自己的写作高于生活,能把生活的九牛一毛写真写透,就着实难能可贵了。
  因为这层意义,我觉得郑在欢写小说是走对了,文学这条路上终于等来了一个恰如其分的人,他实诚、努力、健康,没有眼高过顶,更没有夸夸其谈,而是沉浸在真实世界里,对每天上演的人间事耳濡目染,如数家珍,绘声绘色,摹情摹状,流注于笔端,形成了自具风格的文字,这样的小说不仅好看,假以时日,也必能大放异彩。
  前些时间,有幸聆听到余世存先生对于小说创作的谆谆教导。余先生觉得当日之中国可写之事甚多,都是极具想象力的,小说家不应该视若无睹。确实,近几十年风云际会,百变丛生,杂事纷呈,能够如实写出这些中国故事,比虚构那些不着边际的小说更强。然而,很多小说家独不愿意缺席某种特定场合,成为常客和贵客,却始终忽略身边人身边事,以为不堪入目,结果造成他们的文本不堪卒读。这也算是互相拆台吧。
  郑在欢曾经给“反常”投过一篇小说,曹寇看到了觉得“真心不错”,我觉得这是我所看过的最美妙走心的评论。“真心”二字,是一个小说家对另一个小说家的用心写作所作出的用心评价,是一个优秀小说家对另一个小说家的惺惺相惜。
  郑在欢还很年轻,年轻得让我羡慕。有人说写小说就像生孩子,越早生越好。也许这是为了证明“得名需趁早”这句话。我倒是想起牛顿的小板凳,一个比一个更好一点。写小说是技术活,经验很重要,但不要把写小说做成行活,所以初心更宝贵。郑在欢年纪轻轻,就有为故乡立传的勇气和信心,关键是他一直感同身受,仿佛须臾不曾离开,或者一闭眼就能回去,这种特殊的天赋和能力,是他长期在那块土地上同呼吸共命运的结果。有这些珍贵的因子保驾护航,他一定能写得更长久,写出更优秀的作品,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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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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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 每个故事都很生动 嘻嘻 驻马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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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京东,多快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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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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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艺出版的书,《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可比之前的名字好太多了。“让悲剧以喜剧的姿态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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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 每个故事都很生动 嘻嘻 驻马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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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过才知道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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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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