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基本信息 | |||
| 图书名称 | 亦吻初情 | 作者 | 嬴春衣 |
| 定价 | 26.8元 | 出版社 | 北方文艺出版社 |
| ISBN | 9787531734604 | 出版日期 | 2015-06-01 |
| 字数 | 页码 | ||
| 版次 | 1 | 装帧 | 平装 |
| 开本 | 16开 | 商品重量 | 0.4Kg |
| 内容简介 | |
白奕初从任以情妈尸体旁将任以情牵回白家,对外宣传她是他的私生女,是他的女儿。但事实上,他只是将她作为自己亲生女儿的挡箭牌,替他爱的 女儿白姝丽挡下所有的危险,甚至在白姝丽被劫匪劫走,也由她去替换白姝丽。 他将她狠狠地拥在怀里,亲吻着她的额头,“你是我手里的风筝,就算我把你放出去多少次,我扯着手里的线时,你就得回来。你明白吗?” |
| 作者简介 | |
| 嬴春衣,攻守兼备的乐活一族。集合了十二星座优缺点,矛盾重重的双鱼女。已出版《蓝乌鸦》、《网游之明抢易躲,暗箭难防》。 |
| 目录 | |
| 编辑推荐 | |
| “千金纪”“禁忌豪门”重磅来袭 他爱极了她的母亲,所以讨厌极了她。 他照顾她,却不让她爱他,只是因为心中的恨意…… 任以晴从来不知道,她就像笼子里的金丝雀,自己在白奕初的心里,就是这样的位置。 他将她狠狠地拥在怀里,亲吻着她的额头,“你是我手里的风筝,就算我把你放出去多少次,我扯着手里的线时,你就得回来。你明白吗?” |
| 文摘 | |
| 章 他对外公布你的身份,只是为了掩护白姝丽而已。 云层低低地压下来,多日来的阴霾马上就要迎来一场暴风雨。 任以晴站在山顶的迎风处,一张美丽的小脸淡漠得让人看不出表情。 她在等待他的决定。 好一会儿,他终于说话了,语气如无情刮过的冷风:“去吧。” 任以晴没有犹豫,说了声“是”。 任以晴旁边的保镖云焕毫不犹豫地说:“白先生!我是负责以晴安全的,我要在她的身边!” 白奕初冰冷的眼角,溢出几分不耐烦:“他们只需要一个人过去。” 云焕还想说什么,被任以晴阻止:“云焕,我没事的。” 云焕知道再说什么也没用,眉宇间染上淡淡的怒色:“白先生,您这样做不公平!以晴也是您的女儿,您不能这样把她推到危险中!” 白奕初冷硬的唇角抿得更紧,转过身来,手中的枪正指着云焕的脸:“看来,你始终不明白自己的身份。” 谁都知道新港白氏集团主席白奕初黑白两道通吃,心狠手辣,他决定的事没有人能够改变,否则的话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任以晴连忙站在云焕的身前,挡住白奕初的枪:“白叔叔,不要为难云焕,他只是为我好。您放心吧,他以后不敢了。”说着转过身来,剪水清眸凝视着云焕,“快给白叔叔道歉。” 云焕神色坚毅,显然他根本就没有认为自己有错。 任以晴的眸中微微现出些乞求,并且晃了晃他的胳膊。 云焕微微愣了一下,终是忍不住轻叹了声,说到底他是不忍离开任以晴,只好向白奕初道:“白先生,对不起,是我太鲁莽了。” 白奕初冷冷地哼了声:“以晴,你还不去!” 任以晴的眸中迅速染上一层白雾,却又一闪而没。她没再说什么,转身往离此二百米远的山洞跑去,风吹起她白色的长裙,一头乌发跳跃…… 白奕初从望远镜里看到任以晴刚到山洞口,里面就出来两个执枪者,将她拉到了洞中。过了会儿,另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女孩子被推了出来,她看起来有些狼狈,但是神态倨傲,出了洞后深吸了口新鲜空气,才不紧不慢地向白奕初走来。 白奕初的脸上微微露出一点笑容,这才是白家的女儿! 永远处变不惊,有大将之风。 一天前,白奕初的女儿白姝丽清晨出门跑步,被劫匪劫走了,劫匪扬言要三千万现金。 这点钱对白奕初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当他拿着钱如约来到山顶赎回自己的女儿时,劫匪却又改变了主意,大概是意识到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次机会更多的钱。所以,他们虽然收下了钱,却并没有放过白姝丽,反而要求白奕初再给他们三千万。 白奕初护女心切,担心白姝丽的安全,因此提出要钱可以,但必须得换人。 劫匪知道,任以晴也是白奕初的女儿,她的身份早就在报纸上公开了。为了顺利再拿到三千万,他们同意了白奕初的要求。 就这样,任以晴进入虎口,将白姝丽换了出来。 白姝丽走到白奕初的面前,皱眉道:“爸爸,那些劫匪出尔反尔,你真的要无限满足他们的要求吗?万一你明天拿钱来,他们又想多要三千万该怎么办?” 白奕初想替女儿理理额前的乱发,却被白姝丽厌恶地躲开:“爸爸,我的身份一直都很保密,没有人知道我是你的女儿,这次到底是谁泄露了秘密?” “女儿,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有你这样的爸爸,我随时都会被绑架,被杀死!”白姝丽不依不饶。 “女儿,这两天他们有没有欺负你,没受伤吧?” “哼,他们敢!” 白奕初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嘴角浮上一抹淡淡的笑容:“好,我们下山。” 云焕道:“我不走,我在这里等以晴。” “他们肯定会换藏身地点,你在这里就是找死。” 云焕依旧坚定:“我不能把以晴独自留在这里。” 白奕初冷冷地哼了一声,不再理他。 还是白姝丽看着云焕那么固执感到有趣,笑着走到他的身边,问道:“你喜欢任以晴?” 云焕的脸微微一红,沉默不语。 白姝丽笑道:“你要是喜欢她的话,更应该好好地保重自己。等我爸带来的人都下了山,你单枪匹马是那群劫匪的对手吗?与其白白牺牲,不如想办法等待时机救她。” 云焕被白姝丽说动了。 怔怔地凝视了山洞好一会儿,还是与白奕初他们一起下山了。 云焕再见到任以晴,是两天后。 白奕初报了警,他却留在房子里等待结果。 云焕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快要被气疯了。他跑进来质问白奕初:“你竟然报了警!要知道劫匪如果听到任何风吹草动,一定会撕票逃跑,以求自保的!” 白奕初缓缓地吸着烟:“如果她死了,也只能怪警察太无能。” 云焕没有再多说,就往白家别墅外冲去。就在这时候,任以晴被警察送了回来。 她的长发很凌乱,而且白色的裙子上染了大片的血迹,脸色苍白。 “以晴!”云焕叫道。 任以晴勉强抬眸,向云焕疲惫地微微一笑:“我没事。” 房间里,白姝丽正坐在沙发上吃葡萄,白奕初温和地笑着,对她说着什么,直到众人进来,父女二人的谈话才中止了。 白姝丽淡淡地看了眼任以晴:“呵,竟然活着回来了。” 任以晴向她点点头,又把目光转到白奕初的身上:“白叔叔,我回来了。” 白奕初看到她满身的血迹,眉头拧得很紧:“回来就好。” 白姝丽却有些惊讶地说:“你受伤了?” 任以晴摇摇头,声音微颤:“是别人的血迹。” 白奕初有点厌恶地说:“快去洗洗吧,这样子太难看了。” 任以晴说了声“是”,就默默地进了浴室。 一想到警方与劫匪血战的情景,她就不由自主地闭紧了眸子,想着不要看见那血腥的场面。但是没有办法,那些情景就好像电影似的,在她的脑海里重复播放。她咬着唇,将自己用热水冲了又冲,可是鼻子里似乎还残存着血腥味儿。 从浴室里出来时,晚饭已经备好。 白奕初父女已经动筷子了,白姝丽道:“洗个澡也洗这么久,所以我们就先吃了。” 任以晴应了一声,胃里翻滚着什么似的,很难受:“我不饿,不吃了。” “呵,还发脾气呢?”白姝丽显得很不高兴。 任以晴匆匆上楼去了,她不想和白姝丽吵什么,特别是现在这个时刻。 她像只鸵鸟似的,把头埋在枕头里,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被轻轻地推开,她熟悉的冰冷气息迫近,接着有人坐在床边,一把将她捞起来抱在怀里,棱角分明的下巴抵在她的前额,轻轻地在她的额上摩擦:“以晴,你在发脾气?你怪我把你交给劫匪,把姝丽替换回来吗?” 任以晴沉默着,不敢睁开眼睛。 她已经十八岁了,好多事她都懂。 白叔叔这样的爱,以前总是习惯的,现在却有些羞涩。 白奕初继续说:“更不该报了警?” 其实这都不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当警方与劫匪展开血战的时候,警方似乎根本就不知道劫匪手中还有人质,他们接到的消息是有人在那里贩卖军火,所以一旦开战毫不留情,任以晴能够活下来实在是太侥幸了。 任以晴也明白,白奕初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些劫匪知道了白姝丽的身份,如果不把他们全部杀死,白姝丽就不能像以前那样安全地生活了。 一直以来,外界都不知道白奕初除了任以晴这个私生女,还有个叫白姝丽的女儿。况且白奕初自从结发妻病死后,一直未娶。谁又能想到他原来不止一个女儿呢? 任以晴终于睁开了眼睛,静静地看着白奕初,站在他的角度上,他没做错。况且,她也没有什么资格怪他。 不过她的眼神终究还是惹怒了白奕初,他忽然将她狠狠地推开。她差点滚到床下去:“白叔叔!” 白奕初站了起来,讥诮地看着她:“你始终要记得,如果不是我将你捡回来,或许你已经死了!你能够活下来,只是因为我需要你掩护姝丽的身份!否则我为什么要将你养到这么大呢?难道你真的觉得是我的女儿吗?我应该像宠女儿似的宠着你?” 任以晴蓦地低垂着眸子,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她不过是他捡回来的弃儿罢了。 “下去吃饭!”白奕初冷冷地命令。 “是。”任以晴低低地应了声,下楼吃饭,这时候进嫂已经把饭菜重新热过。在白奕初的注视下,她不得不忍着反胃的感觉,将面前的饭菜尽量地消灭掉。直到白奕初冷冷地说:“你想撑死自己吗?”她才放下了筷子。 终于能够上楼休息,可惜刚刚躺在床上两三分钟,她忽然脸色煞白地捂着肚子,胃部锐痛,仿佛被什么尖利的东西生生剖开的感觉。 她咬着唇,冷汗淋漓,却不敢痛呼出声。 在这个家里,她是没有权利痛的。 第二天,白姝丽就要回到自己新买的小公寓里,她还在上学,交结了几个同学组建了一个重金属风格乐队,每天除了上课还要到处跑场表演。走的时候懒洋洋地说:“爸爸,以后我要少来这里,真是太危险了,我害怕再被抓走一次。” 她的话让白奕初很无奈,只是说:“我会常去看你的。” “不用了,你想我的时候,我们还是视频吧!”白姝丽很无情地说。 “女儿,你对爸爸是不是太狠了?”只有白姝丽,才可以让白奕初流露出这种软弱无辜的表情。 白姝丽扑哧笑了出来,搓搓她老爸的头发:“你不要装成这样子,我知道你心里巴不得我快点走呢!我的无情呀,都是跟你学的。” 白姝丽说走就走,一阵风似的。 白奕初也要去公司处理事务,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了任以晴。 她起来的时候,进嫂已经把早餐都摆好在桌子上。她很为难地看着这些食物,乞求道:“进嫂,我,我实在……” 进嫂微笑着把饭菜都端回了厨房,从微波炉里拿出杯牛奶放在她手上:“早饭就不逼你吃了,但这杯牛奶一定要喝。否则白先生知道的话,一定会把我辞退的。” “谢谢进嫂。”她感激地接过牛奶,轻轻地抿了口,目光就落在报纸上,上面头条新闻说的就是警察昨日破获一起特大军火案,击毙数十人。正是她亲历过的血腥场面,胃里涌动着,她忍不住哇地吐了出来……已经没有什么可吐的了,只是些苦水。 进嫂吓了一跳:“以晴,你怎么样?我立刻打电话给白先生!” “求求你,进嫂……不要让他知道……” “可是……” “他如果知道了,一定会把我送到梓园休养的,我不要去那里……” 她清澈的眼眸中满是悲伤和难过,更多的却是恐惧。梓园是白奕初在郊外购下的小别墅,进嫂每星期去那里打扫一次,平时无人居住。任以晴每隔一段时间就被送到那里去休养。那是个风景优美的地方,进嫂不明白任以晴为什么那么害怕梓园。 她终于还是打消了给白奕初打电话的念头,轻轻地拍着任以晴的背:“那现在怎么办?你这样吐,不请医生是不行的呀!” “过两天就会好了,进嫂,你放心吧,我没事。” 后园子里的薰衣草长得正旺。那特殊的清香和满目的紫色让任以晴感到些微放松。依旧是一身洁白的裙子,在秋千上显得那么娴静唯美。 云焕悄悄地到了她的身后,替她推着秋千:“以晴,为什么你能忍受白先生这样对待你?” 任以晴抬眸望着湛蓝的天空,几缕轻薄的云如同仙女的丝带…… 该从哪里说起呢? 那时候,她才八岁。 有一天,妈妈带着她找到了一个男人,哭着跪在他的面前,请求他的原谅,请他看在他们以前的情分上收养她,并让以晴叫他爸爸。 既是收养,那就不是真正的爸爸。从小,她就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 她不叫,只是怯怯地望着面前这个冷峻的男人。 这个男人当然没有原谅她的妈妈,甚至连正眼都不愿看她们,留下一个冷绝的背影走了。 她原以为,再也不会见这个冷漠得让人害怕的舅舅。 一个星期后,当她守着因吸毒而死去的妈尸体旁边第四天的时候,有人发现了这个简陋出租屋里发生的悲惨事情,之后听到警鸣声,妈迅速被人抬走。 或许是因为害怕,她躲进了出租屋的柜子里。 几天几夜,她滴水未进。直到有一天,柜门被打开,她抬起一双澄明的眼眸,就看到了冷漠舅舅。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她竟然觉得,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人能够保护她,那个人肯定是冷漠舅舅。所以当他牵起她的手时,她很自然地跟他来到了白家。 这个冷漠舅舅,就是白奕初。 如果没有他,她大概不知道流落到哪里去了。 妈妈卑微地跪在他的面前,乞求他原谅的那一幕始终留在她的记忆里。她坚信白奕初是与妈妈有过很多纠葛的男人,但是很明显,错误的那一方是妈妈。他虽然有权利有理由抛弃她们,但终究还是不能将她扔在外面不管,所以他把她带了回来。从那以后,他对外宣称她是他的私生女。 只有他们彼此心中明白,他只是她的养父罢了。 她一直叫他白叔叔。 十年来,她穿好的,吃好的,她好好地活着,没有在飘零中死去。 虽然白奕初的女儿并不好做,甚至常常处在危险中。但是,她不怨他。 甚至在她的心里,他就是她的恩人。 云焕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以晴,你在想什么?” 任以晴如梦初醒,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忽然记不起我妈名字,只记得她姓任。” 云焕应了一声,漂亮的眸中染满怜惜与同情。 自从两年前,他被保安公司派来保护任以晴,他就亲眼看到了这个单纯的女孩子,怎样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冷落,还数次被当成箭靶子甚至是工具,以达到白奕初个人的目的。比如这次,白奕初为了使白姝丽不受伤害,竟然把任以晴亲手送到的手中。 “以晴,不如,你离开吧?” “离开?为什么?” “白总的女儿不好当,他对外公布你的身份,只是为了掩护白姝丽而已。” “这是应该的呀,姝丽是我的妹妹,如果能够保护到她,我很乐意。” 云焕看得出任以晴说的都是真心话,一时之间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任以晴平时喜欢画画,她本来是可以读大学的,但是白奕初觉得女孩子学点知识,能够明白道理就行了,万一在学校里跟不好的同学学坏反而得不偿失。所以从高中开始就一直是请家教的。 后来老师发现任以晴在绘画方面极有天赋,就告诉了白奕初。于是白奕初花重金,请了知名画家邵逸来教她画画。 到现在,她已经学画六年,画技可说是炉火纯青,在某些方面甚至能够与国内知名画家相提并论。 画家邵逸半年前就去世了,现在除了她和白奕初,没人知道她是邵逸的关门弟子。 白奕初为她建了一个专门的画室,她没事时总喜欢留在画室里涂涂抹抹。除此之外,她就没有什么别的活动了。 她像养在笼中的金丝雀,虽然生长在富贵之家,却完全没有见过世面,生活如一张空白的纸。 云焕从怀里拿出一只蝴蝶型的发卡:“这个,送给你。” 任以晴接过来仔细地观察,片刻之后抬眸,粲然一笑:“好漂亮。谢谢。” 当天晚上,任以晴就用这只蝴蝶型发卡将自己的头发束起来,然后怀着莫名忐忑的心情等着白奕初回来。 除了应该出去的时候,在家里她的头发都是自然披垂着的。 她也想如白姝丽那样,偶尔变个发型,换个发色,或者干脆用各种漂亮的发卡把头发束起来。可惜,白奕初从来没有给她买过这些东西,而且她的头发也一直是由白奕初亲自打理的。太长了,就稍稍剪掉些,也仅此而已,所以她的头发无论从发型还是发质看,都非常的原生态。但是今天,她想让他看看她另外的模样,她觉得镜子里的自己很清丽,把头发束起来后显得神采奕奕,说不定他以后会允许她的头发自由些呢! 当门被推开的刹那,她蓦地坐直了身子,眼睛亮亮的。 白奕初换好了鞋,来到餐桌旁,一眼就发现了她的变化。眉头紧拧,走到任以晴的身后把那只蝴蝶发卡从她的头发上狠狠地扯下来,因为过于用力甚至扯掉了任以晴的几根头发。任以晴痛得嘶一声,捂着伤处低下头,却不敢发怒,只急急乞求道:“白叔叔,我错了,我以后不会再戴发卡了。” “说!这是谁给你的!”他的声音像从中传来般那么冰冷。 “是,是我自己找到的。”任以晴顾不得痛,结巴地解释道。 “你不说可以,我一定能够问出来!” 说着,就给云焕打了个电话:“把所有人都叫进来。” 白家别墅里的司机、用人、厨子、园丁和保镖都匆匆进来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今晚白奕初竟然会为一只小小的发卡而大动干戈。等人都到齐后,他将那只发夹在众人的面前晃一晃:“这是从哪里来的?” 云焕吃了一惊,忙向任以晴看了眼,只见她低眉垂目,根本看不清她的神情。 云焕的反应已经落入白奕初的眼里,他冷冷地将发卡扔在脚下,慢慢地将它踩碎:“我白家不是任何东西都能够拿进来的,这次就算了。但我告诉你们,如果再敢犯第二次,就只有一条路,给我滚蛋,永远不许再踏进白家大门!” 白奕初虽然霸道了一点,但是他给众人发的工资还是非常可观的,没有人愿意放弃白家的肥差。顿时齐声道:“我们知道了!” 就这样,因一只小小的发卡,任以晴似乎失去了更多的自由。白家别墅里的人虽然不算少,但是没有人敢主动与她说话,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惹来白奕初的怒骂。而任以晴,还是被毫不留情地送回了梓园。 每次来这里,他都会把她扔到床上,然后静静地搂着她睡去,似乎这样可以减轻她的伤痛。但事实上,她在他的怀里连动也不敢动一下。白奕初的睡眠极轻,每次她稍稍有什么动作,他就会惊醒,然后果真就像个慈爱的父亲一样,轻拍着她的背,像哄孩子似的哄她睡觉。 其实,每个这样的夜里,她都睁眼到天亮,所以她特别害怕来梓园。 她以为,今天也会是这样,她已经做好了第二天睡起来全身僵硬的准备。但是今夜,显然不只如此,白奕初将她扔到床上后,并没有像个父亲般搂着她哄她睡觉,一双眼睛像阴晴不定的狼眸般在她的身上闪闪烁烁。 “脱!” 任以晴似乎并不明白,结结巴巴地说:“白,白叔叔……我今晚想,想一个人睡。” 她终于大胆地提出自己的要求,没想到话刚出口,就觉得一股冷意紧逼到她的身前,将她狠狠地压在床上,同时听到嘶啦一声,她身上的衣服被扯掉,白奕初的大手已经握住了她纤细的腰肢,同时稳稳地吻上她的唇…… 任以晴只觉得脑海里轰地一下变得空白,有那么一刹那,她有些意乱情迷,竟然不想再反抗。但是她马上就回到了现实中,努力地想要把白奕初推开:“不……求求你,白叔叔,不要这样……” 她的苦苦哀求和苍白的脸色并没有得到白奕初的怜惜,反而让他更疯狂! 随着白奕初大手的往下游移,她的身体被微微抬起,下一秒,便有阵撕裂的痛使她猛烈地缩起了身体:“啊!好痛……白叔叔,我好痛……” 她抬手想要将他推开些,但他却将她的手腕死死扣在床上,直到他发出野兽般的低吟颤抖地倒在她的身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赫然清醒。 看到身边的女孩,小小的一团,像只可怜的虾米一样蜷缩在床的一角,他的心蓦然狠痛了一下,伸手要把她如往常那样拉到怀中来,她却赌气般不肯过来。他眉头拧了拧,手中用力,终还是将她拉入了他的怀中。 那晚,任以晴一直在哭泣,泪水将他的胸膛浸染得湿漉漉的。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她有点头晕目眩,他却冷冷地看着她受伤的手腕,那里有非常明显的青色印痕:“是不是很痛?” 任以晴没回答,他就拿出药膏替她涂抹,却又用很可恶的语气说:“你那么喜欢收男人的礼物,是不是觉得被男人喜欢是很幸福的事?或许你已经长大了,需要一个男朋友。” “啊?不,不用了……白叔叔,我……”她惶然地看着他,她已经被他那样了,难道不是说明她是他的女人吗?他怎么还要给她介绍男朋友呢? 白奕初淡然地道:“那你为什么要收云焕送给你的东西?” “白叔叔,以后我不敢了。” 白奕初冷冷地哼了声,对于她的服从,仿佛并没有在意。 任以晴原本以为他在开玩笑,但后来的事情让她明白,他从来都没有跟她开过玩笑。印象中,他对她说的每句话,都不是玩笑话。 在梓园住了几天,病情还是时好时坏,胃口依旧不佳。而他,也夜夜贪欢,从不顾忌…… 直到他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才不再为难她。当他回到白家别墅的时候,将她也带回了白家别墅,见到进嫂,她有点想哭,终于还是忍住了。 一切又恢复原状,清冷,孤寂,无助,像一层层网,将她紧紧地裹住。 好在还有这个画室,能够给任以晴带来一点安慰。 那天,她在画室里画了整整一天,面前的画卷逐渐丰满——绿色的草地上,一位母亲牵着女儿的小手往前跑着,她们的脸上都充满坚毅的神色。而她们身后的世界却正在崩塌,那是场巨大的灾难。 奇怪的是,画的正上方,却又有强烈的阳光。 在这种阳光的照射下,灾难变得不再可怕,甚至显得有些微不足道。比较有意思的是,那个小女孩的眼睛似乎盯着画外面的某人,显得很逼真。 当白奕初看到这幅画的时候,马上就注意到了小女孩的眼睛。小女孩的眼睛让他很不舒服,他伸手就把画从画板上扯下来,揉成几块扔在地上,冷冷地说:“进嫂说你整天都没有出画室,也没有吃东西,原来就是躲在这里画这么无聊的东西吗?” 画被毁了,任以晴没有觉得可惜。 反正明天、后天、大后天,她有很多时间画画。 她默默地站了起来:“白叔叔,你回来了。” |
总而言之,《ZT/亦吻初情》是一部值得反复品读的作品。它不仅仅是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一部关于人生、关于情感、关于时代的深刻寓言。作者用他那充满力量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既现实又充满诗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看到了爱情的伟大,人性的光辉,以及生命中最纯粹的美好。
评分《ZT/亦吻初情》最打动我的,是它所传递出的那种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爱。故事中的爱情,经历了时间的洗礼,战胜了现实的重重阻碍,最终留下了深刻的印记。这种爱情,不是短暂的激情,而是深刻的羁绊,是灵魂的共鸣。作者对这种深厚情感的刻画,让我对爱情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期许。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人物之间那种坚定的信念和不离不弃的守护,都足以让人感动落泪。
评分《ZT/亦吻初情》最让我震撼的是它对于人性复杂性的探讨。故事中的人物并非脸谱化的好人或坏人,他们都有自己的挣扎、无奈与选择。即使是看似冷酷的角色,作者也试图去挖掘其背后的原因,展现出人性的多面性。这种深度使得故事更加引人入胜,也引发了我对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的诸多思考。尤其是在处理一些关键情节时,作者并没有选择简单粗暴的推进,而是通过角色的内心独白和细微的互动,层层剥茧,将人物的动机和情感变化展现得淋漓尽致。这种对人性的深入洞察,是这本书最宝贵的地方,也让我在合上书本后,依然久久不能平静。
评分我喜欢《ZT/亦吻初情》中对北方文化元素的融入。书中对北方农村的生活场景、风俗习惯的描绘,都显得格外真实和生动。这些细节不仅为故事增添了浓厚的地域特色,更让人物的形象更加鲜活立体。我仿佛能听到老一辈人的话语,看到他们辛勤劳作的身影,感受到那种淳朴而又坚韧的生活气息。这种文化底蕴的呈现,让这本书超越了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它还是一部关于时代、关于土地、关于人情味的深刻写照。
评分《ZT/亦吻初情》的语言风格真是独树一帜,既有文学的厚重感,又不失现代的流畅性。作者对于词语的运用非常讲究,每一句话都仿佛经过精心雕琢,恰到好处地表达了人物的情感和场景的氛围。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描写情感时所使用的那些比喻和意象,它们既新颖又贴切,能够准确地捕捉到那些难以言喻的内心感受。有时候,仅仅是一段文字,就能勾勒出一幅画面,或者传递出一种情绪,让我觉得非常惊喜。这种文字的力量,是许多现代作品所缺乏的,也是这本书能够打动我的重要原因之一。
评分不得不说,《ZT/亦吻初情》在叙事节奏的把握上做得非常出色。故事的前半部分,细腻铺陈,娓娓道来,让读者能够充分地沉浸在人物的情感世界里。而当情节进入高潮时,节奏骤然加快,那些积蓄已久的情感和矛盾爆发出来,让人应接不暇,心跳加速。这种张弛有度的叙事方式,让阅读体验非常丰富,既有令人回味的温柔,也有令人血脉贲张的激动。作者巧妙地利用了各种叙事技巧,比如闪回、内心独白、对话等,将故事编织得如同精美的挂毯,每一个细节都恰到好处,共同构建了一个宏大而又动人的叙事空间。
评分在我看来,《ZT/亦吻初情》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还在于它对细节的极致追求。无论是场景的布置,还是人物的表情和动作,甚至是微小的道具,作者都处理得一丝不苟。这些细节的堆叠,使得整个故事变得更加真实可信,让读者仿佛置身其中,能够清晰地感知到人物的情绪和环境的氛围。
评分《ZT/亦吻初情》中,人物的成长轨迹也是一大亮点。主角们并非一开始就完美无缺,他们也在经历中不断学习、反思、蜕变。看着他们从青涩走向成熟,从迷茫走向坚定,我仿佛也参与了他们的成长过程,从中获得了很多力量和启发。这种真实的人物塑造,让读者能够产生强烈的共鸣,也更加相信爱情的力量。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另一个深刻印象是其精巧的结构设计。故事线索多而不乱,人物关系复杂却梳理得清晰。作者在叙事过程中,埋下了许多伏笔,这些伏笔在后续情节中一一揭晓,让人恍然大悟,充满了阅读的惊喜感。这种层层递进的叙事方式,使得故事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让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评分读完《ZT/亦吻初情》,我仿佛穿越回了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代,亲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这本书最大的魅力在于其细腻的情感刻画,作者笔下的男女主角,他们的每一次眼神交汇,每一次欲说还休,都充满了张力,让人心动不已。故事的开篇就营造出一种独特的氛围,将读者迅速带入角色的世界。我尤其喜欢书中对环境的描写,北方特有的那种粗犷而又深沉的美,被描绘得淋漓尽致,仿佛能闻到泥土的芬芳,感受到凛冽的寒风。这种环境描写不仅仅是背景,更是人物内心世界的映照,为故事增添了一层厚重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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