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推荐 -
★如何将主体从意愿和行动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如何让人类的行动从目的—手段的循环中挣脱出来?
★“神圣人”系列之外,意大利当代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思想家吉奥乔·阿甘本至为重要的一部著作。
★运用哲学、历史语法学和法学这三套理论工具,阿甘本悉心处理了其分析理路中“行动”、“过错”和“姿势”这三大范畴。
★阿甘本在书中探索了道德性与守法性之间的构成性关联,并对西方的道德和法律结构发起了批判。
★本书不仅统合了阿甘本思想的各个重要主题,还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理论视野朝着东方哲学(佛教哲学)的全新转向。
- 内容简介 -
全书分四章。
在第一章“案件与过错”中,阿甘本从历史语文学分析出发,揭示了这两个词模糊的词源,以及它们在概念层面的亲缘关系。他指出,这两个概念是法律建筑的前提,但构成法律领域的,是“罪”这一概念。由此,他过渡到卡尔·施密特的相关理论,并进一步探讨了法学中“制裁”这一概念。
在第二章“crimen与karman”中,阿甘本考察了常与“案件”、“过错”联系在一起的拉丁语crimen和梵语karman的关系。后者即“业”,在佛教中指的是行动背后的意愿。他认为,“karman指的就是crimen,也就是说,存在一种可以归责并产生后果的行动”。承认这一点,便可引向意愿概念的诞生。
在第三章“意愿的困局”中,阿甘本阐述了古代世界经由亚里士多德到基督教世界的转变史,这也是意愿概念的诞生史。他指出,与佛教立场类似,柏拉图想要在“是”和“思索”之中寻找人的善,亚里士多德的答案则是“成为”和“行动”。这组对立概念是本章的论述重点。
意愿是将行动固定在主体上的哲学装置,使主体为其行为担责,也就变成了可归责的、可制裁的。正因为此,我们才有必要“超越行动”——这正是第四章的标题。在最后一章中,阿甘本思考了“善”与“行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的意义。他指出,实现善的必要性正是亚里士多德的遗产。
全书的落脚点是对姿势的分析。除了佛教学说,阿甘本关于姿势的理论探索还指向了瓦尔特·本雅明的《暴力批判》。他对该文本的兴趣在于,如何将人类的行动从目的—手段的循环中解脱出来。而这也是他在作为本书前言的《姿势的本体论与政治学》一文中重点加以考量的。
在前言中,阿甘本总结道:“我试图在书中说明,行动、原因和过错的概念之间存在构成性的关系。我提出的假设是,这三个概念共同构成了将人的行为嵌入法律的领域并让其变得‘有过错’的装置(dispositivo)。这也就意味着,这些行为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归责给某个主体。人的行为是crimen。这个拉丁语单词可能和梵语中的karman——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业’——有亲缘关系,其原始含义指的是主体的行动与其后果之间无法摆脱的联结。我们早已习惯于这样的法律与道德观念,即人必须回应自己的行动。这似乎理所当然、无可置疑。然而,切不可忘记,20世纪至为伟大的神学家弗朗茨·卡夫卡的全部写作,无非是固执、近乎偏执地追问这唯一的问题:‘人为什么会有过错?’究竟是为什么,人类的心灵会这样设想,认为他的种种‘行动’应该归责于他并让他有过错?”
##阿甘本似乎特别喜欢一种“看上去是a,其实是b”的方法。给解读本雅明的神圣暴力提供了一个思路。
评分##4.5,Crimen/Karman的词源学考古呈现了罗马法与基督教法哲学-现代法学以来过错与意愿的关联。“意愿”的从无到有在印度“有为法”和《罗马法》的一致性成为一个保证人类自身行动责任的无情装置,责任=追责。而法律通过制裁将正义与暴力联系在同一维度,不完全的法律成为完全的法律。在基督教法学中,意愿不属于自身,而是属于意愿神——有意愿不实行者——的意愿。阿甘本在《业》中尝试通过非作“行动”与“意愿”之间的关系,从而思考一种非-关联,通过“游戏”和“舞蹈”令行动成为一种“姿势”(gestos)即对于手段性的展示及其欢愉,从而设想某种完全的,令行动无效的法律。《业》更像是对阿甘本潜能-实现以及悬置,例外状态的法学阐释,翻译不错相当加分。
评分##由语义学出发,在印度佛教、基督教对比语境下,在意愿-行动-归责的装置中,在脱离了手段-目的的驱动链条中考察作为纯粹手段的姿势的美学、政治学、法学价值。相当有启发的理论探讨。
评分##谢谢。我现在就躺着,就随“它”摆成这个姿势,企图实行一种又无目的又无手段的政治。谢谢。
评分##自由在于智性品性,而非经验品性。每个人的所为必然是外在由动机决定、在内在由他的品性决定…..在他的所是中,我们发现自由。他本可以成为不同的某种人,他的过错或功劳都系于他所是为何…..康德说,我们避免了把必然和所是以及自由与所为联系起来的根本错误,并意识到要将两组术语对应起来才是正确的。叔本华(道德的基础)
评分##阿甘本的一贯思想套路,如果有些新东西,在舍勒那里似乎也能找到相近的结论。而且作者对归责进行质疑时说这是关涉到法律和道德之基础能否成立的大事,但是最终导向翠竹黄花式的佛教思考。而实际上归责思考不是西方特有的东西,《东铭》、刘蕺山等也都有类似的想法,相反阿的“作用见性”的立场可能是要拆除道德的地基的。总感觉阿甘本不够严肃。翻译质量可以。
评分##把「是」和「行动」割裂开来,这一点很有启发,词源和思想史梳理也很有意思。至于「姿势」什么的,则不甚了了。借机把《罗马书》重新读了一遍。
评分##由语义学出发,在印度佛教、基督教对比语境下,在意愿-行动-归责的装置中,在脱离了手段-目的的驱动链条中考察作为纯粹手段的姿势的美学、政治学、法学价值。相当有启发的理论探讨。
评分##阿甘本的一贯思想套路,如果有些新东西,在舍勒那里似乎也能找到相近的结论。而且作者对归责进行质疑时说这是关涉到法律和道德之基础能否成立的大事,但是最终导向翠竹黄花式的佛教思考。而实际上归责思考不是西方特有的东西,《东铭》、刘蕺山等也都有类似的想法,相反阿的“作用见性”的立场可能是要拆除道德的地基的。总感觉阿甘本不够严肃。翻译质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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