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总则,术语:符号,杆件、连墙件与连接件,荷载,设计计算,构造与搭设,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内页插图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杆件、连墙件与连接件
3.1 材质性能
3.2 规格
3.3 设计指标
4 荷载
4.1 荷载分类与组合
4.2 作业层施工荷载
4.3 风荷载
5 设计计算
5.1 基本规定
5.2 杆件设计计算
6 构造与搭设
6.1 构造与搭设的基本要求
6.2 外脚手架的构造与搭设
6.3 满堂脚手架的构造与搭设
6.4 烟囱、水塔架的构造与搭设
6.5 斜道的构造与搭设
7 脚手架拆除
8 安全管理
附录A常用脚手板的规格种类
附录B木脚手架计算常用材料、工具重量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8 安全管理
8.0.1 木脚手架的搭设、维修和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按方案实施。
8.0.2 在邻近脚手架的纵向和危及脚手架基础的地方,不得进行挖掘作业。
8.0.3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8.0.4 脚手架支承于永久性结构上时,传递给永久性结构的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允许值。
8.0.5 上料平台应独立搭设,严禁与脚手架共用杆件。
8.0.6 用吊笼运砖时,严禁直接放于外脚手架上。
8.0.7 不得在单排架上使用运料小车。
8.0.8 不得在各种杆件上进行钻孔、刀削和斧砍。每年均应对所使用的脚手板和各种杆件进行外观检查,严禁使用有腐朽、虫蛀、折裂、扭裂和纵向严重裂缝的杆件。
8.0.9 作业层的连墙件不得承受脚手板及由其所传递来的一切荷载。
8.0.10 脚手架离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中的规定。
8.0.11 脚手架投入使用前,应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搭设过程中每隔四步至搭设完毕均应分别进行验收。
8.0.12 停工后又重新使用的脚手架,必须按新搭脚手架的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0.13 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抽拆架上的各类杆件和脚手板,并应及时清除架上的垃圾和冰雪。
前言/序言
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劳人计(88)3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符号,杆件、连墙件与连接件,荷载,设计计算,构造与搭设,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沈阳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沈阳市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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