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婚姻家庭法(第5版)》初版问世于世纪之交,历经二、三、四版,基本上反映了婚姻法修正以来婚姻家庭领域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的成果。作为一部以提供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专业课教材,本书在内容上将法理的探讨、制度的评析、法条的诠解、法律的适用等熔为一炉;以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对一些重要的外国立法例,也从比较法的角度作了适当的介绍和评析,第五版保留了本书的总体框架、知识体系和编写特色,同时又力求有所改进、有所完善。这次修订的重点主要有二:一是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以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是审判实践的经验总结,具有很强的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其分门别类,列入本书的相应部分,使有关章节的应用法学色彩更为突显。二是对全书作了认真的梳理和审校,在删除重复、简练文字和注释的规范化等方面,也作了一定的努力。
作者简介
杨大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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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第一节 婚姻家庭的概念和本质
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第二章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第二节 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法
第三节 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立法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地位
第四节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亲系和亲等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事实
第四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五节 我国亲属关系立法之不足及其修改完善
第五章 婚姻的成立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说
第二节 婚约
第三节 结婚的条件
第四节 结婚的程序
第五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第六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节 婚姻效力概说
第二节 配偶身份权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
第七章 婚姻的终止
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说
第二节 协议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四节 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第五节 几种常见离婚纠纷的处理
第六节 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 亲权与亲子关系
第一节 亲权与亲子关系概说
第二节 婚生子女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
第四节 继父母继子女
第五节 亲权的法律效力
第九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制度概说
第二节 我国的收养立法及其基本原则
第三节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
第四节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
第五节 收养的法律效力
第六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十章 扶养
第一节 扶养制度概说
第二节 我国现行扶养制度
第三节 扶养制度的完善
第十一章 监护
第一节 监护制度概说
第二节 监护的设立
第三节 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节 监护的终止与撤销
第十二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概说
第二节 妨害婚姻家庭的民事责任及相关民事裁判的执行
第三节 妨害婚姻家庭的行政责任
第四节 妨害婚姻家庭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民族、涉外、涉侨及中国区际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第一节 民族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第二节 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第三节 涉侨、涉港澳台的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参考书目
精彩书摘
其一,该破裂原则的规范性内涵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作为婚姻关系缔结和存续之基础的夫妻情爱完全归于消失,夫妻关系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均难于维持。关于这一内涵的具体含义在法律上并未指明,仅从学理上推论,至少包括三层:一是在程度上,应该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全面破裂,而不是某些方面的裂痕;二是在时间上,应该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不是可能破裂、将要破裂或刚刚开始破裂;三是在现实表现上,只能是真正破裂,而不是虚假的破裂表象或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破裂,亦不是暂时的冲突或者还有和好的可能。概言之,就是夫妻情感上的矛盾已是由来已久且无可挽回。
其二,该破裂原则是一种彻底的无因破裂。即不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原因,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责任,只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把握,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提出离婚请求,法院经过审理、调解,确证夫妻感情破裂事实存在,即可判决离婚。当然,这种无因破裂并不排除当事人承担通过具体的原因事实,证明感情破裂而依法准予离婚的举证责任,亦不排除法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全面把握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弄清感情是否破裂的真实背景及具体原因,以便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正确裁判。
其三,该破裂原则作为唯一离婚理由具有独立的、普遍的法律效力。首先,在法律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律所确认的唯一的、独立的离婚理由,除法定特别限制条款外,不受任何前置性条件或相关因素的排斥和制约。其次,在审判实践中,离婚诉讼的中心总是在于确认感情是否破裂,一切离婚判决都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双重根据,第32条第3款中所列举的四种具体情形不但没有排斥和限制感情破裂原则,反而是对感情破裂原则在操作适用中更具体、更明确的举例说明,是对破裂原则的进一步强化和展示。因此,破裂原则的适用是所有离婚诉讼活动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属。最后,在法律推定和人们假想的事实结果上,任何一个离婚案件,每一个破裂死亡的婚姻,无论基于哪种原因,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最终都要归结到夫妻感情系统中,通过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反映出来,所以感情是否破裂是婚姻关系的过去、现在及发展前景的最集中的概括,也是最有说服力、最普遍的离婚理由。
其四,该破裂原则是积极破裂原则,即当事人双方都有离婚请求权的破裂原则。虽然在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颁布施行之后,长期以来一直持续着理论上、实务上的关于离婚标准的“正当理由论”与“感情破裂论”的争论,且在实践中人们也总有“正当理由论”的道德倾向,但1980年的《婚姻法》并没有在立法上发生对“理由论”的倾斜或折中,而是明确肯定了“感情论”的积极破裂原则。修正后的《婚姻法》虽然在具体列举的四种情形中,至少有三种属于夫妻一方存在明显的过错,但立法意旨并没有走向有责主义的过错离婚,也没有丝毫的限制过错一方离婚请求权的迹象,而实际上仍是坚持积极破裂原则,赋予夫妻双方平等的离婚自由权。据此,在离婚诉讼中,无论当事人所持的具体离婚理由是否正当,也不论当事人对造成婚姻死亡是否应承担过错责任,双方均依法享有平等的离婚请求权;法院也只能根据夫妻感情状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不能过多地进行具体理由和过错责任的道德价值评判。即使当事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等行为,从而对离婚纠纷有过错责任,其离婚理由明显是自己不法或不道德行为所致,法院亦得保护其离婚自由权,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得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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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婚姻家庭法(第5版)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本书导读:婚姻家庭法的基本脉络与时代发展 本教材旨在系统、深入地阐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础理论、核心规范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最新发展与前沿问题。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第五次修订版,本书紧密结合新时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家庭伦理的演进以及司法实践的最新要求,力求为法学专业学生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一部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指导意义的权威教材。 第一部分:婚姻家庭法总论——理论基石与历史沿革 本部分首先构建起婚姻家庭法的理论框架。我们将探讨婚姻家庭法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界定其调整对象——基于婚姻、血缘、收养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内容涵盖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演变,从古代的宗法观念到近现代法律的转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以及2001年修正案和2020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颁布,对我国家庭制度产生的深刻影响。 重点剖析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家庭美德与社会公德的相结合等。我们还会深入分析亲属关系的类型学,区分法定亲属关系与意定亲属关系,为后续章节的具体规范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本部分将引用丰富的法学史料和宪法精神,阐释“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这一核心理念在法律层面的具体体现。 第二部分:婚姻制度的构建与运行——从结合到解体 本部分是全书的核心内容,详细解析了婚姻关系的发生、存续与消灭的各个环节。 一、结婚的有效要件与程序: 详尽阐述结婚的实体要件,包括适婚年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非近亲属关系等。特别关注当代社会中“自由恋爱”背景下,如何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对包办、买卖婚姻的法律规制。在程序上,深入探讨婚姻登记制度的法定效力、登记瑕疵的补救措施。同时,本书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进行了严谨的梳理和批判性分析,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其在现行法下的地位。 二、夫妻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人身关系是婚姻制度的内在精神体现。本书细致阐述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扶养义务、家庭事务管理权等。对于夫妻间的健康权、名誉权等其他人身权利的保护,提供了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案例评注。我们着重探讨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认定及其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体现,回应了社会对家庭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切。 三、夫妻财产制度的变迁与适用: 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中最具实践性的部分。教材全面介绍法定财产制(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和约定财产制的规则。在共同财产部分,详细区分了收入、收益、特定用途的财产归属,并引入了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法律后果分析。对于约定财产制的订立、效力、公示以及对第三人的影响,也进行了充分论述。 四、婚姻的解除: 本部分详细阐述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法定程序和实质条件。在协议离婚中,重点分析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协议内容的法律效力。在诉讼离婚中,系统梳理了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如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并结合大量判例,分析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具体认定尺度。此外,本书还讨论了对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及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第三部分:亲属关系与家庭保护——血缘、收养与家庭责任 本部分拓展了婚姻家庭法的保护范围,涵盖了血亲关系、收养关系以及家庭成员间的特殊责任。 一、父母子女关系: 深入分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如教育权、管教权、人身依附权)和义务(抚养、教育、保护义务)。重点探讨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权利平等原则的贯彻,以及生物学亲子关系与法律上亲子关系的认定(如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对于父母出资购房、子女成年后对高龄父母的赡养义务,提供了详细的法律分析。 二、法定监护制度: 结合《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制度,区分了法定监护人和意定监护(遗嘱监护)。探讨了监护人的职责、权限,以及在发生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时的撤销程序与法律责任。 三、收养制度: 完整介绍收养的法定条件、程序和效力,区分了国内收养与涉外收养的特殊要求。重点分析了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定情形与程序,及其对被收养人与自然血亲之间的权利义务影响。 第四部分:当代挑战与法律回应——前沿议题与未来展望 本部分聚焦于当代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婚姻家庭法前沿和热点问题,体现了教材与时俱进的特点。 一、家庭暴力与人身安全保护令: 详细解读《反家庭暴力法》,阐明家庭暴力的法定范畴,包括身体、精神、性暴力等。系统梳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审查程序、执行与法律责任,强调法律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即时救济机制。 二、新型家庭关系与同居关系: 对事实婚姻的否定趋势进行重申后,本书集中探讨了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制,尤其是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参照适用婚姻法的部分规则,厘清其与合法婚姻的本质区别。 三、离婚后的法律关系: 深入分析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如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子女探望权的强制履行机制,以及夫妻忠实义务的后续影响。 四、家事审判的程序保障: 结合人民法院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背景,介绍了家事审判的特殊程序,如心理干预、多元化解机制的引入,以及如何实现司法温情与法律公正的平衡。 全书结构严谨,逻辑清晰,理论阐述力求精确到位,同时辅以大量的典型案例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帮助学习者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本书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必备用书,也是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实务工作者重要的参考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