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一直对那些宏大的政治理论抱有一种敬畏又疏离的态度,总觉得那是少数精英才能触及的领域。但这次翻开这本《人文与社会译丛》里的某部作品,却意外地发现,它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高不可攀。行文的逻辑极其清晰,仿佛一位老练的老师,耐心地引导着初学者一步步揭开复杂的面纱。文字的流动性很好,尽管讨论的是深刻的哲学议题,但阅读起来却不至于让人感到窒息。我特别欣赏译者在处理那些关键术语时的细致考量,那些在不同语境下有着微妙差别的词汇,都能被精准地捕捉和诠释。这让我能够更顺畅地进入文本的核心,去感受作者构建的世界观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来的。这绝非轻松的阅读,但绝对是精神上富有回报的旅程。
评分这部译丛的书籍,光是名字就让人心头一紧,那种历史的厚重感和思想的冷峻感扑面而来。我总觉得,读这些经典著作,就像是走进了思想的迷宫,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生怕错过了一丝一毫的精妙。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得很雅致,那种略带陈旧感的封面,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岁月的沉淀。拿到手的时候,那种纸张的质感,油墨的香气,都让人有种庄重感。我猜想,译者一定下了极大的功夫,才得以将那些晦涩难懂的古老思想,用现代的语言准确地传达出来。阅读的过程,无疑是一场对心智的磨砺,它要求我们放下既有的偏见,去倾听那个遥远而深刻的声音,去理解一个时代背景下的生存困境与哲学思辨。这种体验,远非简单的信息获取,而是一种深层次的精神对话。
评分翻开这套译丛里的特定书籍,我立刻感受到一种思想的“重量级”。它不是那种用来消磨时间的闲书,而是需要你全神贯注、甚至需要反复咀嚼才能品出其中味道的佳酿。我欣赏那种将复杂概念抽丝剥茧,用清晰的脉络呈现出来的笔力——这不仅是原作者的功劳,更是译者高超的文字驾驭能力所致。阅读过程中,我常常需要对照一些历史背景资料,才能完全理解某些论断的深层含义,但这种“主动探寻”的过程,反而加深了我的参与感。它让我意识到,对既有社会结构的质疑和对人类本质的探寻,从未停止,只是换了不同的表达方式。这本书的出版,无疑为严肃的学人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交流平台,值得反复研读。
评分我向来偏爱那些能够引发深刻自我反思的书籍,因为对我而言,阅读的终极目的,是更好地认识自己所处的境地。拿到这本译丛中的著作,我立刻被其内在的张力所吸引。它似乎在挑战我们对“秩序”和“自由”的传统认知,迫使我们去审视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契约的根基。译者在文本的注释和导读部分,处理得非常得体,既提供了必要的学术背景支撑,又没有喧宾夺主地干扰主文本的阅读体验。这种平衡的拿捏,非常考验译者的功力和对原作精神的领悟。每读完一个章节,我都习惯停下来,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思考着书中所描绘的那种原始的、赤裸裸的人性状态,与眼前这个高度文明化的社会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微妙的张力。
评分这次的阅读体验,可以说是一次对“古典”思想的现代化重访。我一直认为,真正的经典,无论过去多久,总能对当下投射出新的光芒。这本收录于人文社科译丛的作品,无疑就是这样一种存在。它的叙事方式带着一种令人信服的、近乎几何学的严密性,每一步论证都像是在搭建一座精密的建筑。我尤其留意到译者在处理那些带有强烈时代烙印的观念时所采取的策略,他们显然没有简单地做字面翻译,而是力求在现代读者的语境下,重建起原作者的思想蓝图。这种“在场感”的营造,使得原本沉睡的理论重新焕发出活力,让我们得以用更成熟的视角去评判和吸收其中的智慧。
评分霍布斯从机械论观点出发,研究人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解释人的感情和欲望。他指出,人同自然的其他事物一样,是一个物体。当外界物体作用于人,有助于人的生命运动时,就会引起喜悦和快乐的感情;反之,当外界物体的作用有碍于人的生命运动时,就产生厌恶和痛苦的感情。前者被称为善(good),后者被称为恶(evil)。在他看来,人的本性就是自我保存,趋利避害,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他说:
评分本书旨在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及其后继学说的原则作出分析。这些原则之所以需要一个新的分析,是因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对政治思想的传统,认识得更深刻了。以前,人们可以不加论证就有把握地认为,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是自然法理论的全盛时期;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一去不返了。那种看法理所当然地基于一个比较,即在理性主义时代的政治理论跟十九世纪的政治理论之间进行比较。在这一比较的范围之内,它仍然是对的;但是,当我们把中世纪传统和古典传统充分地考虑在内时,它就站不住脚了。这一转向,对我们阐释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其作用显而易见。约翰·莱尔德关于霍布斯的近著已经可以试图论证,在伦理理论和政治理论领域,霍布斯的“声音和双手都是中世纪的”。尽管这个主张很难成立,但是它清楚地证明,以往那种断言霍布斯的首创性毋庸置疑的观点,现在或多或少已经动摇,需要进一步论证;而这种观点在过去是不言而喻的。总的来说,如果自然法诸理论远非理性主义时代所特具,如果它们在中世纪传统和古典传统中就已经几乎是司空见惯的,那么,我们不可避免地要问,何以惟独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获得了自然法理论杰出时代的声誉。可能有人会说,由于广为人知的政治原因,自然法理论对那个时期的实际意义,大于任何其他时代。为了事先排除这种论据不足的答案起见,我们必须提出一个更恰当的问题,这就是:在近代的自然法观点和传统的自然法观点之间,是否没有原则区别。事实上,原则区别确实存在。传统的自然法,首先和主要地是一种客观的“法则和尺度”,一种先于人类意志并独立于人类意志的、有约束力的秩序。而近代自然法,则首先和主要是一系列的“权利”,或倾向于是一系列的“权利”,一系列的主观诉求,它们启始于人类意志。
评分由此可以分析总结,在布鲁姆看来这本书在思想的讨论与问题的把握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所以影响到其质量,简而言之是施特劳斯的宗教批判相关知识并不足够,因为施特劳斯的隐微阅读方法也没有
评分人们从近年来的出版物中,可以挑选出许多有能力做出判断的人所作出的其它类似叙述,特别是由那种人所作的叙述,他们作为现在的极权主义国家的公民,亲历了这种转变,他们的经验迫使他们对许多珍爱的信念加以修正。我们将再引用一位德国作者的话作为例子,他所发表的相同结论比我们已经引用的那些更加公正:
评分而《易经》的“经”是指经典的著作。儒家奉《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为《五经》。如同前文所说,“经”是后来为了尊称这些书,而加上的称呼,原来《五经》只称为《易》、《诗》、《书》、《礼》、《春秋》。
评分嗯,有塑胶包装,书没有弄脏
评分在本书的最后一个章节,施特劳斯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思想进行了总结性的梳理与归纳,在五个大的方面理清楚了霍布斯的早期到晚期的思想发展过程,这样的明确而有条理的梳理还是比较少在施特劳斯著作里面出现的。我们其实在一个圈里面生活,那就是自己的小圈,想突破这个小圈很难。
评分正如乔治·克鲁姆·罗伯逊五十年前在他的著作《霍布斯》中所指出的,“早在他还只是人和人类生活方式的一个观察者,而尚未成为一位机械论哲学家的时候,(霍布斯的)全部政治学说无疑就已经基本成形了”(第57页)。所以,我们自然而然地应该尝试,对霍布斯关于“人和人类生活方式”的“前科学”思想,对他关于人类生活的最早的、尚未为所谓科学“解释”所曲解的看法,作出连贯一致的阐述。我希望本书证明,如果我们企望对霍布斯的思想有任何条理清楚的理解,那么,这个阐述就是可能的,甚至是必要的。这样一种理解,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容易取得。固然,霍布斯的每一个读者,都被他思想的清晰、严密和坚定所打动。但是,霍布斯的每一个研究者,也都为他的著述中比比皆是的矛盾之处而震惊。他的最重要、最独特的论断,大都自相矛盾,或者因在他的著作中某些地方否认了其明显涵义而产生矛盾;只有散见于他的著作中的很少几个论断不是这样。为了发现哪些矛盾论断表达他的真实观点,我们不得不紧紧抓住我们对他思想的严密和连贯一致的最初印象。因为那个印象不是别的,就是我们对霍布斯关于人类生活的根本见解的洞察,这个见解不是矛盾的,而是连贯一致的和不可分割的。正是这个人生观,而不是近代科学,才是他的政治哲学的真正基础。这种人生观的由来,与其说是任何学术或科学上的专注,不如说是对于日常生活和“公共社交”中人的行为举止的切实体验。而这个体验,作为霍布斯人生观的基础,其踪迹必须追溯到一种特定的道德态度,这个道德态度迫使持有这种道德态度的人,以霍布斯的独特方式,去体验和观察人类。惟其如此,这种对人类生活的见解,就不会表现在某个哲学体系里,而会在语言和思考方面,充分地表现在诸如霍布斯的同时代人拉罗什富科所使用的那种文风语调之中(附带说说,拉罗什富科对于“自爱”的重要性的看法,跟霍布斯关于“荣誉”或“自尊”的重要性的论点,如出一辙)。在霍布斯的著作里,有一些重要部分,就是用这样的语言写成的。然而,霍布斯的意图,不是仅仅为了抒发他个人的体验而阐述他的人生观,而首先是要为这种人生观提供论据,从而证明这是对人类生活惟一正确和普遍适用的看法。从这一意图着手,我们就能把握他的著述中含有那些矛盾之处的终极原因。因为,他没有现成的方法可供使用,以便适应阐发他的人生见解的要求,于是他别无选择,只能或者从哲学传统那里,或者从近代科学那里,去借用方法和概念。可是,无论是哲学传统,还是近代科学,都无法跟那些要求相对应。传统概念,不适合一个根本上非传统的看法;近代科学概念,跟一个发源于某种道德态度的人生见解难以相容。一方面,是霍布斯对人类生活最早的看法,另一方面,是传统或近代科学所提供的观念,这二者之间根本上的圆凿方枘,可以解释发生在他的著作中的全部矛盾,无论其涵义和后果是多么重要。确认这个事实,不但对于赋予霍布斯政治哲学以任何自圆其说的诠释,而且,如我所已经说明的,甚至对于认识这个哲学的原则,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评分在自己初步的理解,施特劳斯对这本著作评价不高的一个最大原因很可能是整本书的关键结论是错误的,在本书的北美版导言当中施特劳斯确实也是明确说了,在书内容当中将霍布斯视作现代性转变的第一人是很成问题的,因为各种原因他并没有理解马基雅维利在《李维史论》当中发出的冲锋号角,然后明确承认这个光荣的称号应该给予马基雅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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