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国法律史学文丛:中国近代中央官制改革研究》将晚清官制改革的时限界定在1901年—1911年。这段时间,有些学者把它分为新政(1901年—1905年)和立宪(1906年—1911年)两个时期,也有的学者将其统称为新政时期。从官制改革的过程看,官制改革与新政相始终,故应界定在1901年—1911年,是《中国法律史学文丛:中国近代中央官制改革研究》断代研究的时间节点。《中国法律史学文丛:中国近代中央官制改革研究》的撰写立足于史实和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运用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行政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具体论述、分析中央官制改革的过程和结果,探讨其得失,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论述中央官制改革以前清朝的传统官制设置、传统官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面对的挑战、以及清政府的部分变革。
第二章论述中央官制改革的初步探索和初步改革。包括清政府在新形势下的决策,改革官制的前期准备,以及丙午改制等内容,其时限大致从1901年到1906年。
第三章论述清政府以立宪为标的的官制改革。时限大致从丙午改制(1906年)到1911年清朝解体。清政府在此一时期为实行立宪官制,采取了许多措施,制订了许多章程,规划了具体步骤,调整了官制体系。
第四章论述官制改革中的选官改革,以及官员品级、秩禄方面的变革。
第五章论述中央官制改革的特点和意义。
作者简介
鞠方安,副编审,山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硕士(1988年),中国人民大历史学院(清史研究所)博士(2000年)。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外语分社社长,兼任对外经贸大学翻译硕士校外指导教师、中国翻译协会专家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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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清朝传统官制概论
第一节 清朝的传统官制
一、 中枢官制
1.内阁
2.军机处
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二、行政机构
1.吏部
2.户部
3.礼部
4.兵部
5.刑部
6.工部
三、其他机构
第二节 近代以来清朝传统官制面临的挑战
一、早期维新思想家对于官制改革的认识及其方案设计
二、戊戌时期对官制改革的认识及清政府的某些变革
三、清朝传统官制的特点
第二章 中央官制改革模式的初步探索
第一节 改革的合法化和改革模式的初步探索
一、清政府宣布变法
二、官制改革模式的初步探索
1.《江楚会奏变法三折》
2.载振等人的主张
第二节 改革中央官制的前期预备工作
一、整顿吏治
二、增设新部门
1.外务部
2.商部
3.巡警部
4.学部
第三节 丙午改制
一、丙午改制的缘起与酝酿
二、丙午改制原则的设定
三、第一个内阁官制——《内阁官制初议草案》
四、《各部官制通则清单》
五、丙午改制内容的最终裁定
六、丙午改制中新设各行政部的官制情况
1.度支部
2.民政部
3.农工商部
4.邮传部
5.理藩部
6.法部
7.礼部
8.陆军邵
七、丙午改制中的大理院和都察院
第三章 中央官制改革内容的成文化
第一节 《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
一、《钦定宪法大纲》
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的出台及其修改
第二节 么内阁官制》、式内阁办事暂行章程》以及
《内阁属官官制》
一、清政府对氓内阁官制》、《内阁办事暂行章程》和
《内阁属官官制》等文件征求意见
1.各部说帖的内容
2.各部说帖评价
3.张荫棠和欧家廉对于《内阁官制》等章程的意见
……
第四章 中央官制改革中的文官制度
第五章 中央官制改革综论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2.军机处
1730年,清政府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暴值者泄露机密”,遂于隆宗门内靠北,乾清宫外侧之地设军机房,选派内阁中书之“谨密者人值缮写”。白军机房设立,“满洲大学士,尚书向例俱兼虚衔,并无应办之事,殊属有名无实”。1732年4月,雍正帝颁谕改军机房为办理军机处,并颁关防一颗。任命特派王大臣等遵旨议奏办理军机处密行事件,并行知各省及西北军营。由此可知,军机处的设立,原本属于临时性质,并非正式的常设机构,所负责事务也只限于军事方面。
又按王钟翰先生的考证,“雍正初年,曾设议政处,命大学士、尚书人值,后乃改设军机处”。
军机处设官无定制,其官员的品级,进退、出身也不受国家常典的限制。在嘉庆以前,军机处从不载人《清会典》,而后来修的《光绪会典》,仅把军机处称作“办理军机处”。乾隆年间,乾隆帝曾以“军务告竣”,一度将其改为总理事务处。但因其有利于集权,且设置简单,“地近宫廷,便于选召”o,办事较为密速,旋又恢复。嘉庆年间也曾有人奏请改军机处,遭嘉庆驳斥而罢。自清中叶以后,军务繁兴,内忧纷叠,外患频仍,军机处日显重要,“有凡军国大计,无不总揽”,“威命所寄,悉以赖之”。
军机处职掌是“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议大政,谳大狱,军旅则考其山川道里、兵马钱粮之数,以备顾问。……外藩之朝政者拟其颁赐”(U。
军机处设官分职较为简单。成员为大臣、章京两级。军机大臣之首领俗称“大军机”、“揆首”、“枢臣”或“领袖”。由满、汉大学士、各部尚书、侍郎、总督等奉特旨应召人值,为兼差,无定额。军机大臣虽为兼职,仍保留原职实缺。军机大臣又称军机大臣上行走,资望较浅的称为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军机大臣需每天人值,以待皇帝召见,备询军国大政。军机大臣帮助皇帝批改的奏章,草拟的奏折,凡皇帝直接发交各部院衙门阅看的办理的,不需拟批,称“交片”,由内阁及各部院直接派员到军机处抄录。凡由军机处转发内阁和部院衙门以下的,叫“明发”。凡事属机密,不便发抄和经内阁的,由军机处直接密缄,交兵部加封驿递督抚的,叫“廷寄”。廷寄迟速快慢,或日行三四百里,最快的为日行六百里加急。若发交提镇,盐政关监,则叫“传谕”。清末,随着电报的使用,遇有紧急事务,军机处也往往用电报密寄,此即为“电旨”,或称“电寄”和“电谕”;同时,军机大臣还常奉旨会商国家大政方针、军事机宜。中央与地方重要官员的任免,如各部尚书、侍郎、各省总督、巡抚,以至道、府、学政、盐政,以及将军、都统等官员的补放,均由军机大臣负责开列应补人员名单,交皇帝择取任用;遇科考,亦由军机大臣开列主考、总裁名单及考试题目,奏请皇帝简用,复试或殿试,军机大臣负责核对试卷、检查笔迹或任阅卷官。
……
前言/序言
鞠方安同志的专著即将付梓了,这是他在所撰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我作为他攻读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对他撰文前搜集资料之勤,动笔后反复打磨之苦有较深切的感受,并以此文尚未出版问世为憾。现在,这部书稿终于能够奉献于读者面前,相信对晚清政治法律制度史的研究必将有所裨益,这是要向方安同志表示祝贺的。
清代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从它消亡至今也不过只有一百多年。可以说,这个末代王朝处在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的一个重要时期,我们今天的政治、经济、法律、思想、文化、军事诸领域的发展、变化无不与之息息相关。说到清朝的官制,则是有清一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的产生与发展以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以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形态为依据。由于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它的官制有充分的条件和基础吸收历代官制建设的经验,因此十分完备。也由于清朝是专制主义极端发展的朝代,其官制的弊端也十分突出。诸如各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掣肘、制约,事权不一,机构臃肿,庸员充斥,行政效率低下,等等。
19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入侵,国门大开,国家主权不再完整,社会形态不再单一,新的社会关系必须调整,新的宫制改革势在必行。为了应对前所未有的各种国际、国内事务,增设新机构,建立新官制被提上议事日程。而清末十年(1901-1911)的官制改革是晚清官制改革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因为它吸收了西方的政治法律文化,并在世界近代化潮流的推动下,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制为模型进行改革,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中国传统封建官制的逐渐解体,这是“西学东渐”,中西政治法律文化交流碰撞的结果。但是这种改革如同整个“清末新政”的命运一样,只能以失败告终,它对于挽救清王朝的崩溃已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当时清政府的统治已陷入空前危机,随之到来的就是解体的命运。
清末的官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历史进化过程中的产物。时间虽短,但其发展的规律却值得研究,它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值得重视,它的经验教训及对后世的影响值得借鉴。这也是本书出版的意义之所在。
鞠方安同志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认真研读了与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参阅了大量有关专著、论文和官书、档案。在深入挖掘、研究史料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思考,仔细推敲,确定了书稿的体例、结构,形成了自己的观点、理念。并通过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使研究更为扎实、可靠。
这部专著叙事清晰,行文流畅,持论客观,有理有据。且朴实自然,不刻意修饰,读来令人信服,这也是本书的另一个特点。
当然,这部即将出版的学术专著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理论阐述的深度尚有待进一步挖掘,在语言表达上也还有可改进的余地。我衷心希望方安同志能够在学术上精益求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杨东梁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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