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題材永遠的王者
暢銷霸主斯蒂芬·金
zui為人津津樂道的傑齣代錶作
同名電影獲奧斯卡奬七項提名,被譽為電影史上zui完美影片之一
《肖申剋的救贖(修訂版)》是斯蒂芬·金受人喜愛的代錶作,收錄瞭他的四部中篇小說。其英文版一經推齣,即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的冠軍之位,當年在美國狂銷二十八萬冊。這本書已被翻譯成三十一種語言,並且四篇小說中有三篇被改編成轟動一時的電影,其中zui為人津津樂道的便是曾獲奧斯卡奬七項提名、被譽為電影史上完美影片之一的《肖申剋的救贖》。這部小說展現瞭斯蒂芬·金於擅長的驚悚題材之外的過人功力。書中的另兩篇小說《納粹高徒》與《屍體》拍成電影後也贏得瞭很好的口碑。其中《屍體》還被視為斯蒂芬·金具自傳色彩的作品。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現代驚悚小說大師。一九四七年齣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後在州立大學學習英國文學,畢業後因工資菲薄而走上寫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齣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長篇小說和兩百多部短篇小說。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其作品是美國暢銷書排行榜上的常客,有超過一百部影視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說,其中著名的當屬《肖申剋的救贖》。
二○○三年,他獲得美國國傢圖書奬“傑齣貢獻奬”,其後又獲得世界奇幻文學奬“終身成就奬”和美國推理作傢協會“愛倫·坡奬”的“大師奬”。
在斯蒂芬·金的眾多作品中,以曆時三十餘年纔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係列(共七捲)zui為壯觀,書裏的人物與情節,散見於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說中。近年來的新作有短篇小說集《日落之後》,中篇小說集《暗夜無星》和長篇小說《11/22/63》、《穹頂之下》等。
目前斯蒂芬·金與妻子居住於緬因州。
總而言之,自從那天安迪談到墨西哥和彼得·斯蒂芬以後,我開始相信安迪有逃亡的念頭。我隻能祈禱上帝,讓他謹慎行事,但是我不會把賭注押在他身上。典獄長諾頓特彆注意他的一舉一動,安迪不是普通囚犯。可以這麼說,他們之間有密不可分的工作關係。安迪很有頭腦,但也很有心,諾頓下定決心要利用他的頭腦,同時也擊潰他的心。
就好像外麵有一些你永遠可以買通的誠實政客一樣,監獄裏也有一些誠實的警衛,如果你很懂得看人,手頭上也有一些錢可以撒的話,我猜你確實有可能買通幾個警衛,他們故意放水,眼睛注視著其他地方,讓你有機會逃脫。過去不是沒有人做過這樣的事情,但是安迪沒有辦法這麼做,因為正如我剛纔所說,諾頓緊緊盯著他,安迪知道這點,獄卒也都知道這點。
隻要諾頓還繼續審核“外役監”名單,就沒有人會提名安迪參加“外役監”計劃,而安迪也不像锡德,他絕不會那麼隨隨便便地展開逃亡行動。
如果我是他,外麵那把鑰匙會使我痛苦萬分,徹夜難眠。巴剋斯登距離肖申剋不到三十英裏,卻可望而不可及。
我仍然認為找律師要求重新審判的成功機會最大,隻要能脫離諾頓的掌握就好。或許他們隻不過多給湯米一些休假,就讓他封口,我並不確定。或許那些律師神通廣大,可以讓湯米開口,甚至不用費太大的勁,因為湯米很欽佩安迪。每次我嚮安迪提齣這些意見時,他總是微笑著,目光飄嚮遠方,嘴裏說他會考慮考慮。
看來他同時在考慮的事情還不少。
一九七五年,安迪從肖申剋逃走瞭,他一直都沒被逮到,我相信他永遠也不會被逮到。事實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這個世上瞭,而一九七六年這一年,在墨西哥的齊華坦尼荷,有一個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經營一傢小旅館。
我會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訴你,我也隻能做到這樣瞭,不是嗎?
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當警衛在早上六點半打開第五區牢房的大門時,所有犯人都從自己的房間走齣來,站到走廊上,排成兩列,牢門砰的一聲在他們身後關起。他們走到第五區大門時,會有兩個警衛站在門口數人頭,算完後便到餐廳去吃麥片、炒蛋和油膩的培根。
直到數人頭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區牢房的犯人應該有二十七個,但那天早上數來數去都隻有二十六個人,於是警衛去報告隊長,並先讓第五區的囚犯去吃早餐。
警衛隊長名叫理查·高亞,不是個很壞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剋一起來到第五區牢房。手上拿著警棍和槍,高亞打開大門,和勃剋一起走進兩排牢房中間的走道。像這種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瞭,而且因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沒有力氣走齣牢房。更罕見的狀況是他根本已經病死瞭,或自殺瞭。
但這次卻齣現瞭一個大謎團,他們既沒有看到病人,也沒有看到死人,裏麵根本空無一人。第五區共有十四間牢房,每邊各七間,全都十分整潔——在肖申剋,對牢房太過髒亂的懲罰是禁止會客——而且全都空蕩蕩的。
高亞第一個反應是警衛算錯人數瞭,要不就是有人惡作劇,因此他叫第五區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後,都先迴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麵開玩笑,一麵高興地跑迴去,任何打破常規的事,他們都覺得很新鮮。
牢門再度打開,犯人一一走進去,牢門關起。愛開玩笑的犯人故意叫著:“我要找律師,我要找律師,你們怎麼可以把監獄管理得像他媽的監獄一樣!”
勃剋叫道:“閉嘴,否則我會要你好看。”
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
高亞說:“你們全都閉嘴,否則今天一整天都待在這裏,不準齣去。”
他和勃剋一間間檢查,一個個數著,沒走多遠。“這間是誰住的?”高亞問值夜班的警衛。
“安迪·杜佛尼。”守衛答道。立刻,整個日常作息都亂掉瞭。監獄裏一片嘩然。
在我所看過的監獄電影裏麵,每當有人逃獄時,就會響起號角的哭號聲,但是在肖申剋,從來沒有這迴事。高亞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聯絡典獄長,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個監獄,第三件事則是打電話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獄瞭。
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標準作業程序沒有要求他們檢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沒有人這麼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親眼看到人不在裏麵。這是個四方形的小房間,窗子上裝瞭鐵柵欄,門上也有鐵柵欄,此外就是一套衛生設備和空蕩蕩的床。窗颱上還有一些漂亮的石頭。
當然還有那張海報。這時候已經換上瞭琳達·朗斯黛的海報,海報就貼在他的床頭。二十六年來,同一個位置上一直都貼著海報。但是當有人查看海報後麵時——結果是諾頓自己發現的,真是因果報應——簡直魂飛魄散。
發現海報後麵另有文章,已經是當晚六點半的事瞭,距離發現安迪失蹤足足有十二小時,距離他真正逃亡的時間說不定有二十小時。
諾頓暴跳如雷。
我後來是從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樓為地闆打蠟,事發當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貼在鑰匙孔上,因為他可以把諾頓的咆哮聽得一清二楚。
“你是什麼意思?你是什麼意思?他不在監獄裏,錶示你沒有找到他?這樣你就覺得滿意瞭嗎?你最好找到他!因為我要把他逮到!你聽見瞭嗎?我要逮到他!”
高亞嘴裏咕噥瞭幾句。
“不是在你值班的時候發生的?那是你自說自話,就我所知,沒有人知道他是什麼時候逃齣去的,或怎麼逃齣去的,或他是不是真的逃齣去瞭。我不管,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三點以前把他帶迴我的辦公室,否則就有人要人頭落地瞭。我說到做到,我一嚮說到做到。”
高亞不知又說瞭什麼,使得諾頓更加震怒。
“沒有?看看這個!看看這個!你認得這個嗎?這是昨天晚上第五區的點名記錄,每個囚犯都在牢房裏。昨天晚上九點鍾的時候,杜佛尼還被關在牢房裏,他不可能就這樣不見瞭!不可能!立刻去把他找到!”
到瞭那天下午三點,安迪仍然在失蹤名單上。過瞭幾小時後,諾頓自己衝入第五區牢房。那天第五區所有犯人都被關在自己的牢房裏,被那些神色倉皇的獄卒盤問瞭一整天。我們的答案都一樣:我們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沒聽見。就我所知,大傢說的都是實話,我知道我沒說謊,我們隻能說,昨晚所有的犯人迴房時,安迪確實進瞭他的牢房,而且一小時後熄
燈時,他也還在。
有個機靈鬼猜測,安迪可能是從鑰匙孔鑽齣去瞭,結果這句話為他招惹來四天的單獨監禁,這些警衛全都綳得很緊。
於是諾頓親自來查房,用他那一對藍眼睛狠狠瞪著我們,在他的注視下,牢籠的鐵柵欄仿佛快冒齣火星瞭。他的眼神流露著懷疑,也許他真的認為我們都是共犯。
他走進安迪的囚房,到處查看。牢房裏還是安迪離開時的樣子,床上的被褥看起來不像有人睡過,石頭放在窗颱上……不過並非所有的石頭都在,他帶走瞭最喜歡的幾顆石頭。
“石頭。”諾頓悻悻道,把石頭嘩啦啦地統統從窗颱上掃下來,高亞縮在一旁,噤若寒蟬。
諾頓的目光落在琳達·朗斯黛的海報上。琳達雙手插進後褲袋中,迴眸一笑,上身穿瞭件露背的背心,皮膚曬成古銅色。身為浸信會教徒的諾頓看到這張海報一定很生氣,我看到他狠狠盯著海報,想起安迪曾經說過,他常覺得似乎可以一腳踩進去,和海報上的女孩在一起。
他確確實實就這麼做瞭,幾秒鍾後,諾頓也發現瞭。
諾頓一把撕下海報來。“邪門玩意!”他吼道。
海報後麵的水泥牆上齣現瞭一個洞。
高亞不肯進去。
諾頓命令他,聲音之大,整個監獄一定都聽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亞不肯進去。
“你想丟掉飯碗嗎?”諾頓尖叫著,歇斯底裏地像個更年期熱潮紅的女人一樣。他早已失去瞭平日的冷靜,脖子脹成深紅色,額前兩條青筋畢露,不停跳動。“我說到做到,你……你這該死的法國佬!你今天非進去不可,否則就彆想再吃這行飯瞭,以後也休想在新英格蘭任何一個監獄找到工作!”
高亞默默掏齣手槍,槍柄對著諾頓,把槍交給他。他受夠瞭,已經過瞭下班時間兩個小時,眼看就快超時工作三個小時。那天晚上,諾頓真是氣得發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終於揭開他長久以來不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麵。
當然,我沒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麵,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當暮鼕的昏暗天色逐漸變得漆黑一片時,二十六個在肖申剋經曆過多次改朝換代的長期犯一直在側耳傾聽,我們都知道諾頓正在經曆工程師所說的“斷裂應變”。
我仿佛可以聽見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處竊笑不已。
諾頓終於找到一個值夜班的瘦小警衛來鑽進海報後麵的洞裏,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門。他平常並不是個聰明人,或許他以為將因此獲頒銅星勛章。算諾頓運氣好,居然碰巧找到一個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數監獄警衛都是大塊頭,如果他們派瞭個大塊頭來,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裏,直到現在還齣不來。
崔門進去時把尼龍繩綁在腰上,手上拿瞭一支裝瞭六個乾電池的大手電筒。這時高亞已經改變心意,不打算辭職瞭,而他似乎是現場唯一頭腦還清醒的人,找來瞭一組監獄的藍圖。從剖麵圖看來,監獄的牆就像個三明治,整堵牆足足有十英尺厚,內牆、外牆各有四英尺厚,中間的兩英尺空隙是鋪設管綫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餡一樣。
崔門的聲音從洞中傳齣來,聽起來有種空洞和死亡的感覺。“典獄長,裏麵味道很難聞。”
“不管它,繼續爬。”
崔門的腿消失在洞口,一會兒,連腳也看不見瞭,隻看到手電筒的光微弱地晃動。
“典獄長,裏麵的味道實在很糟糕。”
“我說不要管它。”諾頓叫道。
崔門的聲音哀戚地飄過來。“聞起來像大便,哦!天哪!真的是大便,哇!是大便!我的天哪,我快吐瞭,哇……”然後可以清楚地聽到崔門把當天吃的所有東西都吐齣來瞭。
現在輪到我瞭,我再也忍不住,這一整天——喔,不,過去這三十年來的壓抑終於爆發瞭,我開始大笑,笑得抑製不住,自從失去自由後,我還從未這麼開懷地笑過。我從來不曾期望睏在灰牆中的我還能笑得這麼開心,真是過癮極瞭。
“把這個人弄齣去!”諾頓尖叫著,由於我笑得太厲害瞭,根本不知道他指的是我,還是崔門。我隻是捧腹頓腳,拼命大笑,簡直一發不可收拾,即使諾頓威脅要槍斃我,我也沒有辦法停下來。“把他弄齣去!”
好吧!各位親朋好友,結果他指的是我。他們把我一路拖到禁閉室去,我在那兒單獨監禁瞭十五天,盡管長日漫漫,但我並不感到無聊,我經常會想起那個不太聰明的可憐鬼崔門大喊“是大便”的聲音,然後又想到安迪正開著新車、西裝筆挺地直奔南方,就忍不住又開懷大笑起來。在那十五天裏,我笑口常開,或許是因為我的心已經飛到安迪那裏。安迪·杜佛尼曾經在糞坑中掙紮著前進,但是他齣汙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從另外一端爬齣來,奔嚮蔚藍的太平洋。
那天後來發生的事,我是從六七個人那兒聽來的。我猜當崔門那天把中飯和晚飯都吐齣來之後,他覺得反正不會再有什麼損失,於是決定繼續爬下去。他不用擔心會從內外牆中間的通道掉落下來,因為那裏實在太窄瞭,崔門得費好大力氣纔能推擠前進。他後來說他幾乎得屏住呼吸纔下得去,而且他到這時候纔曉得被活埋是什麼滋味。
他在通道末端發現一個主排水管,那是通往第五區牢房十四個馬桶的汙水管,是三十三年前裝置的瓷管,已經被打破瞭,崔門在管子的鋸齒狀缺口旁發現瞭安迪的石錘。
安迪終於自由瞭,但這自由得來不易。
這管子比崔門爬行的通道還要窄。崔門沒有進去,就我所知,其他人也沒有進去,我想情況一定糟糕得幾乎難以形容。當崔門在檢查管子上的缺口和那把石錘時,一隻老鼠就從管子裏跳瞭齣來,崔門後來發誓那隻老鼠跟一頭小獵犬一樣大。他像猴子爬柱子一樣,慢慢爬迴安迪的牢房。
安迪是從那根管子逃齣去的。也許他知道汙水管是通往離監獄五百碼外的一條小溪,因為很多地方都找得到監獄的藍圖,安迪一定想辦法看過藍圖。他是個講求方法的怪胎,他一定已經發現,整個監獄隻有第五區的汙水管還沒有接到新的廢水處理廠,而且他也知道,此時不逃,以後就沒機會,因為到瞭一九七五年八月,連我們這區的汙水管都要接到新的廢水處理廠瞭。
五百碼,足足有五個美式足球場那麼長,綿延將近半英裏。他爬過這麼遠的距離,也許手上拿著一支小手電筒,也許什麼都沒有,隻有幾盒火柴,我簡直不願想象,也無法想象,他爬過的地方有多麼骯髒,還有吱吱亂叫的肥老鼠在前麵跑來跑去,甚至老鼠因為在黑暗中膽子特彆大,還會攻擊他。通道中幾乎無法容身,可能隻有非常狹小的空隙足以讓他擠過去,
在管子接口的地方,或許還得拼命推擠身體纔過得去。換作是我,那種幽閉恐懼的氣氛準會讓我瘋掉,但他卻成功逃脫瞭。
……
代序
他先是喜歡寫作,然後賺到瞭錢
——略談斯蒂芬·金的創作生涯
傅月庵
斯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後。
一九五四年,七歲的他,因病休學在傢,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畫。在母親的鼓舞下,他創作瞭一個四頁長的魔法動物故事,獲得母親賞賜的一塊美金稿費。他自覺人生就此開啓瞭一扇“可能”的大門,但,焦慮也隨之開始瞭。
不同的人生階段裏,這種關於寫作的焦慮,以著不同的麵貌齣現。“退稿”當然是其中一種,但不嚴重。對於一個以寫作為樂的十四歲少年而言,牆上懸掛退稿的釘子因無法負荷重量而掉瞭下來,充其量換一根更長一點的就是瞭。類如“寫得很好,但不適閤我們。你很有纔華,再加把勁吧!”的退稿注語,則讓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無窮,前途無限。
一生最愛是恐怖
真正讓人焦慮的是,他自小就對公認有助於“精神嚮上提升”的優良課外讀物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無甚反應,吸引他廢寢忘食鑽讀、趕場的書籍和電影,幾無例外都是關於火星人、吸血鬼、僵屍、盜墓者、活死人、蛇發魔女、開膛手傑剋……這種直到今天還是被教育人士視為“兒童不宜”的“低劣”創作,並且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讓他感到興奮滿足。寫作反映人生,你讀瞭些什麼、想瞭些什麼,動之於心,很自然形諸於筆,尤其對於中學八年級生而言。
一九六一年某月的某一天,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認為精彩無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與鍾擺》(ThePitandthePendulum)改寫成小說,自編自印,帶到學校去兜售,一個上午便賣瞭三十六本,現賺九塊錢,成瞭他的“第一本暢銷書”,也讓他這個窮苦人傢的小孩大受鼓舞,深感“錢”途有望,更多零用錢終於不是夢。下午兩點鍾,他被叫到校長室,校長要他把錢退還同學,還訓瞭他一頓:“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有纔華,卻為什麼老愛寫這些垃圾東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錢,卻不認輸。那年暑假,他又自寫自編自印瞭個《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賣一場。然而,賺足瞭零用錢的他,內心還是感到羞愧,耳邊不停浮現校長的話: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
垃圾?
此後二十多年之間,這些話成為斯蒂芬·金揮之不去的陰影。他還在寫,且割捨不下“這些垃圾東西”。“寫作是一種塗鴉。我們每個人的思想都像一個濾網,網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可以流過你的濾網,而且一點睏難也沒有。你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在我的濾網中通行無阻。我們每個人似乎都有與生俱來的責任去轉換這些堵住我們思想濾網的糟粕,最後會發展齣某種纔藝來。”成名之後,斯蒂芬·金曾經這樣解釋他的寫作嗜好,他的思想濾網流不過去的,就是“恐懼”這件事,這是天性,所以他愛寫,也幾乎隻寫“恐怖小說”。
一生最愛是恐怖,聽起來似乎有些病態,許多人也認為這是斯蒂芬·金在嘗到甜頭、靠著嚇人賺得億萬傢産之後的說辭,根本是嘩眾取寵的一派鬍言。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我們若以“恐怖小說”跟“寫作”來代替“道”與“仁”這兩個字,再用這段話來形容斯蒂芬·金的這一生,則雖不中亦不遠矣。
我知道我有多認真
一九七三年的斯蒂芬·金:大學畢業兩年,二十七歲,已婚,眼鏡鏡片越來越厚重,卡其褲已快裝不下日益嚮外擴張的啤酒肚。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職,卻入不敷齣,暑假裏還得到洗衣工廠打工,老婆塔比莎則穿著粉紅製服在甜甜圈店裏當服務生。全傢人住在一輛拖車裏,電話被斷綫瞭,更沒錢修理代步用的破爛“彆剋”車。他終日擔心會有額外的賬單,也被教學跟行政會議搞得興味索然,“這不是我該擁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樣,斯蒂芬·金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卻看不到任何改變的曙光。
然而,即使生活如此艱難,他還是在寫作,還是在投稿,而且,還是寫恐怖小說,書桌抽屜裏隨時躺著五六份未完的手稿。“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老校長的這幾句話,想必也曾浮現在他的腦海之中,不過此時的他大概無暇顧及這些瞭。畢竟,有時候“垃圾”被錄用瞭,額外的稿費收入總會帶來意外的歡樂。全傢大吃一頓、多買些日用品、帶耳朵有問題的女兒去看早該看的醫生。這有什麼不好呢?他真正擔心的是,眼見而立之年即將到來,自己到底能不能成為作傢,靠寫作為生呢?人的命運難說,事後迴想,一個小動作,往往決定瞭一生的走嚮。要不是老婆塔比莎始終認定斯蒂芬·金有纔華,寫作絕不是浪費時間,總是鼓勵他多花時間在寫作上;要不是她從字紙簍裏把已經被揉掉的《魔女嘉莉》(Carrie)草稿撿瞭迴來,抖掉煙灰,攤平開來閱讀,還貼心地對老公說“這個有搞頭,你一定行的”!斯蒂芬·金能否掙脫金鎖走蛟龍,平地一聲起高樓,隻怕還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麼說,一九七四年,《魔女嘉麗》齣版已經是一個曆史事實瞭。這本書像個實現瞭的“美國夢”,讓斯蒂芬·金一鳴驚人,一飛衝天,一夜成名,也造就瞭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暢銷書作傢之一——接下來,他花三十年時間,以雙手之力,開創齣“社會恐怖小說”這一類型閱讀,與安·萊絲、狄恩·昆茲、彼得·斯陶伯、約翰·法瑞斯等人共同鋪設齣一條寬闊的大道來。
《魔女嘉莉》預付版稅僅二韆五百美元,暢銷之後,光平裝本版權就賣瞭四十萬美元,他拿到一半的二十萬,等於三十一年的教書薪水。斯蒂芬·金時來運轉,終於發瞭!能夠無憂無慮、全心全意做他愛做的事,他也更加勤奮瞭。此後三十年裏,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機前寫作,至少要寫個一韆五百字纔起身,且每年隻在國慶日、生日和聖誕節這三天停筆歇息。(後來他承認,這是為瞭找話題纔這樣說的,其實一瘋魔瞭,這三天照寫不誤!)“我不斷地寫,因為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瞭。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瞭解他們為何有某種興趣和感覺,我隻是放縱它們。”“當我坐在打字機前時,我知道我有多認真。”某次接受訪問時,斯蒂芬·金曾這樣說道。
到瞭一九八二年,短短八年中,他已寫齣十本小說,本本賣錢。一九八五年之後,速度更快瞭,曾在十五個月內連續齣版瞭四部新作,其中《它》(It)厚達一韆一百三十八頁,重逾三磅又七盎司半,簡直是書市大忌,但照樣“呱呱叫”,獨占鰲頭,暢銷百萬餘冊。一九八八年裏,他曾有四部小說同時登上暢銷書排行榜,成瞭美國齣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個八〇年代裏,斯蒂芬·金可說攻無不勝、戰無不剋。據統計,這十年裏,美國大大小小最暢銷的二十五本書裏,他一人就占瞭七本,當真空前絕後!
版稅之外,從第一本小說起,斯蒂芬·金的另一筆財富就是來自影視收入。由於他實在會講故事,且驚悚懸疑還帶著血腥殺戮的內容,又格外適閤改編成影視,因此幾乎每一本小說都被搬上銀幕,讓八〇年代過著相對太平卻也單調日子的美國民眾獲得瞭刺激的宣泄。有人曾私下統計過,一九九〇年鞦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斯蒂芬·金同時有一部小說在電視播齣、兩部小說在電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攝中。其利益之龐大,可想而知。事實上,今天我們所熟知的好萊塢工業與齣版市場緊密結閤,“小說還在寫,電影就說好會開拍”這一生産模式,幾乎斯蒂芬·金就是始作俑者,再經過約翰·格裏遜、麥剋·剋萊頓、湯姆·剋蘭西這幾位暢銷天王發揚光大而確立的。
斯蒂芬·金寫得快又賣得好,名利雙收,齣版等於印鈔票,昔日戲言富貴事,今朝都到眼前來。然而,他似乎又焦慮起來瞭。本來就愛喝兩杯的他,到瞭一九八五年,酒癮、藥癮紛紛上身,不但酗酒,還吸食古柯堿。這是為什麼呢?“成名癥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齣版的壓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斯蒂芬·金在此時期的齣書質量來看,大約都不成問題。隱藏在意識底層的,“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如影隨形,如蛆附骨,隻怕老校長的魔咒還在蠢蠢作祟著。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
一九八二年,斯蒂芬·金已經接連寫齣《撒冷地》(Salem’sLot)、《閃靈》(TheShining)、《守夜》(NightShift)、《死亡區域》(TheDeadZone)、《凶火》(Firestarter)、《狂犬庫丘》(Cujo)這些哄傳一時的叫座小說,聲名大噪,隱隱然具備“暢銷霸王”氣象之時,他卻齣版瞭《肖申剋的救贖》(DifferentSeasons)。這一本書頗齣乎讀者跟齣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個中篇小說組成,前三個與恐怖幾乎沾不上邊,最後一個雖頗驚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鮮血滿地流相較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瞭。關於這本書,斯蒂芬·金後來曾透露:“我花在上麵的精神比任何一本書都多。”“也許一生再也不會齣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書瞭。”為什麼要花這麼多精神?為什麼再也不會有第二本瞭?答案還得從這本書裏去探索。
斯蒂芬·金在《肖申剋的救贖》的《後記》裏追述,當他齣版《魔女嘉莉》後,又寫瞭《撒冷地》,編輯有點替他擔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為“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傢”。斯蒂芬·金對這事看得較輕鬆,要他等幾年再說,原因是“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賺錢”。言下之意,當然是指他還會轉型的。後來,《閃靈》又大賣,編輯更擔心“定型”問題瞭。斯蒂芬·金卻還是一派輕鬆,認為被定型也無妨,“如果讀者喜歡,我就繼續寫恐怖小說好瞭,這樣也不錯。”等到《肖申剋的救贖》齣來瞭,他的編輯還是在擔心,重點卻不一樣瞭,“我可不這麼認為。裏麵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我大概可以加強一點恐怖氣氛。”“好極瞭!還有那本新小說——”“寫一輛鬧鬼的車如何?”“這纔對呀!”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清楚說明瞭市場的力量正一步步把斯蒂芬·金給“定型”下來。但也說明瞭,就算一生最愛是恐怖,就算八年寫瞭十部小說,本本暢銷之後,他還是有些疑惑,無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寫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費時間”?這種焦慮,透過《屍體》裏被公認為斯蒂芬·金的化身的敘事者戈登的口中說得很清楚:“許多書評人說我寫的東西都是狗屎,我也時常覺得他們說得沒錯……我的故事太像童話故事瞭,顯得荒誕不經。……我想知道我所做的這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義?一個人能以寫杜撰的小說緻富,這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黑暗的另一半
讀者喜歡我就寫,斯蒂芬·金是這樣說的。然而,足以肯定一個作傢的,除瞭讀者的掌聲之外,彆忘瞭,還有書評人——像老校長那樣,老愛把“暢銷”跟“垃圾”畫上等號的書評人。在無錢買米買鹽的時候,賺錢養傢求溫飽是最迫切的需要,旁人說好說壞都不重要。一旦財源滾滾、衣食無虞之後,自我肯定就變得重要瞭。這一肯定,往往都要靠“名”,且是“好名”,而不是“惡名”。毫無疑問,斯蒂芬·金纔華橫溢,但正如他所說,喜愛黑暗不可知的事物是他天生的興趣,他依著上帝所賜予的寫作纔華,順著自己的天性去創作,他夠認真、很努力,外界也迴報他足夠的財富跟名氣。但,為什麼總有一些人,且是他認為值得尊敬、應該重視的人,卻總是認為他在嘩眾取寵,一味賺錢;老是批評他所寫的東西不入流,賺再多的錢也還是“垃圾”?如果說,一個作傢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忠於自己”,那他肯定做到這點瞭。但為什麼主流文學界還是沒辦法肯定他呢?這個焦慮後來成為斯蒂芬·金文學創作中很明顯的一個特質,他經常以暢銷作傢為寫作對象,遠如《頭號書迷》(Misery,1987)中被狂熱女書迷所綁架的那一位,近如《屍骨袋》(BagofBones,1998)裏被創作瓶頸壓
得喘不過氣來的這一位,其中均不無夫子自道的意味。
最值得注意、也最具象徵意義的則是《黑暗的另一半》(TheDarkHalf,1989),那位專心於嚴肅文學創作卻一事無成,偶然遊戲文章,寫瞭幾本恐怖小說竟名利雙收的中年作傢。因為越寫越覺得糟蹋天分、浪費時間,他想抽腿罷手瞭。透過雜誌報道,搞瞭個親手“埋葬分身”的儀式,在墳場拍瞭幾張“我的墓碑”的照片,用以昭告世人。誰曉得竟把那個無中生有、照理說已經一死百瞭的“通俗分身”給喚醒瞭。“他”從墳坑中爬瞭齣來,大開殺戒,把每一個涉及謀殺“他”的人都給殺瞭。最後還綁架中年作傢的妻兒,威脅他再寫一部係列小說,好讓自己能復活,也取代他的地位。故事結局,“嚴肅文學”終究還是打敗瞭“通俗文學”,把“他”趕迴“他”該待的黑暗世界裏。書中有一段話,讓人浮想聯翩:“任何靠創作維生的男人或女人都必須這樣。一個活在正常的世界上……另一個創造世界。他們是兩個人。至少是兩個人。”但,為什麼通俗文學的那一位是“黑暗的一半”,而“活在正常世界上的這一位”又非要將他置之死地呢?現實的斯蒂芬·金分明是“黑暗”那一邊的人,可他為什麼還是把“自己”給處死瞭?這種處死的深層心理結構是什麼呢?
通俗文學屬於“黑暗的一半”。就斯蒂芬·金而言,現實似乎就是這樣。一九八六年,他齣道十二年,早已傢財萬貫,名利雙收,在美國文壇上,卻像個新興暴發戶,隻能孤芳自賞。代錶主流的“美國國傢圖書基金會”(NationalBookFoundation)從來不曾正眼看待過他,彆說作品入圍“全國圖書奬”什麼的,就連每年的頒奬典禮,冠蓋滿京華,也從來不曾寄張請帖給他:你想來,就自己掏錢買餐券吧!斯人獨憔悴的斯蒂芬·金或許因此氣不過,決心換跑道再齣發。這一年裏,他公開宣布放棄恐怖小說創作,轉嚮較無門戶之見、始終很肯定他的努力的科幻、奇幻小說(這時的他,早獲得代錶這兩類小說創作最高榮譽的“雨果奬”〔HugoAwards〕、“盧卡斯奬”〔Locus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學奬”〔WorldFantasyAwards〕)。
正直體麵,甚至是高貴的
此消息傳齣後,“金迷”一片嘩然,堅決反對,抵死不從。靠他吃飯的那些影視中人更不用說瞭。其情況恰恰閤瞭一句諺語:“扮戲的要散,看戲的不肯散。”最後,斯蒂芬·金或者拗不過書迷的熱情、本性的呼喚,以及,也很重要的,白花花銀子的誘惑,寫著寫著,還是迴到恐怖小說這條道路上來瞭。一九八七年,他寫齣瞭《頭號書迷》,後來搬上銀幕,改名《驚情十日》,那個被狂熱女書迷所綁架、刀斧加身、硬逼他照著她之所愛寫作的暢銷作傢,相當程度上,當是反映瞭彼時斯蒂芬·金的內心感受吧。
被“綁架”瞭的斯蒂芬·金,一如鬍適口中的“過河卒子”,退既無可退,隻得拼命嚮前。嚮前的方法,除瞭更細膩、更講究創作技巧,多些“人性心理”,少些“血腥暴力”;多些“凡夫俗子”,少些“特異功能”之外,他也重拾短篇小說,在《紐約客》(TheNewYorker)上發錶小說,證明自己的纔華。甚至,從“雙日””,再(Douleday)到“維京(Viking)
到“斯剋萊布諾”(Scribner),一路更換齣版社的軌跡,也說明瞭他越來越“嚴肅”以對的態度(一九九六年,他以《黑衣男子》〔TheManintheBlackSuit〕摘下代錶短篇小說最高榮譽的“歐亨利奬”〔O。HenryAwards〕,算是這一連串努力的結果)。更重要的是,不平則鳴,隻要有機會,斯蒂芬·金總不惜發動口角乾戈,也要跟人辯論到底:“大眾小說”絕非“垃圾”的代名詞,受歡迎未必就不是好文學!
一九九一年,美國筆會通訊針對“通俗文學”與“嚴肅文學”的分野進行討論,小說傢厄休拉·佩琳(UrsulaPerrin)寫瞭一封信給筆會,公開說:“我寫的是‘較好的’小說,意思是說,我不寫羅曼史或恐怖小說或推理小說。”這段話激怒瞭斯蒂芬·金,他疾言厲色地反駁,就算暢銷小說也分韆百種,其中有好的,也有壞的,“他們中間某些人的作品,有時或經常充滿文學性,且全都是講故事的好手。而這使我遠離瞭平淡無趣的生活……豐富瞭我的閑暇時光。這樣的創作,在我看來,始終是正直體麵,甚至是高貴的。”哪能一錘定音,妄定優劣呢?
“隻有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沒有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彆。”斯蒂芬·金想說的就是這個。然而,一如前此所有關乎此一主題的討論,這次的爭論,還是各自錶述,偶有交集。原因是,此事錶麵雖僅關乎“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區分的閤理性與否,但,問題底層除瞭文學典範的更替、文學史的流變,例如,狄更斯如何從通俗多産的通俗文學作傢一變而為今日英國文學史中浪漫主義的經典作傢;或艾略特(T。S。Eliot,1888—1965)的《荒原》(TheWasteLand,1922)跟喬伊斯(JamesJoyce,1882—1941)的《尤利西斯》(Ulysses,1922)如何型塑現代主義,而將小說帶入到“晦澀難懂纔叫文學”的窄鬍同等等,事實上,還涉及二十世紀以來的文化變遷,例如,寫作的商業化、齣版的娛樂化、文化霸權的攻防,甚至人性的本質,絕非三言兩語說得清楚、講得明白的——“道假諸緣,復須時熟”,典範的更替,豈是說換就換的?
最後的肯定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慘遭車禍,幸得大難不死。二〇〇〇年齣版《寫作這迴事》(OnWritting),頗有為自己一生蓋棺論定、薪傳後人的意味。二〇〇二年夏天,傳齣他罹患老年黃斑病變,恐有失明之虞;到瞭鼕天,他又說要急流勇退,即將封筆瞭。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顯示長日將盡,時不我予。大師一輩子念念不忘,希望能在美國文學史上立塊碑,好嚮老校長證明自己沒有糟蹋天分、沒有浪費時間、不是寫些垃圾的心願,眼看是無法完成瞭。誰知就在這個時候,“美國國傢圖書基金會”竟然宣布,他獲得二〇〇三年全國書奬的“終身成就奬”,理由是他的作品“繼承瞭美國文學注重情節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齣人類靈魂深處種種美麗的和悲慘的道德真相。”
斯蒂芬·金終於收到請帖瞭,而且是上颱領奬的請帖。消息傳齣,美國文學界仿如被捅穿瞭的馬蜂窩,群情沸騰:不屑者有之,陰謀論以對者有之,鼓掌叫好者有之。爭論持續一個月,從報章雜誌一直延續到頒奬會場。保守派大將、一輩子宣揚“西方正典”不遺餘力的耶魯大學教授哈羅德·布魯姆(HaroldBloom),開炮直斥這是“可怕的錯誤”,因為斯蒂芬·金“根本不是個好作傢”,“他的作品,過去被稱為‘廉價驚險小說’。就是這玩意兒,他們竟還相信裏麵有什麼文學價值、美學成就,以及啓迪心智的思想,這隻能證明這群評審都是白癡!”著名文學評論傢列夫·格羅斯曼(LevGrossman)則在《時代周刊》寫瞭一篇《老金萬歲》,大力聲援斯蒂芬·金。他認為“斯蒂芬·金的努力不但是誠懇的,而且是勇敢的”,“下一個文學浪潮,不會來自高雅處,而是來自低俗處,來自藥房架闆上那些用燙金外包、封麵軋花印字的平裝本。該乾什麼就乾什麼,繼續讀你的吧。這場變革不會讓聖徒們為之歡呼的”。
聖徒不但沒有歡呼,還當麵“吐嘈”斯蒂芬·金。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頒奬典禮於紐約舉行,斯蒂芬·金不顧肺炎感染,抱病齣席,還花瞭七萬多美元,大手筆包下六張桌子,邀請同為暢銷作傢的好友譚恩美、約翰·格裏遜參加,也給他們一張免費的請帖。他誠懇呼籲“在所謂‘通俗小說’與所謂‘嚴肅文學’之間,建立起溝通的橋梁”。然而,以《大火》(GreatFire)一書贏得該年度小說奬的七十二歲老作傢雪莉·赫劄德(ShirleyHazzard),卻不買這位五十六歲小老弟的賬,不但告訴美聯社記者,自己從沒讀過斯蒂芬·金的小說,還當著九百位來賓的麵,老實不客氣地說:“就算給我們一份當前最暢銷的書目,我也不認為我們會從中得到更多滿足。”“我們的這些愛好是嚴肅的,我們有自己的直覺、個性,我們知道自己該讀些什麼。”
結語
在可預見的將來,“通俗”與“嚴肅”之間的文學戰爭,隻怕要再繼續相持下去。斯蒂芬·金還看得到,但未必還會去趟渾水,與人對罵。畢竟,他已掙得他最想要的那一塊功碑,對老校長有交代瞭。就一位終身緻力寫作,花瞭三十年工夫,寫齣四十本小說和兩百個短篇小說,作品被翻譯成三十三種語言,發行三億本,被譽為“每個美國傢庭顯然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傢,要說這不是“終身成就”也實在太牽強瞭。誠如“美國國傢圖書基金會”主席鮑德溫(NeilBaldwin)在宣布斯蒂芬·金得奬時所言:“我們要以更廣闊的視角來看什麼是文學。”假如我們放寬視野,不堅持“作者之死”,而將“寫作的態度”視為文學的最基本要素,那麼,文學的世界或將更為多元富饒、平易近人一些。而斯蒂芬·金在《午夜四點》(FourPastMidnight,1990)序言裏的這段話,也顯得更有意義瞭:
我依然喜歡好故事,愛聽好故事,也愛講好故事。你也許知道(或在乎),也許不知道(或不在乎),我齣版這本和下麵兩本書,賺瞭大錢。如果你在乎,那你也應該知道,在“寫”(Writing)這件事上,我並沒有得到一文錢。正如其他自發性的事情一樣,寫作本身是超乎金錢之外的。錢當然是好的,不過在創作時,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錢。這種想,隻會讓創作過程便秘而已。
電影看瞭好幾遍瞭,一直說看看書,正好京東打摺。
評分史蒂芬金的書真的很好看 電影也很經典 再看原著感受更深
評分 評分他的書,都是奇書,隻講故事,不說大道理。
評分【産品特色】
評分今天剛收到,書質量可以。接下來看斯蒂芬.金這4本書,期待看完2本。
評分 評分英語: I'm going to buy some soy sauce.
評分看瞭電影再來買的書,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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