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中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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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以泽 著
图书标签:
  • 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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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魔法
  • 冒险
  • 成长
  • 复仇
  • 命运
  • 神秘
  • 蔷薇
  • 宫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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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40476229
版次:1
商品编码:11966492
品牌:博集天卷
包装:平装
开本:16
出版时间:2016-07-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36
字数:322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忘不掉的记忆回眸,抹不去的思念三千。君子以泽探索人生,走心纯真爱之作《镜中蔷薇》,花香绚烂的爱情,在千万粉丝翘首以盼中,期待盛开。为你讲述洛薇的悱恻之恋,缱绻深情。

※明月,沧海,溯昭,花开之声。唯美封面图,领略月下蔷薇,花开芬芳之美,带你进入梦幻浪漫的纯爱之空,感受洛薇和王者贺英泽记忆深处的铭心之恋。

※随书附赠“蔷薇盛开,芬芳袭来”精美书签。

※前世我一定爱过你,伤过你,欠过你,负过你。

因为,我不相信一辈子的时间,足够喜欢一个人这么多。

一定一定,是伴随着轮回的思念。

我说得对不对?

贺英泽。


内容简介

她没再回答,狡黠地对他笑了笑,背着手转身离去。

——在认识你以前,我从不相信轮回。但现在我信了。

前世我一定爱过你,伤过你,欠过你,负过你。

因为,我不相信一辈子的时间,足够喜欢一个人这么多。一定一定,是

伴随着轮回的思念。

我说得对不对?

贺英泽。

她大步往前走,仅仅默念他的名字,都会觉得甜蜜而酸涩。然后,她听

见他在身后叫住了自己:“洛薇。”

她应声回头:“怎么啦?”

刚才一直低头走路,她居然没有发现,春天已经无声来到,邻近公园与

街道的桃花都开了。花瓣飘落在地,无言地铺成花色的地毯。远处是一幅被

水稀释的蓝底画卷,把丛林般的楼房也涂抹上了天蓝。她听见海浪奏出遥远

的歌谣,成为人间仅剩的心跳声。海风吹动了她的裙摆,摇曳了树枝。他的

面容在桃花后面时隐时现,花瓣也落在他的肩上。

等风停下来,她终于看清他的身影。

他静立桃树下,正抬头往上看,都顾不上拂落衣服上的花瓣,只是伸出

食指,指着上方的花枝。

此刻,风已逝去,香气扩散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

他隔花眺望过来,眼眸带着笑意:“薇儿,你看,花都开了。”

洛薇与小樱,在儿时短暂相遇后离别,但这个人却从此驻扎在洛薇的心中,就连洛薇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再次重逢,洛薇是璞玉般才华横溢的珠宝设计师,而他却已然是凌驾于众人之上的贺英泽。洛薇在迷茫、彷徨中渐渐明白自己的情之所钟,亦在现实中决心慢慢远离那个遥不可及的贺英泽。贺英泽刻意的冷漠和疏远,让虽然做了决定告诉自己不要在乎他的洛薇还是心痛不已。洛薇在心中准备尘封与贺英泽有关的一切,可一场突然来袭的暗杀,让贺英泽紧紧牵起了洛薇的手,而后遂不及防的和洛薇登记结婚。贺英泽说是为了保护洛薇,洛薇也并不觉得一纸证书能代表爱情,她以为只有她爱着他而已。

在二人看似“恩爱”却“客套”的婚姻中,贺英泽终于忍不住对洛薇的爱恋,流露内心真实情感,洛薇此时才知道,原来贺英泽在隐忍中背负着怎样的命运……


作者简介

君子以泽

2006年,出版其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游戏规则》。

2009年,出版《月上重火》,荣登台湾地区图书销量榜第三名。

2010年,出版《奥汀的祝福》,开辟宗教式神话爱情小说新文风,登上全国新华书店销量榜第七名、台湾地区销量榜第三名。

2012年,出版《奈何》,成为中国当代鬼魅言情小说代表作。

2013年,英国伦敦政务议事厅称其为“充满才华与推进文化交流的作家”,出版第五部长篇小说《思念成城》。

2014年,《上海青年报》评选其作品《夏梦狂诗曲》为“2014备受瞩目的十大青春文学小说”之一。

2015年,出版《月都花落,沧海花开》,被中国作家协会鼎力推荐。《北京晨报》称之为“诗意”爱情小说代表作。

2016年,由《夏梦狂诗曲》改编的同名电视剧开机。出版第八部长篇小说《镜中蔷薇》。


微博:@君子以泽

微信:junziyize


精彩书评

1.能真实的感受到纸大的成熟and用心和以往纸大的风格相同,这本书里的男女主角依然美的不似人。文中一开始就讲了洛薇有一个青梅竹马叫小樱和洛薇有着青涩的约定——长大之后做他的妻子,但是后来因为洛薇父母不肯讲述原因的搬离宫洲而错失了彼此。后来小辣椒带着她去甄姬王城,结果还是没有见到。一次次充满神秘感的未见勾起了我们想让他们相遇的心情。

——读者 桓弄玉杨英赫

2. 小樱真的好有魅力。好吧我承认我就是喜欢那种中二气质满满的冰山帝王男主。无法拒绝的小樱,这么可爱的名字一定是个蓝孩纸。实在是好帅好帅,番外也是要甜哭我。作为一个还拥有少女心的女孩纸真的觉得这就是毕生梦想了。

——读者 玛门的小芍药

3.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童话,没有幸福无忧的公主,更没有英俊温柔的王子。我们永远不能以自己的角度去观看他人的世界,就像所有女生所希望的那样,她就像一个公主一样长大,肆意张扬,纵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眼中从未有过规则方圆,像一团明亮的火焰一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昂起下巴来接受这个世界的宠爱。

——读者 沐戈"


目录

一面镜赌局

二面镜命运

三面镜陷阱

四面镜小樱

五面镜恋情

六面镜王城

七面镜时间

八面镜情迷

九面镜告白

十面镜素描

十一面镜影子

十二面镜事故

十三面镜艺术

十四面镜同居

十五面镜醒悟

十六面镜秋雨

十七面镜理想

十八面镜飘沦

十九面镜身世

二十面镜花开


精彩书摘

一面镜 赌局


这世界上总有人过着你想过的生活。

就像谢欣琪,她过着无数女人都想过的生活。

早上六点,城堡式庄园被阳光描成金色,女佣们挤出肥硕奶牛的鲜奶,小跑入厨房将它煮熟,加上鲜榨橙汁、椰清等额外选择,放在厨师刚做好的英式早餐旁,再端料理上楼。门前,女管家推来七套定制女装,把衣服上的蝴蝶结扶正。数个小时后,主卧中的人睡到自然醒,娇嫩的声音隔门传出:“进来。”她们鱼贯而入,待她伸手点了一套衣服,就伺候武则天上早朝般为她梳妆打扮。穿戴完毕,她推开阳台窗户。佣人们光速把画架、颜料、调色板、水桶和椅子摆在她面前。她坐下来,打一个呵欠,拿起画笔,看一眼楼下栅栏中的红蔷薇,蘸一坨大红颜料,用笔尖点了两下马斯黑与熟赭色,调色盘都不用,就大胆狂放地涂在画框上……

夕阳落山后,她会变成夜之女神。当豪华轿车门被拉开,一双鞋底发亮的高跟鞋踏上宴会红毯,记者们相机的快门就“咔嚓咔嚓”响个不停。周边有十多个护驾的黑衣保镖,她只负责拨动飘飘长发,对镜头摆出不同姿势。关注她的人都知道,她时常昨天出现在帆船酒店总统套房,今天在比弗利山庄试开新买的超跑,明天又坐在飞机头等舱和好莱坞巨星玩九宫格自拍。她在任何地方稍作停留,都有上流社会公子哥儿送上三克拉彩钻与空运来的鲜花,而她手里如果拿着饮料,会对着这些东西一杯倒下去,再恹恹地挥手。

当然,这样的画面只会出现在电视中。电视机前的人目瞪口呆,看见电视里快门银白闪电般密集闪烁,拍摄着一个与他们截然不同的世界。谢欣琪的故事,用小辣椒的话讲,就是:“真是他妈的酷毙了。”这一刻,小辣椒又一次重复了这句话,把双腿搭在茶几上,啃了一口苹果,把果肉屑喷得到处都是:“我说薇薇,你和谢氏地产的宝贝公主真是太像了,同一年出生,星座一样,连从事的行业都一样,你俩是从小失散的双胞胎姐妹吧?”

“哪里像,我和她这种金瓶里的栀子花才不一样。我的志向是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

“我看你是走上了人生疯癫。”

洛薇差点把手里的袜子扔到小辣椒头上,但想想以暴制暴对抗小辣椒,自个儿很没优势,于是腼腆地笑笑,继续唱着小曲儿洗袜子:“怎么说,我长得不像爸妈,反倒像这样一个什么都有的大美女,也没枉费老妈烧香拜佛。”

“其实,你比她多拥有一样东西。”见洛薇好奇地抬头,小辣椒身手矫健地翻过沙发,对洛薇的肚子戳一下,指了指电视机上瘦成闪电的谢欣琪,一脸销魂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沙发上歪成一滩烂泥。

“我辞职了,再见。”洛薇笑得满头青筋乱跳。

“我觉得有必要跟你科普一下,辞职的前提是有工作——如果你所说的工作不是在我这里当保姆的话。”丢掉苹果核,小辣椒又撕好一根香蕉,猴子般歪嘴啃起来,“我还有一年才大学毕业,都找到了工作,你说说你,咋就弱爆了呢?”

“说的也是,快递小妹可是强爆了呢,连袜子的氨气杀伤力都这样强。”她强压下捏鼻子的欲望,扔了一双小辣椒的臭袜子进盆。

小辣椒咀嚼着香蕉耸耸肩,翻了个贱气冲天的白眼:“哟,瞧不起快递小妹?快递小妹照样月收入过万,快递小妹还有马甲线,ok?”说完又抚摸自己的小腹,跟个妊娠期妈妈似的。

听到那个“月收入过万”,洛薇拧过身子,面向笔记本电脑上修改过无数次的履历表。春色明媚,阳光照亮显示屏上满面愁容的倒影。这整一个“囧”字再现的脸,和履历表上一脸憨笑的姑娘形成血泪对比。记得当年大学刚入学听公开课,返校的学长曾说过一句话:“现在你或许会觉得自己牛气冲天,等写履历表那一天到来,才会知道根本没什么可以写的。”现在回想,真是一条带诅咒的预言。

洛薇生长于宫州北岛,九岁时,她父亲因工作被调动到海对岸,就带着她和母亲 一去不复返。这些年里,她一直莼思萦怀,他们却决口不提故里。有时她禁不住怀疑,这老俩口是否在老家欠了一屁股赌债……不管怎么说,在爸爸法西斯式管教和妈妈蜜糖罐子式宠溺的二重包围下,她终于撑到了大学毕业,背着他们向宫州各大珠宝企业投简历,跑回宫州到童年伙伴小辣椒的租房里蹭吃蹭喝,又用一份上海公司的面试通知忽悠了爸妈,导致他们现在都还以为她在上海……然而截止到现在,宫州的面试已经全军覆没。她只觉得自己的人生,有那么一丁点儿,不太成功。

诚然,洛薇跟超级白富美谢欣琪是长得非常相似,按理说也该算是个美人。她刚上大学第一周,班长就带着其他男生在宿舍楼下叫她的名字,托人为她送水送药送零食,她都用来跟室友们分享。室友们羡慕得不得了,说跟美女同一寝室福利可真多。不过她当时正蜷缩在寝室追偶像剧,被入江直树迷得少女心萌动,其他男生的脸都变成了无数大写的问号,也就没动半点儿恋爱的心思。而且,从小到大,周边男孩子对她不是热情就是腼腆,她也曾多次被邀请去当平面模特,诸多经验让她知道,自己还算是寻常人眼中的漂亮姑娘。遗憾的是爸妈没能把她生在上个世纪,只有那会儿光靠脸蛋撑起来的漂亮才能决定一个女性的人生。在当代,一个女性的价值是由千千万万个小细节组成的,除去外貌,工作学历、家境气质、谈吐品味、到过的地方、读过的文字、擅长的语言、脑中的信息量、人生规划力、目光与决策、对艺术的领悟……甚至连身上一个时尚配件,都能决定加分还是减分。而这些千万个小细节,全都得靠自己一点点堆积木般叠在人生中,不可有丝毫懈怠。一个大学毕业以后连工作都找不到的人,或者说,一条连恋爱都没谈过的悲惨单身狗,还有什么价值可言呢?想到这里,洛薇就感受到了来自全世界的恶意,忍不住痛苦地捂着胸口,恨透了大学缩在寝室花大量时间上网的自己。明明高中时还那么拼,还是一个理科小达人,怎么到了大学,就成了这样呢?

这世界和毕业前幻想的世界真不太一样。那时觉得自己出了社会就能掀起惊涛骇浪,实际上自己就是一滴水,轻轻掉落在风雨交加的海洋。那时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现在发现自己非常无能。那时觉得自己有十八般武艺,现在发现自己只有厨艺,还是因为自己是个吃货,每到一个新地方,第一件事就是研究当地有什么好吃的。最近在小辣椒这里,除了捣腾简历,她的厨艺更是突飞猛进,被鸡鸭鱼肉活活喂出了十斤膘。再这样宅下去,她就要从一个纤瘦小美人,进化成微胖界社会关爱人士了。如果不那么执着于回宫州,那么执着于儿时的回忆,或许情况还有些好转吧……想到这里,她摇摇脑袋,制止自己再想下去,做人必须得正能量。

“薇薇,其实你不用担心太多。今天我哥刚好从国外巡演回来,回咱爸妈家休息呢。他人脉广,你的工作都包他身上啦。”小辣椒把香蕉皮丢出一条抛物线,它稳妥地掉入垃圾桶。

洛薇心中咯噔一下,差点忘了她是谁的妹妹:“不要不要,这点小事不要麻烦嘉年哥,让他休息吧。”

“你也太没心没肺了。这一走就是十多年啊,你知道我哥多想你吗?他出国前每天都要提你几次,害我做梦都梦到你被他念回来了。”

心又咯噔一下。洛薇稳住仪容,笑若春花:“哈哈,时间过得真快。他已经回来定居了吗?”

“回了啊,去年就回来了。”小辣椒不解地对洛薇眨眨眼睛,“你没我哥的联系方式?”见洛薇摇头,她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把他的号码摆出来,让洛薇自己加他。

洛薇寻找到了他的微信号,却没有加他,只是翻了翻他的朋友圈:他穿着条纹针织衫,坐在欧洲蓝天下,明绿草地上。他的长袖盖住半只手,长长的手指正在逗弄一只蓝眸黑猫。他两鬓卷发微乱,有几分阴柔,低头看小动物的眼神和阳光一样温暖。想到小时发生的糗事,洛薇就跟做贼似的,目光不敢在照片上逗留太久,往后翻照片。

这时,门铃响起。洛薇慢吞吞地起身开门,手指还在苏嘉年的朋友圈里划来划去,拉开家门,抬头却看见了本尊。她和他对望了两秒,心脏都停止了跳动,但还是精准地展开一脸笑容:“嘉年哥。”

他目光转动,停留在她身上,像只是不经意地看到了她,温和有礼地说:“洛薇,好久不见。”

他居然来这么快,都不给时间让她做心理准备。毕竟,他留给她最后的印象,就是当年他们在电话里的对话:

“嘉年哥,我给你介绍女朋友吧。”

“我不需要你介绍。”

“我每天都和这姑娘待在一起,特了解她,跟你拍胸脯保证,是个好姑娘。”

“你每天都和她待在一起?那等她有了男朋友以后呢?”

“什么都不会变啊。还是一起玩。”

“就是说,你和她男朋友也会天天在一起,也会对她男朋友很好?”

“对啊!怎么了?”

“好,那我跟她在一起。”

“好啊好啊……慢着,这是什么意思?”

洛薇到现在还记得,她假装思考时,其实早已毁得肠子都青了。她说要为他介绍女朋友,是想笼络他,套出另一个男孩子的消息。但她糊涂犯大了,直接把苏嘉年逼到告白。罪恶感大雨般淹没了她,当时她却只是小孩子,缺乏面对事实的勇气和处理窘境的情商,干脆直接消失了。再过两个月,她做好郑重道歉的准备,重新打电话给他,却被对方硬生生地挂断电话。第二年,他在国际钢琴大赛中一举成名。此后,她只能通过新闻、电视、网络得知他最官方的消息。

转眼间,他们都成了大人,她早已没了那个心心念念男孩子的消息,苏嘉年也早已变得遥远。她觉得有些寂寞,却很高兴与旧友重逢:“是啊,不过我经常看见你的新闻,一点也不觉得你很陌生呢。记得小时候我们每次出去玩,你妈妈都会叫你回家练钢琴,你是最勤奋的人,现在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说完竖起大拇指。

他对她的恭维却毫不领情,只是摸了摸热烈欢迎他的小辣椒的脑袋,转移了话题:“我听我妹说,你现在正在找珠宝设计的工作?”

“对。”

“这么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是不一样,你也一定能做好的。”

三个人在家里聊了一会儿,就一起出门用晚饭。其实这兄妹俩家境好,只是小辣椒叛逆,宁可打工赚钱,也一定要出来独住。这天因为苏嘉年的劝说,才总算答应要回去陪父母一个晚上。九点,他们决定散伙回家休息。无月之夜,冷雨穿破湿雾自空中飘落,高挑的街灯鬼影般模糊。苏嘉年在屋檐下撑开伞:“洛薇,你现在住我妹那儿对么,我送你。”

洛薇连连摆手:“我自己走,没有问题。”

“走吧。”

她正想坚持己见,小辣椒那练过泰拳的胳膊一抡,差点把她推到苏嘉年怀里:“既然不远,让他送你一下又怎样啦。”她吓得心惊肉跳,小辣椒却补充了一句更惊悚的话:“就满足一下嘉年哥的心愿啊。乖,去吧。”

洛薇内心的脸孔变成了《呐喊》的模样,脑内砍了小辣椒几万刀,但还是硬撑了一脸白吟霜式微笑。她钻到伞下,垂下脑袋,和苏嘉年走入雨中。然而,和他共撑一把伞,只是思想折磨的开端。这一路上他俩并肩而行,气氛却完全冷了下来,完全没有仨人时的热络。没人主动开口说话,也不是怡然自得的沉默,只有雨声是串联的八音盒,淅沥叮咚,连绵不断,连呼吸都为之冰凉。这是一条小时踏过无数次的街道。夜空藏蓝,乌云是淡墨色,路灯把冰制的面纱披在街道上。十多年前的雨夜,他们无数次路过这里,地面上积起的水洼中,有银光照亮一群孩子的运动鞋底。现在低头,水洼中出现的倒影,却是一双走得不是很稳的米色高跟鞋,和一双大了许多的男士鸵鸟皮休闲鞋。

“其实,我一直想向你道歉。”他突然这么直接,让她有些惊讶。她抬头,看见他的眼睛在阴影中微亮。不等她说话,他继续说:“十年前,你来找我,我却把电话挂了。”

“没事没事,小时候不懂事嘛。”

“因为那一年我接到了你爸爸的电话。”

她抬头,怔怔地望着他许久:“……我爸?”

“他说,你和我联络太多,不认真读书,成绩下降得很快,可能连高中都考不上。”

她被他说得一头雾水:“怎么可能?那时我可是我们班的前二名啊。我前面是有一个人总是比我高一两分,但……”

说到这里,她突然想起一次关在房门里和苏嘉年打电话,她“嘉年哥嘉年哥”地撒娇卖萌,旁敲侧击地打听那个男孩子的近况,但挂电话后打开门,却正对上父母让人背心发麻的目光。难道从那以后,他们都以为……她早恋的对象是苏嘉年?

苏嘉年也向她投来了错愕的目光:“真的?”

看见她的表情,他知道这个问题有些多余。他们缄默相望了几秒。一阵狂风吹来,把雨水刮到他们脸上。她侧过头去,避免长发碰到他。他却一动不动,任颤动的刘海儿扰乱视野。终于,他的笑容略微无奈:“那,他们可能只是不希望你和男生联系太多吧。”

她从小跟男生一起长大,这个假设不成立。他们只是不想和宫州有联系,天知道是什么原因。她没有解释,而是宽心地笑出来:“既然是误会,那就没什么好介怀的啦。我还以为你只是觉得我烦呢。”

“洛薇,我不可能这样想。”

苏嘉年真的变了不少,稳重了许多,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敏感。他再度陷入沉思,对话没再进行下去,一直到小辣椒家门出现在视野中。以前晚上从这里走过,都能从两边高楼缝隙中看见明月。这个晚上,抬头却只能看见缠绵的丝雨。她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想努力寻找合适的道别语,但还没开口,他已先说: “你搬走以后,我从来都没想到过,会收到你写的信。”

她沉默着,听他说下去。

“其实那段时间,我爷爷刚去世,父母在闹离婚,我又刚好在叛逆期,不懂调节自己的情绪,在家已经完全不练琴了。所以,妈妈对我更加失望,你知道她失望起来有多可怕。”果然,看见她心有余悸的样子,他笑了笑,有些无奈,“所以,当时我每天都不想回家,经常一个人在这里闲逛,看你的信。那是那段时间里,唯一能令我开心的事。”

“嘉年哥,很遗憾我没有陪你渡过难关……”

“男人都不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狼狈吧。虽然那会儿我还只是个初中生。”

她笑着,心中却觉得对话已经不能再进行下去。她在包里翻门卡钥匙,同时说:“我准备回去休息了。你也早些回家。”

“洛薇。”

“嗯?”她刚摸到门卡,抬头看了看他。

“虽然现在说有些晚了,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让你知道。”他顿了顿,声音轻得几乎听不到,“从和你失去联络后,我就再也没法喜欢上别人。”

“原、原来如此……”大脑忽然短路,她迅速转身,把卡按在机器上。

身后又传来了低低的声音:“哪怕当年你接近我只是因为其他人,我也没有变过。”

“嘀嘀”两声响起,前门打开了。可是她手一抖,钥匙和卡都掉在了地上。苏嘉年把钥匙捡起来,递回给她。她抓过它,连看也没看他一眼,就拉开门,冲上楼去。静夜的雨恰似朦胧的初恋,昙花一现,隔夜即逝。她刚在沙发上躺下,就看见小辣椒发来的一条消息:“洛薇,今天早上你看微博了吗?你的双胞胎姐妹出大事了。”

她心情有些乱,随手打开微博,搜索“谢欣琪”三个字,打开一个转发率高达几十万的视频:镜头晃动着,拍摄的是下午的游乐场,一个背影都精致无比的姑娘挽着一个高大男生的胳膊,时不时朝四周打量。偷拍的人跟了他们走了三十多秒,洛薇正想关掉,却发现那个姑娘转过头来,赫然是谢千金的脸。她对镜头惊讶地睁大眼,发现有人在偷拍,却并没有闪躲,只是收腹翘臀,身体侧过45度,摆出S型线条,冲镜头的方向微微一笑,随即用食指拉开下眼睑,吐舌做了一个特别丑的鬼脸……

洛薇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回了小辣椒一排省略号。小辣椒立即回复:“现在网上都骂成这样了,你看她还在干嘛,真是佩服这姑娘的心理素质。”随后,她发来一张谢大小姐的海滩比基尼自拍照。


美国人民的爱好就是周游世界,他们文化奔放,见多识广,任何怪咖在他们看来都正常得很。但此时此刻在洛杉矶马里布海滩上,他们还是不由自主地转过脑袋,看着躺椅上的亚洲女性:她穿着彩色比基尼,鼻梁上架着荧光黄框墨镜,亮粉双唇含着鸡尾酒吸管。一条着粉裙的小白狗在她脚下跑来跑去,摇尾动作都像主人一样娇气。不远处的专属停车位有她的大红灯笼法拉利,而她暴晒的肤色和法拉利颜色差不了多少。她身边站着一个穿黑衣的管家,面色苍白,严肃古板,默默为她举着一张印有她照片的报纸。面对那张鬼脸照,她只是扬了扬右眉,学着老外的样子夸张地耸耸肩:“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给我送报纸?”

“我是来通知您,少爷看见这张照片很不开心,请您速度回宫州。”

“以哥哥的行事作风,看见我这条新闻,只会觉得我为家族增添了荣光吧。”

“还请您亲自告诉他。”

想到哥哥板着脸叫自己的样子,浑身鸡皮疙瘩都站成了队,她咬牙切齿地说:“他心里清楚得很,我和这个人约会,是因为哥哥自己身边的女人跟流水似的,却总不让我谈恋爱。他是这世界上最直男癌的直男癌!我就是要让他看到,我不是小女孩了!”

“还请您亲自告诉他。”

她特想一拳打在这个复读机脸上,但还是忍了下来,对报纸挥挥手:“告诉他我在写博士论文,没时间。”

“少爷说,如果您坚持不回去,就让我把这个交给您。”管家又递来一个信封。

“这是什么?”

“您相亲对象的照片。”

“相亲?你开什么玩笑,哥哥会让我相亲?他不是觉得我只有十三岁么,不是觉得我和男人说话都会生下七胞胎么?”

“那是因为少爷说过,要配给小姐的男人,一定得是质量最高的。”

“质量最高的?”她缓缓抽照片,一脸不信任地看着他,“什么人?”

“小姐请先过目。”

看了一眼里面的照片,她先是眨了眨眼,把照片放回信封,再从里面把它抽了出来。墨镜在阳光下一闪,她冷笑一声:“你开什么玩笑。”

对方只是微笑。她伸了个懒腰,一副即将烤熟升天的洒脱相:“叫我去和这人相亲?本小姐一看这男人的眼神就知道,不管什么女人贴上去,不是被碰钉子,就是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吧?”

“所以呢?”

“所以,给我订回宫州的机票。”她把墨镜往下拨了一些,露出一双大眼睛,嘴巴呈正圆形吐出一个单词,“Now。”

哥哥太靠谱了,她错怪了他。她又看了几遍照片,发现怎么看都看不腻。明明是个眉清目秀的男人,又面无表情,却总给人一种微皱眉心的错觉。就冲着这人疏冷的王者气质,她嫁了。

管家也看出了她的满意,微微笑起来:“看来小姐对贺先生还算满意。”

“他姓贺?”谢欣琪背直了起来。

“是的,小姐都没看一看他的名字吗?”

见管家做了一个翻书的动作,谢欣琪把照片翻过来,看见下面一个孤零零的英文单词:

King

她手一抖,差点弄掉了照片:“……我的天。”

这男人,是King。


前言/序言

自序




从小就喜欢迈克尔?杰克逊,他的音乐让我找到了很多小说灵感。而带给《镜中蔷薇》灵感的,无疑是他那首触动灵魂的《Man in the mirror》,其中有一段歌词是这样:


I'm starting with the man in the mirror


I'm asking him to change his ways


And no message could have been any clearer


If you wanna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Take a look at yourself, and then make a change


这首歌唱出了我心中所想。我一直有一个人生信条,就是遇到任何问题和困难,第一个需要审视的人就是自己。中国的说法是,严以待己,宽以待人。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故事,镜子与照镜人的主题从头贯穿到尾,组成了浪漫而理想化的《镜中蔷薇》。


我的现代作品中,《夏梦狂诗曲》是文艺而理想化的,《思念成城》讲的是刻骨铭心的十年思念。而创作《镜中蔷薇》这个阶段,是我探索人生规划与自我提高的阶段,因此对老读者而言,或许除了熟悉的文风和一如既往少女心的恋爱剧情(笑),还能发现有一些与过去作品不同的地方。


当人们赞美一个人聪明,很喜欢用“双商高”来表述。智商、情商说起来是个很笼统的概念,实际却颇为耐人寻味。因为写作需要,我喜欢观察生活,思索人性。久而久之,就发现这么一个定律:高智商的人为人处世容易有缺陷,情商高的人又会在实践与才华上稍微差那么一截。二者都具备的人是凤毛麟角,这样的人如果保持坚定不移的信念并付出努力,那哪怕生不逢时,也总会有出人头地的一日。于是,这种总结让我有了《镜中蔷薇》两个女主角的灵感,她们分别是高情商和高智商的典型。洛薇性格温和,会察言观色,了解他人需求,不论男女朋友都喜欢和她打交道,但她的亲和力让她的才华也变得过于“亲和”而不出挑(这一点和《夏梦狂诗曲》里的裴诗是完全相反的);欣琪天生条件好,貌美富裕而有才华,她过着大部分女孩子都向往的生活,可是内心极度不安,性格却充满攻击性,大小姐脾气严重。


人的个性都是有两面性的,就像镜子里外的场景一样。自由洒脱的人容易逃避现实没有责任感,有责任感的又容易刻板和控制欲旺盛;有义气的人容易忠言逆耳,对他人赞美过多的人又容易没有义气;人缘好的人经常没有精力完成专业领域的研究,专业领域做得很好的人又容易性格孤僻;洞察力太好的人容易犀利刻薄,过度随和的人很有可能能力平庸……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人里,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一个人身上显著的优点背后,一定有阴影一样的缺点。但反过来看也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人显著缺点的背后,同样有一个你不曾发现的优点。例如一个人性格吵嚷惹人烦,往往也单纯无心机;一个总是吹捧自己的人,往往会毫不吝啬地与你分享成功经验;一个啰嗦婆妈的人,往往生活上会无微不至地体贴你……


我时常收到学生读者的来信,他们会跟我说,很不喜欢现在的自己,觉得什么都做不好,想要变成强大的人。我给他们的回复通常是:“你不喜欢自己,是因为你还年幼,等过一些年,你就会很爱自己了。”因为当我们年龄渐长,就会发现那些令自己不愉快的事、那些令自己烦恼的缺点,都可以用智慧这面镜子照出美好的那一面。


这也是《镜中蔷薇》的主题。


全文完成后,我为这本书下了一个精准的定位:这是我最接近童话的一本书。同时,让你也能感受到这一份希望自己变得更好的心情。


最后,用我写在最后一章里的一段话,来作为这部小说的开场白吧:


她们终于知道,超越别人是毫无意义的。因为,除了本人,谁也不知道这个人真正过着怎样的生活。许多人春风得意的微笑里藏着泪水,又有许多看似平庸落魄的人,他们并不自怜,心中充满阳光。


别人的生活,终究只是一面镜子。


确定今天的自己比昨天好,今天才是成功的一天;知道明天会有新的目标,天空才会在夕阳落下后依然明亮。


有的人可能要过很久很久才会知道,最美的风景,是镜子倒映出来的蔷薇本身。




君子以泽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于纽约




《尘封的航海日志》 作者:亚瑟·芬奇 类型:历史探险/海洋文明 字数:约1500字 --- 一、 序章:迷雾中的呼唤 在时间的洪流中,总有一些故事被海浪无情地拍打,最终沉入遗忘的沙底。然而,总有那么一两件物件,带着古老文明的低语,穿越世纪的风暴,顽强地浮现于世。 《尘封的航海日志》的故事,始于一次偶然的发现。在不列颠北海岸一处被当地人称为“幽灵湾”的潮汐带,考古学家埃莉诺·范恩博士,在清理一座被严重腐蚀的沉船残骸时,发现了一只用厚重黄铜包裹的防水木箱。木箱内,静静地躺着一本皮革封面的航海日志,其内页由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纤维制成,墨迹虽已斑驳,却依然能辨认出娟秀而坚定的笔迹。 这本日志的主人,是维多利亚时代最神秘的海上探险家之一——“无畏”号船长,塞缪尔·哈德森。哈德森船长及其旗舰“无畏”号,于1888年神秘失踪,留给世人的只有无尽的猜测:是海盗的袭击?是深海的漩涡?还是他那近乎疯狂的“寻源”执念,将他们带入了世界的尽头? 二、 探寻“失落之洋”的序曲 日志的开篇,记录的并非宏伟的航行宣言,而是对当时海洋地理学界的尖锐批判。哈德森船长坚信,欧洲人所绘制的“已知海域”地图,不过是冰山一角。他通过对古籍、民间传说以及天体运行的独特观察,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在南半球,被永恒的西风带环绕的深海之中,存在着一个未被殖民者发现的、拥有独特生态和文化脉络的“失落之洋”。 日志的早期部分,详尽记录了“无畏”号的准备工作。从设计船体结构以适应极端的风暴,到收集异域的航海仪器——包括一个用月光石和红宝石镶嵌的六分仪,无不透露出哈德森对这次远征的近乎宗教般的虔诚。读者将跟随这支勇敢的船员队伍,一同体验出发前最后的宁静,以及驶离朴茨茅斯港口时,那种夹杂着对未知的恐惧与对荣耀的渴望的复杂情感。 三、 穿越“寂静之环” 航行进入中段,日志的笔调开始变得紧张而压抑。哈德森和他的船员们穿越了著名的“咆哮西风带”,那是地球上最狂暴的海域之一。日志中详细描述了如何利用哈德森自创的“风语术”——一种结合了声学原理与气压预测的航行技巧——勉强维持船只的稳定。 然而,真正的挑战并非风暴,而是“寂静之环”。这是一片广阔的海域,洋流异常平缓,海面如镜,却没有任何生物的迹象。空气变得稀薄,指南针失灵,船员们开始遭受集体幻觉和对时间流逝感的错乱。哈德森船长在日志中写道:“我们似乎不再航行于水面,而是漂浮在时间的缝隙里。我开始怀疑,我们追寻的‘失落之洋’,是否位于三维空间之外的某个维度?” 在“寂静之环”的挣扎中,日志记录了船员内部的矛盾、信仰的动摇,以及哈德森如何以其超凡的意志力,强行维持船上的秩序。 四、 抵达“青铜之城”的遗迹 突破了“寂静之环”后,船只进入了一个被厚重硫磺雾笼罩的海域。日志的后半部分,充满了对奇特景象的记录:海水中漂浮着巨大的、如同雕塑般的苔藓;天空的颜色呈现出不自然的青绿色。 最终,“无畏”号抵达了一片被巨大珊瑚礁环绕的内海。日志中首次出现了详尽的素描和插画(在本书中以高精度复制品呈现),描绘了一个宏伟但已然颓败的文明遗迹——“青铜之城”。这座城市似乎由一种抗腐蚀的金属铸造而成,在水下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哈德森船长推测,这个文明远比人类已知历史中的任何帝国都要古老,他们的技术似乎更倾向于与自然力量的和谐共存,而非征服。日志详细记录了船员们对城中遗留的机械装置、无法辨认的文字符号的考察,以及他们对于这种“被遗忘的完美”所产生的敬畏。 五、 最后的航程与未解之谜 日志的记载在“青铜之城”被发现后不久戛然而止。最后一页,只有一行潦草而急促的文字:“……他们不是消亡,他们选择了沉睡。风暴正在汇聚,并非来自天空,而是……来自深处。我必须记录下我所见证的一切,无论代价如何。永恒的潮汐,正在呼唤归属者……” 随后,日志的末尾附带了几张由船长本人绘制的复杂星图,这些星图似乎指向一个并非地球的天体位置。 结语:历史的回响 《尘封的航海日志》不仅是一部探险记录,更是一部关于人类求知欲边界的哲学思考。亚瑟·芬奇通过对这份发现的严谨考证和细致解读,带领读者重温了一场超越维多利亚时代认知的壮举。我们跟随哈德森船长的笔触,触摸了人类文明知识体系的盲区,看到了那些在历史课本中从未被提及的伟大时代。 这本书的核心魅力在于其未解性。哈德森的最终命运如何?“青铜之城”的居民去了哪里?深处的“风暴”又是什么?这些谜团,如同海面下的暗流,将永远牵动着每一个热爱未知与探索的灵魂。读者在合上本书时,或许会不由自主地望向远方的海平面,心中低语:在这片浩瀚的蓝色之下,究竟还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辉煌与秘密? --- 本书特色: 原版重现: 忠实还原了日志中所有手绘图稿、复杂公式及异域符号。 权威注释: 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对日志中的地理术语、航海技术进行了详尽的现代解读。 文化碰撞: 探讨了19世纪末西方探险精神与远古失落文明间的哲学张力。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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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技巧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结构设计无疑是大师级的作品。它采用了非线性的叙事手法,时间线索被有意地打碎、重组,就像一个精密的机械钟表,所有的齿轮都咬合得天衣无缝,只是需要读者自己去发现它们的运转规律。初读时,我确实有些迷失在那些跳跃的场景和不同时空背景的切换中,但这恰恰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他要求读者主动参与到故事的建构过程中来。每一次“解密”成功,那种豁然开朗的满足感,远超普通线性故事带来的愉悦。我甚至在笔记本上画了时间轴和人物关系图,试图捕捉作者设置的每一个陷阱和巧妙的暗示。尤其是一些关键的转折点,作者会用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来提示读者,先前对某个事件的理解可能完全是错误的。这种智力上的博弈,让阅读变成了一场高强度的思维探险,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整体布局的掌控力,简直是运筹帷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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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叙事节奏简直让人欲罢不能,作者在构建世界观和人物关系上展现出了非凡的功力。一开始,那种娓娓道来的笔触,像是在引导读者走进一片迷雾重重的森林,每一步都充满了未知与期待。我特别欣赏作者对细节的把握,那些看似不经意的环境描写,实则暗藏着对未来情节走向的伏笔。比如,主角初次登场的那个雨夜,空气中弥漫的潮湿和旧书页的味道,都被刻画得入木三分,瞬间就把我拉进了那个故事发生的时空。随着剧情的深入,紧张感的营造更是炉火纯青,从平静的日常到突如其来的变故,转折处理得自然而富有张力,让人不得不紧抓书页,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或者对话中的弦外之音。读到一半的时候,我甚至需要放下书本,给自己几分钟时间来梳理人物复杂的动机和隐藏的线索,这种需要深度思考的阅读体验,在当下的快餐文化中显得尤为珍贵。这本书的对话设计也堪称一绝,充满了潜台词和智慧的交锋,真正做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让我对作者的文字功底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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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哲学思辨层面,着实让人读完后久久不能平静,它不是那种直白的灌输式说教,而是将深刻的议题巧妙地编织进了角色的命运纠葛之中。我尤其对其中关于“选择与宿命”的探讨印象深刻。作者似乎在不停地拷问读者: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真的是自由意志的体现,还是早已被某种宏大的、不可见的逻辑所限定?书中几位主要人物的挣扎与妥协,简直就是对这一命题最生动的注解。那些关于道德边界的模糊地带,作者没有给出任何简单的答案,而是将选择的重担抛给了读者自己去掂量。这种开放性的处理方式,使得每一次重读都会有新的感悟,如同面对一个多棱镜,从不同的角度反射出不同的光芒。我甚至在想,也许作者自己也困惑于这些终极问题,而这本书,不过是他自我探寻过程中的一次勇敢记录。文字风格上,它呈现出一种古典的、带着某种史诗感的厚重,用词考究,句式多变,读起来像是在品鉴一首结构复杂但韵味悠长的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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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感到惊喜的是,这本书在情感的细腻描摹上,达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高度。它没有采用那种歇斯底里的、外放式的情感表达,而是专注于那些隐藏在微表情和肢体语言中的“情绪的暗流”。举个例子,有那么一章,两位主角只是隔着一张桌子沉默地喝茶,但作者通过对他们呼吸频率、目光停顿以及茶杯边缘无意识的摩挲,将那种积压已久、无法言说的复杂情感——包含了爱恋、遗憾与释然——描绘得淋漓尽致。我甚至能感受到空气中那种微妙的温度变化。这种克制的美学,反而比任何激烈的场景都更具穿透力,它直击人心最柔软的部分。读到此处,我忍不住停下来,回想起自己生命中那些相似的、无法言说的瞬间,那种共鸣感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感觉自己与书中的角色融为了一体,共同承受着那份沉甸甸的温柔与哀愁。这是一部需要用心去感受“空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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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氛围营造,简直就是一场沉浸式的感官盛宴。它成功地建立起了一种独特的、带着疏离感的“美学距离”。故事发生的场景,无论是灯光昏暗的沙龙,还是寂静无人的图书馆深处,都被赋予了一种近乎哥特式的、略带颓废却又极其精致的质感。作者对色彩的运用尤其值得称道,例如,频繁出现的深红、墨绿和象牙白,不仅仅是简单的场景描述,更是角色内心状态的视觉投射。读这本书,就像是走进了一幅精心绘制的、但又时刻可能发生变动的油画。而且,书中弥漫着一种古典主义的优雅,那种对礼仪、对知识、对某种失落的黄金时代的缅怀,使得整个故事笼罩在一层淡淡的、令人心醉的怀旧色彩之中。它不像某些作品那样试图去迎合当下潮流,而是坚定地站在自己所构建的美学高地上,用一种近乎傲慢的姿态,向那些真正懂得欣赏复杂美感的人发出了邀请。这是一种需要耐心和品味的阅读体验,但回报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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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眼识人:性格色彩入门 色眼识人:性格色彩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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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到这本书,不过感觉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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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月都之后就一直想买 挺不错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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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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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啊,印刷质量还行,女儿很喜欢,超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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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觉得超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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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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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不错,的确比较童话,但是整体把握不是很完美,左右切换不太自然。手帐很精致,还有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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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不错 就是书本边缘有点瑕疵 还有赠品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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