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自述》是胡适独一亲笔撰写的自传。他用质朴的语言讲述了自己童年、少年与青年时期的经历,回忆了自己的成长历程,并展现了其所处时代的社会风貌。本书是了解胡适思想形成过程的必读之作。
胡适(1891.12.17—1962.2.24),徽州绩溪人。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取达尔文学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义,笔名天风、藏晖等。胡适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学者、诗人、历史学家、文学家、哲学家,共拥有36个博士学位。
四十自述
序幕?我的母亲的订婚
一、九年的家乡教育
二、从拜神到无神
三、在上海(一)
四、在上海(二)
五、我怎样到外国去
六、逼上梁山
台湾版自记
附录
我的信仰
生平年表
序幕?我的母亲的订婚
一
太子会是我们家乡秋天最热闹的神会,但这一年的太子会却使许多人失望。
神伞一队过去了。都不过是本村各家的绫伞,没有什么新鲜花样。去年大家都说,恒有绸缎庄预备了一顶珍珠伞。因为怕三先生说话,故今年他家不敢拿出来。
昆腔今年有四队,总算不寂寞。昆腔子弟都穿着“半截长衫”,上身是白竹布,下半是湖色杭绸。每人小手指上挂着湘妃竹柄的小纨扇,吹唱时纨扇垂在笙笛下面摇摆着。
扮戏今年有六出,都是“正戏”,没有一出花旦戏。这也是三先生的主意。后村的子弟本来要扮一出《翠屏山》,也因为怕三先生说话,改了《长坂坡》。其实七月的日光底下,甘、糜二夫人脸上的粉已被汗洗光了,就有潘巧云也不会怎样特别出色。不过看会的人的心里总觉得后村很漂亮的小棣没有扮潘巧云的机会,只扮作了糜夫人,未免太可惜了。
今年最扫兴的是没有扮戏的“抬阁”。后村的人早就练好了两架“抬阁”,一架是《龙虎斗》,一架是《小上坟》。不料三先生今年回家过会场,他说抬阁太高了,小孩子热天受不了暑气,万一跌下来,不是小事体。他极力阻止,抬阁就扮不成了。
粗乐和昆腔一队一队地过去了。扮戏一出一出地过去了。接着便是太子的神轿。路旁的观众带着小孩的,都喊道:“拜呵!拜呵!”许多穿着白地蓝花布褂的男女小孩都合掌拜揖。
神轿的后面便是拜香的人!有的穿着夏布长衫,捧着灶香;有的穿着短衣,拿着香炉挂,炉里烧着檀香。还有一些许愿更重的,今天来“吊香”还愿;他们上身穿着白布褂,扎着朱青布裙,远望去不容易分别男女。他们把香炉吊在铜钩上,把钩子钩在手腕肉里,涂上香灰,便可不流血。今年吊香的人很多,有的只吊在左手腕上,有的双手都吊;有的只吊一个小香炉,有的一只手腕上吊着两个香炉。他们都是虔诚还愿的人,悬着挂香炉的手腕,跟着神轿走多少里路,虽然有自家人跟着打扇,但也有半途中了暑热走不动的。
冯顺弟搀着她的兄弟,跟着她的姑妈,站在路边石磴上看会。她今年十四岁了,家在十里外的中屯,有个姑妈嫁在上庄,今年轮着上庄做会,故她的姑丈家接她姐弟来看会。
她是个农家女子,从贫苦的经验里得着不少的知识,故虽是十四岁的女孩儿,却很有成人的见识。她站在路旁听着旁人批评今年的神会,句句总带着三先生。“三先生今年在家过会,可把会弄糟了。”“可不是呢,抬阁也没有了。”“三先生还没有到家,八都的鸦片烟馆都关门了,赌场也都不敢开了。七月会场上没有赌场,又没有烟灯,这是多年没有的事。”
看会的人,你一句,他一句,顺弟都听在心里。她心想,三先生必是一个了不得的人,能叫赌场烟馆都不敢开门。
会过完了,大家纷纷散了。忽然她听见有人低声说:“三先生来了!”她抬起头来,只见路上的人都纷纷让开一条路;只听见许多人都叫“三先生”。
前面走来了两个人。一个高大的中年人,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他穿着苎布大袖短衫,苎布大脚管的裤子,脚下穿着麻布鞋子,手里拿着一杆旱烟管。和他同行的是一个老年人,瘦瘦身材,花白胡子,也穿着短衣,拿着旱烟管。
顺弟的姑妈低低说,“那个黑面的,是三先生;那边是月吉先生,他的学堂就在我们家的前面。听人说三先生在北边做官,走过了万里长城,还走了几十日,都是没有人烟的地方,冬天冻杀人,夏天热杀人;冬天冻塌鼻子,夏天蚊虫有苍蝇那么大。三先生肯吃苦,不怕日头不怕风,在万里长城外住了几年,把脸晒得像包龙图一样。”
这时候,三先生和月吉先生已走到她们面前,他们站住说了一句话,三先生独自下坡去了;月吉先生却走过来招呼顺弟的姑妈,和她们同行回去。
月吉先生见了顺弟,便问道:“灿嫂,这是你家金灶舅的小孩子吗?”
“是的。顺弟,诚厚,叫声月吉先生。”
月吉先生一眼看见了顺弟脑后的发辫,不觉喊道,“灿嫂,你看这姑娘的头发一直拖到地!这是贵相!是贵相!许了人家没有?”
这一问把顺弟羞得满脸绯红,她牵着她弟弟的手往前飞跑,也不顾她姑妈了。
她姑妈一面喊:“不要跌了!”回头对月吉先生说,“还不曾许人家。这孩子很稳重,很懂事。我家金灶哥总想许个好好人家,所以今年十四岁了,还不曾许人家。”
月吉先生说:“你开一个八字给我,我给她排排看。你不要忘了。”
他到了自家门口,还回过头来说:“不要忘记,叫灿哥钞个八字给我。”
二
顺弟在上庄过了会场,她姑丈送她姊弟回中屯去。七月里天气热,日子又长,他们到日头快落山时才起身,走了十里路,到家时天还没全黑。
顺弟的母亲刚牵了牛进栏,见了他们,忙着款待姑丈过夜。
“爸爸还没有回来吗?”顺弟问。
“姊姊,我们去接他。”姊姊和弟弟不等母亲回话,都出去了。
他们到了村口,远远望见他们的父亲挑着一担石头进村来。他们赶上去喊着爸爸,姊姊弟弟每人从担子里拿了一块石头,捧着跟他走。他挑到他家的旧屋基上,把石头倒下去,自己跳下去,把石子铺平,才上来挑起空担回家去。
顺弟问:“这是第三担了吗?”
她父亲点点头,只问他们看的会好不好,戏好不好,一同回家去。
顺弟的父亲姓冯,小名金灶。他家历代务农,辛辛苦苦挣起了一点点小产业,居然有几亩自家的田,一所自家的屋。金灶十三四岁的时候,长毛贼到了徽州,中屯是绩溪北乡的大路,整个村子被长毛烧成平地。金灶的一家老幼都被杀了,只剩他一人,被长毛掳去。长毛军中的小头目看这个小孩子有气力,能吃苦,就把他脸上刺了“太平天国”四个蓝字,叫他不能逃走。军中有个裁缝,见这孩子可怜,收他做徒弟,叫他跟着学裁缝。金灶学了一手好裁缝,在长毛营里混了几年,从绩溪跟到宁国,广德,居然被他逃走出来。但因为面上刺了字,捉住他的人可以请赏,所以他不敢白日露面。他每日躲在破屋场里,挨到夜间,才敢赶路。他吃了种种困苦,好容易回到家乡,只寻得一片焦土,几座焦墙,一村的丁壮留剩的不过二三十人。
金灶是个肯努力的少年,他回家之后,寻出自家的荒田,努力耕种。有余力就帮人家种田,做裁缝。不上十年,他居然修葺了村里一间未烧完的砖屋,娶了一个妻子。夫妻都能苦做苦吃,渐渐有了点积蓄,渐渐挣起了一个小小的家庭。
他们头胎生下一个女儿。在那大乱之后,女儿是不受欢迎的,所以她的名字叫作顺弟,取个下胎生个弟弟的吉兆。隔了好几年,果然生了一个儿子,他们都很欢喜。
金灶为人最忠厚;他的裁缝手艺在附近村中常有雇主,人都说他诚实勤谨。外村的人都尊敬他,叫他金灶官。
但金灶有一桩最大的心愿,他总想重建他祖上传下来,被长毛烧了的老屋。他一家人都被杀完了,剩下他这一个人,他觉得天留他一个人是为中兴他的祖业的。他立下了一个誓愿:要在老屋基上建造起一所更大又更讲究的新屋。
他费了不少功夫,把老屋基扒开,把烧残砖瓦拆扫干净,准备重新垫起一片高地基,好在上面起造一所高爽干燥的新屋。他每日天未明就起来了;天刚亮,就到村口溪头去拣选石子,挑一大担回来,铺垫地基。来回挑了三担之后,他才下田去做工;到了晚上歇工时,他又去挑三担石子,才吃晚饭。农忙过后,他出村帮人家做裁缝,每天也要先挑三担石子,才去上工;晚间吃了饭回来,又要挑三担石子,才肯休息。
这是他的日常功课,家中的妻子女儿都知道他的心愿,女流们不能帮他挑石头,又不能劝他休息,劝他也没有用处。有时候,他实在疲乏了,挑完石子回家,倒在竹椅上吸旱烟,眼望着十几岁的女儿和几岁的儿子,微微叹一口气。
顺弟是已懂事的了,她看见她父亲这样辛苦做工,她心里好不难过。她常常自恨不是个男子,不能代她父亲下溪头去挑石头。她只能每日早晚到村口去接着她父亲,从他的担子里捧出一两块石头来,拿到屋基上,也算是分担了他的一点辛苦。
看看屋基渐渐垫高了,但砖瓦木料却全没有着落。高敞的新屋还只存在她一家人的梦里。顺弟有时做梦,梦见她是个男子,做了官回家看父母,新屋早已造好了,她就在黑漆的大门外下轿。下轿来又好像做官的不是她,是她兄弟。
第四段: 《胡适文集:四十自述》给我最深的感受,是那种“求是”的精神,贯穿了作者的整个生命历程。胡适先生并非是一个脸谱化的历史人物,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考,有挣扎的个体。他坦诚地记录了自己如何从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少年,逐渐接触西方思想,并将其融入自身的学术体系与社会实践。他对于“自由”与“民主”的追求,并非是空泛的理想,而是体现在他一生推动的各项改革之中,从教育到文学,无不体现着他希望中国能够走向现代化的决心。书中关于他与当时知识界、政界人士的交往,也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思想斗争。他敢于挑战权威,敢于批判传统,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深思。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是如何在时代变革的洪流中,坚持自己的信念,并为之不懈奋斗的。
评分第三段: 我曾以为,《胡适文集:四十自述》会是一本充斥着艰涩理论的书籍,但实际阅读体验却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胡适先生将他的人生旅程,从幼年时代的懵懂,到青年时代的激扬,再到壮年时代的担当,都用一种极为平易近人的方式娓娓道来。他笔下的文字,没有华丽的辞藻,却饱含深情与智慧。我尤其欣赏他对于自己思想演变过程的剖析,那种不回避、不粉饰的态度,让整个叙述显得格外真实可信。他对于“新文化运动”的参与,对于“白话文”的推广,对于“打倒孔家店”的呼吁,都让我看到了一个思想家在时代变革中的勇气与担当。书中穿插着他对友人、对师长的回忆,以及他对社会现象的观察,这些细节使得整本书更加生动立体。这不仅仅是一本自传,更是一部时代的缩影,一部知识分子如何在时代浪潮中寻找自我、贡献力量的生动写照。
评分第一段: 读完《胡适文集:四十自述》,一股强烈的历史洪流扑面而来,让我仿佛置身于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这不是一本轻松消遣的读物,它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一位知识分子在时代洪流中的挣扎、思考与抉择。胡适先生以一种近乎白描的手法,记录了自己从少年时的迷茫,到留学海外,再到回国后投身教育与社会改革的历程。他坦诚地剖析了自己的思想转变,从对传统的质疑,到对西方民主思想的探求,再到对“白话文运动”的坚定倡导。其中,他描述与梁启超、陈独秀等人的交往,以及在北大任教的经历,都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思想碰撞的火花。他对于“科学”与“民主”的推崇,不仅仅是口号,更是贯穿其一生实践的信念。虽然书中不乏对时代局限性的无奈,但他始终保持着一种积极入世的态度,试图用自己的力量去启迪民智,改造社会。每一章节都充满了智慧的闪光,让我对那个时代的人物和思想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对“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有了更真切的体会。
评分第五段: 翻开《胡适文集:四十自述》,我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民国时期思想史的大门。胡适先生以一种近乎自言自语的姿态,回顾了他四十载的人生。他没有刻意去塑造一个完美的形象,而是将自己成长道路上的困惑、迷茫、以及最终的坚定,都毫无保留地呈现出来。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对于“好政府”的期盼,以及他对“科学精神”的推崇,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学术追求,更是他对国家未来发展的深刻思考。书中关于他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以及他对白话文运动的贡献,都让我看到了一个知识分子在社会转型时期的责任与担当。他对于教育的热情,对于青年人的寄望,也让我感受到了他身上那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士大夫情怀。这本书让我对那个时代的人物有了更具象化的认识,也对“独立思考”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评分第二段: 《胡适文集:四十自述》给我带来的震撼,是多方面的。首先,其语言风格之朴实、真诚,让我倍感亲切,没有丝毫故作高深之感。胡适先生仿佛在娓娓道来,将自己的人生经历,如同讲故事一般展现在读者面前。他对于自己求学过程中的艰辛,对家庭变故的感伤,以及在学术研究上的探索,都写得极为细腻。尤其是在谈论到他如何从一个受传统束缚的青年,逐渐成长为一位具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时,我深受触动。他勇于反思,敢于质疑,这种精神在今天依然具有非凡的意义。书中对当时社会文化背景的描绘,也让我得以窥见那个时代的复杂性。他并没有回避自己曾经的困惑与错误,这种坦然反而显得更加可贵。读这本书,不仅仅是在了解胡适先生的个人经历,更是在感受一种时代的脉搏,一种精神的传承。这是一种思想的洗礼,也是一次心灵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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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好好?儿子号女儿看了告诉我内容很精彩,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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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未读过胡适的书,拜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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