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关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创新性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作者以精准的描述、深入的探讨,向读者展示了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历史演进、性质功能与制度价值,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的现代化构造,立足中国现实,兼具创新之功,是全面深入了解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优秀读本。
作者简介
王崇敏,教授、法学博士、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海南省重点学科(法学)带头人、国家教学团队(民法学教学团队)负责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负责人、全国模范教师、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优秀人才国家ji人选、海南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的重点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全国知识产权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百名专家之一、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yi层次。
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海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海口市检察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前世今生
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第二节我国宅基地制度变迁的原因分析
第三节变迁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构建的启示
第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现代化构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构造的必要性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现代化构造的理论可行性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构造的现实可行性
第四章宅基地使用权性质、功能和制度价值取向
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判定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的功能构造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的价值取向
第五章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制度创新研究
第一节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制度的问题剖析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制度完善的总体方向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制度的构建设想
第六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现代化构造
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状、规则评述及变革方案综述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现代化构造方案的宏观设计
第七章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制度的现代化构造
第一节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范与内容
第二节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考察
第三节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法律剖析
第四节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现代化构造
第八章宅基地使用权保障机制的现代化构造
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保障的制度设计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救济机制的现代化构造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代化构造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构建》:
从我同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分析,宅基地使用权的功能是多元化的,并非仅具有某一方面的单一功能,这是学者们的共识。但对于宅基地多元功能的具体内容,则有不同的认识。很多学者认为农村宅基地的功能体现为二元,即生产和生活的二元功能。如有学者以历史特征为出发点,将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分为生活和生产两大功能,其中前者主要是指住房、生活存储用地,而后者是指养殖以及生产存储用地;但也有学者将其归纳为生产要素和生活保障的二元说。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二元是指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其中社会功能是指提供食物、保障生存以及满足就业等,而经济功能是指提供收入、资产保值增值等。有学者认为农村土地制度具有社会保障、生产要素以及财产等三种基本功能,其中财产功能是指土地是一种受市场风险影响最小的财产,而该项功能要求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由于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上述关于农地三元功能的分析可以适用于对农村宅基地功能的分析中。此外,有学者从制度功能的角度,认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功能主要为社会稳定,还兼有分配公正的功能,但是未考虑经济效率功能。其中社会稳定功能是指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功能,是一种保障功能,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首要功能,其主要体现为保证农民居有其地以及取得和流转管制两个方面;分配功能是指使农村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上获得公平对待的功能,如《土地管理法》中确立的“一户一宅”原则就是该功能的具体体现;经济效率功能则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经济资源有获取经济效率最大化的功能,但我国目前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具有该项功能,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是受严格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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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总序
海南大学法学院建立于1988年,其前身是创办于1983年的海南大学法律系。1988年起招收本科生,先后设有国际经济法、法学和经济法三个专业,1999年根据教育部新的专业目录,调整合并为法学本科专业。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学法学院与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新海南大学法学院。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海大法学院已经形成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完整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法学学科是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海南省重点学科,法学院是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中国法学会“海法方阵”八家理事单位之一。目前,法学院设有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南方基地、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特区法制研究所、中德法律研究所、金融刑法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拥有教职工76人,其中专任教师57人,具有博士学位27人,在读博士9人。
“法治天下、人才第一。”法学院历来十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使其能够成为合格的卓越法律人才。为此,学院力推教学改革,打造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团队,以提升教育质量。学院目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教育部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各1门;设立了法学综合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开设了法律诊所、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物证技术以及速录技能等课程,以培养和训练学生的“三基三能”;设立了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55个实践教学基地,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是高等院校的三大基本职能,也是海大法学院学科建设的三大方向,而科研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途径,也是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保障。为了提升学院的科研水平,法学院设立了科研机构,制定了科研激励机制,创造了良好的科研环境。目前,法学院充分利用其所在的地理、学科优势,在南海法律问题、经济特区法治建设、旅游岛法治建设、农村土地政策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其中,利用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这一科研机构,打造了“南海区域合作论坛”以及“南海法律高端论坛”等学术交流平台,使其逐渐成为南海法律领域的智库。近年来,法学院超过50%的研究项目和40%的论文、著作、奖项均集中在南海法律研究上,并提交了108份涉海资政研究报告,其中多份获中央领导重要批示,部分报告已转化为国家海洋政策,在南海维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而在南海法律研究领域凸显了海大法学院的优势和特色。
法学是一门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社会科学,法学科研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面临新的课题与新的挑战。因此,提高科研水平,拓展研究方向,以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是法学专业的内在要求,也是法学院校发展的基础。但是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相比,海大法学院的整体科研实力与水平还相对较弱,与学院提出的建设国内一流法学院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提升海大法学院整体科研实力,促进海大法学院的持续发展,必须打造科研团队,加大科研力度,提高科研水平,扩大学术影响。
海大法学文丛的推出是鼓励海大法学院教师潜心学术、投身科研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示和反映海大法学院科研实力与水平的平台。我虽然已经不再担任海大法学院的领导职务,但我仍是海大法学院的一员,希望丛书的作者能够多研究问题,出版高质量的学术著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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