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国中古史集刊》(第三辑),共收录《从塑造到瓦解:汉代居住区形态的一种解说》、《译经与元魏齐周隋佛学演进之关系探析》等论文16篇,同时收录有《评〈天圣令〉与唐宋法制考论》等书评4篇,年表1篇。包括中古时期政治、经济、宗教、军事等诸多方面,涉及面广,新论叠出,夹杂着宗教史、民族史、简牍学等一系列的学问。其中魏晋南北朝史方面的论文主要讨论了汉赵封国与天下秩序的建构、译经与元魏齐周隋佛学演进之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隋唐史方面则涉及斗鸡台事件再探讨等方面的内容。
作者简介
苏小华,陕西省岐山县人。1998年,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教育学士,2002年陕西师范大学古籍所文献学硕士,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学博士。2005年,加盟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从事魏晋南北朝史和文献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以中古史政治文化史、中古宗教文献整理与研究为主。有专著《北镇势力与北朝政治文化》和论文《试论尔朱氏集团的兴亡》、《唐代洛阳的地域文化与职官制度》等多篇。
目录
论文
从塑造到瓦解:汉代居住区形态的一种解说 沈刚
秦汉的女子参战与亲属随军 孙闻博
论董卓集团的兴亡及其控制下的东汉政局 范鹏伟
新见“劝农掾料核军吏父兄子弟木牍文书”补释 凌文超
汉赵封国与天下秩序的建构 王安泰
疫病爆发时的东晋南朝社会:从太元五年的事件说起 肖荣
刘孝标《辩命论》写作年代新证 赵灿鹏
译经与元魏齐周隋佛学演进之关系探析 苏小华
唐代墓葬中的胡人与骆驼形象及其意义 杨瑾
甘州回鹘建国前史钩沉
——以甘州回鹘的渊源为中心 李军
唐京兆府畿县辖乡、里、村名新证
——借助新出唐人墓志的考察 徐畅
斗鸡台事件再探讨
——从《段文楚墓志》论唐末河东政局 胡耀飞
前蜀王建拓展成都子城的时间与影响 吴羽
与神为亲:地方神祗陈靖姑与五代闽国政治 葛洲子
唐宋间文人园林审美旨趣略论 耿元骊
唐代宦官监军使年表 黄楼
域外学术经典译传
征服王朝的中国化政治体制
——两个早期中古史的案例 韩大伟
书评
宫宅潔《中国古代刑制史研究》 马力
森安孝夫《东西回鹘与中央欧亚》 冯培红
金子修一《大唐元陵仪注新释》 刘可维
赵晶《(天圣令)与唐宋法制考论》 杨晓宜
编后记
精彩书摘
《中国中古史集刊(第3辑)》:
一、聚散有常:秦汉居住形态补说
对于秦汉居住形态的完整叙述来源于《汉书·食货志》中一段话:“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于是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这段话描绘上古时期居民的居住管理模式,是井田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食货志》中的井田制杂糅了((周礼》、《公羊传》等先秦典籍,如此整齐划一的形式很容易令人怀疑其中有多少是主观臆想的成分。然而张家山汉简中一条律文却与此十分相似,“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以辨券为信,居处相察,出入相司。有为盗贼及亡者,辄谒吏、典。田典更挟里门籥(钥),以时开;伏闭门,止行及作田者;其献酒及乘置乘传,以节使,救水火,追盗贼,皆得行,不从律,罚金二两”。这是汉初的法律摘抄汇编,有的放矢,为政府对现实生活的规定。它应该具有普适性,因为同样在《二年律令》中,《行书律》中有邮驿设置的法律:一邮十二室。长安广邮廿四室,敬(警)事邮十八室。这里针对长安广邮和警事邮这种特殊情况单独提出来,为特制。《二年律令》中,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则意味着所述情况没有特例。准此原则,也就意味着当时的居住区都是如此整齐划一的。然而,在幅员广大、南北殊俗、生业各异的秦汉帝国,这种整齐划一的类似现代小区的居住模式是否遍布于整个帝国的疆土呢?所以尽管法律中有明确的说明,但还是难以让人放心地认为这就是当时的实情。
2003年三杨庄遗址发掘材料的公布也对这种里居模式提出了挑战。这批材料,据刘海旺先生介绍:
在三杨庄汉代遗址100万平方米范围内,经过考古勘探,发现有14处汉代同时期建筑(宅院)遗存、一处窑址、3条东西向道路,以及一些低洼的池塘。其中的一条东西向道路宽达20米。从已经过考古发掘的四处宅院遗址看,它们均坐北朝南,方向一致;相互距离或远或近,中间隔以农田;面积大小接近,宅院部分一般为900平方米,若加上门前水井所处的活动空场地,总面积在1300平方米左右(第二处庭院较为特殊,宅院前活动场地面积较大),大致与汉代二亩半宅大小吻合。这种瓦屋顶的房屋,住房、厢房结合,水井、厕所俱全,院墙封闭,树木环绕,还出土了大量的生产、生活用具等,它们显然不是临时性的房舍,而应当是常年居住的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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