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4月10日转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政部、人事部2000年9月8日发布)、《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03年3月14日发布)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2004年8月2日发布)的规定,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按照对各层级会计人员能力素质的要求和会计及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16年度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调整,形成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是国家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进行评价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的依据。考试大纲由“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组成。“基本要求”部分,主要介绍应试人员对考试内容的应知程度,包括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的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考试内容”部分,主要确定考试范围,介绍应试知识点和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对一些知识点进行必要的解释。应试人员在复习备考中,应当在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内全面把握“考试内容”,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等相关规定。
目录
第一章 企业战略与财务战略
第一节 战略管理和战略分析、选择、实施与控制
第二节 企业总体战略
第三节 经营战略与职能战略
第四节 财务战略
第二章 企业投资、融资决策和集团资金管理
第一节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决策
第三节 融资决策与企业增长
第四节 企业集团资金管理与财务公司
第三章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第一节 全面预算管理内涵、流程、环境与组织体系
第二节 全面预算编制
第三节 全面预算执行
第四节 全面预算考核
第四章 企业业绩评价
第一节 业绩评价内涵、层次、功能和程序
第二节 业绩评价体系
第三节 业绩评价体系的改进
第五章 企业风险管理
第一节 企业风险管理内涵、目标、主要特征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企业风险管理方法
第三节 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及其建立
第六章 企业内部控制
第一节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框架
第二节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第三节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
第七章 企业成本管理
第一节 企业成本管理内涵和方法
第二节 战略成本管理
第三节 作业成本管理
第四节 目标成本管理
第八章 企业并购
第一节 并购动因与类型
第二节 并购流程
第三节 并购价值评估
第四节 并购融资与支付
第五节 并购后的整合
第六节 企业合并会计
第九章 金融工具会计
第一节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第二节 金融资产转移
第三节 套期保值
第四节 股权激励
第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
第一节 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三节 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节 国有资产管理
第五节 预算绩效管理
第六节 会计处理
第七节 内部控制
精彩书摘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三节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
一、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企业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实施评价,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企业应当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人手,结合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建立内部控制评价的核心指标体系,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一般程序为:设置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制订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企业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过程中,应当根据评价内容和被评价单位具体情况,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评价方法的选择应当有利于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1.内部控制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1)内部控制缺陷按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按其表现形式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与一般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企业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综合分析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重要程度,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各项内部控制缺陷分别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由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该缺陷是否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2)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和定性认定标准。
(3)常见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形参见相关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3.内部控制缺陷的报告和整改
(1)内部控制缺陷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企业应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向相关部门报告,还应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内部控制缺陷报告的时限。
(2)企业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制订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执行。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
(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编制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主体包括单个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包括: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判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搜集整理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报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确定。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报送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通常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使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使用者包括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中介机构和研究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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