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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失序的各个时期——比如我们当下,我们被原本表达过往记忆的那些象征所形成的废墟,以及反抗这种遗忘状态的那些象征所包围;职是之故,我们须得重新开始记忆这一事业。”
——埃里克·沃格林
《记忆》(Anamnesis)一书在沃格林的智识生涯中,地位相当独特。一般来说,他很少有兴趣去回顾之前已经发表过的东西,甚至,一旦兴趣不再,他连篇幅巨大的《政治观念史》都懒得筹备发表。那么,《记忆》这部以回望和盘点、而不是闯进新领域的作品,就值得读者们注意了。
原书于1966年以德文刊行,从写作顺序上位于《政治新科学》和《秩序与历史》前三卷之后。在这部枢纽性的著作里,既有沃格林对与社会学家阿尔弗雷德·舒茨的交往、对自身童年经历的现象学式追忆,有他就政治观念史中的重要议题所进行博学式的考察,还有从秩序观念史考察拓展开去的“意识哲学”理论。
沃格林亲自编修的这本书,并非单纯的旧文重刊。有心人想必能从中看出,沃格林是如何从其思考的出发点——胡塞尔现象学——逐步推进到对西方政治观念史的研究。同时,这部重新定向之作,也有助于我们理解沃格林一生的思想事业。
内容简介
《记忆:历史与政治理论》共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包含了沃格林了自传性和沉思性文章(分别写于1943年和1965年)。第一部分详细呈现了是如何沃格林对其时下的意识理论进行突破,从而恢复了本真的意识性概念。第三部分始于对亚里士多德式意识阐述的反思,进而拓展到一个古典哲学尚未进入到的新领域。在这两个沉思性的部分中间,是八篇研究论文,它们展示了秩序的历史现象是如何引向一种类型分析,这种分析最终在对意识的沉思性探究中达到顶点。
作者简介
作者 埃里克·沃格林(Eric Voegelin),德裔美籍人,是20世纪有创见和影响力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之一,与汉娜·阿伦特、列奥·施特劳斯和亚历山大·科耶夫等人齐名。沃格林为人熟知的著作是《政治的新科学》、《政治观念史稿》(八卷)和《秩序与历史》(五卷)。
译者 朱成明,北京大学文学博士,重庆大学高等研究院讲师。
精彩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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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缩略语说明
中译前言
英译本编者导言
英译本说明
作者前言
第一编:记忆
第一章 纪念舒茨
第二章 致舒茨:论胡塞尔
第三章 论意识理论
第四章 记忆
第二编:体验与历史
第五章 史源论
读六章 自然正当
第七章 何为本性?
第八章 人文主义者的帖木儿形象
第九章 神之命令
第十章 巴枯宁的忏悔
第十一章 密尔:——论讨论自由与讨论意愿
第十二章 时间中的永恒存在
第三编:意识之秩序
第十三章 何为政治实在?
索引
精彩书摘
第一章 纪念舒茨
与舒茨的哲学对话始于我们在维也纳大学(University of Vienna)做学生的20年代,直到他1959年去世才终止。
在维也纳期间,对话以彻夜长谈的形式进行。1938年移民之后,我们两人天各一方:舒茨住在纽约,我住在路易斯安那。只有我去东部时,彼此才有交谈机会,大部分对话都是以通信方式进行的。
印在这里的三个文本要追溯到通信时期。第一篇——即关于胡塞尔《危机》的通信——对胡塞尔所构建之意识的充分性(adequacy)提出了质疑。时间上紧接着《通信》的,是一些记忆实验:通过这些实验,我企图寻获那些推动我本人哲思意识(philosophizing consciousness)的一些体验。这些实验以“记忆”(Anamnesis)为题排为本编的第三篇。第二篇以《论意识理论》为题,其中的意识分析虽然在时间上后于上述对体验的寻找(seeking)与寻获(finding),但在编排顺序上却是“记忆”[这一篇]的导引。三者构成一个沉思的整体;它们受某次对舒茨在纽约的拜访所激发,写成于1943年9月底到11月初。
通过在纽约的交谈和随后的通信,在推动哲思之诸体验的问题上,我们至少是达成了暂时的明晰。
自从开始对话,我们就专注于这类问题,不过,当时的哲学工具不足以[令我们]取得对这类问题的满意洞视。对我们两人来说,共同的出发点取决于我们在[42]新康德主义方法论上所受的训练,尤其还取决于胡塞尔现象学。
在韦伯(Max Weber)上的训练让我们彼此都更进一步明白:一旦沾染各色意识形态,科学就一无是处——尽管我们还不知道该用些什么方法去处理那些被各色意识形态处理过的问题,尤其还有各种意识形态问题本身。最终,我们彼此都想借助那些能为我所用的哲学工具草创出一种关于社会行动(social action)和政治秩序的理论。不过,在具体的尝试中,我们又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舒茨在智识方面远比我有活力,也远比我更关心切实可触的成果。他从此执著地继续探究和使用现象学方法。舒茨各种努力的首个成果是《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理解社会学导论》(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Eine Einführung in die verstehende Soziologie,1932)。 在这本书中,舒茨自身关于行动、行为意义、以及理解的理论,以韦伯、胡塞尔、以及伯格森(Henri Bergson)的那些理论为依托。他后来在美国的工作采取了大量专论的形式,由于《现象学研究》(Phänomenologica)文丛对他《论文集》(I,1962;II,1964) 的刊发,这些专论如今也得以切近更多读者。在我看来,他后期这些工作中顶重要的要数那些关于实在(reality)问题的篇章。我特地要提到如下几项特出的研究:《论多重实在》与《象征、实在、及社会》,另外还有短小些的《堂吉诃德与实在问题》。 从这些研究中,[我们]可以察觉到美国哲学与社会学对他所产生的激发性[影响];尤其是他越过现象学[门户],对那些蕴含在詹姆斯(William James)多元论(pluralism)中的思想作了进一步发挥。
与舒茨满是劲头地前进相比,我的开端要犹豫得多。我的兴趣倾向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研习古典作品时,我不可能没注意到它们关于政治秩序的哲思前提根本与现象学相异,虽然我还想不太清楚,这两者在推动性体验方面有哪些差异。因此,我只能搞些专项研究——《论美国心灵的形式》(Über die Form des amerikanischen Geistes)、《雷到卡鲁斯思想史中的种族观念》(Die Rassenidee in der Geistesgeschichte von Ray bis Carus)、《论威权国家》(Der autoritären Staat)、《政治宗教》(Die politischen Religionen), 以期逐步取得处理那些我已察觉却不能理解的问题所需之历史、哲学知识。
我俩一直在以不同但平行的努力在追索一个问题,也正是1943年在纽约的几次谈话,为我们俩都澄清了这个问题:胡塞尔的现象学哲思,在原则上以对外部世界各种客体之体验这一模式为祈向(is oriented to);而古典[哲人]关于政治秩序的哲思,同样地在原则上以对超越神性存在之智性体验(noetic experience)这一模式为祈向。
这个新洞见虽然未迫使我们两人中任何一个抛弃胡塞尔的取径路线(line of approach),却的确迫使我们识别出这种取径的某些局限,并作出些更正。
对舒茨而言,其理论发展的大障碍是先验自我(the transcendental ego) 与交互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的现象学问题:在此之前,胡塞尔1931年的《笛卡尔式沉思》(Méditations Cartésiennes) 在该问题上就已经触礁。从自我论推导出交互主体性(the egological derivation of intersubjectivity)[这一做法]应当被抛弃。在1955年的论文中,舒茨有了决定性认识:社会世界(social world)作为一种历史层面的被给予之物(a historical given),非现象学所能通达。我在此要特别地从《论文集》中挑出一些表述:卷一页312及以下;卷二页228及以下。范布莱达神甫(H. L. van Breda)在《文集》第一卷编者前言中提请人们注意舒茨对这一理论的修订:
尝试从先验自我推导出交互主体性,与作为原真事实性(faticité primordiale)的交互主体性(l’intersubjetivité)来了个对碰之后,舒茨似乎已认识到了此自我论视角(vue égologique)的各种局限。然而,或许正是此时此刻,舒茨遭遇到了胡塞尔本人最后的思想(la dernière pensée de Husserl lui-même)?
对我而言,这个洞见引出了以下结论:古典政治学虽则是所有就社会秩序进行哲思的基础,却绝非有关此主题的最终定论。首先,事实上确有内在于世的(world-immanent)行为网络,尤其是整个以目的为导向的、理性计划行为的领域,而且阐释这个领域需要舒茨所发展的那种理论。其次,就那些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各种体验而言,体验(experience)与象征(symbol)之间关系这个更笼统的问题对于我来说已变得清晰;实在的重心(Realitätsakzent)已经转移到了各种体验上。因此,我只好[44]将之前所计划而且已经有相当进展的“政治观念史”当成过时的事情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对意识哲学的新探究:关于对秩序的各种体验、关于这些体验在象征层面的表达、关于各种开创性建制、最后是关于意识之秩序本身。
这一席哲学对话以舒茨离世而告终。但是它真的终止了么?将近四十载的共同思考和相互检讨,不会只在作品上留下它们的印记,它们还会留下这个习惯:通过一部作品问自己,另一个人对此会说些什么。我们这代最敏锐的哲学头脑之一,仍然是我思考的无声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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