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作家于筱筑的短篇小说结集,30多个让人看了会落泪却舍不得放下的故事,写打动人心的爱情,写那些曾经温暖至深的回忆,写我们对爱情的期待。好好爱一个人,等美好,如约而至。
本书是一本情小说合集图书,文笔清新,故事有可读性,传达爱情的美好。故事里男女主都很深情,心思柔软。海口,滨海大道,相机,长途巴士,旧唱片……还有好多在读者的生命里留下过痕迹的人和事物,以及大家心心念念的属于自己的爱情。
于筱筑,真实姓名:黄俊然,曾任《少男少女》杂志主编,原创动力出版总监。
文章常见于《女报·时尚》《女友·校园》《青年文摘》《意林》等杂志,曾出版《两个人不等于我们》《一千零一晚》《星沉雁远》《请在秋天叫醒我》等书。擅写青春里的温暖爱情,获读者“当红纯美派小说作家 ”的评价。
九万米以外的冬天
于筱筑
摘不到葡萄的兔子
那个夏天是那么热,太阳笔直地射下来,皮肤都好像要被晒焦一样。中午12点的时候,我躲在麦当劳里吸可乐,要不是萧庆那坏蛋叫我,我才不会出来呢。
可是约好了11点半,多等了半个小时他还没有出现。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使劲踩他的脚,扯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我还在恨恨想着的时候,门开了,我看到萧庆探头探脑地走进来。咦,他走路怎么一瘸一拐的?
我跑过去,问:“萧庆,你的脚怎么了?”
他龇牙咧嘴:“刚刚为了给你摘一朵花,我跳下围墙的时候把脚扭伤了。”他装成可怜巴巴的样子。
别想骗我,我跳起来拉他的耳朵,他的腰直起来,我变成一只摘不到葡萄的兔子。我就扑在他身上打他,他抓住我的手臂,喊:“喂,小姐,这里有很多人呢。最起码你也不应该在你的背包上面挂着这么多叮叮当当的东西吧。”
我说我偏不,可是我挣不开他,他的手那么紧。“萧庆,你再不放开的话,我就叫非礼了啊。”
他哈哈大笑:“我非礼你?”
我突然很伤心,红着脸跟他说:“这么多人在看我。”
他放开我,我回头快步走到我的座位上。
他紧跟过来,说:“兔子,你是很不好看,我是很帅,那就让你占点便宜,算我非礼你吧,那让我亲你一口?”
我笑起来,很厚脸皮地说:“好啊。”
我不是没希望啊
萧庆要我去陪他挑礼物。我在“石头记”专卖店里专挑看着不顺眼的饰品推荐给他。他干脆不听我的了,自己做主买了一条粉红色的水晶手链。
出门的时候,我嘀咕:“都不听我的,还找我来。”
他把手搂在我肩上,安慰我说:“知道兔子最好了。”
我有什么好。我长得很普通,皮肤不够好,不够高,又没男生追。这些都是萧庆的原话。生日的时候,唯一一个被我拒绝的丑丑的男生送给我一只兔子,被萧庆知道后笑到直不起腰来。
晚上睡不着,我干脆坐起来发呆。夜色很好,萧庆回到家没有呢,他还和那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吗?
电话突然响起来,我赶紧拿起电话。“兔子,你出来。”我一听就知道是他。
“这么晚了,我已经睡了。”我轻轻地说,然后我马上推翻自己,“好吧,我5分钟后下楼。”
萧庆在花园里等我,他蹲在小台阶上,那么帅。我走进去,说:“怎么了?”
他看着我,愁眉苦脸:“兔子,我被拒绝了。”
我咯咯地笑:“终于有人拒绝你了啊。”
他不说话。我说:“萧庆,你怎么不调戏我?你跟平时一样笑话我,你就开心了。”他看看我,还是没有说话。
我说:“失恋有什么了不起的,你看看你周围,说不定会有更好的发现呢。”
他嘴巴张很大的样子特傻。我拍拍他的脸,然后周围安静下来,可以清楚地听到小虫鸣叫的声音。我跟萧庆说:“我会失眠的。”我曾偷偷地跟老天许愿说,如果有人拒绝萧庆的话,那我就有希望了。
然后,我看着他。他突然抱住我,说:“让我亲一口?”他的手那样紧,我老是挣不开。
会产生错觉
之后我老是躲着萧庆。我和他一直开玩笑惯了,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抱我。我几乎怀疑那天晚上发生的是不是真的,我有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我喜欢了他那么久,赖住他也快两年,给过他那么多暗示,他都不回应,现在他居然肯抱我。
都什么年代了,我还在这里猜。喜欢一个人就要勇敢地说出我的想法。考虑了很久,我冒出了这个想法。
我约了萧庆出来见面。我在电话里说:“有美女要见你,你要穿得超级帅。”然后我开始打扮自己,我穿上自己最喜欢的裙子,抹了淡淡的粉,眉毛是室友帮忙画的。
我到咖啡店的时候,萧庆已经到了。他穿了淡蓝色的T恤和白色的裤子,头发乱乱的,他贼贼地冲我笑:“美女呢?”
他丝毫不曾发现我如此精心的准备。
我说:“萧庆,认真地听我说些话好吗?”他很惊讶地看着我。
我说:“我知道你傍晚的时候会抱着吉他在阳台上唱歌,我知道你老是喜欢看书看到一半再吃一碗泡面,你每个星期会刷一次球鞋,你老是起不来床,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女生,干过一些什么坏事,还有你从小到大出的糗……”
他问我:“兔子,你怎么了?”
我看着他,鼓足勇气说:“没什么,我就是喜欢你啊,一直喜欢你。”
他说:“让我想想,我会给你打电话。”
很高很薄的秋天
我走在香樟路上,和送我兔子的那个男生。这个秋天,我觉得空气特别稀薄,让我的心好像一直有舒展不开的感觉。
萧庆一直没有打电话来,我等了一个多星期。我勇敢过一次,他说过会给我打电话的,但他没有打,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我何苦再让自己难堪呢?我不后悔,可是那些快乐的日子,我在哪里丢失了它们呢?
如果不能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和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区别呢?
香樟树的叶子红红的,好像心脏的颜色。我看到萧庆从对面走过来,那么犀利地闯进我的视线,我还是不能免疫他。他把我拉到一边,说:“兔子,你怎么和男兔子在一起?”
他的神态那么认真,我说:“关你什么事呢?”我已经平静下来,你又来招惹我。
他看着我,递给我那条粉色的链子,说:“那天,我只是没有拿这条早已经想送给你的链子给你。”
我哑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下子红了眼眶。
10号台风
秋天来的时候,我一个人租了房子,收拾得很干净。那天晚上有台风,第10号台风。外面的风呼啸而过,发出轰轰的响声,可以听到外面树枝折断的声音,可以听到雨点狠狠地敲打在窗户上的声音。
我正在想这个破旧的房子能不能抵挡住这样大风的时候,我听到敲门的声音。我打开门,萧庆就站在门外面。他浑身都湿透了,大颗大颗的水珠从他桀骜不驯的头发上滴落下来,他问我:“兔子,你害怕吗?”
然后,他抱住我。他的手那么紧,他在我耳边说:“兔子,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风更大了,雷声响起来,窗户开始拼命地摇晃。我拿了一条干毛巾给萧庆擦脸。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喜欢了那么久的人就在我身边。
我安静地抚摸着他的耳朵,他的手紧紧地环住我。我那么喜欢他,永远都是。我们的脸那么近,他开始吻我,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
萧庆说等到冬天的时候就带我去北方看雪。我们一直生长在这个城市,从没有一起经历过冬天。他常常问我:“雪花飘飞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的天涯海角
萧庆带我出席他们公司的元旦聚会。我和萧庆安静地坐在角落的沙发上,他突然问我:“兔子,你当时怎么会那么勇敢地跟我说你喜欢我呢?”
我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学他的口气说:“嗯,我想想,我会给你电话。”
可是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突然大声地喊:“兔子,我爱你。”
我红着脸说:“那么多人看我们。”我就要哭了,快步往前走,他跟过来说:“让我占你便宜,让我亲一口?”
我低下头不说话。
晚上他拉着我跑到星光灿烂的跨海大桥上,他说:“我们一直跑,前面就是我们的天涯海角。”
我就一直跟着他跑,他说:“我要和你经过很多很多个冬天,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9万米以外的冬天
我是幸福的,我是一只可以吃到葡萄的兔子,我的小王子跳下围栏,给我摘了一朵花。
萧庆说他会陪我一起度过这个冬天,听雪落地的声音。
我穿着厚厚的大衣,站在北方城市的一个角落,等待萧庆给我买正宗的冰糖葫芦。等了快半个小时,他还没有出现。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使劲踩他的脚,跳起来扯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寒冷的冬日,我却不觉得冷。他说要带我看冬天,我们来了。他在海南生活了二十多年,冬天曾经离我们那么远,而现在我已经身在其中了。就像曾经离我那么遥远的幸福一样,现在就在我身边。
我的耳边总是想起萧庆说过的话。那个刮台风的晚上,他说:“兔子,你害怕吗?兔子,我们在一起好不好?我们要经过很多很多个冬天。”他在认真地说,我平静地听。
萧庆出现了,那串不知是冒着寒气,还是热气的冰糖葫芦,我却不想去吃。
我的眼睛红红的,萧庆说:“如果感动得想哭的话,也得让我们回海南再哭,免得眼泪一落下来,就变成冰了。”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一直握着我的手,我感觉到他指尖的温暖。
……
这部作品的细节考据和世界观构建的严谨性,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它给人的感觉不是“虚构”,而是“被遗忘的历史”。作者似乎为书中的每一个种族、每一座城市、甚至每一件重要的道具,都撰写了详尽的背景资料和演变历史。例如,书中对一种古老祭祀仪式的描述,涉及到的图腾、咒语和时间点,都具有高度的内部一致性和逻辑性,让人不禁去查阅现实中的人类学资料,以求印证作者构建的那个世界的“真实性”。这种对“真实感”的执着,使得阅读过程充满了探索的乐趣,你不仅在读故事,更像是在阅读一本被精心包装的“考古发现报告”。这种细致入微的处理,极大地增强了沉浸感,让你感觉作者不是在“写”故事,而是在“记录”一个真实存在过的文明的兴衰。这种扎实的基础,让故事中的奇幻元素也变得有迹可循,充满了“科学”的合理性,而不是凭空的想象。它无疑是一部需要细细品味、反复研读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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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还行吧
评分孩子非常喜欢看
评分还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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