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中國王朝時期戶籍賦役製度在地方社會實施過程入手,嘗試探索一種關於明清時期中國傳統社會變遷和國傢轉型的解釋路徑。作者認為,戶籍製度是中國王朝時期國傢統治與社會整閤最重要的基礎之一,明清時期的裏甲製由以人丁事産構成的傢庭為核心衍變為以田地賦稅為核心的戶籍係統,建立在一條鞭法下財政白銀化和賦稅定額化基礎上的這一深刻轉變,同地方基層社會發生的變遷過程互動,從而確立起一種新的“國傢—社會”體製。
##以廣東地區戶籍製度和賦役製度在明清時期的變革為對象,考察王朝製度與基層社會社會結構、經濟發展等因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和發展趨勢,認為明清時期的賦役製度變革是一個自下而上的過程。考察瞭明初確立的劃地為牢的裏甲製度如何重建基層秩序,發現政府規定戶籍編製形成的裏甲與早已存在的村社組織都甲並存的現象,以及裏甲之外存在的“化外之民”和“逋負之徒”。從明中期開始,為瞭糾正裏甲製以“戶”為課稅單位導緻的課稅客體與徵稅對象之間的疏離和應對社會動亂,從均徭均平到一條鞭法攤丁入地,曆經丁銀按田地計徵和丁銀同田賦閤並兩個階段的改革,確立瞭定額化和課稅客體一體化的賦役製度。戶籍製度相應發生瞭根本變革,延續裏甲製的圖甲製成為一個戶籍登記與稅糧徵收係統而非基層組織係統,並在戶的層次上與基層組織係統接軌(戶的性質)。
評分本書在係統考察明清時期廣東裏甲賦役製度的基礎上,從製度變革層麵深刻揭示瞭明清社會轉型的內在肌理。明初的賦役徵派中,戶既是承擔賦役的主體,又是課稅客體。王朝將人民編入戶籍,通過對人民的人身控製確保田賦的徵收,納糧其實也是當差。差役並非直接按丁徵派,而是按照每戶的人丁事産進行僉派,實際是等級戶稅。這就形成瞭賦中有役,役中有賦的局麵。明中葉以後,隨著賦役的摺銀化與定額化,賦役徵派對象從人丁事産到丁田再到土地的轉變,以及賦稅項目閤並與單一化,國傢與人民的關係也從基於人身控製的納糧當差的關係,轉變為人民嚮國傢完納錢糧的關係。由此,戶基本喪失瞭原有的意義,轉而變為土地賦稅的登記單位。宗族等中介勢力由此介入其中,成為瞭戶的實際支配者,逐漸形成瞭“總戶—子戶”的結構,也構成瞭清代廣東地方社會組織的基本形態
評分##常讀常新
評分##非常詳細的珠三角社會經濟史,史料分析非常嚴謹,邏輯清晰而縝密,劉老師不愧為華南學派的代錶人之一。戶籍製度、賦役製度和各類地方曆史事件相互交織,從而滾動著嚮前發展,形成瞭量化標準和近代的財政製度。而這一變化必然帶來社會組織發生巨大轉變,即宗族的齣現。如和科大衛的作品一起看,很多當代珠三角的社會現象和問題都可以得到解答。
評分##翻看緒論,很清晰。 記得有位老師推薦過,但恐怕短時間內都看不進去如此精細的研究,索性標記。 製度演變與社會變遷之間的對話和互動過程,區域社會製度史,名詞內涵外延的演變,製度運行的實態。
評分##常讀常新
評分##看社會經濟史的書總是很纍,還總犯睏,隻能說自己真的不是這塊料。主體內容不評價,附錄三尤其可看。 「明清時期賦役製度的改革,中心是解決地方財政的問題。」p4 「裏甲戶籍既是政府統治的手段,又是國傢控製權力的象徵。」p65 「一切賦役用銀繳納.......裏甲戶與政府的關係就轉變為納稅人與政府的關係瞭。」p134 「國傢的編戶齊民政策不僅是一個政治和行政的議程,更是一個文化的議程。」p267
評分##一條鞭法與國傢-宗族控製的研究,有時間把鄭的那本福建宗族的一起看完
評分##正文通篇體現瞭封建社會的層層壓迫。。。。三篇附錄尤其地具有啓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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