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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是迄今可获得的有关霍布斯哲学的最好的简明导论,但它又远远不止于此。其思考的范围,包括语言如何使得政治成为可能的方式,以及语言使得政治如此复杂的原因。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佩迪特用全新的目光为我们解读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的著作,并为之开启了原创性的洞见与富于挑战的新问题。最重要的是,他向我们展示了为什么霍布斯将人类的处境视为由语词所造就的观点至今依然重要
——大卫·卢斯曼(DavidRunciman) 《善意的政治学(ThePoliticsofGoodIntentions)一书的作者,剑桥大学
菲利普·佩迪特是政治理论方面的代表人物,同时也是一般哲学方面的一个重要声音。他具有令人惊叹的广阔的研究视野,在本书中,他将这一范围扩展至更远。《语词的创造》不仅仅是一篇导言,它还为我们提供了一幅条理清晰且论证严密的知识图景,其中涵盖了霍布斯广博的哲学领域中的大多数基本要素。读者最应当感谢佩迪特的,是他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将霍布斯的哲学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而一览无遗的感觉。这样一部内容清晰且充满趣味的著作,将帮助学生们认真地思考霍布斯,也将激发学者们对于霍布斯的不断反思
——肯奇·胡克斯特拉(KinchHoekstra),牛津大学
这是一次对于霍布斯整体哲学的简洁优雅而富于说服力的阐释——它来自于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这部作品是如此清晰与生动——深奥的学术也穿上了相对浅明的外衣——它将因此赢得广泛的读者
——邓肯·艾维森(DuncanIvison),悉尼大学
内容简介
长期以来,霍布斯所持有的极端的政治观点吸引了如此多的注意力,以至于完全遮蔽了其著作中有关语言、心智、推理、人格与团体构成等诸多方面的论述。佩迪特在《语词的创造》一书中力求展现霍布斯著作中的广泛主题,以批判性地形塑霍布斯的政治哲学。
在《语词的创造:霍布斯论语言、心智与政治》中,佩迪特宣称是霍布斯——而非卢梭等之后的思想家——开创了语言的发明这一主题。这一观念认为,语言是一项改变了人类心智的文化革新。在霍布斯的理论中,这种革新是一把双刃剑。它使得人类可以进行推理、使自己作为人来行事以及联合成团体,但它也使得人们开始为未来与自己相对于他人的地位而感到焦虑不安;它将人类带出了充满动物的安宁的伊甸园,使其进入到‘种无法避免冲突的牛活——即自然状态——之中。然而,在霍布斯看来,如果语言可以将人类带入这一荒原,也同样可以将人们带出。它可以使得人们建立起国家,在那里,法律与道德的语词具有共同的、强制性的意义,并可以诉诸绝对主权者的制裁。
作者简介
菲利普·佩迪特(Philip Pettit),著名哲学家、政治学家,“当代共和主义最重要的哲学阐释者”。1945年生于爱尔兰,现任教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讲授政治理论与哲学,任劳伦斯·洛克菲勒政治学与人类价值讲席教授(Laurance S.Rockefeller University Professor of Politics and Human Values)。
主要著作:
《规则、理性与规范》(Rules,Reasons,andNorms)
《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
《共同的心智》(TheCommonMind)
与杰弗里·布伦南(GeofireyBrennan)合著的《尊重的经济学》(The Economy of Esteem)
论文集《共同的心智:菲利普·佩迪特的哲学主题》(Common Minds:Themes from the Philosophy of Philip Pettit)
译者简介:
于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自然的心智
第二章 语词的心智
第三章 用语词进行推理
第四章 用语词进行代表
第五章 用语词进行联合
第六章 语词与欲望的扭曲
第七章 语词化的第二自然状态
第八章 秩序化语词的国家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精彩书摘
然而,依照霍布斯的理论,语言的获得不仅意味着思维可以是一般性或类型化的;同时,也假定了思维可以具有一种主动的、自愿的属性。人们不再是只有当这样或那样的事由触及他们时,或者为一系列这样或那样的关联性甚或调控性的思维所掠过时,才可能经历思维的过程。他们现如今可以为他们自己设定问题,辨识那些回答这些问题所需的信息,并在一种对问题的答案的自愿或有意识的探寻中,考虑何者为真,以及何者根据何者发生。他们以罗丹的雕塑所表现出来的方式主动地思考着。
通过霍布斯对于人们运用名称或语词所做的事情的论述,语言所应当带来的这方面的变革也变得越来越显著。我们或许可以将语词用作帮助记忆的标记(marks),并且正如霍布斯所指出的,在这样一种使用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我们不仅可以获得特殊主义的思维,也可以获得类型化的思维。作为“记忆的标记”,名称将被用于“记录我们的思想序列;这种思想序列由于容易遗忘,使我们必须从头进行构思,但通过作为标记的语词就可以重新回忆起来”。但仅仅作为标记使用,尚不足以为主动的或自愿的思维留下空间;毕竟,它们或许将赋予类型化的利益,却同时只剩下被动的心智。尽管如此,在霍布斯看来,语词并不仅仅被用作标记,它们同时被用作符号——特别是“我们的概念的符号”(Dcr2.5)。因为,语词正是通过扮演这一角色,才使得自愿的思维成为可能。
当语词被人们用于与他人交流思想时,它被作为符号(signs)来使用。作为标记,语词帮助我在随后的时间里回忆之前的一个关于物体的概念;通过某个独特的标记或是名称对事物进行思考,我可以回忆起它吸引我兴趣的方面。作为符号,语词可以被用于思想的人际交流——这显然不同于跨时的(intertemporal)、一个人内心中(intrapersonal)的传递。霍布斯在定义名称时,他同时抓住了这两方面的特征。“名称是一个随意采用作为标记的词,它是可以在我们脑海里引起和我们以前有过的观念一样的观念,同时,在向他人述说时,可能又会成为那个说话者的心智中已有的或是之前未曾出现过的思想的一个符号”(Dcr2.4)。
前言/序言
人类为什么需要国家?自亚里士多德时代以来,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普遍回答是:人类是一种社会的或政治的动物(zoon politikon),“生来就具有合群的性情”,因此,人的本性——即人性——注定了人类“自然”要形成城邦与国家。但近代以降,这一主流的观念却遭到了许多思想家的挑战,自然状态与契约国家的理论对于国家的起源做出了新的阐释,这一政治哲学的根本转向即发端于霍布斯。在《论公民》与《利维坦》等著作中,霍布斯撕裂了古代政治哲学的传统,从根本上摧毁了人类是政治动物的前挺,认为“人并不是天生适合社会的”动物;他们最初也并不“自然”地处于城邦或政治国家之中,而只能是处于“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利维坦,第95页)的自然状态之中。而国家或是共同体,不过是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及其可能带来的“人人互相为敌的战争”(利维坦,第94页)——而创设出来的,是一种“人为”而非“自然”的建构。
问题似乎有了答案,但却并非不可以继续追问。如果国家被证明是非自然的话,那么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又真的是“自然”的么?如果同样是处于自然状态中,为什么人类之外的其他动物却不需要国家呢?如果其他动物无需国家也可以达到安宁的生活,那么人类为什么不可以呢?难道动物的“自然”与人的“自然”存在什么根本的不同么?如果存在不同的话,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人与动物在欲望上的区别呢?而这些问题,正是佩迪特在《语词的创造》一书中所要回答的——尽管这可能不是作者所要回答的全部问题,甚至未必是最主要的问题,但却可能是对于我们理解政治国家乃至于人性的本身最具有启发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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