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常用药物手册(第4版)》对章节结构有所变更和调整。(1)新增的章节:抗偏头痛药(第八章);下丘脑.垂体激素及相关药物(第二十七章);骨质疏松用药(第二十九章)。(2)为了紧密结合临床,将传出神经系统药物的药理学传统分类的共五章归纳合并为以下三章:影响骨骼肌功能的药物(第十一章),并分为三节,即骨骼肌兴奋药(抗重症肌无力药)、外周性骨骼肌松弛药(麻醉辅助药)及中枢性肌松药。抗休克血管活性药(第十二章),将拟肾上腺素药(收缩血管药)与抗肾上腺素药(扩张血管)等归并一起。
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麻醉药
第一节 全身麻醉药
一、吸人性全身麻醉药
氧化亚氮(21)恩氟烷(21)异氟烷(22)氟烷(23)七氟烷(23)地氟烷(23)
二、静脉麻醉药
硫喷妥钠(23)氯胺酮(24)羟丁酸钠(25)依托咪酯(26)丙泊酚(27)依诺伐(28)丙泮尼地(28)氟硝西泮(28)
第二节 局部麻醉药
盐酸利多卡因(30)盐酸普鲁卡因(32)盐酸丁卡因(32)奥布卡因(34)甲哌卡因(34)苯佐卡因(35)依替卡因(35)丙胺卡因(35)辛可卡因(35)
第三章 镇静催眠药
一、苯二氮革类镇静催眠药
硝西泮(38)氟硝西泮(39)氟西泮(39)眯达唑仑(40)艾司唑仑(40)三唑仑(41)阿普唑仑(41)劳拉西泮(41)替马西泮(42)夸西泮(42)
二、巴比妥类镇静催眠药
苯巴比妥(42)异戊巴比妥(43)司可巴比妥(43)
三、醛类镇静催眠药
水合氯醛(43)
四、环吡咯酮类镇静催眠药
佐匹克隆(44)唑吡坦(45)扎来普隆(46)甲喹酮(46)格鲁米特(46)甲丙氨酯(47)
第四章 抗精神失常药
第一节 抗精神分裂症药
一、吩噻嗪类
氯丙嗪(50)奋乃静(53)氟奋乃静(53)三氟拉嗪(53)硫利达嗪(53)哌泊噻嗪(53)
二、硫杂蒽类
氯普噻吨(54)氟哌噻吨(55)替沃噻吨(55)氯哌噻吨(55)环氯噻吨(55)
三、丁酰苯类药
氟哌啶醇(55)癸氟哌啶醇(56)五氟利多(56)三氟哌多(57)氟哌利多(57)匹莫齐特(58)
四、苯酰胺类药
舒必利(58)硫必利(59)瑞莫必利(59)奈莫必利(59)
五、二苯二氮革类
氯氮平(59)奥氮平(61)洛沙平(61)喹硫平(61)舍吲哚(61)齐拉西酮(61)
六、其他
利培酮(61)
第二节 抗躁狂症药
碳酸锂(64)丙戊酸钠(66)卡马西平(66)拉莫三嗪(66)托吡酯067)
第三节 抗抑郁药
一、三环类抗抑郁药
丙米嗪(69)阿米替林(70)多塞平(70)去甲丙米嗪(71)氯米帕明(71)
二、NE再摄取抑制药
马普替林(71)去甲替林(72)地昔帕明(72)阿莫沙平(72)米安色林(72)
三、选择性再摄取抑制药氟西汀(72)帕罗西汀(73)氟伏沙明(73)舍曲林(73)
四、5.HT及NE再摄取抑制药
文拉法辛(74)
五、单胺氧化酶抑制药
异卡波肼(74)吗氯贝胺(75)
第四节 抗焦虑药
地西泮(77)丁螺环酮(78)坦度螺酮(79)氯氮革(79)艾司唑仑(79)阿普唑仑(80)氟托西泮(80)奥沙西泮(80)去甲西泮(80)氟他唑仑(80)依替唑仑(80)甲丙氨酯(81)羟嗪(81)
……
第五章 治疗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药
第六章 抗癫痫药
第七章 镇痛药
第八章 抗偏头痛药
第九章 解热镇痛抗炎药
第十章 中枢兴奋药与改善组织代谢药
第十一章 影响骨骼肌功能的药物
第十二章 抗休克血管活性药
第十三章 抗高血压药
第十四章 脑卒中治疗药物
第十五章 抗慢性心力衰竭药
第十六章 抗心律失常药
第十七章 抗心绞痛药
第十八章 抗动脉粥样硬化药
第十九章 泌尿系统药物
第二十章 影响血液及造血系统的药物
第二十一章 抗变态反应药
第二十二章 主要作用于消化系统的药物
第二十三章 作用于呼吸系统的药物
第二十四章 生殖系统药
第二十五章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第二十六章 性激素和避孕药
第二十七章 下丘脑-垂体激素及相关药物
第二十八章 甲状腺激素和抗甲状腺药
第二十九章 骨质疏松用药
第三十章 降血糖药
第三十一章 β-内酰胺类抗生素
第三十二章 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类、多肽类和磷霉素类抗生素
第三十三章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第三十四章 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抗生素
第三十五章 人工合成的抗菌药
第三十六章 抗结核病药和抗麻风病药
第三十七章 抗真菌药和抗病素药
第三十八章 抗感染植物药制剂
第三十九章 消毒防腐药
第四十章 抗寄生虫病药
第四十一章 抗肿瘤药
第四十二章 影响免疫功能的药物
第四十三章 维生素类和微量元素类药
第四十四章 酶制剂和生物制品
第四十五章 造影及诊断用药
第四十六章 特异性解毒药和防治毒蛇咬伤药
第四十七章 眼科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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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药名索引
精彩书摘
(二)药源性疾病的防治
1.药源性疾病的处理原则在临床上,对于属A型不良反应的药源性疾病,可通过调整药物剂量,或者用一种作用类似但是更有选择性的药物替代,也可加用有拮抗作用的药物予以处理。
如怀疑疾病由药物引起,而不能确定某种药物时,最可靠的方法是首先停用可疑药物甚至全部药物,这不仅可及时终止致病药物对机体的继续损害,且有助于诊断。停药后临床症状减轻或消失,常可提示疾病为药源性。其次,根据病情对症处理。此外,如系药物变态反应(B型反应),应将致病药物告诉病人,防止再次发生。
2.加强药源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可以认为,如果能做到合理用药,大多数药源性疾病是可以避免的。如何做到合理用药,以下几点是必须考虑的。
(1)用药要有明确的指征,选药不仅要针对适应证,还要排除禁忌证,反对使用疗效不明确的药物。
(2)要有目的地联合用药,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在必须联合用药时,要排除药物之间因相互作用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3)根据选用药物的药效和药动学特点,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
(4)在用药过程中严密观察药物的疗效和反应,发现异常时应尽快查明原因,及时调整剂量或调换治疗药物,使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药物相互作用
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联合”(同时或先后)应用时,不论通过什么途径给予(相同或不同途径),由于它们在体内的“相互作用”(Iinteraction)可引起药物作用性质或强度的变化,也包括不良反应的减轻或加强。由此看来,药物相互作用对治疗的影响可能有益也可能、有害。实际上有益的相互作用是很少的,而有害的相互作用则较为多见,尤其是用药品种增多的情况下。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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