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中國傢族法原理

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中國傢族法原理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滋賀秀三 著
圖書標籤:
  • 傢族法
  • 中國法學
  • 法律史
  • 民法
  • 婚姻傢庭
  • 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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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
ISBN:9787100096300
版次:1
商品編碼:11260705
品牌:商務印書館(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裝:平裝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3-05-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685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中國傢族法原理》六章:基本諸概念;傢的法律構造;圍繞無親生子者的諸問題;婦女地位;傢族成員的特有財産;不正規的傢族成員.
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中國社會轉型中的法律製度研究 本書聚焦於中國社會在近現代轉型過程中,法律製度如何適應並塑造社會結構、傢庭關係及個體權利的復雜互動。 第一部分:傳統傢族的解構與現代法律的構建 本書開篇深入探討瞭晚清至民國時期,中國傳統父權製傢族結構(宗法製度)如何受到西方現代法律觀念的衝擊與挑戰。作者通過梳理一係列關鍵的法律改革案例和學理爭論,揭示瞭從“傢國同構”到“國傢主權”的理論轉嚮,以及這種轉嚮對傳統傢庭倫理構成的根本性動搖。 重點分析瞭民國時期起草的《民法大綱》和最終頒布的《中華民國民法典》中,關於親屬編和繼承編的設計理念。這部分內容詳細闡述瞭如何在新興的私法體係中,試圖平衡儒傢倫理對傢庭權威的強調與近代個人主義、男女平等思潮的湧入。例如,探討瞭“父權”概念如何被“親權”取代,以及在財産繼承上,女兒和妾室地位的微妙變化。通過對原始法條的細緻解讀和曆史背景的考證,本書展示瞭法律移植過程中的“本土化”睏境。 第二部分:土地製度變遷與經濟權利的重塑 中國社會的根本在於土地。本捲將法律製度的演變置於中國近代經濟史的宏大背景下進行考察。詳細分析瞭清末“清理土地契約”的嘗試,以及民國時期圍繞土地所有權和用益物權的法律鬥爭。 研究集中於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佃農權益的法律保障: 分析瞭曆屆政府試圖通過立法限製地租、保障佃農的努力,以及這些法律在地方精英控製下的執行效力。這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社會控製和階級關係的法律體現。 2. 私有財産權的界定: 考察瞭近代私法如何重新定義“財産”的範疇,特彆是對於共同財産、夫妻財産製在現代法框架下的處理。探討瞭地方性習慣法(如習慣的土地轉讓方式)如何與國傢製定的統一法律産生衝突與融閤。 3. 契約自由的引入與限製: 研究瞭現代商事活動中,閤同法原理的引介如何改變傳統的藉貸關係和買賣習慣,尤其關注瞭城市中新興商業階層與傳統農業社會的法律張力。 第三部分:身份政治與性彆平權的早期實踐 本書將社會身份(如性彆、地域、職業)視為法律調整的重點對象,並著重分析瞭身份權利的法律化過程。 在性彆平權方麵,本書細緻地考察瞭女性在婚姻、離婚、財産所有權上的法律地位變化。不同於簡單地贊頌進步,本書批判性地分析瞭法律條文中潛藏的性彆偏見,例如,雖然名義上承認女性的獨立人格,但在離婚救濟和子女撫養權上,傳統觀念的慣性如何通過司法解釋和地方慣例得以延續。 此外,本書也關注瞭近代早期法律對少數群體(如城市工人和特定地域群體)的規製嘗試。通過分析勞動立法和警察法規的萌芽階段,展現瞭國傢權力如何試圖將無序的社會流動納入法律化、製度化的軌道。 第四部分:司法實踐中的地方性與中央權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實踐。本書的後半部分將視綫投嚮司法實踐層麵,探究中央頒布的成文法在廣袤的中國土地上是如何被理解、解釋和執行的。 1. 地方司法機構的重構: 分析瞭清末以來,傳統士紳、地方紳權與新式律師、法院之間的權力博弈。研究瞭傳統“德勝堂”、“義莊”等民間糾紛解決機製與現代法院體係的競爭與閤作。 2. 習慣法與成文法的張力: 重點分析瞭民國時期法律界對於“習慣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長期爭論,以及法院在處理涉及族産、婚姻風俗等案件時,引用或排斥習慣法的具體標準和政策傾嚮。 3. 法律的社會接受度: 結閤部分地方誌和早期法院判例,評估瞭普通民眾對新法律的認知程度。展示瞭法律現代化進程並非直綫,而是充滿瞭地方阻力、誤解與適應。 結語:未竟的現代性 全書最後總結瞭自晚清至新中國成立前夜,中國法律製度在移植、改造和本土化過程中所體現齣的深刻矛盾性。它既是追求現代化的進步標誌,也是傳統社會結構頑強抵抗的産物。本書旨在提供一個深入、細緻的法律社會史視角,理解中國法律製度在轉型期所經曆的陣痛、妥協與未竟的探索。研究範圍主要限定在1890年至1949年間的法律文本、司法實踐與學理爭鳴,不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法律體係變遷。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最大的優點在於它提供瞭一個非常係統性的框架,讓我能夠從整體上把握中國傢族法的脈絡。作者對於每一個基本原理的闡釋都非常清晰,並且引用瞭大量的曆史文獻和學說,使得論證過程嚴謹而有說服力。我特彆欣賞書中對傳統儒傢思想與現代法律理念如何在中國傢族法中融閤的探討,這對於理解中國社會和文化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它不僅僅是一本法律書籍,更是一部關於中國社會結構和傢庭觀念變遷的史書。我常常會因為書中某些觀點的深刻性而停下來反復思考,甚至會與自己已有的認知産生一些碰撞。這本書讓我對“傢”這個概念有瞭全新的認識,也讓我更加理解瞭法律在維係社會秩序中的關鍵作用。

評分

我對這本書的看法是,它在理論深度上做得相當到位,但似乎在實踐應用層麵留有進一步挖掘的空間。我讀的時候,時常會思考,這些原則在現實生活中會如何體現?比如,在處理一些現代傢庭糾紛時,這些古老的傢族法原理是否還能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書中對曆史淵源和理論構建的闡述非常詳盡,讓我對傢族法的形成和發展有瞭更清晰的認識。然而,我個人更希望看到一些更具體的案例分析,或者是一些針對當下社會熱點問題的法律解讀。雖然本書的學術價值不容置疑,但對於我這樣一個希望將知識與實際問題相結閤的讀者來說,如果能有更多的“接地氣”的內容,會更有啓發性。但總體而言,它絕對是一部具有很高參考價值的學術著作,值得深入研究。

評分

這本書的裝幀和排版都相當不錯,紙張質量很好,印刷清晰,閱讀起來非常舒適。我特彆喜歡它封麵設計的那種沉靜而又厚重的學術氣息,讓人一看就覺得是值得認真研讀的作品。拿到手的時候,就有一種想要立刻翻開它的衝動。裏麵的章節劃分也比較閤理,邏輯性很強,即使是初次接觸這個領域的人,也能相對容易地跟上作者的思路。而且,書中一些關鍵的概念和術語都有詳細的解釋,這一點對於我們這些非專業讀者來說,幫助太大瞭。有時候看一些學術著作,最怕的就是晦澀難懂的語言和跳躍性的思維,但在這本書裏,我基本沒有遇到這種情況。作者仿佛是一位循循善誘的老師,一步步地引導你進入中國傢族法的世界,讓你能夠理解其中的復雜性和重要性。

評分

我特彆喜歡這本書對中國傳統文化在傢族法中的體現所做的深入分析。它不僅僅是羅列法律條文,更是挖掘瞭這些法律背後蘊含的深層文化邏輯和倫理觀念。作者對於“孝道”、“宗族”等概念的解讀,以及它們如何在法律條文中得到體現,讓我受益匪淺。讀完這本書,我對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以及傢庭關係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也更清晰地認識到法律是如何悄無聲息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這本書給我帶來的不僅僅是知識的增長,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啓迪,讓我開始從更宏觀、更長遠的視角去審視社會問題。它是一部非常有啓發性的作品,值得反復閱讀和品味。

評分

從閱讀體驗上來說,這本書的文字風格略顯艱澀,需要讀者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和耐心。我承認,在閱讀過程中,有幾次我因為術語的復雜或者論證的迂迴而感到有些吃力。它更像是一本為專業研究者設計的工具書,而非麵嚮大眾的普及讀物。雖然作者試圖用清晰的語言解釋復雜的概念,但某些段落仍然需要反復閱讀纔能理解。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這本書不好,恰恰說明瞭它內容的嚴謹和學術的深度。對於想要深入鑽研中國傢族法的學者來說,這本書無疑是一筆寶貴的財富。但對於像我這樣隻是想對該領域有個大緻瞭解的讀者,可能需要做好心理準備,它需要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消化。

評分

我若是沒弄錯的話,我們是在蜜蜂、螞蟻、海狸、鵝、雞、羊等群居動物之中列居首位的(假定可以這麼說)。如果我們遇到一隻離群的蜜蜂,難道可以由此得齣結論,說這隻蜜蜂處於純自然狀態,而那些在蜂房裏集體勞動的蜜蜂卻已經退化瞭嗎?   不是任何動物都有它必須服從的、不可抗拒的本能嗎?這種本能是什麼?就是協調各種器官,使之在一定時間發揮作用。這種本能最初還不可能充分發揮,因為器官尚未發達到完善狀態①。   事實上,我們不是看到,一切動物以及其他一切生物都始終不變地奉行著大自然賦予它們這個物種的法則嗎?飛鳥築巢,星球運轉,都根據萬古不變的法則,怎麼唯獨人能夠改變?如果人注定要像其他肉食動物那樣過孤獨生活,他能違抗自然法則而過群居生活嗎?而如果人類生來就是要像傢禽和其他許多動物那樣成群結夥,他能違背命運,韆萬年孤身獨處嗎?人是可以臻於完善的,可有人卻由此斷定,人已經墮落。可是為什麼不可以由此得齣結論,人已經改善到瞭自然所規定的盡善盡美的限度呢?   所有的人現在都過著群居生活,我們豈能由此推斷,他們從前過的不是群居生活?如果這樣推斷,那豈不是等於說,公牛今日有角,就是因為它們過去並不總是有角?   一般說來,人類總是今天是什麼樣,過去也是什麼樣。這並不是說:他們從來就有美麗的城市,有發射24古斤①重炮彈的大炮,有喜歌劇和修道院。而是說,人類一直有著同樣的本能,這種本能使人們愛自己,愛自己的妻兒和孫子,愛自己雙手勞動所得的成果。   這便是普天之下萬古不易的真理。社會的基礎始終存在,因此也就始終有某種社會存在;我們並不是生來要像熊那樣過活的。   有時人們會發現有些小孩迷失在叢林中,過著野獸般生活。但叢林中也可以找到羊和鵝,這不能反證羊和鵝不是生來就成群地生活的。   印度有些苦行僧,帶著鐵鏈,孤身獨處。不錯,是這樣;但他們之所以這樣做,隻是為瞭使過往行人贊賞他們,給以布施。他們的行為齣於一種虛僞的宗教狂熱,就像我們大路上的乞丐,自殘身體以博取同情。人類社會的這些渣滓,隻不過是人們可以利用這個社會以遂一己之私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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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賀秀三(1921年5月1日~2008年2月25日),日本國山口縣人。日本學士院院士,東京大學教授。著名中國法律史學傢。滋賀先生傾注精力較多的研究是傳統中國的傢族法和審判法,對中國古代民事法律和民事訴訟法律見地頗深,其的法史學中情理法的協調理論對中國法律史學界影響巨大。滋賀教授為中國法律史學界培養瞭大批人纔,其高足為中國法律史研究創造瞭大量理論。

評分

排版不錯,信賴商務印書館的書本,有利於學習和閱讀

評分

2.書中有個彆日文在翻譯時比較難於處理,後決定保持原文不澤。如“持分”、“持分權”、“得分”、“得分權”。“持分”的詞義可以譯為“份額”;“持分權”可譯為“按份共有權”;“得分”可譯為“應得的份額”;“得分權”可譯為“應得的份額權”。但如果這樣譯齣,則原文錶達的涵義和形式會齣現問題。“持分”所要錶示的含義不僅是“份額”,還指相關的人“每個人都享有的份額”、“相關各方都有份兒”。四個詞多少都是基於這一含義而形成的。所以,譯為中文後將使原文所要錶達的含義受損。同時,原文都是名詞,如果翻譯時照顧到含義的完備,則譯齣來的中文大都不成名詞的形式而變成瞭短語或簡直像個句子,它們之間的相關性也很難看齣來。此外,如日漢辭典通常釋“換價”為“估價”,但《中國傢族法原理》中齣現的“換價處分”一詞,含義卻是錶示賣齣財産(如不動産中的土地、房屋)得到錢財,甚至似乎可以擴展到抵押、齣典等對財産的處分行為,因此沒有閤適的中文專用名詞對譯。考慮到這些情況,我們決定在這裏說明這些詞的含義,而在書中仍用原文。現代中文裏本來有許多名詞來源於日語,義卻是錶示賣齣財産(如不動産中的土地、房屋)得到錢財,甚至似乎可以擴展到抵押、齣典等對財産的處分行為,因此沒有閤適的中文專用名詞對譯。考慮到這些情況,我們決定在這裏說明這些詞的含義,而在書中仍用原文。現代中文裏本來有許多名詞來源於日語考慮到這些情況,我們決定在這裏說明這些詞的含義,而在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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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賀秀三,1921年5月1日,生於山口縣岩國町,為福井縣士族滋賀貞的第三子,母親韆代是日文點字錶記法發明人石川倉次的長女。1941年3月武藏高等學校文科乙類畢業;考入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法律學科。1943年7月高等文官考試司法科考試閤格;法學部畢業。10月被錄取為東京帝國大學大學院特彆研究生,在法學部攻讀東洋法製史,指導教官為石井良助教授。1948年9月,聘用為東京大學法學部助教授,並擔任東洋法製史講義課程的講授。1951年1月,與川上十郎的長女瑛子結婚。1959年4月,升任教授。1962年3月以論文《中國傢族法原理》獲得法學博士的學位。1982年4月東京大學定年退休。5月獲贈東京大學名譽教授的稱號。1982年9月受聘為韆葉大學法經學部教授。擔任屬於基礎法學講座的東洋法製史的課程講授。1987年3月,韆葉大學定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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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翻完最後一頁《責任勝於能力》,抬頭看看時鍾,時間已經接近半夜。盡管如此,我卻沒有絲毫睡意,我覺得自己對“責任”一詞有瞭更為深刻的認識。責任,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與生俱來的使命,它伴隨著每一個始終。人可以不偉大,人也可以清貧,但不可以沒有責任。我們的傢庭需要責任,因為責任讓傢庭充滿愛。我們的社會需要責任,因為責任能夠讓社會平安、穩健的發展。我們的學校需要責任,因為責任讓學校更有凝聚力、戰鬥力和競爭力。這樣一個時常掛在嘴邊的的名詞,以前經常被自己“熟視無睹”,自從看瞭侯校長推薦的《責任勝於能力》後,我發現自己做瞭一次精神的洗禮。洗禮一:每天多做一點點故事:道尼斯最初為杜蘭特工作,職務很低但是,他在工作之初便注意到,每天下班後,杜蘭特先生仍然會留下來在辦公室裏繼續工作到很晚。因此,他認為自己應該留下來,在需要時,為杜蘭特先生提供一些幫助。杜蘭特先生經常找文件,打印材料,最初這些工作都是他親自做的。後來,他發現道尼斯在辦公室裏,便招呼他過來幫忙,並養成瞭習慣。現在,道尼斯已經成為杜蘭特先生的左膀右臂,擔任其下屬一傢公司的總經理,他之所以能如此快速的升遷,就在於每天驅策自己多做些工作。啓示:事實上,許多人能獲得事業上的成功,就在於他們比彆人多做瞭那麼一點點。所以,我們不要總是以“這不是我分內的工作”為由來逃避責任。當額外的工作分配到你的頭上時,不妨視之為一種信任,一種機遇。想起以前的一位校長曾說過:學校布置給你班任務時,你最先想到的是由哪個學生完成呢?我相信你心中的這個學生一定是一個非常負責任,而又十分讓人放心的孩子!同樣,學校在安排額外任務時,校長最先想到的那個人也一定是一個負責任的教師!!上學期我們學校成功的舉辦瞭多場高級彆的現場會,老師們也為此做瞭大量的“分外”的工作。試想,假如我們每個老師都以“這不是我分內的工作”為由來逃避,那麼,我們美麗的學校還能在山東教育界享有今日的殊榮?當師生們再次喊齣“我自豪,我是實小人”時還會底氣十足嗎?結論:一個人承擔的責任越多越大,證明他的價值就越大。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當為你所承擔的一切感到自豪。想證明自己做好的方式就是去承擔責任,如果你能擔當起來,那麼祝賀你,因為你不僅嚮自己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你還嚮彆人證明你能行,你很齣色!洗禮二:責任體現在細節中故事:某跨國公司想重用一位剛從名校畢業的大學生,想讓他去歐洲培訓兩年,迴來後再委以重任。原因是此人業務方麵的知識掌握的很熟練,工作特彆努力。總經理感覺他很有前途,是個可塑之纔,因此決定讓他去海外培訓。但就在即將去培訓的前幾天,總經理偶然走在該職員的後麵,看到他有意將掉在路中間的廢紙踢嚮一邊,而不是撿起來扔進廢物桶裏。這可是舉手之勞啊!後來,總經理一連好幾天都留意該員工的舉動,他發現:午餐後,這名職員沒有將用餐後的餐具放在指定的地點……於是,總經理很快作齣決定,改變瞭原計劃送去海外培訓的名單。因為在總經理眼裏,這樣一個連起碼的日常準則都無法自覺遵守,甚至沒有公德心的人,又怎麼能成為一名齣色的管理者,怎麼能對一個企業高度負責呢?啓示:如果一個護士不負責任,不小心給糖尿病人輸葡萄糖液,那會造成什麼惡果?如果一個水泥工人在操作中因疏忽生産瞭一批不達標的水泥,而一傢建築公司正準備用這批水泥做建築材料,誰能知道他的不小心會造成多少災難?一個財務人員如果在匯款時不小心寫錯瞭一個賬號,公司又會濛受多少損失呢?上麵事例中的大學生不注意細節,影響的隻是個人的前途,而我們教師如果不注意細節(或不負責任),影響的可就是天真無邪的孩子呀!但生活中卻又很多教師沒能注意到這一點(包括我):教育學生不隨地吐痰,自己卻偶爾“齣口成髒”;教育學生主動撿拾地上的垃圾,自己卻邁過垃圾裝作視而不見;要求學生上課不準遲到,自己卻總是走在瞭鈴聲的後麵!結論:細節決定成敗。細節同樣體現著責任!一個人沒有責任感,並不僅僅體現在大是大非麵前,而是大多體現在小事當中。每個人所做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的小事構成的,但不能因此而對工作中的小事敷衍應付或輕視責任。所有的成功者,他們與我們都做著同樣簡單的小事,惟一的區彆就是,他們從不認為他們所做的是簡單的小事!洗禮三:學校發展,人人有責。故事:有個老木匠準備退休,老闆問他是否可以幫忙再建一座房子。老木匠答應瞭。但木匠的心已不在工作上瞭,用料也不那麼嚴格,做齣的活也全無往日的水準。總之,他的敬業精神已不復存在。這座歪歪扭扭的房子建好後,老闆並沒有說什麼,隻是把鑰匙交給瞭老木匠。“這是你的房子,”老闆說,“我送給你的禮物。”老木匠醫生蓋瞭多少好房子,最後卻為自己建瞭這樣一座粗製濫造的房子。啓示:這不過是一個故事,但是生動地說明瞭個人的努力並不完全是為瞭校長,歸根到底是為自己而工作。時下,有些教師對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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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這本書已經有十餘年瞭。當初法律齣版社齣的法學研究生精讀書係中有這本,可惜未入,現市場已絕跡。好在商務齣版社想我所想,急人所急,重印齣版,且編入“漢譯名著”係列,很好。作者還有本寫清末契約的書,不知何時纔能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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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小農經濟社會最需要的是穩定,而穩定的社會需要的是穩定的傢庭。一個穩定的傢族,離不開一個“序”。更準確的來說,即使儒傢所講的“禮”。於多數人眼裏,或許對於曾經被魯迅先生稱之為“吃人的禮教”之後,會對“禮”産生很不好的影像,似乎古代中國的“禮”是為瞭“服從與支配”,“榨取與統治”等維護權威的目的所設。但其實並不然。存在即使不是閤理,但至少是被需要。這樣在現代高度民主和強調“人人生而平等”的我們開起來極端的不閤理,但是在那個時代確實不可或缺。比如書中多次提到關於“賣地的契約落款問題”和“私自藉款的問題”,乍看之下,傢長(多為父親)權力是十分大,在財産上的處分擁有絕對的發言權和最後的決定權,而即使是成年為分傢的兒子都沒有這樣哪怕是一點點的權力。但在那個科技十分不發達的時代,是很有必要的。傢族人員龐雜,尤其是中國古代的社會,正如費孝通教授所說“如果事業小,夫婦兩人的閤作已夠應付,這個傢也可以小等於傢庭;如果事業大,超過瞭夫婦兩人所能負擔是,兄弟伯叔權可以集閤在一個大傢庭裏。 ”,中國古代的“傢”是具有很大的伸縮性,又由於古人好“枝繁葉茂”、“五代同堂”,故古代的傢庭有往往具有“生活堡壘” 的規模。而在這個繁雜的傢族中,若所有成年人都有權處置傢産,則很可能齣現不事先知會傢人而私自齣賣傢産,甚至齣現“一地二賣”的情況。這種交易對於一個典型的小農傢庭的生計是十分要害的。於是就産生瞭“傢長”作為一切事務代錶的製度,以保證“同居共財”下的全傢所有人的生計不受侵害。

評分

好書,日本人研究中國很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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