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13
大地之灯(附精美书签)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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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堇年首部长篇小说全新修订,重装归来。
《大地之灯》,讲述了两代人的成长故事。简生与卡桑,两个出身迥异却命运相通的人,一个是藏地的幼小孤儿,一个是北大荒插队知青的弃儿,卡桑被简生收养并抚养长大,简生也在卡桑的祝福中逐渐成熟,完成了自我的心灵救赎。本书写出了青春的疼与痛,花样年华的愁与怨,更饱含深情地描述了简生与淮的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传奇,读之令人动容。
七堇年,女,1986年10月生。出版作品:《大地之灯》《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澜本嫁衣》《尘曲》《平生欢》等。七堇年曾获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最具潜力新人奖等。
新版序言
——时间的桥梁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代后记
第一章
旦夕之间,情知对于生命的千般流转,尽须付与无尽的忍爱
深情即是一桩悲剧 必得以死来句读
你真是一个令人欢喜的人,你的杯不应该为我而空
——简媜《四月裂帛》
1
她记忆中的冬天,雪是大地唯一的盛装。天寒地冻。散落在雪原上的黑帐篷是避难之地。煮茶的残火在昏暗的帐篷里闪烁微光,浓香随之弥漫开来,带来由食物所构成的最朴素而原始的抚慰。外面是迷境一般的寒冷,黑帐篷的毡片因为雪积三尺而无法拉开。
卡桑。爷爷躺在卡垫上轻声唤她。
她在幼年时代,四季都能见到雪。即便六月,遇到天气突变,烈风也会裹挟着薄薄雪花四散而去。到了寒冬,一场大雪过后,望眼便是一片银白的天地。天地显得蛮荒,草场的冻土层很快就僵硬了,从地底渗出寒气。
大雪来临的短短瞬间,疾风开始肆虐,气温骤降。牧羊人忧心忡忡地赶着羊群回家。羊羔紧闭着双眼,咩咩嗔唤着,瑟瑟索索地挤成一团,靠得紧紧的,任凭呼啸的风雪把它们推推搡搡。羊羔们拥成一堆,倒来倒去,远看像是一滴水银在光洁的平面上粘滞地移动,在牧人焦急的鞭策和藏獒的狂吠下,依然迟迟不得前进。
那样的夜里不知有多少羊羔不能幸免于难,有的还来不及倒下就已经冻成了僵硬的冰雕,然后很快被埋在了雪下,在来年夏天的时候又沉进了沼化的冻土层里。不少牧羊人好不容易将它们赶回帐篷后面的羊圈,稍稍一清点,便知道少了羔崽。叹口气,牧羊人拍拍藏獒的脑袋——它已经浑身落满了雪花,在寒风中为了驱赶羊群奔跑了太久。主人将把它带进帐篷去,给它喂食。
卡桑八岁那年冬天,又是一场暴雪降临。一个年轻力壮的牧羊人回来之后清点羊羔的数目,结果竟然发现丢了不少。他不甘心,于是第二天天亮之后,牧羊人带上两只藏獒,咬咬牙又冲进大雪,出去寻找丢失的羊羔。即使羊死了,他也要把它们都带回来。
一夜的风雪过去,白昼来临,眼前还飘些雪片。牧羊人越走越远,直到走上了山坡,发现一个黑点静止在天葬台上。他走近一看,发现那是一只秃鹫的尸体,躺在他们世代举行葬礼的天葬台上面。
秃鹫的黑色羽毛在风中像经幡一样轻轻颤抖。牧人惊恐不已。因为他们的祖祖辈辈流传着这样的神话——秃鹫从来就没有遗体存在于大地上。他们的祖先相信每一只快要死去的秃鹫都会离开群体,腾空万里,往太阳的深处飞去,直到融进太阳的光辉之中。从来没有人看到它留在人间的尸体,因为秃鹫的尸体是被太阳的光芒所吞灭的——如同我们让自己的身体被秃鹫吞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祖先,要将它作为比丘的化身。所谓的六道轮回,就是在它们的身上得到了印证。”爷爷曾经这样对卡桑说起。
然而现在,就在这个不祥的冬天,一只死去的秃鹫躺在了天葬台上。牧羊人惊恐着马上返回,他绕了很远的路气喘吁吁地跑来找卡桑的爷爷,在帐篷外面惊慌地呼喊。爷爷把冻得发硬的毡帘使劲拨开一道口子,霎时风雪劈门而入。帐篷里面煮着酥油茶的微火颤抖着瞬间熄灭。卡桑没有听清楚年轻人说了什么。只是望见爷爷立刻把毡帘旁边的皮帽摘下来戴上,然后转身过来牵她的手。
卡桑,卡桑,过来。爷爷轻轻喊。
卡桑被爷爷带出帐篷的时候,只觉得外面雪光太明亮,以至于有些睁不开眼睛。走出不远,她的膝盖就没在雪地里,寸步难行。爷爷见拖她不动,便索性把她背起来,往前迈着大步走。卡桑在爷爷的背上看见素白的雪地,像那些不善言谈的牧民一样沉默厚实。风刮过她的脸。她觉得非常疼,可是不叫唤,只是埋下头,紧紧贴在爷爷的背上。爷爷袈裟上有浓重的香柏桑烟的气味。
爷爷把她放下来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只秃鹫的尸体,僵卧在天葬台上面,就如同那些等待天葬的遗体一样没有丝毫活气。人们惊慌地围着秃鹫祷告。因为寒冷和惴惴不安,他们的身体轻轻颤抖。
他们认识,这是那群天葬食客的首领,是领头的秃鹫。
祷告一直持续到天黑。细雪渐渐停了,人群随之散去,可是始终没有人敢挪动秃鹫的尸体。卡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冻得失去知觉,雪已经渐渐从她的膝盖没到大腿。但令她惊奇的是,秃鹫的尸体始终没有被大雪掩埋,无意飘落在黑色翎羽上的雪花,随风簌簌抖落。
卡桑,我们回去吧。快要天黑的时候,爷爷对她说。
大地已经被深沉的夜色笼罩。不见星光的夜幕像是爷爷的赤玄色袈裟一样厚重难抵。是个难得的晴夜,月光映得无边的雪地呈蓝色。在黑帐篷里,卡桑摸索着点上油灯。她看见爷爷一言不发地坐在榻上,像一尊佛像。她忽然想起什么,起身出去,从羊圈里面把藏獒晋美带进来。晋美低沉地叫着,顺从地在爷爷旁边趴下。卡桑抚摸晋美的长鬈毛,抹掉它身上的厚厚积雪。它安然趴在那里,眼睛微闭。
她把重新热好的酥油茶端给爷爷的时候,爷爷挂在颧骨上的泪珠陡然滚下来。她不说话。只是轻轻伸过手去握住爷爷的手。晋美非常通人性地轻轻用背蹭着爷爷的腿。爷爷嘴角微微颤抖,却没有任何言语。
卡桑觉得突然非常想念阿爸阿妈。
夜里异常寒冷。她一直紧紧抱着晋美健壮温暖的身体,不知不觉睡了过去。不知是几时,她觉得怀里的晋美轻微躁动起来,喉咙里面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将她吵醒。卡桑模模糊糊睁开眼睛,看见爷爷扎好火把要出门。爷爷,您要干吗……她声音颤抖地追问。
爷爷仿佛没有听见,只是用一只大的牛皮囊盛了一袋羊脂,便站起身来,取过火把,走出帐篷。
卡桑顾不得太多,爬起来立刻紧随爷爷出去,踉踉跄跄地踏着雪往前走,回头看见晋美已经跑出来守在羊圈外面,远远地传来它低沉的吠声。她不知道爷爷想去哪里,那么长的一段路,她只能跟在爷爷后面盲目地追赶。
夜色雪原广袤无边,某种幻觉般的境界,严丝合缝的寂静与黑暗。没有路。没有尽头。寒冷的空气像一块固体,呼吸起来格外困难。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清晰的吱吱声响,她觉得自己的脚、手、脸、鼻子都已经失去知觉……她喘得喊不出声,就这么失声一般,茫然无助地跟随一个人深入莽莽荒原,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和恐惧。那个夜晚的路途,成为她此生命运的一则谶语。她因此深刻记得,在一片无路可走的雪原上,盲目,是比死亡更为恐怖的事情。
爷爷一直走到天葬台上,才停下来。那只秃鹫的身体被四周深深的积雪遮住了很多,露出来的部分看起来简直小得像一只雏隼。她看到爷爷将火把凑近那一大袋羊脂,烤了烤。僵硬的羊脂融化了一点,爷爷把袋子解开,将羊脂倒在秃鹫的身上。然后他放下火把。往后退。
野火燎烈地跳动起来,迅速包裹了秃鹫的身体。黑色的巨大翎羽随热气腾起来,随之又在烈焰的尖端被吸入一样迅速着火,然后瞬间卷曲并且消失。她亲身感到火焰的力量。在这无尽的寒夜,带来生命的尊严感。雪在不断的融化,露出一小块裸露的地表。
羊脂耗尽,火很快就熄灭,留下一大块的炭黑,仿佛光滑的脊背上一块来历不明的伤疤。爷爷说,只有火,才能祛除这里的不祥与秽气。
从此,再也没有人来过这座天葬台。被烈火灼伤的土地,带着一块伤疤,仿佛一句无从理解的咒语,烙烫在故乡的大地上。
爷爷因为那个夜晚的受寒而一病不起,看起来又苍老憔悴了很多。一双瘦骨嶙峋的手包裹在棕黑老皮下,睹之不忍。与此同时再也没有人愿意找他主持天葬,所有人都认为,他与这起骇人的事件有所牵连……爷爷的天葬生涯,随那只秃鹫首领的死一起结束。
在黑帐篷里,爷爷日渐体虚,行动迟滞,像一盏憔悴的油灯。他终日模模糊糊地念叨着经文,穿着那件被桑烟熏黑的袈裟,躺在榻上。面孔上的皱纹犹如这高原上的山川那样纵横交错。
而卡桑的梦境里,一再出现那个夜晚,月色弥漫的雪原。
爷爷从很久以前起就成为了天葬师。他曾经是个僧人,也就是寺庙里那位师父,将天葬师的工作传承给了爷爷。爷爷接替他,披着那身绛红色的袈裟,走上了天葬台。四十年绵延不绝的桑烟将这件袈裟熏成了玄黑的颜色。
印度教金刚乘的经书以及教义在民间经过反复嬗变,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每一具人身血肉中都有数个“轮室”,以莲花为形沿着椎骨排列,从尾处一直抵达头顶。一旦花瓣被砍碎,花根被劈开,整个莲花便分崩离析,失去精血与生命。也就是说,灵魂所依托的肉体宣告破碎消亡的时候,灵魂就需要寻找新的载体。
“所以,卡桑,你要记住,”在某个天色昏黄的牧归之后,爷爷就这样对她说起,“我们的肉体永远都只不过是一朵莲花,它会毁灭。但是我们的灵魂是永存的。卡桑,你一定要有善美的灵魂。这样,你的灵魂才能在佛的抚度之下,获得永生。”
这是卡桑所获得的关乎世事万象的启蒙。自彼时起,她将长久记得这样一帧画面——爷爷站在湛蓝的苍穹之下,当香柏桑烟袅袅升起,成群的秃鹫盘旋而来。
爷爷轻声地念叨着她的名字,卡桑,卡桑……
卡桑低头应着,继续捏着糌粑。那只叫做晋美的藏獒,安静趴在旁边。晋美壮实得跟小牦牛似的,通体黑色的长毛。单单从那壮汉拳头大小的爪子就可以知道这是血统纯正的神勇大獒。
外面是越来越深的冬天。白雪铺展在柔和起伏的无垠大地上,如同一条巨大的洁白哈达。黑暗的帐篷里面,煮着酥油茶的炉火之光,带来饥馑的安全感,并由此构成生存的原始内容。
爷爷像一尊铜像一样,在卡垫上端坐整宿。天明时分,他像只明白自己即将死去的秃鹫,竭尽全力想要接近太阳和光芒。爷爷开始挪动身体,他想要走出这黑帐篷,想要看看远处的皑皑雪峰之上那些壮丽的金色旗云。然而就在他试图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倒下去。他最终没有能够接近外面炫目而肃静的白色世界。他的一生,伴随着天葬台上的黑色桑烟以及那些盘旋的秃鹫,终止在一个沉默而平静的梦魇里面。
卡桑因为惊骇而瘫坐在地上,打翻了靠在一旁的雪董和甲董。她挪不动身体。只觉得太安静,唯听见这冬日荒原上的烈风拍打着黑帐篷,一直猎猎作响。
被猛烈的风撩起来的毡帘,撕裂一道炫目的雪光。卡桑的眼睛被刺得生疼。爷爷静静地躺在她的身边,如同一条涉过了万重山水最终接近干涸的河流。晋美站起来,焦躁地低声吠着,围着爷爷转来转去。
2
天对于祖先的古藏人来说是无上圣洁的存在。他们在离天最近的地方,骄傲地歆享着日光在他们皮肤上留下的红色印记。那脸膛上红得发紫的颜色,是日光的亲吻。他们拥有最为稀薄而洁净的空气,最为燎烈的阳光,最蓝的苍穹,还有最广袤的大地。他们是原始并且血统高贵的生灵,在离太阳的最近的地方,生息了世世代代。
卡桑在出生之前便获得了她的名字。意思是,昨天。她成长在那片广袤的土地。山峦亘古地盘踞在目极之处。大群的牛羊,云朵一般漂浮在大地上。
每隔一两年,人们要赶着牛马翻越层峦叠嶂,用羊皮和牦牛去换取青稞面以及盐。卡桑六岁那年深秋,阿爸阿妈和村寨里的几个壮年人一起,赶着马队,又踏上了路途。爷爷带着卡桑给阿爸阿妈送行,她眺望着马队逐渐走远,消失在山脊上,觉得他们仿佛是从山脊上一直走进了太阳里面去。
他们一路迢迢,在马背上度过许多的日夜。经过无数嘛尼堆,七色的风马旗随风抖动,把燎烈的光线搅动得灵动斑斓;路遇孤独的朝圣者,磕着等身长头,一步一个吻,吻着土地淳厚无尽的芳香,和虔诚所向的信仰。
路途因为坎坷艰险而变得漫长无比。他们的脚步像是神的双手,细细抚摸山峦漫长的轮廓。
途经高山上的喇嘛寺,白色的高墙衬着斑斓的藏饰窗绘,在天空湛蓝的背景下切出线条分明的轮廓。寺庙里面弥漫着酥油香,烟火袅袅。喇嘛唱经的声音低沉浑厚。又高又深的窄窄走道里,光线昏暗。人们沉默地轻轻拨着金色的转经筒,徐徐走过。他们额头上大都有着一块黑色的瘤——那是作为一个真正的藏族人磕完一生十万个等身长头之后留下的光荣勋章。偶尔有双手合十低头穿过的年轻喇嘛,头顶上映着隐隐金光。暗红的袈裟隐没在逼仄的拐角,一排排转经筒如生命的轮回那样有条不紊地轻轻旋转。
……
新版序言
——时间的桥梁
我是从一个摄影家的短文里读到的——阿根廷作家安东尼奥·波契亚在他一生唯一的一部文学著作《遗忘的声音》中写道:
我差不多到达了这里,时间犹如一座桥梁,无论如何都要通过。
那日与一个老朋友聊起,如今最怕的事情大概就是回头看。过去写的东西,做过的事情,遇过的人……我点了头。时间的新陈代谢,早已将我们改造为全然不同的自我,但作品犹如一具考古发掘的骨骸,不可更改地陈列着个体历史。过去的记忆——流连异乡的夜晚,浓淡各异的酒,深浅不同的海,晨光中醒来时,从百叶窗帘透进来的,仿佛信笺纸那样一行一行的阳光……搜集过的落日黄昏,雾色弥漫的深山,直布罗陀海峡的桥,某一双雾色一样的眼睛,燃烧殆尽之后灰烬般的诺言。记忆的分子,构成了我们的今天,像皮屑角质一般不断生成又不断脱落,几乎无从察觉。
从前我也是热爱驰骋的,信仰远方,纵情飞掠过大地,往事也就洒了漫山遍野。某个时刻发现无限的,无限的,孤独,与不能承受之轻。于是停下来,往回看,就此或许成为了拾荒者,想要一一捡回那些遗落在山野间的东西,终于都是徒劳。岁月是水,捞不起来的。如博尔赫斯写的,像水消失在水中。所以现在,我只想变为草原本身:一岁一枯荣,春风吹又生。人间四季,再怎么的事,不过如此。我希望从今往后的自己,渐渐变得无限的广大,宽阔,无垠,承接苍虹与惊雷,骤雨或疾雪,清风或雾霜,明昼与黑夜。
这是大地的气质。
依稀仍记得聂鲁达的诗中这样写道:
牧人兄弟们,生命没有消逝。
但是像一朵野玫瑰
在繁茂中落下一点红
并熄灭大地的一盏灯。
这是本书书名的由来。
这本书,写于很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没满20岁,一切按照自己所“以为”的,想当然地写作,生活。那种年轻肆意,像一朵刚刚盛放的野栀子,那种带着夜露的,可以闻得到的青翠;而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脑海里最深最动容的意象,是在阳光烂醉的,杳无人烟的荒野间,一朵火焰般的山茶,兀自绽放。
谨以这样的一朵栀子及一朵山茶,敬献给岁月。感谢它赐予我的种种晶莹剔透的感怀——其中最美的,是无论遥望梅花落满南山,空睹漫山遍野的草枯叶败,或者独自登高至绝顶,怅对雪原云海,都不能足以抒怀的孤哀。
感谢广大群友,感谢蔡朝阳老师的分享,感谢本书编辑陈卓老师,感谢三方辛苦工作的伙伴们,中国的社会需要父亲文化的建立,从超级奶爸的著作《孩子,谢谢你带我认识温柔》开始吧!大家晚安[月亮][月亮]
评分正版书籍,很棒,印刷清晰,孩子很喜欢读,非常棒!哈哈哈。孩子课外读物!明明是送货上门,为什么变成了自提。
评分质量非常好,与卖家描述的完全一致,非常满意,真的很喜欢,完全超出期望值,发货速度非常快,包装非常仔细、严实,物流公司服务态度很好,运送速度很快,很满意的一次购物。
评分因为平静是徐徐地滴下来的,
评分书本完好,印刷也清楚,纸质也厚实
评分好喜欢七堇年,又买了一本
评分好喜欢的一本书哦 好看呢
评分周日要去签售会所以先买了书 打开一看 蛤?为啥有签名??
评分七八年前看过一次,很有感触,还在书上做了笔记,后来被同事借走就没送回来,这次再看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当时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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