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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明清史杰出奠基者孟森先生的代表作。
◆ 孟森先生有关明清两代历史的专题考证文章,在当时的学术界引起了极大轰动;著有《明史讲义》《清史讲义》《明元清系通纪》等。
内容简介
《明史讲义》为明清史研究开拓者孟森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这本讲义是根据他20世纪30年代初在北京大学授课时的讲稿编纂而成。全书分为二编:第一编总论,主要介绍了明史在史学上的地位和明史体例;第二编分论,分为《开国》《靖难》《夺门》《议礼》《万历之荒怠》《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南明之颠沛》七章,对明朝各个时期的史实进行了高度概括,见识高远、考证翔实、轮廓清晰,在明史研究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
作者简介
孟森,(1869—1938),中国近代明清史学科的杰出奠基人之一。其有关明清两代历史的专题考证文章,在当时的学术界引起了极大轰动;著有《明史讲义》《清史讲义》《明元清系通纪》等。
目录
第一编 总论/1
第一章 明史在史学上之位置/2
第二章 明史体例/5
第二编 各论/13
第一章 开国/14
第一节 太祖起事之前提/14
第二节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20
第三节 明开国以后之制度/26
第四节 洪武年中诸大事/54
第二章 靖难/69
第一节 建文朝事之得失/69
第二节 靖难兵起之事实/74
第三节 靖难后杀戮之惨/83
第四节 靖难后明运之隆替/87
第五节 靖难两疑案之论定/92
第六节 仁宣两朝大事略述/97
第七节 明代讲学之始/104
第三章 夺门/107
第一节 正统初政/107
第二节 土木之变/111
第三节 景泰即位后之守御/114
第四节 景泰在位日之功过/124
第五节 夺门/130
第六节 成化朝政局/137
第七节 弘治朝政局/148
第八节 英宪孝三朝之学术/153
第四章 议礼/156
第一节 武宗之失道/156
第二节 议礼/175
第三节 议礼前后之影响/188
第四节 隆庆朝政治/203
第五节 正嘉隆三朝之学术/212
第五章 万历之荒怠/214
第一节 冲幼之期/214
第二节 醉梦之期/223
第三节 决裂之期/237
第四节 光宗一月之附赘/241
第六章 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245
第一节 天启初门户之害/245
第二节 天启朝之阉祸/253
第三节 崇祯致亡之症结/268
第四节 专辨正袁崇焕之诬枉/272
第五节 崇祯朝之用人/275
第六节 李自成张献忠及建州兵事/277
第七章 南明之颠沛/291
第一节 弘光朝事/291
第二节 隆武朝事/295
第三节 永历朝事/299
第四节 鲁监国事/305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开国
中国自三代以后,得国最正者,惟汉与明。匹夫起事,无凭借威柄之嫌;为民除暴,无预窥神器之意。世或言明太祖曾奉韩林儿龙凤年号,为其后来所讳言,此不考史实而度以小人之心者也。明祖有国,当元尽紊法度之后,一切准古酌今,扫除更始,所定制度,遂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渐废弛则国祚渐衰,至万历之末而纪纲尽坏,国事亦遂不可为。有志之人屡议修复旧制,而君相已万万无此能力,然犹延数十年而后亡。能稍复其旧制者反是代明之清,除武力别有根柢外,所必与明立异者,不过章服小节,其余国计民生,官方吏治,不过能师其万历以前之规模,遂又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清无制作,尽守明之制作,而国祚亦与明相等。明主中国二百七十七年,清主中国二百六十八年。故于明一代,当措意其制作,措意明之制作,即当究心于明祖之开国。
第一节 太祖起事之前提
《明史》断代起于洪武元年,而叙明事者不能以洪武纪元为限,当以太祖起事之始为始。《史》《本纪》如此。陈鹤《明纪》,自注起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夏燮《明通鉴》起至正十二年,皆与《本纪》相应合。夫言明一代之史,除一支一节之纪述不可胜数外,自以正史为骨干。而变其体,则有《纪事本末》、有编年之《纪》及《通鉴》。《纪事本末》成于《明史》之前,其取材不限于《明史》。后来《明史》既成,清代又以勅修名义成《通鉴辑览》之《明鉴》及《纲目三编》。《明纪》及《明通鉴》乃敢准以下笔。清代之治《明史》者终不免有应顾之时忌,此俟随时提清。今欲知史之本义,莫重于为法为戒。人知明之有国,为明驱除者群雄,不知群雄亦当时之人民耳。何以致人民起而称雄,颠覆旧王朝,而使应时而起者得取而代之?此非群雄之所能自为,乃统治人民之元帝室迫使其民不得不称雄,不得不群雄中造就一最雄者而与天下更始也。叙群雄者,以至正八年起事之方国珍为始。其实民得称雄,已为较有知识、较有作用之健者,其人已不肯冒昧首祸犯令于清平之世,一皂隶缚之而遂就法,盖已知纲纪尽弛,行之可以得志而后动也。故推元末之乱本,不能不溯元室致乱之故。
元之武力,自古所无,大地之上,由亚而欧,皆其兵力所到,至今为泰西所震惊。乃入中国不过数十年,遂为极散漫、极脆弱之废物。其故维何?所谓“马上得之,马上治之”,不知礼法刑政为何事。凡历朝享国稍久者,必有一朝之制度。制度渐坏,国祚渐衰。有经久难坏之制度,即有历久始衰之国祚。有周之制度,即有周之八百年;有汉之制度,即有汉之四百年;唐宋皆然。惟元无制度,其享国即在武力之上,其能钳制人民数十年而后动者,即其武力之横绝历代也。元之无制度,若但为其书不传,则亦正有《元典章》等传本,岂知元即有因袭前代之文物,元之当国者正绝不行用。此当从《元史》中于奏疏文求其反证,乃可得之。
顺帝至正三年,监察御史乌古孙良桢以国俗父死则妻其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父母死无忧制,遂上言:“纲常皆出于天,而不可变。议法之吏乃云:‘国人不拘此例,诸国人各从本俗。’是汉人、南人当守纲常,国人、诸国人不必守纲常也。名曰优之,实则陷之;外若尊之,内实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国人者不若汉人、南人之厚也。请下礼官有司及右科进士在朝者会议。自天子至于庶人皆从礼制,以成列圣未遑之典,明万世不易之道。”奏入不报。又至正十五年正月辛未,大鄂尔多儒学教授郑咺建言:“蒙古乃国家本族,宜教之以礼,而犹循本俗,不行三年之丧;又收继庶母叔婶兄嫂。恐贻笑后世,必宜改革,绳以礼法。”不报。元至至正,已为末一年号,不过数年,濒于亡矣,而犹以夷俗自居,曰“列圣未遑之典”,可知开国以来无不如是。其曰“议法之吏”,则固未尝不言立法,惟法特为汉人、南人设耳。
元之国境广大,民族众多,蒙古谓之国人,中国本部谓之汉人,自余谓之各国人,亦云色目人。色目之中,西藏亦一色目,而又以信佛之故,纵西僧为暴于国中。录《元通鉴》一则为例:
武宗至大元年戊申正月己丑,西番僧在上都者,强市民薪,民诉于留守李璧。璧方询其由,僧率其党持白梃突入公府,隔案引璧发,捽诸地,棰扑交下,拽归闭诸空室。久乃得脱,奔诉于朝,僧竟遇赦免。未几,其徒龚柯等与诸王妃争道,拉妃堕车殴之,语侵上,事闻,亦释不问。时宣政院方奉诏,言:“殴西僧者断其手,詈之者截其舌。”皇太子帝母弟仁宗。亟上言:“此法昔所未有。”乃寝其令。
此时尚为元之全盛时代,混一中国未及三十年,其了无制度如此。至元之兵力,西人至今震慑,然考之《史》,元亦并无经久之兵制,一往用其饥穷为暴、胁众觅食之故伎,侵掠万里,既得温饱,即伎俩无复存焉,非若历代军制既定,威令久而后渝者比。再录《元通鉴》一则见例:
成宗元贞二年丙申十月,赣州民刘六十聚众至万余,建立名号。朝廷遣将讨之,观望退缩,守令又因以扰良民,盗势益炽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选请自往,即日就道,不求益兵,但率掾吏李霆镇、元明善二人持文书以去,众莫测其所为。至赣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民相告语曰:“不知有官法如此。”进至兴国,距贼营不百里,命择将校分兵守地待命,察知激乱之人悉置于法,复诛奸民之为囊橐者,于是民争出自效,不数日,六十就擒,余众悉散。军中获贼所为文书,具有旁近郡县富人姓名,霆镇、明善请焚之,民心益安。遣使以事平报于朝,博果密召其使,谓之曰:“董公上功簿耶?”使者曰:“某且行,左丞授之言曰:‘朝廷若以军功为问,但言镇抚无状,得免罪幸甚,何功之可言!”因出其书,但请黜赃吏数人而已,不言破贼事。时称其不伐。
当成宗时,去统一中国仅十余年,元贞二年,距世祖之死仅二年,而蒙古在中国之兵力已如此。有事每倚汉人,惟宰相尚为世祖时顾命旧臣,能容汉人,汉人因亦乐为之用,间有盗乱,旋即平之。至顺帝时之群雄,其起因大有可言矣。《明史》叙群雄以方国珍为始,起于至正八年,顺帝即位之第十四年。其前至元三年,顺帝亦用至元纪年,与世祖同年号,亦其无法度之证。顺帝即位之第五年,广州朱光卿反,汝宁棒胡反,以后各地蜂起,久者亘数年不定。而元之所以处分此事,则蒙古既不足用,又仇汉人使不为用,夫然后群雄乃起,而群雄中遂有明太祖其人,固知能成大事者,非轻逞其一朝之忿者也。其时中国之不能不反元者,据述之如下:
至元三年广州变起之后,四月癸酉,禁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持军器,有马者拘入官。是为因乱事而益歧视人民。是月,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部府幕官之长并用蒙古、色目人。是为歧视人民而绝多数人登进之路。五月戊申,诏汝宁棒胡、广东朱光卿、聂秀卿等皆系汉人,汉人有官于省台院及翰林集贤者,可讲求诛捕之法以闻。是为以种族之嫌忌,令已仕者皆不安于职。八月癸未,弛高丽执持军器之禁。是为无自卫权者独有汉人。又其前二月己丑,汝宁献所获棒胡弥勒佛小旗、伪宣敕,并紫金印、量天尺,时大臣有忌汉官者,取所献班地上,问曰:“此欲何为邪?”意汉官讳言反,将以罪中之,侍御史许有壬曰:“此曹建年号,称李老君太子,部署士卒以敌官军,反状甚明,尚何言?”其语遂塞。是又以逆臆之心料汉官或为汉人轻减反者罪名,则可将汉官皆坐以逆党,而一律铲除之以为快。是岁,巴延请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帝不从。是为宰相起意屠戮汉人,先就人数最多之姓为始。以姓分应杀不应杀,设想已极不道,帝虽不从,此风声已不可令天下闻矣。后于至正十一年,巴延已败,托克托代为相。六月,《通鉴》又书云:“丞相托克托议军事,每回避汉人、南人;方入奏事,目顾同列,韩伯高、韩大雅随后来,遽令门者勿纳。入言曰:‘方今河南汉人反,宜榜示天下,令一概剿捕。蒙古、色目因迁谪在外者,皆召还京师,勿令诖误。’于是榜出,河北之民亦有变而从红军者矣。”红军者,是年刘福通起,用红巾为号,谓之红军。未几,芝麻李、徐寿辉相继起,皆用红巾,红军遂遍各行省。明年,郭子兴起于濠,濠为太祖所居,遂亦相从而走险矣。《明史》所立群雄之传,以方国珍为起事之最先,其以前之旋起旋灭者不计,即其以后如芝麻李之不久为元所灭者亦不计,以太祖所托始之故,郭子兴不但有传,且序于群雄之首。所为传者共八人,其后三人:扩廓帖木儿、陈友定,虽起自义兵而能自发展,与群雄略同。然既尽忠于元,在明代修《元史》时当入之,如扩廓之义父察罕帖木儿,已入《元史》矣,扩廓事亦附见。但从顺帝出亡后,尚有屡图兴复之兵,《元史》竟截去不载。友定之殉元,尚在顺帝未遁之时,何以亦不与察罕为同类?至把匝剌瓦尔密,尤为元之宗室,据其封国,不肯降明而死,何为与群雄同列?《元史》无宗室传,故不辑为有系属之传,然有《诸王表》,亦未于云南王忽哥赤之后列至把匝剌瓦尔密,遂以最后殉国之宗王,亦不入《元史》。至《明史》乃纪之为群雄之列。清修《明史》因之,于《明史》中列元臣传。清又于《明史》中遗张煌言、李定国、郑成功等,今乃入《清史稿》。此与明修《元史》有意漏落扩廓等若相应和。此一异也。
……
前言/序言
《老北大讲义》出版说明
自1898年建校以来,北京大学作为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当仁不让地成为一座重镇。我们很难在“重镇”的前面加上合适的定语,如果挂一漏万地勉强做一下尝试,那么,如下关键词应该无法忽略:教育、学术、思想、文化传承;如果再在这些严肃的字眼儿前做个补充,我们应该谨慎地加上——心目中。
因此,这句话完整地表述出来,或许是这个样子的——北大是我们心目中一座教育、学术、思想和文化传承的重镇。
从语法的角度来看,离中心词越远的形容词,它的定语功能越弱,因此,这个“心目中”的限定作用其实很让人怀疑——难道事实不是这样吗?难道北大只是无数人在心中塑造的神圣殿堂吗?
确实如此,在我们没有条件走入北大的课堂,在我们没有聆听教授们的传道、授业、解惑,甚至在我们没有阅读这套《老北大讲义》之前,它只不过存在于我们渴求学业、探求人文理想的心目中。如今的我们很难跨越时空触摸“五四”时期的红楼,也再无可能听到黄侃挤兑胡适的精彩言辞——但好在,校址课堂可以变换,教授先生可以逝去,但这套《老北大讲义》,仍然使这座学术思想的重镇触手可及般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而不仅仅再让我们于心目中憧憬和描摹。事实上,又有什么比文字著述能流传得更远更久,同时又能连缀百年与今日、先贤与遗产呢?
这套《老北大讲义》,就是这样与我们“心目中”的那座殿堂如此接近,它来自于塑造这座重镇所需的基石——现在我们依然无法用准确的词汇总结出给神殿做基石所必要的成分。好在北大建校百年后的大洋彼岸,美国斯坦福大学明确拒绝了国务卿赖斯重回母校任职的申请。一位教授这样阐述他的理由:赖斯为之服务的政府破坏了正义、科学、专业、正直等基本的学术价值观,斯坦福不应该再让她回来。美国人在现代文明中体会到“学校”的本质精神,而早在百年前社会思想纷杂的乱世中,北大的学者便在这个基础上加上了“勇气”二字,因为,他们面对的是启蒙。
正是基于勇气之下的正义、科学、专业、正直,老北大的讲义直到如今,依然在现代学术和思想史上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原因似乎很简单:它只为良知负责,而不掺杂任何功利;原因却也很复杂:能够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仅有愿望和坚持那么容易。因此,我们很难想象,这套《老北大讲义》,是如何穿越百年风云,在思想的多次变革和社会的动荡过后,依然能够熠熠闪光。
或许所有的答案早在蔡元培先生的一句话中:“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之义。”这是北大的立校之基,是北大的教育准绳。但是,如果我们抛开了学校与教育的因素,就会清晰地看到现代学术与思想发轫的源头。正是本着这种精神,这套《老北大讲义》呈现出大多数人意想不到的面貌:
其一,它涵盖了文学、史学、艺术、哲学,甚至更多的边缘学科。而我们大概很难想到那些目前几近符号化定格的先贤竟会如此“跨学科”,在某个非专项的细小考证上侃侃而谈;
其二,在同类学术问题的思考上,各教授的观点未必一致甚或相左。课堂上也经常有明讥暗讽、互相贬低之类的掌故。但这并不妨碍落了下风的一方,以独立的精神和学术的品格坚持自己;
其三,在当时的情况下,教授们对西方现代哲学思想或历史观念的了解并不很深,哪怕对本国正在发生的白话文运动也多有不成熟的看法,但这并不妨碍以客观踏实的精神大胆探求;
其四,即或放在今天,我们依然看到著述中鲜活的思路和治学原则。或许其所述内容业已陈旧,但其字里行间跳动的思想却是今天的所谓巨著中缺少的灵魂。
正因为如此,《老北大讲义》不仅仅是小小课堂的教学工具,更是现代学术和思想发轫的第一媒介。因为有了李大钊的《史学要论》,才有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首次公开而正式的传播;因为有了胡适的西方哲学讲义,才有了对西方文明尤其是现代思潮的进一步了解;因为有了钱玄同和刘半农的汉语研究,才有了推动白话文运动的基本依据……当我们无法亲临北大课堂,当我们无法回到那个大师辈出的年代时,这套《老北大讲义》像一座桥梁沟通了时空,轻易地在我们脚下搭建了一条通往中国学养源头的路。
然而,对这些珍贵思想文化遗产的整理和推广,看似轻易简单,实则困难重重。在首批推出的著述中,我们不得不仔细考虑作者的成就与影响,也不得不考量每一本书的内容价值,甚至还得兼顾品种的丰富性和学科的完整性,因此,难免有遗珠之憾。
此外,有些影响较广的著述,此前亦有各种单行本见于市面。编者虽然力求呈现出更多的新品种,填补文化传承上的空白,但考虑到这是国内首次完整地以“老北大讲义”的概念进行编纂出版。所以,我们也在严谨衡量的基础上推出了类“旧作”。
而其中最大的困难在于,很多著述仅有存目,出版本十分罕见。但让我们十分快慰的是,在编选的过程中找到了很多孤本,不日将陆续付梓——在兴奋与欣喜之余,我们也不免惧怕,如果再不出版,它们,这些一流学者的毕生心血与思想学术的经典,恐怕后人再难读到了。
正因如此,我们希望这套书的出版,能够延续我们“心目中”的那座殿堂,否则,很难说再过百年后,北大是不是一座空中楼阁,会不会只是个在口头传颂的一段传奇。
编者
2009年3月
孟森《明史讲义》
张中行先生对孟森的回忆是所有纪念文章中最为传神的。其中说:“(孟森上课时)眼睛永远在讲义之上,不往讲台下看。他只会写,不会口头发挥,所以所谓讲课就是念讲义,认真,准确,一字不差……也就因为潜心治学,在明清史方面有突出的造诣。学生有时候形容他,说现时白菜多少钱一斤他不知道,可是成化或雍正年间,谁打谁一个嘴巴,他必记得清清楚楚。”
孟森(1869-1937),字莼孙,号心史,世称为孟心史先生。他被公认为中国近代清史研究的杰出奠基人,其著作是近代清史研究第一代的最高水平。
孟森早年着意于学术﹑政治﹑经济等诸多领域,曾撰写翻译了一些有关法学及经济学的著作。中年时又为著名实业家张謇亲近幕友,曾参与了清末立宪运动。清末民初,孟森逐渐脱离政治活动,开始专力于治史。
1929年起,孟森受聘于南京中央大学,讲授清朝入关前历史,撰成讲义《清朝前纪》。1931年,受聘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讲授“满洲开国史”等课程。编纂《明元清系通纪》,著有《明史讲义》、《清史讲义》,对史实进行考订叙述,多有发明创见,所作评议,亦具精辟独到之处。
孟森治史,在传统方法上吸收了近代史论研究方法,开创了明清断代史研究之先河,清史专家王钟翰先生给予孟森史学研究成果极高评价:其“不过三十余年,而撰述之富,成就之大,影响之深,自非后辈末学所能望其肩背者也”。
这部《明史讲义》是孟森先生20世纪30年代在北京大学授课时的讲义。孟森先生在北京大学历史系所授课程有四门为“明清史”和“满洲开国史”、“明清史料择题研究”与“清史研究”。其中,第一次开设“明清史”课,是在1932-1933年度,为一年的学时。以后每隔一年开课一次,到1937年夏为止,总共开过3次。从1935年秋天起,“明清史”
一课,不再仅是二年级必修科,也是一、三、四年级学生必修科。而在1936-1937年度第三次开课时,授课内容与计划做了重大调整。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史实太过丰富,不能讲得过于简略,所以实际上将“明清史”分为“明史”、“清史”两课,分别为一年的课时,隔年授课。其中,《明史讲义》全书分为二编:第一编总论明史在史学上的地位和明史体例;第二编分为《开国》《靖难》《夺门》《议礼》《万历之荒怠》《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南明之颠沛》七章,对明朝各个时期的史实进行了考订,多有发明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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