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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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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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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纸质版与电子版。本书自出版以来,每年均收录自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以来所有真题,但是,随着年份的增加,本书的厚度也在不断增加,定价不断上涨,这与本书最初的定位相悖。为给考生节省复习成本,自2014年起,本书纸质版仅保留最近十年真题,而未用纸质版印刷的司法考试真题,将采用电子版方式附赠给各位考生,大家可以登录法律出版社网站http://www.lawpress.com.cn下载。
2.关于试题解析简单。很多考生反映本书解析简单,确实如此,本书在编纂之初,考虑三方面因素,大量缩减了解析内容:一是很多真题较为简单,考生能够较为容易做对的真题,一般很少看解析;二是市面上很多真题解析水分太多,有赚稿费之嫌疑;三是解析过多,则篇幅过长,图书定价上升,复习成本增加。鉴于此,本书为求规模和效果的结合,大幅精简了真题解析,尤其是直接考查法条的试题,一般只列出法条号(对于很难的刑法题,解析基本上都很详细哦)。
●实时勘误,拒绝错题,欢迎各位考生来拍砖
作者简介
法律考试中心,是法律出版社下属的专门研究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法律硕士考试等法律相关考试的机构,其编写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司法考试真题等,得到广大考生的认可。
目录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精要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精要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精要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精要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精要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精要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
精彩书摘
(2015年试卷一第79题)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解析]AD(原答案为ABD)。本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8、10、14、15条规定出题,故官方公布答案为ABD。该规定被废止后,各选项措辞应当调整。依据201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4条,A项可以认为正确,但描述并不精准,准确的是“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根据第13条规定,B项中为“可以”而非“应当”,B错误。根据第19条,C错误。根据第9条,D项不能说错,但是新规定里明确规定了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015年试卷二第54题)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解析]ACD(公布答案为AD)。就同一犯罪而言,无论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除了主体存在差别之外,构成要件与保护法益均是相同的,因而既遂标准相同。部分考生认为,起码就司法解释而言,在部分犯罪中,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的追诉标准不同(单位犯罪的数额起点高于自然人犯罪的数额起点),因而难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这一看法将“既遂标准是什么”与“是否已经满足既遂标准”这两个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因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就同一犯罪而言,无论是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还是采取(构成要件齐备下的)法益毁灭说来判断犯罪是否既遂,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所采取的犯罪既遂标准都是相同的,二者所不同的是,在是否满足犯罪既遂标准问题上,司法解释将部分犯罪既遂标准的数额规定得比自然人犯罪高,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既遂标准不同,A正确。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刑法》第170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不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但相关自然人的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应以伪造货币罪追究刑事责任,B错误。
在1997年刑法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因此,在考试当时,《刑法修正案(九)》尚未生效,仍应以1997年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故公布答案中C错误。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九)》第39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增设了单位犯罪的处罚,今后答题时,应认定C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D正确。
……
前言/序言
2017-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真题精选及解析:系统备考与应试策略 本书特色:紧密贴合历年真题脉络,构建高效复习体系 第一部分:历年真题回顾与核心考点透视(2017-2021年度) 本卷精选了自2017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以来,即2017年至2021年间所有客观题考试的真题原貌,并进行了细致的模块化编排。我们深知,法律考试的命题规律具有极强的承续性和演变性。因此,本书并非简单地堆砌试卷,而是基于对五年命题趋势的深度剖析,对每一道真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解析和归类。 一、 法律基础理论与法学方法(模块细分) 本部分涵盖了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等基础科目,重点关注: 法理学: 坚持对法与道德、法律的价值、法律解释、法律适用等核心理论的覆盖。特别加强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考试中的具体体现,如法治思维的培养、人权保障的最新要求等考点的精炼。 法制史: 梳理了中国古代、近代法律制度的演变脉络,并加强了对世界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的考查,确保对中外法制史的交叉考查点有明确的应对策略。 宪法学: 紧密围绕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最新内容,对国家机构的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考点进行了高频次梳理。解析中明确指出了历年来因宪法条款修改而带来的命题变化点。 二、 公法科目深度解析 1. 宪法与行政法 宪法部分: 侧重于对违宪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国家主席的职权行使、以及地方人大与政府关系的历年高频考点进行详尽解读。针对考生常混淆的“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实践案例进行了专题分析。 行政法部分: 行政法是实践性极强的科目。本书详述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与征用的具体法定要件。尤其关注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核心法条近五年来的变化,并结合新增的司法解释对疑难案例进行了剖析,确保考生掌握最新的判例导向。 2.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刑法: 针对客观题常考的罪名构成要件(特别是特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本书以“构成要件、违法性、有责性”的三阶层理论为基础,对历年真题的区分度最高的罪名进行了庖丁解牛式的解析。对于刑法分则中的中止犯、未遂犯、数罪并罚等常设考点,均提供了清晰的逻辑框架图。 刑事诉讼法: 重点梳理了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口供审查)、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以及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的程序性权利保障。解析强调了“疑罪从无”等证据裁判规则在近年真题中的具体应用。 三、 民商事法律精要 1. 民法 民法部分是考试的“半壁江山”,本书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结构,对五编内容进行系统梳理: 总则与物权编: 聚焦于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认定、善意取得、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竞合与优先顺序。针对物权变动中登记与交付的效力差异,进行了详尽的对比分析。 合同编与侵权责任编: 合同法部分的真题侧重于合同的成立要件、效力认定、情势变更、情势显失公平等核心理论的实际操作。侵权责任部分,则细致剖析了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特殊侵权(环境、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转移规则。 继承与婚姻家庭编: 重点梳理了遗嘱的形式要件、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代位继承的特殊情形。 2. 商法 商法真题通常以公司法为核心。本书深度解析了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划分、公司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对于证券法和票据法,则侧重于对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票据流通的要件等具有高度技术性的考点进行简化与强化。 四、 诉讼程序与特色科目 1. 民事诉讼法 本书针对民诉法中的管辖权异议、审前准备程序(证据交换、证据开示)、判决的效力(既判力、执行力)进行了专项训练。解析特别强调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要件,以及仲裁与诉讼的衔接问题。 2.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国际法部分聚焦于国际公法中的主权原则、国家责任的承担,以及国际条约在国内法的适用顺序。国际私法部分则集中解答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选择规则,尤其关注最新的司法解释对属人法、属地法的最新界定。 第二部分:应试策略与模块化解题技巧 除了对真题的详尽解析外,本书还专门设置了“应试策略”章节,旨在帮助考生将知识点转化为应试能力: 1. 时间分配模型: 根据2017-2021年各科目试卷的平均用时和难点分布,提供科学的答题时间分配建议。 2. 高频考点预警机制: 基于五年真题的回溯分析,列出每年必考的20个核心知识模块,指导考生进行最后冲刺的重点复习。 3. 干扰项辨析: 针对客观题中设置的“迷惑性选项”,本书提炼了常犯错误类型(如混淆法律后果、混淆主体要件、时效错误等),并教授如何快速排除干扰项的思维路径。 本书是针对2017年至2021年客观题考试的系统回顾和未来备考的权威参考资料,旨在帮助考生在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应试的精确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