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国律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真题精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海天国律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真题精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陈鹏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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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65814
版次:1
商品编码:11901554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3-01
用纸:胶版纸
字数:230000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在内容上遵循司法考试复习规律以及学员的学习记忆规律,将图书体例设计分为几大核心模块,主要包含知识点讲解,法条引述,真题事例,提示注意,同时还根据各学科的不同特点适当加入归纳总结及口诀记忆等。不仅如此,该系列图书对重点知识进行了加黑标记,方便学生把握重点,了解考点,做到基础先行,有的放矢。

目录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1合法行政原则

考点2合理行政原则

考点3诚实守信原则

考点4程序正当原则

考点5高效便民原则

考点6权责统一原则

第二章行政主体

考点1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考点2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考点3公务员职位、职务和级别

考点4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5公职的取得

考点6公职的履行

考点7公职的退出

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

考点1行政法规

考点2行政规章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考点1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考点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五章行政许可法

考点1行政许可的设定

考点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考点3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考点4行政许可的费用

考点5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行政处罚法

考点1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考点2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程序

考点3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程序

第七章行政强制法

考点1行政强制措施

考点2行政强制执行

第八章行政公开

考点1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

考点2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考点3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九章行政复议法

考点1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考点2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考点3行政复议的申请

考点4行政复议的审理

考点5行政复议的决定

第十章行政诉讼法

考点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考点2行政诉讼的管辖

考点3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考点4行政诉讼程序

考点5行政诉讼的证据

考点6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考点7行政诉讼的裁判和执行

第十一章国家赔偿法

考点1行政赔偿

考点2刑事赔偿

考点3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第十二章主观题部分

主观题一

主观题二

主观题三

主观题四

主观题五

主观题六

主观题七

精彩书摘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1合法行政原则

  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答案】ACD(2011年·卷二·78题)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考点】合法行政原则

  【解析】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法律的授权。其包括两项子原则,即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前者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后者要求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选项A中某镇政府以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为由强制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干涉了村民的自由,属于违法行为。所以A项应选。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或者精神的奖励的行政行为。选项B中某市政府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是运用行政奖励的方式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行政奖励具有行政指导属性,以行政相对人自愿遵守为条件。因此某市政府《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无行政强制力,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B项不应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因此,选项C中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其轻微伤,应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C项应选。

  《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选项D中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要求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的规定,违反了不得限制其他地区产品进入本地区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D项应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2.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 【答案】BC(2013年·卷二·76题)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考点】合法行政原则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上位法,符合法律规定。所以,A项表述正确,不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所以,B选项中,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违反了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要求,与合法行政要求相抵触,当选。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2条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另一行政机关行使。所以,C项违反了合法行政的要求,当选。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0条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责令及时纠正。D项中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符合合法行政的要求,所以D不选。

  考点2合理行政原则

  1.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D(2010年·卷二·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考点】比例原则

  【解析】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分”原则。行政权的行使虽为达成行政目的所必需,但给公民造成不利影响,不能超过目的所要求的价值的范围,必须在侵害人民权益最小的范围内行使。其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范畴。A项为权责统一原则,C项为合法行政原则,故AC选项说法错误。比例原则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限制,即主要针对的是裁量性行政行为,而不是羁束性行政行为。故B选项说法错误。合理行政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注重形式正义不同,其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故D选项正确。

  2.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答案】BC(2012年·卷二·78题)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考点】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子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即行政机关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方,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它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必要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③损害最小,即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时,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本题中,选项B属于公平公正对待原则,选项C属于比例原则,都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而选项A是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选项D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3.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 【答案】BC(2014年·卷二·78题)

  A.行政公开B.比例原则C.合理行政D.诚实守信

  【考点】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行政公开原则属于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原则,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活动的信息,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子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即行政机关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方,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它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必要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③损害最小,即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时,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则:(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③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本题中,法院衡量了廖某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判决将县建设局对廖某的罚款2万元变更为1000元,是比例原则的适用。所以,法院的变更判决适用了比例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所以BC当选,CD不选。

  考点3诚实守信原则

  1.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 【答案】ABCD(2013年·卷二·78题)

  A.比例原则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D.权责一致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则:(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③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本题中,县政府拒绝向张某支付招商引资奖励金,属于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非因法定是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县政府的行为违反了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所以县政府的行为是对诚实守信原则的违反。其行为不违反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因此ABCD当选。

  ……

前言/序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序言序言

  历年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性无需赘言,几乎所有准备司法考试的学员均会将真题作为司考复习的必备材料。然如何合理使用真题,使其对司考复习达到最大助力尤为关键,但并非所有学员均明了真题使用之方法。建议学员在真题的使用上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技巧上的使用:①熟悉出题模式,揣测命题人出题意图,来提高选题、答题的正确率;②使用真题进行考前模拟,来检测自身对于考试时间把握及对试题的整体把握。第二,知识上的使用即二次构建体系。通过之前对相关知识点的掌握,在已经构建了的司考知识体系基础上,使用真题进行考点定位(对原知识体系的加强掌握)、考点区分(高频考点与低频考点区分、已清晰掌握考点与之前复习未涉及考点及仅模糊记忆考点的区分等对应区分),厘清自己的复习情况,二次建构接下来复习的司考知识体系。由此,每使用一遍真题,便能更加娴熟地在技巧上把握做题时间及做题技巧,也能在知识体系上不断重构自己应着重复习的体系。诚心希望广大学员理解并落实真题的合理使用方法,为自己的司考复习之路助力。

  本书对真题的解析实行“考点—真题—题中重点知识阐释—知识点与真题结合展开分析”的解析模式,在每一重要考点下,列举2009年到2015年间的典型对应真题。既关注对知识点本身的阐释,也关注通过历年真题来分析命题人针对特定知识点的出题模式,在具体题目解析中,已力争做到每项均有详细的解释与论证。对该书的“多阶段化”(基础知识巩固阶段、强化阶段乃至最后的冲刺阶段对常错易错题的复习)使用定会有助于学员对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题目的把握。

  本书撰写初衷是不仅使其成为练习行政法历年真题的练习册及提供解析的答案样本,还能使该书成为读者在学习行政法司考教材基础上又一次构建行政法内容整体框架、重构司考恒重点及新考点体系的武器,希望读者在使用本书过程中切实达成这一目的。书中若存有错漏之处,欢迎指正。

  陈鹏2016年2月于北京



《行政诉讼实务操作指南》 作者: 张伟、李明 出版社: 华宇法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年10月 --- 内容提要 本书并非一本旨在梳理历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的教辅读物,而是聚焦于当代中国行政诉讼实践中面临的操作性难题与前沿性适用,为一线律师、法官助理、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一套详尽、深入且具有高度实操价值的实务操作手册。 本书以“程序正义与实体救济的平衡”为核心理念,系统梳理了行政诉讼从立案、审理、证据交换到判决执行的全流程关键节点,深度剖析了近年来《行政诉讼法》修订及其司法解释在实务中的具体落地情况。 核心特色与章节概述: 第一部分:诉讼启动与管辖的疑难辨析 本部分着重解决当事人最常遇到的“能否起诉”和“向谁起诉”的困境。 第一章:受案范围的界限与拓展 详细解析了《行政诉讼法》第二条中“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与“不予受理范围”的边界。重点剖析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予受理”情形的最新裁判倾向,特别是涉及政策性指导文件、部门内部规章的司法审查权限。书中通过大量鲜活的案例,区分了“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明确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引发的诉讼的触发点。 第二章:起诉条件的精细化审查 超越教科书层面的“利害关系”,本书深入探讨了“原告资格”的“直接、具体、现有”要件在复杂群体性纠纷中的适用。例如,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延伸认定;在政府信息公开请求被驳回后,原告提起诉讼的时点认定。此外,对“被告的确定”进行了专题研究,重点解析了“共同被告”与“共同侵权被告”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在涉及联合执法或多层级行政行为的复杂案件中,如何准确锁定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被告主体。 第三章: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的例外情形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是诉讼的“第一道关卡”。本书不仅复述了法条规定的地域管辖规则,更侧重于分析“经常性居所地”在跨省、市案件中的证据要求与认定标准。对涉及专利、商标等特殊案件的级别管辖,提供了最新的司法实践操作指引,避免因管辖错误导致诉讼成本的大幅增加。 第二部分:证据规则的实务攻防 行政诉讼中,证据的分配与采信直接决定案件的走向。本部分是本书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第四章:举证责任的转移与倒置:理论与实践的张力 本书详细阐述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举证责任转移的法定情形。通过对比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如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归纳总结了哪些类型的证据转移是“绝对的”,哪些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弹性”认定。特别关注了“不作为”案件中,原告证明“不作为”本身已构成侵权的行为要件,以及被告在举证时如何有效抗辩。 第五章: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与质证技巧 在当前“互联网+政务”的背景下,电子数据(如通信记录、内部审批流程电子文档、在线执法记录)已成为关键证据。本书提供了针对电子证据的“三性”审查标准的实操路径,包括如何通过技术手段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与不可篡改性,以及在法庭质证环节中,如何有效质疑对方提供的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 第六章:鉴定意见的采纳与反驳策略 在涉及环境损害、工程质量、伤残等级等需要专业技术支持的案件中,鉴定意见至关重要。本书提供了对鉴定机构资质的审查清单,以及针对鉴定程序瑕疵和鉴定结论科学性的反驳框架。重点讲解了如何利用“司法委托鉴定”与“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两种途径所产生的证据效力差异。 第三部分:审理重点与裁判方法的精进 本部分深入到庭审和裁判文书的构建层面。 第七章:庭审调查与辩论的策略布局 强调庭审中如何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设计调查提纲,避免无效发问。对于被告的“自我辩护”倾向,指导原告方如何通过交叉询问,引导被告承认事实或暴露程序瑕疵。特别引入了“庭前会议的效用最大化”操作指南,以减少不必要的庭审对抗,聚焦核心争议点。 第八章:违法性审查与自由裁量权监督的尺度把握 这是行政诉讼中最考验法官和律师专业判断的领域。本书详细分析了“明显不当”的判断标准,不是简单地考察行为是否“合法”,而是深入到“合理性”审查。通过对行政处罚幅度、行政命令的适当性进行细致解构,指导实务人员如何构建一个有力的“显失均衡”或“缺乏事实根据”的论证链条。 第九章:判决的类型、效力与执行的衔接 除了确认之诉的裁判方式,本书重点阐述了给付之诉和变更或撤销之诉的判决效力。对于胜诉判决的“间接执行”和“直接执行”的适用场景,提供了明确的指引。特别关注了因政府换届或机构改革导致的判决履行主体变更问题及其救济途径。 第四部分:特别程序与前沿领域应对 第十章:行政复议前置的“例外”与“实质审查” 针对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复杂性,本书梳理了所有法定的例外情况,并深入探讨了“复议机关的审查范围”对后续诉讼的影响。强调了在复议阶段,如何通过提交“补充证据”,确保进入诉讼阶段后,原告的证据链条完整。 第十一章:行政公益诉讼的诉权障碍与程序创新 本章聚焦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最新实务进展,以及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前置磋商”机制。提供了关于确定“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范围的量化参考标准,以及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地域管辖特殊规定。 结语: 本书拒绝空泛的理论阐述,以“解决问题”为最终导向,旨在成为每一位从事行政法领域工作的法律人,在面对复杂多变的行政争议时,可以随时翻阅、立即上手的“工具书”和“策略手册”。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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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海天国律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真题精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是太及时了,我最近正在啃这块硬骨头。说实话,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这两个部分一直是我复习的重灾区,概念繁杂,条文又绕,很多时候感觉云里雾里。这本真题精讲,我最看重它“名师精讲”这一点。我希望老师们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和经典的案例背后逻辑拆解开来,让我能真正理解其精髓,而不是死记硬背。特别是对于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区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我希望能通过老师的讲解,形成清晰的脉络。而且,2016年的真题,虽然不是最新的,但其考察的重点和方向往往具有一定的延续性,通过对这些真题的深入剖析,我可以了解当年考试的命题思路,以及哪些知识点是历年常考的“必考点”,从而更有效地分配我的复习时间,避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我对这本书抱着很大的期望,希望能它能成为我攻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难关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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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会注意到这本《海天国律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真题精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要是因为我自己在复习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时,常常感觉缺乏一个清晰的思路和有效的指引。市面上充斥着各种资料,但真正能让我感到“抓对重点”的却不多。这本书“名师真题精讲”的定位,让我觉得它应该能够提供一些更具深度和针对性的内容。我特别希望能通过这本书,看到2016年的真题是如何被系统地分析和解读的。我相信,通过对典型真题的深度剖析,我能够更清晰地理解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核心考点,以及这些考点在实际考试中是如何变化的。我期待的是,这本书不仅仅是提供解题思路,更能帮助我理解考官的出题意图,以及如何才能在答题时,真正地展现出我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涉及面广,逻辑性强,我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我理清思路,构建起完整的知识体系,并且掌握有效的解题方法,从而提升我的备考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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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正在备战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我手里已经有不少备考资料了,但是总觉得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这块,缺少一本能够真正“点拨”我的书。这本《海天国律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真题精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字里带了“名师真题精讲”,让我眼前一亮。我一直在寻找那种能够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的讲解,尤其是涉及到复杂的程序性规定,常常让人头疼。我期待这本教材能够用案例化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象化,让我能够更容易理解其中的逻辑和应用。2016年的真题,对于把握考试的“脉搏”非常重要,那些经典题目背后的出题逻辑,往往能揭示出考试的“玄机”。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清晰地了解当年考试的侧重点,以及那些被反复强调的知识点。如果这本书在解析真题时,还能给出一些答题的“踩分点”和“易错点”的提示,那对我来说将是莫大的帮助,能够让我避免走弯路,更精准地提升我的答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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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这本《海天国律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真题精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我对“名师精讲”的期待。我平时学习行政法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概念上的模糊不清,或者是对某些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到位。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种“拨云见日”式的讲解,由经验丰富的名师来系统地梳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知识体系,并且将2016年的真题融入到这个体系中进行讲解。我特别想看到的是,老师们是如何分析这些真题的,他们会从哪些角度切入,如何引导我们思考,如何帮助我们建立起对这一科目的完整认知。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仅考察理论知识,更考察我们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我希望通过对真题的深入解析,能够学习到有效的解题方法和答题技巧,提升我的法律思维能力。2016年的真题,虽然是过去的,但其考察的重点往往具有代表性,能够帮助我建立起扎实的知识基础,为我应对未来的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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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这本《海天国律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名师真题精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要是因为市面上关于行政法的资料实在太多了,良莠不齐,我需要一本有权威性、并且能够直接针对性复习的教材。2016年的真题,虽然距离现在有一定时间了,但国家司法考试的体系和考察方式相对稳定,很多基础性的法律原则和常识在当年就已经被深度考察过。我更看重的是这本书的“真题精讲”部分,希望它不仅仅是罗列题目和答案,而是能够对每一道题目的考察点、解题思路、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的解析。尤其是一些疑难题目,我希望老师能够提供多角度的分析,甚至引申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帮助我举一反三。行政法涉及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解其背后的法理和精神至关重要。我希望通过这本精讲,能够提升我对行政法的理解深度,掌握答题技巧,而不仅仅是记忆知识点。这本书能否帮我节省大量筛选和整理资料的时间,直接提供最有价值的复习内容,是我选择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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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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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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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本来是为了执法证换证考试作准备的,结果发现这个比较倾向于司法考试,对于实践性的执法指导性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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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本来是为了执法证换证考试作准备的,结果发现这个比较倾向于司法考试,对于实践性的执法指导性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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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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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时候买的价格很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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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方便,很方便,很方便。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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