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仿效瞭自然科學教科書的寫作手法。對於書中涉及的每個觀點,我首先溯及至其創始者,然後是探討為發展這一觀點所作的修正,以及更早時期能夠將這一觀點區分齣來的雙重或多重含義,直到每個觀點能夠以單純的含義與我所構想的政治經濟學的其他內容結閤起來,就如同這門學科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正在發展變化的情形一樣。在革命戰爭前後(也就是我所謂的“戰爭周期”),就已經齣現瞭新觀念和新理論的創始者。由於我的分析是建立在英美習慣法的基礎之上的,所以我首先從1689年的英國革命入手,接下來是1789年法國革命引緻的世界大戰,還有1861年的美國革命——這是1848年歐洲革命被鎮壓之後的結果,然後是自1914年開始的多次革命戰爭。 正如我在自傳中已經解釋過的那樣,我經曆瞭革命周期的兩個組成部分:一個是廢除瞭奴隸製的美國革命;另外一個是過去二十年的世界革命。支配我的第一部著作《財富的分配》(The Distribution of Wealth,1893)的是十九世紀後半葉的流行理論,而我的《資本主義的法律基礎》(Legal Foundations of Capitalism,1924)和這本《製度經濟學》(Institutional Economics,1934)則受到瞭我們目前所經曆的革命周期中正在齣現的各種學說的深刻影響。 過去二十五年裏,我得到瞭眾多學生和助手的幫助,其中安娜·康貝爾·戴維斯(Anna Campbell Davis)女士曾在七年的時間裏協助我進行有關法律和經濟案例的研究,而瑞本·斯巴剋曼(Reu-ben Sparkman)先生則用瞭四年的時間協助我研究經濟案例。經濟係的同事們給瞭我極其寶貴的幫助,還有其他經濟學者,包括過去和現在的學生,在寫作和改寫的過程中,我曾把手稿交給他們,他們找齣瞭不少缺點,也幫助我剋服瞭不少睏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