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新编简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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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出版社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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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ISBN:9787510919725
版次:1
商品编码:12317299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系列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8-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66
字数:288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新编简明版)》为“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系列”丛书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题,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精选、摘编、重组并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选取的重点法条之下嵌入完整解读内容和典型案例的二维码,为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件提供帮助。

目录

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简明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10月25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第一条
[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的处理原则]第二条
[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原则]第三条
[违法转包、分包合同的处理原则]第四条
[施工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处理]第五条
[垫资原则按有效处理]第六条
[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第七条
[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第八条
[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第九条
[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第十条
[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处理原则]第十一条
[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第十二条
[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第十三条
[实际竣工时间的确定]第十四条
[质量争议期间的处理]第十五条
[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第十六条
[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第十七条
[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标准]第十八条
[工程量计算]第十九条
[逾期不结算的后果]第二十条
[“黑白合同”的认定]第二十一条
[按固定价款结算]第二十二条
[可以不全部鉴定]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第二十四条
[总承包人、发包人、施工人为共同被告]第二十五条
[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第二十六条
[保修责任]第二十七条
[解释的实施]第二十八条

第二部分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理解与适用(部分简明版)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21日)
[合同效力]第30条
[工程价款]第31条
[承包人停(窝)工损失的赔偿]第32条
[发包人不履行协作义务的责任]第33条
[承包人不履行协作义务的责任]第34条

第三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节录)(2017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17年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录)(2015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节录)(2017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节录)(2017年3月1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5月1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9月13日)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年10月20日)
二、司法解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2015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节录)(1999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3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
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
(2006年4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2004年12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
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2001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节录)(2005年6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12月16日)

精彩书摘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新编简明版)》:
  本条是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起算时间的规定。从法理上讲,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时起算,但是建设工程是按照形象进度付款的,许多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欠款发生之日,因此,各级法院对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认识不统一,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有的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起算,有的从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起算,还有的从终审判决确定工程价款给付之日起算。为了统一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时间,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计息的方法。建设工程因结算不下来而未交付的,为了促进发包人积极履行给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义务,把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作为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当事人因结算纠纷起诉到法院,承包人起诉之日就是以法律手段向发包人要求履行付款义务之时,人民法院对其合法权益应予保护。理解与适用
  一、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合同有约定的,应当遵从当事人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体现合同应当全面实际履行的原则,这是合同履行的常态。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在法律性质上讲属于法定孳息,与借款合同有相类之处。《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在法律性质上讲是违约金,一般称为罚息。但借款与欠付工程价款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欠付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价款届满之日,即欠款发生时。
  二、合同对支付欠付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建设工程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此时,发包人对讼争建设工程已经实际控制,有条件对讼争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已经受益了,仍然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双方的权利义务显然不对等,从此时开始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利息。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讼争建设工程仍由承包人掌管,但承包人已经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应当认定此时为应付款时间。按照本解释第19条规定,应当按照约定视为发包人认可了竣工结算文件,就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制式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支付工程款及应当支付的工程款数额予以答复,合同没有约定答复期限的,可认定审价期限为28天。在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有观点认为应将合同约定发包人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期限届满时作为计付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时间起算点,理由为:审核期限届满时,如发包人未予答复,次日应为应付工程价款时间,应从此时支付欠付工程价款。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价款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还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
中国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前沿探索 一、 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 本书深入剖析了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国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如何逐步建立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宏大历史进程。内容涵盖了这一进程背后的重要指导思想,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演进,以及中国共产党在法律制度设计与实施中的核心作用。 重点阐述: 1. 法律体系的时代特征: 探讨中国法律体系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国家安全战略方面的特点与创新。 2. 立法与修法的互动机制: 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律制定中的核心地位,以及不同时期立法重点的转移,例如从经济法到社会法、再到环境法和网络安全法的关注重心变化。 3. 法律移植与本土化: 比较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在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法律经验(如民法典的编纂)时,如何坚持并融入中国国情和传统法文化。 二、 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与能动司法理念的实践 本部分聚焦于十八大以来中国司法领域最为深刻的系统性变革——司法体制改革。它不仅关注机构设置的调整,更深入探讨了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核心议题: 1.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详细解析了这一改革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的具体落实情况,包括证据开示、庭审实质化、以及上诉审理程序的优化。 2.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探讨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等不同角色的权责边界重塑,以及对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的影响。 3. 人权保障与法律适用: 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贯彻宪法精神,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财产权和人身自由,特别是死刑复核、非法证据排除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化要求。 三、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民商事法律前沿问题研究 在全球化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民商事法律面临诸多新挑战。本书集合了领域内最新的司法解释和审判经验,对当前实践中争议较大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前瞻性研究。 聚焦领域: 1. 合同关系与风险分配: 探讨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边界、不可抗力认定的新标准,以及电子合同的成立与效力认定。分析在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许可等复杂交易模式中,合同责任的归属与履行障碍的应对。 2.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 深入研究董监高责任的界定,特别是商业贿赂、关联交易中的注意义务履行标准。探讨中小股东派生诉讼、解散公司诉讼的司法实践操作。 3. 新型担保与财产流转: 针对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完善,以及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新型无形资产的抵押与流转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 行政法治的强化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本卷着重考察中国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化进程,特别是《行政诉讼法》修订和《行政处罚法》修改后,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的互动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 关键分析点: 1. 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分析法院在审查行政行为时,对政策性、自由裁量权范围的司法控制力度,以及“不作为”和“消极不作为”的司法救济途径。 2. 行政强制的规范化: 详细梳理行政强制的种类、程序限制以及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性规定,强调程序正义在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地位。 3. 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探讨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阳光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以及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时的平衡机制。 五、 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与疑难案件的证据规则 本书对刑事证据规则的最新发展进行了细致梳理,强调了“以审判为中心”对刑事证明标准提出的更高要求。 内容概要: 1. 证据排除规则的严格适用: 结合近年来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经验,深入解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细则,确保侦查机关取证活动的合法性。 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机制: 评估该制度在提高效率和保障被告人权利之间的平衡,探讨量刑建议的采纳标准与监督机制。 3. 共同犯罪认定的司法标准: 针对复杂的共同犯罪形态,如网络犯罪、金融犯罪中的团伙协作,明确区分教唆犯、从犯与辩护人(即中间人)的法律责任界限。 六、 专门法领域的司法适用与跨领域冲突解决 本部分涵盖了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复杂多变的几个专门领域,展示了司法实践在填补立法空白或应对新兴领域挑战中的灵活性。 1. 环境侵权责任的认定与生态修复: 探讨环境损害的鉴定标准、公益诉讼的推进,以及按日计罚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 2. 劳动争议中的新形态: 关注平台经济下劳动关系的认定(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以及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性审查。 3.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滥用救济: 聚焦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转移,以及恶意诉讼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结语: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展望 本书的最终目的,是为法律从业者、法学研究者及政府决策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且紧贴实务脉络的分析框架,以理解当前中国法律制度运行的复杂性与前瞻性。它既是对既有法律规范的系统梳理,也是对未来法治建设方向的理性探讨。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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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简直是律师、开发商、施工单位以及所有与工程建设领域打交道的人的“救命稻草”。作为一名常年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律师,我深知司法解释的晦涩与复杂,而这本“简明版”则像是在迷宫中点亮的一盏明灯。它没有罗列出冗长冰冷的法条,而是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最高法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并辅以大量实际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律智慧。我尤其欣赏它在“疑难杂症”方面的解读,比如对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合同效力认定、工程造价鉴定等这些争议焦点,本书都给出了清晰的论证思路和判断标准,让我能够更有信心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且,它还贴心地附上了配套的最新规定,避免了我们自己费时费力去搜集散落的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不仅仅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它帮助我拨开了重重迷雾,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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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负责审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占了很大比例。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最高法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这本书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参考。它的“理解”部分,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并结合了大量的审判案例,帮助我们更清晰地把握了每一条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适用范围。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问题,比如关于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冲突,以及关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任承担等,本书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论述,为我们准确判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配套的最新规定也使得本书的参考价值更加凸显,确保了我们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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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工程项目经理,我接触最多的就是施工合同的履行和验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因为对合同条款理解不准确,或者对法律规定把握不清晰,而与施工单位产生一些摩擦和纠纷。这本书的“适用”部分,为我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指导。它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更是对实际操作中各种情况的处理建议。比如,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等方面,书里都给出了非常实用的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管理工程项目,规避风险。我尤其喜欢书中对一些常见合同陷阱的揭示,以及如何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有效应对。这本书就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前辈,在耳边循循善诱,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而且,它还包含了最新的相关规定,确保了信息的权威性和前瞻性,让我能够站在法律的最前沿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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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建设工程合同法时,常常觉得那些条文晦涩难懂,难以消化。这本书的“简明版”和“新编简明版”的名称,让我眼前一亮。确实,它以一种非常接地气的方式,将复杂的法律概念变得清晰易懂。它不仅讲解了司法解释的条文,还穿插了大量的案例分析,让我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尤其喜欢它对一些关键概念的解释,比如“黑白合同”的认定,以及在承包人履行义务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这本书帮助我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知识框架,让我能够更自信地应对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各种问题。而且,配套规定的加入,也让这本书的内容更加全面和实用。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本绝佳的学习指南,它为我打开了通往建设工程法律世界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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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的法务,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合同审查和纠纷处理,尤其是在工程建设方面,总会遇到一些难以理解的法律条款。这本书的出现,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它将原本枯燥冗长的司法解释,以一种非常易懂的方式呈现出来,而且还穿插了许多生动的案例,让我能够迅速抓住重点,理解法律背后的逻辑。我最看重的是它在“风险防范”方面的指导意义。书中详细分析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通过合同条款、证据保存等方式来规避这些风险。这对于我们开发商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能够帮助我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此外,配套的最新规定也让这本书的时效性得到了保证,不用担心跟不上法律的更新。这本书的“简明”之处,在于它恰到好处地平衡了深度和广度,既有对核心问题的深入剖析,又不至于让初学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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