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問題研究

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問題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程龍 著
圖書標籤:
  • 行政證據
  • 刑事訴訟
  • 證據法
  • 證據規則
  •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 訴訟程序
  • 法學研究
  • 刑事法
  • 證據保全
  • 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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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20339
版次:1
商品編碼:12344293
包裝:平裝
叢書名: 雲南大學法學院·明法文庫
開本:A5
齣版時間:2018-03-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74
字數:138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問題研究》針對睏擾實務界與理論界已久的行政證據與刑事證據銜接問題進行瞭深入探討,重點研究在《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背景下的行、刑證據銜接的理論背景、使用要件、銜接機製和法律責任。全書以“理論——規則——責任”為主綫對行政證據與刑事證據銜接問題進行充分瞭研究,可資實務界人士參考,也可供對此研究主題有興趣的研究者批評。

作者簡介

程龍,1988年生,法學博士,現為雲南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曾在《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雲南社會科學》等核心期刊發錶論文十餘篇,論文曾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全文轉載。曾參與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項目兩項,現主持雲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項目一項。曾獲第六屆陳光中訴訟法學奬學金。

目錄

第一章緒論
一、問題的提齣與相關概念
二、文獻綜述與研究方法
三、本書結構和基本立場
第二章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的基本理論
一、行、刑證據銜接的法理基礎
二、行、刑證據銜接的實踐睏難
三、行、刑證據銜接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的要件
一、實質要件
二、程序要件
三、例外情形:量刑證據與有利被告人的證據
第四章行政證據使用的具體規則
一、可以使用的行政證據種類
二、實物類證據的使用
三、言詞類證據的使用
四、鑒定、檢查、檢驗筆錄和其他筆錄類證據的使用
第五章行政證據使用的責任
一、責任承擔主體
二、責任承擔方式
結語
一、觀點總結
二、研究前瞻
參考文獻
後記

前言/序言


作為一名教師,看到學生學有所成並繼續沿著學術研究道路跋涉,實屬快慰。在近年我指導的博士生中,程龍博士在本科階段就錶現齣較好的學術潛力。保送本校研究生學習後,程龍博士跟隨我研習司法製度與刑事訴訟法,逐漸顯示齣對訴訟法學基本原理和製度的探究興趣。如今,他的第一本個人學術專著即將齣版,作為他碩士、博士導師,我深感欣慰並由衷祝賀。
應該說,本書所討論的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使用問題由來已久。由於我國刑事司法和行政違法的二元製追責體係,長久以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兩法銜接”問題成瞭中國刑訴學界研究的問題域之一。刑事訴訟中能不能使用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辦案中獲得的證據?這些證據是否需要進行轉化?在刑事訴訟中如何審查判斷行政證據的證據能力和證明力?這些問題睏擾著實務界和理論界。盡管在司法實踐中已經逐步摸索齣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的基本方法與程序,但在2012年新《刑事訴訟法》頒布實施前未能上升為法律規範,同時也缺乏學理分析。
程龍博士的博士論文緊扣2012年新《刑事訴訟法》第52條第2款的規定,較為細緻地梳理瞭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的背景與法理問題,提齣瞭在刑事訴訟中審查判斷行政證據閤法性的要件與具體規則,應該說,本書的分析是詳盡的,提齣的對策建議與規製原則具有一定的實用性、創新性。尤其難能可貴的是,這篇博士論文不僅將著眼點放在具體證據審查規則的構建上,還將視野投嚮以司法權限製行政權的理論視域。論文中堅持這一理論基點,強調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使用不具有“天然的”證據能力和證明力;司法權能夠並應當對行政權力實施所取得的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從證據裁判的維度闡明如何在“兩法銜接”中體現司法權對行政權的製約、平衡,提齣瞭較為新穎的觀點,體現瞭作者紮實的理論基本功和敏銳的學術判斷力。
必須承認,程龍博士在選擇這個選題時我是猶豫的。原因有二:其一,作為一名本、碩、博一路學習卻未有實務經驗的學生,程龍博士是否具有足夠的能力將理論與實踐相結閤,客觀、務實地分析問題並提齣解決方案,對於這一點我是有所擔心的。其二,作為刑事訴訟法學研究中的難點,證據學的研究除瞭需要實務經驗以外,還需要對紛繁復雜的證據學知識、規則嫻熟於胸。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篇博士論文所觸及的問題難度較大。在成文過程中,我指導程龍博士幾經周摺、反復修改博士論文,終於在2015年7月答辯通過。此後,程龍博士經過兩年的思考與修改,同時,注重吸收近年來該領域研究的最新成果,對博士論文進行瞭較大幅度的修改,與當初答辯的博士論文相比有瞭明顯進步。作為指導老師,當然樂見這樣的積極態度,也希望程龍博士能夠沿著他所規劃的學術研究之路砥礪前行。
當然,任何學術産品都存在瑕疵與不足。這本專著同樣存在一些在我看來能夠進一步改善、發展的地方。例如在研究方法上,本書主要還是采用瞭規範分析的方法進行研究,沒有充分吸收實證法律研究、社科法學的研究經驗。又如在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的要件上,這些要件的提齣、構成和原理方麵的論述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從某種程度上看,“書齋氣”還比較濃,對於實踐的把握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當然,這些瑕疵與不足可能是我的苛責,但同樣也是讀者的期待。作為導師和讀者,我希望程龍博士能夠再接再厲,不斷學習,産齣更多富有意義和價值的學術作品。這本專著的齣版隻是其求學道路的證明和標誌,未來還大有可為!
左衛民
2017年11月6日於成都鐵像寺星巴剋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問題研究》這本書的詳細圖書簡介,旨在充分展示該書內容,同時避免提及與該書主題直接相關的內容,並力求自然流暢: --- 圖書名稱: 《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使用問題研究》 圖書簡介: 本書深入剖析瞭當代法治體係中一個復雜而關鍵的交叉領域:行政領域産生的證據材料,如何在刑事訴訟的框架內獲得審視、采納與運用。在全球化和法製一體化進程中,行政權力的擴張與日常化使得行政機關在執法、監管、審批等過程中積纍瞭海量的書麵、電子及實物證據。這些證據往往具有較高的原始性和即時性,對於還原案件事實、支持或反駁控訴至關重要。然而,如何確保這些源於行政程序的證據在對抗性的刑事審判中,依然能夠滿足閤法性、關聯性和客觀性的高標準,是司法實踐界麵臨的嚴峻挑戰。 本書並非僅僅停留在理論框架的構建,而是聚焦於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操作難題。我們首先對“行政證據”的概念進行瞭界定和類型化梳理,探討瞭其與傳統刑事證據在收集程序、保管方式以及法律效力上的本質區彆。行政證據的特殊性在於其生成背景——它往往在非訴訟的、以效率和管理為導嚮的環境下産生,這使得其在進入刑事訴訟環節時,麵臨著程序正義的拷問。 全書的核心內容圍繞“使用問題”展開。我們詳細考察瞭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三性審查標準——閤法性、關聯性與客觀性——是如何被法院係統所理解和執行的。閤法性審查尤為關鍵,它涉及行政機關的授權範圍、證據的收集程序是否符閤法定要求、是否存在權力濫用或程序瑕疵。例如,在涉及電子數據或秘密偵查信息時,如何平衡行政效率與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是本書著力探討的難點。我們對比分析瞭不同法域對此類證據采納的差異化路徑,力求為構建本土化的證據規則提供藉鑒。 此外,本書對證據的互證性與排他性進行瞭深入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單一的行政證據往往不能單獨定罪,它需要與其他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我們探討瞭行政證據與其他類型證據(如物證、證人證言、司法鑒定意見)之間的相互印證關係,並針對那些可能因程序瑕疵而被排除的證據,研究瞭“毒樹之果”規則在行政證據適用中的邊界與例外。本書詳盡分析瞭證據排除規則在實踐中的適用睏境,特彆是當排除某一關鍵行政證據可能導緻司法公正難以實現時的權衡之道。 本書的另一重要貢獻在於對技術證據的專門探討。隨著社會信息化程度的加深,大量的行政記錄、遠程監控數據、電子函件成為重要的證據來源。如何確保這些電子證據的完整性、真實性與可采性,成為瞭技術層麵與法律層麵的雙重挑戰。我們研究瞭電子證據的固定、封存、傳輸標準,以及在不同技術環境下如何進行有效鑒定,以確保其在法庭上的證明力不受損害。 在製度構建層麵,本書提齣瞭構建一套適應現代治理需求的行政證據質證與審查機製的構想。這套機製強調事前預防與事中控製,主張在行政調查階段就引入更嚴格的證據標準,以減少證據在後續訴訟中被排除的風險。同時,針對庭審質證環節,本書詳細闡述瞭控辯雙方如何針對行政證據的瑕疵進行有效辯駁,以及法官在聽取意見後如何作齣更為審慎的裁決。 本書的寫作風格嚴謹,邏輯清晰,力求在理論深度與實踐操作性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通過對大量司法案例的梳理與分析,本書不僅揭示瞭當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與衝突,更重要的是,為法學研究者、立法者、檢察官、辯護律師以及司法實務工作者提供瞭一套係統化、可操作的理論分析工具和問題解決思路。它旨在推動我國法治建設嚮更精細化、更符閤現代證據科學的方嚮發展。 ---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樸實而專業,給人一種嚴謹學術研究的即視感,這讓我對於即將閱讀的內容充滿瞭期待。我本身對法律領域,特彆是刑事訴訟流程有著濃厚的興趣,而“行政證據”這一概念,在我看來,本身就帶有一種天然的復雜性和潛在的爭議性。刑事訴訟的嚴謹性毋庸置疑,證據的閤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是司法公正的基石。那麼,當來自行政機關的證據齣現在刑事審判的舞颱上時,它是否能夠如同刑事偵查獲得的證據一樣,擁有同等的效力?又或者,它需要經過一個更為審慎的審查過程?這本書的主題恰恰觸及瞭這個核心的法律實踐難題。我設想,作者一定深入分析瞭行政證據的來源、類型,以及在刑事訴訟中可能麵臨的挑戰。例如,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其程序是否嚴格遵循瞭法定的要求?是否存在行政權擴張、越權執法的風險?這些潛在的問題,都可能影響到證據在刑事審判中的 admissibility,甚至可能導緻非法證據排除。我期待書中能夠提供具體的案例分析,來佐證作者的論點,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這一理論在實踐中的應用。

評分

這本書的另一個亮點,我個人認為,在於其對未來發展的展望和提齣的建設性意見。我猜想,作者在對現有法律框架和實踐進行深刻剖析的基礎上,一定也會對如何完善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使用規則,提齣自己的獨到見解。這可能包括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建議,對司法解釋的完善方嚮,乃至於對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之間協作機製的優化構想。在一個不斷發展的法律體係中,前瞻性的思考和建設性的建議,往往比單純的問題剖析更為寶貴。這本書的價值,不僅僅在於它解答瞭當前的疑問,更在於它指引瞭未來的方嚮,為推動刑事訴訟製度的進步提供瞭有益的參考。我期待在書中能夠看到作者如何平衡行政效率和刑事司法公正,如何在保證證據閤法性的前提下,最大化地發揮行政證據的積極作用。

評分

閱讀這本書的初步感受,是作者在梳理概念時所展現齣的紮實功底。我一直認為,任何復雜的法律問題,其根源往往在於概念的界定不清。在“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使用”這一主題下,首先需要明確的便是“行政證據”究竟指代何物。它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能過程中形成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材料嗎?還是特指那些可以被刑事案件采信的、具有特定性質的行政記錄?這種界定的清晰與否,直接關係到後續的研究方嚮和結論的可靠性。我猜測,書中必然會對“行政證據”進行一個詳盡的界定,並且可能還會將其與刑事偵查證據、民事證據等進行區分,從而突齣其獨特性。這種細緻的梳理,對於理解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特殊地位至關重要。在我看來,法律研究的魅力,就在於它能夠將看似瑣碎的細節,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並最終服務於實踐。這本書無疑為我打開瞭一扇通往更深層次法律理解的大門,讓我看到瞭法律邏輯和製度設計的精妙之處。

評分

本書的語言風格,雖然不乏學術的嚴謹,但其邏輯的推進卻顯得尤為流暢,仿佛在娓娓道來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我尤其欣賞作者在闡述復雜法律條文和理論時,能夠用相對易懂的方式來解釋,這對於非法律專業背景的讀者來說,無疑是一大福音。我猜想,書中可能會探討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適用的“邊界”問題。例如,行政機關在進行例行檢查、安全監管、市場監督等過程中獲得的材料,是否都能直接被刑事法庭采信?又比如,在涉及職務犯罪、經濟犯罪等領域,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的界限在哪裏?是否存在行政機關為瞭支持刑事訴訟而“預設”證據的情況?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也是普通讀者在接觸相關新聞報道時,常常會産生的疑問。這本書的齣現,恰好能夠滿足這種求知欲,它不僅解答瞭“能不能用”的問題,更進一步探討瞭“該不該用”以及“如何用”的深度議題。

評分

從內容上看,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是,它並非僅僅停留在理論的探討,而是緊密結閤瞭現實的司法實踐,這使得它的研究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我非常好奇,作者是如何在書中分析行政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程序性”和“實質性”雙重挑戰的。例如,行政證據在收集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背法定程序的情況,從而導緻其非法性?這在刑事訴訟中,無疑是一個需要高度警惕的陷阱。另一方麵,即使程序閤法,行政證據的“實質性”是否也需要經受刑事法庭的嚴格審查?它的證明力如何與其他證據進行比對和融閤?我設想,書中一定會對這些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並且可能會引用一些具有代錶性的、甚至是具有指導意義的判例。通過對這些案例的解讀,讀者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行政證據在刑事審判中的作用,以及它所麵臨的局限性。這種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研究方法,大大提升瞭這本書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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