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宪制 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 苏力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宪法制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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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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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88955
商品编码:25701690616
包装:平装-胶订
开本:16
出版时间:2018-01-01
页数:624

具体描述


内容介绍
中国古代宪制作为人类历*持久存在的制度经验,有其自己的逻辑和合理之处。但近年来社科领域特别是法学领域,对于中国自己的制度研究较少。作者从法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的宏观视角出发,对历史中国的宪制经验进行了总体把握和深度总结,揭示了历史中国千年传承、具有强大活力的原因,并力图阐释中国在制度文明上D有的贡献。本研究从历史中国所面临的至关重要的核心政治问题出发,逐一阐释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等构成制度,以及军事制度、官僚体系、经济制度等,从而重构了历史中国的制度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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暌违逾十年,苏力教授全新力作《大国宪制》!本书将展示,我们的先人,在这块后来才被称为中国的土地上,为了活下去,为活得稍稍好一些,以什么样的智慧或者“J精练的愚蠢”,一代代合作、演进和积累,造J了如此的中国。  暂时没有目录,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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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的构成(constitution)来看,中国在SJ各国中很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在于她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古老,或D一无二的持续至今,而在于她居然会出现。 这不可能只是某个人的天启,或某些人的刻意追求。在特定意义上,中国的构成一定是种种机缘巧合,因此是偶然。但巧合和偶然也不会是没有道理,一定有其内在的脉络或事理;其中包括了人为,因为人想活下去,出生在某片土地上,近代之前,一般也J只能在那里活下去,渴望能活得好一点。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存活下来了,那些人为以及其中的道理、脉络或事理,也J留存下来了。无人刻意,但因长期稳定的自然条件,即所谓“天时”和“地利”,会塑造这里的人们,在共同适应大自然的过程中形成行为互动的基本格局,即所谓“人和”。无论称其为不愆不忘的旧章,还是令人敬畏的祖制,甚至生长于此的普通人也未必自觉(也无需自觉),其中至少有些J是这个政治文化共同体的基本制度。J其实在意义,我称之为构成;J其规范意义,我称其为宪制。在诸多西文中,一国的构成和宪制是同一个词,意思全等。 本书关注并试图从理论上来解说中国的宪制/构成。我省略了“历史”二字对中国的限定,因为这个宪制不仅仅属于过去,它也一直影响和规定着近现代直至JT的中国。但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希望以此表明,即便不是所有国家,至少中国这样的文明国家,这样的大国,其宪制是一个结构、整合和构成的事件,是一个过程。这J意味着,本书追求一种理论叙述,而不是历史叙述。 引论头四节讨论贯穿全书的四个重要问题。(1) 有何理由特别关注中国的宪制?特别是,如今已有许多理论,还有“宪法(也写作constitution)学”;这个“学”的意味J是说它有普遍解说力,甚至应普遍遵循。(2) 如果中国宪制/构成是特殊的,又何以特殊,有何理由说这一特殊不是刻意标榜,标新立异?(3) 针对西方历史实践塑造的宪法理论关注,挪用中国古人的“齐家,治国,平天下”,我把中国宪制划分为相互勾连和纠结的这样三个领域,讨论为什么中国必须同时又必须分别应对这三个宪制问题。以及(4) 为什么本书称宪制,而不是更流行的宪法?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将便利本书各章展开具体讨论,或许有助于读者整体把握中国构成/宪制问题。Z后一节则概述本书的基本结构。 国家的构成/宪制难题 一块土地上有人类活动J算有了“文明”。但这不意味着,自然而然地且必然地,J会出现一个或一系列政治共同体,构成一个或一些国家。即便文明古老,山水相连,有共同的祖先因此属于同一种族或族群,分享了共同或相近的文化,所有这些因素或单D或共同,都未必足以构成(constitute)一个稳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共同体。从国家的构成(constitution)来看,中国在SJ各国中很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在于她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古老,或D一无二的持续至今,而在于她居然会出现。
这不可能只是某个人的天启,或某些人的刻意追求。在特定意义上,中国的构成一定是种种机缘巧合,因此是偶然。但巧合和偶然也不会是没有道理,一定有其内在的脉络或事理;其中包括了人为,因为人想活下去,出生在某片土地上,近代之前,一般也J只能在那里活下去,渴望能活得好一点。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存活下来了,那些人为以及其中的道理、脉络或事理,也J留存下来了。无人刻意,但因长期稳定的自然条件,即所谓“天时”和“地利”,会塑造这里的人们,在共同适应大自然的过程中形成行为互动的基本格局,即所谓“人和”。无论称其为不愆不忘的旧章,还是令人敬畏的祖制,甚至生长于此的普通人也未必自觉(也无需自觉),其中至少有些J是这个政治文化共同体的基本制度。J其实在意义,我称之为构成;J其规范意义,我称其为宪制。在诸多西文中,一国的构成和宪制是同一个词,意思全等。
本书关注并试图从理论上来解说中国的宪制/构成。我省略了“历史”二字对中国的限定,因为这个宪制不仅仅属于过去,它也一直影响和规定着近现代直至JT的中国。但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希望以此表明,即便不是所有国家,至少中国这样的文明国家,这样的大国,其宪制是一个结构、整合和构成的事件,是一个过程。这J意味着,本书追求一种理论叙述,而不是历史叙述。
引论头四节讨论贯穿全书的四个重要问题。(1) 有何理由特别关注中国的宪制?特别是,如今已有许多理论,还有“宪法(也写作constitution)学”;这个“学”的意味J是说它有普遍解说力,甚至应普遍遵循。(2) 如果中国宪制/构成是特殊的,又何以特殊,有何理由说这一特殊不是刻意标榜,标新立异?(3) 针对西方历史实践塑造的宪法理论关注,挪用中国古人的“齐家,治国,平天下”,我把中国宪制划分为相互勾连和纠结的这样三个领域,讨论为什么中国必须同时又必须分别应对这三个宪制问题。以及(4) 为什么本书称宪制,而不是更流行的宪法?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将便利本书各章展开具体讨论,或许有助于读者整体把握中国构成/宪制问题。Z后一节则概述本书的基本结构。
国家的构成/宪制难题
一块土地上有人类活动J算有了“文明”。但这不意味着,自然而然地且必然地,J会出现一个或一系列政治共同体,构成一个或一些国家。即便文明古老,山水相连,有共同的祖先因此属于同一种族或族群,分享了共同或相近的文化,所有这些因素或单D或共同,都未必足以构成(constitute)一个稳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共同体。 
中国人爱说自古以来。但时间并不天然有内在的说服力,相反这里的时间需要解说。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是目前GR的古人类发源地,但古代人类的几大文明都不源于此。甚至,直到欧洲人建立殖民地前,这里一直基本是部落社会。在原生的古代文明中,古埃及、古巴比伦以及古印度文明都比中国文明更久远,却全都早JCD失落了;基本是近代以来,靠着外来文明的努力,甚至因外来文明的记录和保留,才算重建了与这里的土地有关,却与这土地上的人民的生活几乎无关——除旅游外——的历史。欧洲文明的Z重要来源之一,古希腊文明,也是如此。中国文明早熟的说法也不成立。这只是用一些语词来打马虎眼,似是而非。这种说法隐含了一个经验上不可验证的关于社会发展普遍和先验的时间标准。这其实是19世纪和20世纪社会进化观的产物。
曾有学者断言,中国大一统和欧洲众国分立,是因为中国的自然地理条件更易于统一。这实在错得离谱。JR中国疆域面积是与整个欧洲相近。但若J自然地理条件而言,中国远比欧洲复杂多了,交通联系艰难多了。起码,欧洲没有沙漠、戈壁、高原以及长江与黄河这类古代人类很难逾越的重大自然障碍。但罗马帝国在其Z强大之际也从来不曾统一欧洲,只统治着环地中海地区。北美大平原也远比中国的华北(黄淮海)平原辽阔,但在欧洲人殖民之前,那里一直是部落社会。
而且,山水相连J更没法解说那些由沥沥啦啦一系列岛屿组成的国家了。不说日本,不说英伦三岛,也不说D年遍及QQ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了。J说菲律宾吧,其疆域边界竟然是以一系列经纬度交汇点间人为划定的连线构成。但这也不奇怪。看看非洲许多国家的疆界,看看合众国中西部许多州/国(states)的疆界,甚至看看不齐整却隔离朝鲜半岛南北的以及D年隔离越南南北的北纬38°和17°线!然而,Z挑战这一断言的会是,有些国家山水WQ不相连,中间硬生生隔着他国,典型如美国本土与阿拉斯加,一战后德国本土与东普鲁士,以及二战后俄国本土与加里宁格勒。也并不都是强国或大国,这类疆域构成的国家还曾有1956—1971年间的巴基斯坦(由JT的巴基斯坦与孟加拉国构成,中间隔着印度),1958—1961年间的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简称阿联,由埃及、叙利亚以及北也门构成,中间隔着以色列、约旦甚至沙特)。
哲人、思想家或伟人的追求和努力会起点作用,但也不能夸大。“天下大同”或“SJ和平”之类的愿景,即便加上政治家、军事家的文韬武略,也未必总能1;CY=CY事。古希腊罗马有普适的自然法传统,据说曾影响亚历山大和凯撒大帝建立了横跨欧亚非大陆的帝国。但为什么只是帝国——主要靠军事强力将各地方拢在一起,其内部缺乏持久稳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整合——呢?而且,这些愿景或理想其实一直都有,帝国却如小船说翻J翻了。还不止一次。近代J有卢梭,有康德,还设想过YJ和平的“SJ”——其实是欧洲;也有过天骄拿破仑,或许还能挂上希特勒(?)。二战之后,从煤钢同盟,都走到欧盟了,但“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眼睁睁地看着英国脱欧。一代代欧洲人的努力,如飞蛾扑火,真诚且悲壮。
相比之下,至少从西周开始,中国J是个有模有样的大国了。我不天真,不相信西周真J全面实践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有历史记载表明,西周真还不只是这两句小雅,或一种说法。甚或,仅因后世的秦汉,界定了学人考察中国宪制的标准和参照系,西周才一直被标签为“封建”,不被视为统一的王朝。事实上西周的统一程度,在我看来,可能超过罗马帝国——想想春秋时期中原地区的“雅言”,想想更早时候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战国时期,J有了由土地、人民和政事“三宝”构成的(诸侯)明确的国家概念,有明确的疆域(country)和文化认同(people/nation),而不只看政事或君王(state)。特别是鉴于“天子”概念本身意味着至高无上(sovereign),可以说西周已有了WQ现代的国家概念了。此后中国确实屡经变革和革命,北方游牧民族或其他民族多次入主中原,乃至中外的文化本质论者爱说“崖山之后无中国”。但也J一说罢了。旧邦维新,自强不息,中国J是一次次旧邦新造。却不只是“复盘”,几乎每一次分合,都是中国疆域的一次扩大。但中国这个“国”,相比起西方历SS的各种国,一直很特别。她从一开始J不是城邦,也并非欧洲中世纪的封建邦国,也不像马其顿或罗马或蒙古那样没有多少内在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整合的帝国。甚至她不是一个民族国家——一位美国学人白鲁恂J曾告诫其同仁,中国“只是一个伪装成(pretending)民族国家的文明(civilization)”。这个说法其实还不够味,还不贴切。为了本书读者,我坚持用中文的“国”或“国家”,不认为中国必须符合某个西文词的定义;但白氏的说法还是有助于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表述: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这个统一并不限于指疆域空间。有鉴于人类历SS众多国家的发生和消失,这个多元一体的中国竟不可思议地穿越了时间长河。历代政治家思想家都曾以不同方式强调了“百代皆行秦政法”。但在许多方面,其实还不只是秦。“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或“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些诗句都已三千多年了,至今仍鲜活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即便没写进中小学课本,也没人专门教,仍不时为普通中国人传诵,甚至为普通人传唱——想想邓丽君的《在水一方》!
这J产生了一个问题,究竟什么因素促成了中国的发生和构成?因为在这个宪制问题上,并没有什么中国之前的“自古以来”,也没有从一开始J在那儿熠熠生辉的中国的原点或中国原型,从此注定了中国,无论是人种的、文化的、政治的或疆域的。即便有,我们也不可能回到那个创世纪或大爆炸的原点,观察这个沐浴着神光的起源,捕获其JQ本质,洞悉其Z纯粹的全部可能以及它蕴含的此后的持久同一性。这片JT称为中国的土地,不仅经历了很多王朝,在王朝之前也曾有众多的部落或部落联盟。历代王朝中,有大一统的,也有分裂割据、并存或对峙的。统一治理整合了中国的王朝统治者,有来自典型农耕地区的(如秦汉),也有来自典型游牧或渔猎民族的(如元、清),还有无论血统或文化上都相D混杂的(如隋、唐)精英集团。但J这样一点点,一点点,一点点地,J从“东夷、南蛮、西戎、北狄”这些看似WQ异己的多元材质中,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构成了后代的这个中国。
因此,有理由也有必要考察在东亚这片土地给定的天时地利中呈现的“人和”,也即政治学和法学视角中的中国宪制,或历史演化视角中的这个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的衍生和构成。这个共同体的长期存活足以证明这些基本制度有令人无法拒绝和不能低估的强大正D性。
小农与大国
任何国家的,尤其是大国的,基本制度都一定嵌在该国的天时地利中。
直观上看,华北平原,中华文明Z重要的发源地和后世中国的核心区,位于亚洲东部,面对太平洋,近海岛屿很少,相距也颇远,加之夏秋季莫测的台风,J自然条件而言,这片土地,远不如古希腊罗马及包括北非在内的地中海周边地区便于交流和商贸。地中海位于欧亚大陆西南,不受热带气旋(台风或飓风)威胁;说是海,其实也J是嵌在欧亚非大陆之间的一大咸水湖;南欧岛屿和半岛很多,与北非沿岸相距不远;这一地区海上交通便利,成本低,自然风险小。因此,东亚大陆的人财物的交流以及文化交流都要比环地中海地区困难多了。在这种条件下,要实现跨地区的政治社会整合和治理难度也大多了。甚至同北美大陆的平原相比,在这一地区也没有什么理由早早J出现一个以稳定疆域为基础的超大型政治文化共同体。
这个共同体的出现很可能1先与农耕有关。华北平原地势平坦,水土适宜,气候温和,适合农耕,从关中平原一直向东,直抵大海,这片广袤土地上早早J出现了星罗棋布的由小农构成的村落。虽然高度同质,小农经济并不天然趋向形成大的社会共同体,更甭说大的政治共同体了。
传统小农其实趋向于自给自足。Z基本的生产消费单位大致是男耕女织的核心家庭或略大的家庭,对土地持久精耕细作,种植粮食和桑麻(宋元之后,逐步以棉花替代了麻),养殖不多的家畜、家禽,偶尔或还有渔猎。甚至男耕女织的描述也太粗略。至少,在中国的小农家庭中,几乎所有家庭成员,包括老人和儿童,都会以人尽其力各尽其能的方式参加家庭财富和福利的创造。何止是“田夫抛秧田妇接,小儿拔秧大儿插”,“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Z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甚至光屁股的牧童或渔童都以特定的方式参与了家庭的“生产劳动”。这里的引号意味着,这些行为其实无法接受现代人的本质化界定,对儿童来说,所谓的生产劳动既是农人的生产、生活和合作技能的学习和训练,也是游戏和玩耍。小农家庭是D时农耕社会Z具效率的企业。
小农家庭还承担大量其他社会功能,如繁衍后代,赡养父母;不只有生产和生活,甚至有教育和文化传承;教育涉及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有关生产劳动,而且有关社会组织交往。D家庭财政有余力之际,父母甚至会从下一代中选择一位在他们看来合适的男孩去读书,学习与农耕社区无关而与治国平天下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为国家政治生活培养人才。甚至,在中国历SS小农家庭还一直承担着政治治理的——如管教孩子的“家法”——以及类似宗教的——如祭祀——功能。如费孝通分析的,与现代核心家庭仅仅关注生育后代因此是临时性社会组织不同,由于承担了长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等社会功能,农耕家庭,即便很小,也是农耕社会Z重要和Z基本的SYDW,是一种稳定的小家族。
核心家庭是基本生产生活单位,但除非在土地J端贫瘠的地区,小农的社会生活形态通常是由同姓的核心家庭组成不太大的村落共同体。聚居是人类繁衍的结果,但也还有其他重要社会功能:节省肥沃土地,便于邻里互助,相互提供治安安全,也便于必要的集体行动,如修路、盖房、抗旱、排涝乃至渔猎。这意味着村落中要有内部治理。即便血缘随着世代多了会淡化,但久居一地,会分享语言、习俗和文化,有心理上的相互认同。在此基础上,为同其他村落竞争,借助亲缘或族群作为符号,建立政治性的组织机构,实行有政治意味的治理,把村落生活共同体和血缘共同体转化为一种Z小的政治共同体,几乎水到渠成。只要商贸不发达,人员流动不大,SJ各地的农耕区可能大致都会如此。 显示全部信息
《宪政之路的曲折回响:近代中国国家形态的演变与制度选择》 内容提要: 本书旨在深入剖析近代中国在寻求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国家形态的内在矛盾、制度构建的艰难抉择及其历史性后果。聚焦于1840年至1949年这一关键历史时期,本书超越了单纯的政治史叙事,着重考察了权力结构、社会组织、法律思想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复杂互动。全书结构分为五个部分,层层递进,力求展现中国在传统与现代、内生与外来、集中与分散的张力中,如何艰难地塑造其现代国家的基本面貌。 第一部分:晚清的“新政”与帝制的回光返照 本部分首先回顾了晚清在面临空前内忧外患时所启动的“新政”工程。作者详细梳理了清末中央集权体系在合法性危机下的运作方式,特别是立宪派的崛起与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实践。研究的重点在于,晚清的改革尝试如何从上至下地试图引入西方的制度元素,但最终却因其内在的保守性、地方势力的抬头以及精英阶层对权力分配的恐惧而陷入停滞。我们探讨了新政期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微妙变化,如督抚权力扩张的制度动因,以及在“君主立宪”框架下,传统王朝政治文化对现代性制度安排的深度制约。重点分析了《钦定宪法大纲》的局限性,以及它如何成为一场注定失败的“君主立宪”试验。 第二部分:民国初建:共和的脆弱基石与军阀的制度逻辑 辛亥革命的爆发标志着帝制的终结,但共和国的制度化过程却异常曲折。本部分集中考察了中华民国建立初期的制度困境。我们分析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理想主义色彩与其实际执行的难度。核心议题在于,如何在缺乏稳固的社会动员基础和统一的政治文化的前提下,建立一套基于主权在民原则的代议制政府。 本书详细探讨了袁世凯时期对共和体制的颠覆过程,揭示了权力个人化、军事化在国家治理中的回潮。军阀时代的来临,并非简单的权力真空,而是一种基于地缘政治、经济利益和私人军事集团的“另类制度化”。我们考察了不同派系军阀在占领区内所采取的临时性行政与财政制度安排,以及这些安排如何进一步瓦解了中央政府的合法性与控制力。本部分尤其关注了地方绅权、士绅阶层与新兴市民阶层的复杂关系,以及他们对中央政令的接受或抵制模式。 第三部分:训政与党国体制的探索:国民政府的制度构建 进入二十年代,国民党在“联俄容共”尝试失败后,开始构建以党治国的体制。本部分深入研究了南京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后,所采取的“训政”路径。我们对比了孙中山主义中的“五权宪法”构想与实际运行中的“党国”模式。 分析的重点包括:国民党如何试图通过建党、立法、行政、司法、考试五大机构的协调,建立一个不同于西方三权分立的现代国家形态。我们细致考察了国民政府在税收、金融、交通等核心领域的制度改革,以及这些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国家的“有效性”。同时,本书也批判性地分析了党纪凌驾于国法之上、地方派系与中央权力斗争不断、以及抗战爆发后中央权力结构如何被急剧重塑等问题,这些都是训政体制内在结构性缺陷的体现。 第四部分:法治观念的引入与社会抗拒的张力 本部分将目光投向法律与社会观念层面。近代中国引进了大量的西方法律概念与司法实践,如私法、刑法改革、以及宪法原则的讨论。然而,这些舶来的制度与根深蒂固的宗法观念、地方习惯法之间产生了剧烈的摩擦。 我们考察了民国时期司法机构的建设及其权力边界的模糊性,特别是在军法与民法、革命法与普通法之间的冲突。本书强调,法律不仅仅是政府的工具,更是社会权力博弈的场域。通过分析特定案件(如租界司法权问题、婚姻家庭法改革等),我们可以看到,现代法律制度的推行,往往受制于社会精英对传统秩序的维护意愿,以及底层民众对陌生制度的抵触情绪。这种观念上的断裂,是制度现代化难以深入肌理的重要原因。 第五部分:宪政理想的终结与新体制的奠基 本书的最后部分聚焦于四十年代末期国共两党在国家制度构建上的最终分野。我们比较了国民党对“还政于民”的程序性坚持与共产党基于革命实践所形成的国家建设蓝图。 重点在于分析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所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早期制度形态。这不仅仅是对既有制度的简单替代,而是在革命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全新的权力组织逻辑——即权力集中在革命的先锋队手中,并通过群众路线实现对社会资源和民众意志的动员与整合。本书最终旨在揭示,近代中国在百余年的探索中,经历的每一次制度更迭,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结构性选择,而非简单的技术性修补,最终导致了国家形态的根本性重构。 结论: 本书认为,近代中国的国家构建是一部充满妥协、断裂与反复的编年史。从传统王朝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变过程中,由于缺乏稳定的社会基础和统一的意识形态共识,任何制度创新都难以摆脱旧有权力结构的惯性。宪政的理想在不断的冲突与妥协中被稀释,最终未能成为统一的制度框架。本书试图为读者提供一个多维度的分析框架,理解中国现代国家制度形成过程中所付出的巨大历史代价与独特的制度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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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宪制》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是其对“制度的变迁”的宏大叙事。苏力教授以一种“大历史”的视野,将我们置于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观察中国制度的演进轨迹。从先秦的奠基,到秦汉的统一与制度整合,再到宋代的制度革新与官僚制的成熟,以及明清时期的制度僵化与变革的滞后,每一个阶段都呈现出其独特的制度逻辑与发展动力。我特别对书中对“制度惰性”的分析印象深刻。很多时候,一个制度一旦形成并运行了一段时间,就会产生强大的惯性,即使在面临新的挑战或出现明显弊端时,也难以轻易改变。这种“惰性”并非完全消极,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治的稳定性,但也可能阻碍社会活力的释放和必要的改革。书中通过丰富的史料和严密的论证,展现了这种“制度惰性”如何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以及它对国家发展所产生的长期影响。这让我重新审视了历史上的那些“错失”与“停滞”,看到了它们背后深刻的制度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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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教授的《大国宪制: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无疑是一部力图深刻剖析中国历史制度演变脉络的鸿篇巨制。读罢掩卷,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那些纵横捭阖的制度变迁,是那些塑造了中华文明独特性的权力结构与治理逻辑。我尤其被书中对“家国同构”这一概念的深入探讨所吸引。从早期的分封制,到后来的中央集权,再到官僚体系的精细化运作,苏力教授抽丝剥茧,揭示了家族伦理、宗法制度如何渗透到国家政治的各个层面,成为理解中国古代政治权力合法性与运作方式的钥匙。这种“家”的观念,不仅仅是血缘的纽带,更是一种层层叠叠的责任与义务的划分,它塑造了人们的忠诚对象,影响了官员的选拔与任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书中对历代王朝在继承制度、财政制度、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精妙分析,无不围绕着这一核心命题展开,使得原本枯燥的历史细节变得生动而富有解释力。对于我这样一个对中国历史制度抱有浓厚兴趣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更具穿透力的视角,让我得以从“制度”这一更为宏观的层面去理解中国历史的独特性,以及它为何如此不同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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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大国宪制》,仿佛亲身经历了一场中国制度的“进化论”的洗礼。苏力教授并没有将制度的演变仅仅看作是统治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强调了制度的生命力以及其与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相互作用。我尤其欣赏书中对“制度的适应性”的探讨。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北方游牧民族的挑战,或者内部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古代的制度总是在不断地寻求适应与调整。这种适应性,使得中国的政治文明得以延续至今,并且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保持了自身的特色。书中对不同历史时期在军事制度、财政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的细致考察,都体现了这种适应性的逻辑。例如,为了应对财政压力,历代王朝都会在税收和赋役制度上进行改革;为了加强边防,也会不断调整军事组织形式。这种动态的、充满张力的制度演变过程,让我对中国历史的理解更加立体和 nuanced,不再是简单的线性进步或衰落,而是充满了迂回、调整和再生。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个看待中国历史和制度的全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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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宪制》的阅读体验,更像是一场穿越时空的思想漫游。苏力教授以其深厚的学养和独特的洞察力,将我们带入一个由无数制度节点构成的庞大网络之中。我被书中对“制度的韧性”这一概念的阐释深深打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朝代更迭,政权易主,但许多核心的制度逻辑,如官僚制的结构性力量,对国家统一的追求,以及在特定时期对思想文化的管控方式,却展现出惊人的稳定性与延续性。即便是在看似激烈的变革之中,我们也能看到旧有制度元素的变形与再生,它们如同深埋地下的根系,在新的土壤中继续汲取养分,影响着新的植被生长。这种“韧性”的解读,让我意识到,理解中国历史,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上的政治事件,更需要深入探究其背后支撑着这一切运转的深层制度基因。书中对不同历史时期在土地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上的对比分析,更是将这种“韧性”具象化,让我们看到制度如何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或被强化,或被调整,但其内在的某些核心逻辑却得以传承。这使得我对中国历史的理解,从静态的描述转向了动态的演进,并且更加注重制度在塑造历史进程中的主动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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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教授在《大国宪制》中对于“权力的驯化”这一议题的探讨,无疑是我阅读过程中最受启发的部分。书中并没有简单地将中国古代政治描绘成一个权力不受约束的绝对君主制,而是细致地梳理了各种旨在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从监察制度的设置,到法律制度的构建,再到士大夫阶层的存在及其在一定程度上对皇权的制约,都展现出一种“驯化”权力的努力。我尤其关注书中关于“人治”与“法治”在中国历史语境下的复杂互动。虽然法律制度一直在发展,但如何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如何在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下保持法律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是一个贯穿始终的难题。苏力教授通过对不同时期案例的分析,让我们看到这种“驯化”的曲折性与不彻底性,也揭示了中国古代政治的内在张力。这种对权力运作机制的深入剖析,避免了简单化的二元对立,提供了一个更为 nuanced 的视角来理解中国式的治理智慧与困境。对于理解当代中国政治的某些侧面,这本书也提供了一些历史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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