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書名:歐美比較行政法(法學譯叢·公法係列;“十二五”國傢重點圖書齣版規劃)
定價:75.00元
作者:(荷)勒內·J·G·H·西爾登
齣版社: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3-11-01
ISBN:9787300170879
字數:
頁碼: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0.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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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全書采用瞭比較分析的視角,對比利時、法國、德國、荷蘭、英國、歐盟和美國的行政法進行瞭研究,其框架圍繞著以下六個主要部分展開:1,行政法是什麼?這部分包括定義,一般行政法與部門行政法之比較,憲法背景下的一般行政法(權力分立,聯邦製還是單一製),基本原則和行政法的實踐及發展等等。2,誰在行政?在地方組織和職能部門的框架下(一些內容論及部門行政法領域的主管公共機構/機關),行政(機關、機構和個人等)的主要構成。3,行政機關可運用哪些手段?概述能運用的公法手段以及運用私法手段的可能性。4,哪些(正式)規則或原則(成文的或不成文的)規範行政行為?詳細闡述瞭一般行政法和部門行政法,以及其他旨在規範行政行為或決定的更具實質性的規則或原則(行政處理中的正當程序)所規定的行政決定的産生程序(公共參與等等)。5,通過法院對抗行政行為或行政決定誰去哪類法院(憲法法院、行政法法院還是普通法院)以及是否有必要設置前置的庭外程序?法庭審查(對行政裁量權)的深度和廣度以及法院可能作齣什麼樣的裁決(是基於對原告的救濟製度還是更多地基於法院的一般權力)?6,當下及今後的發展趨勢、概要和結論。在這個框架內,來自各個歐盟成員國行政法的著述按照國彆的字母順序依次按章排列。接著論述歐盟行政法和美國行政法。在本書後一章,編者對上述內容進行瞭比較分析。
目錄
1 比利時行政法——薩賓勒斯特
1 引 言
1.1 行政法是什麼
1.2 行政權的行使
2 誰擁有行政權
2.1 中央機關
2.2 分權與權力下放
3 行政手段
3.1 聯邦中央行政機關
3.2 語言區和大區行政機關
3.3 地域分權機關或地方機關
3.4 功能分權機關
4 行政主體應遵從哪些規範
4.1 規範的等級
4.2 適當行政原則
5 對抗行政行為的法律保護機製
5.1 政治上的法律保護
5.2 行政上的法律保護
5.3 司法保護
6 結論
7 參考文獻
2 法國行政法——瓊伯納德奧比
1 行政法的定義和範圍
1.1 曆史背景
1.2 行政法的範圍:屬於行政法的事務
2 行政機關的法律構架
2.1 公法人和公共機關
2.2 國傢層麵的法律安排
2.3 地方
3 行政權力的基本內容、行政行為
3.1 公共權力
3.2 行政閤同
4 行政法規範、行政法治
4.1 行政法規範的層級
4.2 憲法規範
4.3 國際法規則
4.4 閤法性原則
5 行政訴訟:保護公民免受行政權的侵犯
5.1 法院組織
5.2 行政法院的管轄權
5.3 起訴資格
5.4 司法審查基礎
5.5 行政責任
6 結論
7 參考文獻
3 德國行政法——邁哈特施羅德
1 導 論
1.1 行政的含義
1.2 憲法背景下的行政法
1.3 行政法總論與部門行政法
1.4 公法與私法
1.5 法律的淵源
1.6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2 行政組織
2.1 聯邦行政的一般結構
2.2 州行政的一般結構
2.3 代錶聯邦的行政(Bundesauftragsverwaltung)
2.4 共同行政責任(Verwaltung von Gemeinschaftsaufgaben)
2.5 自治行政和委托行政
3 公共行政活動的方式
3.1 行政行為(Verwaltungsakt)
3.2 法規命令(Rechtsverordnung)
3.3 章程
3.4 指南
3.5 行政規則
3.6 行政計劃
3.7 事實行為或純行政活動
3.8 行政閤同
3.9 行政私法活動
4 行政程序
4.1 實體性和程序性的規則
4.2 非正式程序
4.3 特彆行政程序
4.4 行政復議程序
4.5 參與人及其權利
4.6 有瑕疵行政程序的法律後果
5 對行政活動司法審查的基礎
5.1 法院對行政行為司法審查的強度
5.2 德國司法係統和行政法院概述
5.3 司法救濟的條件
5.4 行政訴訟程序
5.5 法院裁判和救濟
5.6 暫時權利保護
6 德國行政法新近和未來的發展
7 概括和結論
8 參考文獻
4 荷蘭行政法——勒內西爾登,弗裏茨斯特羅因剋
1 導 論
1.1 什麼是行政法
1.2 行政法通則 (Algemene wet bestuursrecht,Awb)
1.3 行政權(的運用)
2 誰擁有行政權
2.1 機關和法人
2.2 分權、權力下放與獨立行政機構
3 行政機關可運用的法律手段
3.1 公法調整的行政決定(besluiten)
3.2 公法調整的具體行政決定(beschikkingen)
3.3 普遍適用的抽象決定 (besluiten van algemene strekking)
3.4 行政機關適用的私法
4 行政機關必須遵守的規範
4.1 導論:規範層級
4.2 閤理行政原則(algemene beginselen van behoorlijkbestuur,abbb)
4.3 決定作齣的程序
5 製約行政行為的法律救濟途徑
5.1 行政程序
5.2 訴諸法院
5.3 嚮地區法院上訴
5.4 地區法院訴訟程序
5.5 解決爭議的司法權力
5.6 國傢監察專員
5.7 國王
6 結論
7 參考文獻
8 附錄:行政法通則關鍵條款
5 英國行政法——布萊恩瓊斯,凱瑟琳湯普森
1 導 論
1.1 什麼是行政法
1.2 憲製背景
2 行政權的配置
2.1 機構
3 如何作齣行政決定
3.1 權力的來源
3.2 調查
3.3 檢查
3.4 許可
3.5 公眾參與和透明
3.6 行政機關適用私法
4 對申訴之非司法救濟
4.1 監察專員
4.2 裁判所
5 司法審查
5.1 概要
5.2 提請司法審查
5.3 起訴資格
5.4 公/私劃分
5.5 “程序排他性”的例外
5.6 不受審查的事項
5.7 閤法預期
5.8 司法審查的基礎
6 結論
7 附錄:民法程序法第54節
6 歐洲行政法——羅布威德肖文
1 導 論
1.1 何謂歐洲行政法
1.2 歐洲法律秩序的主要原則
1.3 成員國行政法(實施)的歐洲環境:平等和有效
1.4 行政權在歐洲法律秩序中的運用
2 誰享有行政權
2.1 歐洲共同體和歐盟
2.2 歐洲共同體中的行政權
2.3 歐洲法律秩序下的國傢行政權
3 在行政中可以運用何種工具
3.1 歐洲共同體層麵的法律工具
3.2 國傢層麵的法律工具
3.3 歐共體法的直接和間接效力
4 哪些是行政不得不遵守的規範
4.1 簡介
4.2 歐共體法的一般原則:一般方麵
4.3 比例原則
4.4 平等
4.5 辯護權
4.6 閤法預期保護原則
4.7 其他共同體法一般原則
5 有何種法律保護可以防禦行政行為
5.1 防禦共享的有效司法保護
5.2 共同體層麵的救濟
5.3 成員國層麵的救濟
6 總結
7 附:歐共體條約的關鍵條款
7 美國行政法——菲利普哈特
1 在美國行政法是什麼
1.1 行政法是什麼
1.2 行政機構(agencies)的角色
1.3 行政法簡史
2 憲政體製
2.1 國會
2.2 總統
2.3 法院
2.4 權力分立
3 美國行政程序
3.1 信息獲取
3.2 開放
3.3 信息自由法
3.4 裁決對製定規則
3.5 製定規則
3.6 非立法性規則(Non-Legislative Rules)、政策聲明 (PolicyStatements)、指南(Guidelines)
3.7 行政程序法上的裁決
3.8 在製定規則和裁決過程中的行政裁量權
3.9 私方當事人的角色
3.10 替代性糾紛解決機製
3.11 正當程序和非正式裁決
3.12 私法的角色
4 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
4.1 司法審查的可獲得性
4.2 資格
4.3 司法審查的時限
5 迴顧及前瞻
6 參考文獻
8 比較評論——勒內西爾登, 弗裏茨斯特羅因剋
1 導 論
2 比較評析
2.1 行政法
2.2 行政主體
2.3 法律手段
2.4 規則和原則
2.5 行政訴訟以及事先的訴訟外的救濟程序
2.6 發展與結論
作者介紹
伏創宇,1982年生,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2008級博士研究生。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在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學院公派留學。在《法製與社會發展》、《行政法論叢》等刊物上發錶論文十餘篇。主要研究領域:行政法的基礎理論、德國公法和核能法。
劉國乾,1984年生,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2009級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領域:行政法。
李國興,1981年生,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2008級博士研究生,在《中外法學》、《金陵法律評論》等刊物上發錶論文數篇。主要研究領域:行政法、軟法。
作者簡介
比利時,薩賓勒斯特(Sabien Lust),博士,比利時根特大學教授,勒芬大學佛蘭芒研究基金項目研究員。
法國,瓊伯納德奧比(Jean-Bernard Auby),博士,巴黎第二大學公法教授。
德國,邁哈特施羅德(MeinhardSchrder),博士,德國特裏爾大學法學院教授,研究公法、國際法和歐盟法,萊茵蘭-帕拉廷州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荷蘭,內勒西爾登(RenéSeerden),博士,馬斯特裏赫特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研究(比較)行政法和環境法,馬斯特裏赫特地區法院榮譽法官。
弗裏茨斯特羅因剋(Frits Stroink),博士,馬斯特裏赫特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教授。
英國,布萊恩瓊斯(BrianJones),赫伯特史密斯律師事務所(倫敦)顧問,曾任英國萊斯特德濛特福德大學教授,研究環境責任。
凱瑟琳湯普森(Katharine Thompson),法學博士,英國萊斯特德濛特福德大學法律係高級講師。
歐盟羅布威德肖文(Rob Widdershoven),博士,簡莫奈大學歐盟行政法教授,烏德勒支大學教授。
美國,菲利普哈特(PhilipHarter),博士,美國佛濛特法律學校教授,“多數人意見、民主和統治”研究項目的負責人。
文摘
序言
這本書的作者顯然是一位在實務界和學界都有深厚積纍的大傢,這使得他的論述具有一種罕見的平衡感。很多純粹的學院派理論讀起來乾巴巴的,缺乏生命力,而很多實務分析又容易流於錶麵,缺乏體係化的支撐。但這本著作巧妙地將兩者融閤瞭。在闡述關於風險評估模型時,他不僅提供瞭嚴密的數學推導和邏輯框架,還穿插瞭大量的親身經曆或行業內部的案例片段,這些片段非常生動,讓那些抽象的公式活瞭起來。例如,當他討論到某一法律原則在實際判決中如何被彈性地解釋和適用時,他描述瞭法官在權衡利弊時的內心掙紮,這種人性化的描述,使得整個理論不再是冰冷的規範,而更像是一套應對復雜現實的工具箱。這種“入世”的智慧,是我在這類著作中最渴望得到的寶藏。
評分收到!下麵是五段不同風格的圖書評價,每段大約300字,評價的側重點和語言風格都有顯著差異,旨在模仿不同讀者的真實感受,並且完全不包含您提供的書名信息。 --- 這本書的裝幀設計簡直是藝術品級彆的,拿到手裏就能感受到齣版方在細節上的用心。封麵那種低飽和度的墨綠色,配上燙金的書名(此處指代那本拿到手的書,不是您提供的書名),沉穩中透著一股知識分子的內斂氣質。我特彆喜歡它那種厚重的紙張觸感,翻頁時幾乎沒有沙沙的雜音,仿佛在進行一種莊重的儀式。更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排版布局簡直是教科書級彆的典範。頁邊距的處理非常閤理,無論是左手拇指按壓還是右手翻頁,都不會遮擋住關鍵的文字內容。字體選擇上,他們似乎采用瞭某種清晰度極高的襯綫體,即便是閱讀時間長瞭,眼睛也不會産生明顯的疲勞感,這對於我這種需要長時間深入研讀專業文獻的讀者來說,簡直是福音。很多學術著作為瞭壓縮篇幅或者降低成本,會在字體和字號上做妥協,但這本完全沒有,它提供瞭一種近乎完美的閱讀體驗,讓你能心無旁騖地沉浸在作者構建的知識體係之中,讓人感到物有所值。
評分說實話,我對這類專業書籍的期待值通常不會設得太高,主要目標是找到一本可靠的參考資料庫。但這次的體驗遠超預期,這本書的注釋係統簡直是文獻學愛好者的一場盛宴!它不僅僅是簡單地標注瞭引文的齣處,很多時候,作者在頁腳處提供的補充說明和延伸閱讀建議,其信息密度甚至不亞於正文的某一個小節。我發現自己常常忍不住停下來,去追溯那些作者看似信手拈來卻極具深意的腳注。有一次,我為瞭驗證書中對某一曆史事件的描述,順著腳注找到瞭另一本三十年前的俄文專著,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探索的樂趣。這種嚴謹到近乎偏執的學風,極大地增強瞭文本的可信度和後續研究的延展性,對於任何希望進行更深入研究的學者來說,這份注釋係統本身就價值連城。
評分我通常對那些過於晦澀難懂的學術著作持保留態度,因為很多時候,作者似乎沉迷於構建自己的“精英話語體係”,讀者讀起來費力不討好。然而,這本書的敘述邏輯構建得異常清晰,簡直像是在聽一位經驗極其豐富的導師在進行一對一的精講。作者在引入每一個核心概念時,都會先從一個非常貼近現實的案例或者一個大傢都能理解的理論睏境入手,然後層層遞進地揭示其內在的復雜性。比如,在闡述XX理論的演變脈絡時,他沒有堆砌生僻的術語,而是通過對比A學派和B學派在關鍵節點上的分歧,讓讀者自己去體會理論的張力所在。這種“蘇格拉底式”的引導方法,極大地降低瞭理解門檻,使得那些原本以為需要反復查閱數次纔能掌握的復雜結構,在第一次閱讀時就能在大腦中形成一個相對穩固的框架。這對於我這樣希望快速掌握跨學科知識體係的人來說,是最大的幫助。
評分從內容的新穎度和批判性角度來看,這本書絕對是近年來我讀到的一股清流。它並沒有滿足於對既有學說的簡單梳理和復述,而是勇敢地提齣瞭幾組令人耳目一新的觀察視角。尤其是在討論到關於全球化背景下XX製度的適應性問題時,作者引入瞭許多非主流的比較案例,這些案例的選取角度非常刁鑽,一下子就擊中瞭當前主流理論解釋力的薄弱環節。我記得其中有一章專門分析瞭某個發展中國傢在引入西方治理模式後齣現的“水土不服”現象,作者沒有簡單地將其歸咎於文化差異,而是深入挖掘瞭製度移植過程中權力結構重組的內在動力,這種深度剖析讓人讀後忍不住拍案叫絕。它迫使讀者跳齣原有的舒適區,重新審視那些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既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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