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2-20
中國資産評估準則(2017) 湖北新華書店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圖書基本信息 | |||
圖書名稱 | 中國資産評估準則(2017) | 作者 | 中國資産評估協會 |
定價 | 45.00元 | 齣版社 | 經濟科學齣版社 |
ISBN | 9787514176131 | 齣版日期 | 2017-09-01 |
字數 | 頁碼 | 201 | |
版次 | 1 | 裝幀 | 平裝 |
開本 | 16開 | 商品重量 | 0.4Kg |
內容簡介 | |
《中國資産評估準則(2017)》主要內容包括:資産評估基本準則、資産評估職業道德準則、資産評估執業準則、企業國有資産評估報告指南、知識産權資産評估指南、資産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著作權資産評估指導意見、投資性房地産評估指導意見、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等31項。 |
作者簡介 | |
目錄 | |
資産評估基本準則 資産評估職業道德準則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程序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報告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委托閤同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檔案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利用專傢工作及相關報告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企業價值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無形資産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不動産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機器設備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珠寶首飾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森林資源資産 企業國有資産評估報告指南 金融企業國有資産評估報告指南 知識産權資産評估指南 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指南 資産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製指南 資産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 資産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 資産評估指導意見 著作權資産評估指導意見 商標資産評估指導意見 文化企業無形資産評估指導意見 金融不良資産評估指導意見 投資性房地産評估指導意見 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 財政部資産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就製定和實施《資産評估基本準則》答記者問 貫徹資産評估法完善資産評估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産評估法 資産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 |
編輯推薦 | |
文摘 | |
第三章 操作要求 第九條執行不動産評估業務,應當要求委托人明確資産評估報告的用途、評估對象、範圍和評估目的。不動産評估對象,可以是不動産對應的全部權益,也可以是不動産對應的部分權益。 第十條執行不動産評估業務,應當全麵瞭解不動産的實物狀況、權益狀況和區位狀況,掌握評估對象的主要特徵。 第十一條執行不動産評估業務,應當根據評估目的和不動産具體情況進行閤理假設,並在資産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二條不動産組成部分的價值存在相互影響關係。建築物對於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存在價值減損的可能。如果建築物對於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存在價值減損情形,評估土地使用權價值時應當計算該損失金額並加以扣除。 對於土建工程與機器設備安裝為一體或者形成緊密關聯的不動産,應當關注機器設備與不動産的關係,閤理進行區分,並考慮機器設備等資産對不動産價值的影響。 第十三條執行不動産評估業務,一般情況下,應當對所評估的不動産進行現場調查,明確不動産存在狀態並關注其權屬狀況。特殊情況下,如需采用抽樣等方法對不動産進行現場調查,應當充分考慮抽樣風險。 對於不動産處於隱蔽狀況或者因客觀原因無法進行實地查看的部分,應當采取適當措施加以判斷並予以披露。 第十四條對於水利工程、碼頭、橋涵、道路等不動産,應當根據不動産的價值特性和資産特點,通過設計概算、工程圖紙、竣工決算、定額標準等技術資料,結閤對不動産的現場查看,瞭解不動産的結構、工程量、工程費用分攤、建設周期以及收益等情況。 第十五條執行不動産評估業務,應當關注不動産的相鄰關係、租約限製和動産對不動産價值的影響。 第四章評估方法 第十六條執行不動産評估業務,應當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等情況,分析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種資産評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設開發法、基準地價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適用性,選擇評估方法。 第十七條采用市場法評估不動産時,應當收集足夠的交易實例。收集交易實例的信息包括: (一)交易實例的基本狀況,主要包括:名稱、坐落、四至、麵積、用途、産權狀況、土地形狀、土地使用期限、建築物建成日期、建築結構、周圍環境等; (二)成交日期; (三)成交價格,包括總價、單價及計價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交易情況,主要有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稅費負擔方式、交易人之間的特殊利害關係、特殊交易動機等。 第十八條用作參照物的交易實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區位、用途、規模、建築結構、檔次、權利性質等方麵與評估對象類似; (二)成交日期與評估基準日接近; (三)交易類型與評估目的相適閤; (四)成交價格為正常價格或者可以修正為正常價格。 第十九條采用市場法評估不動産時,應當進行交易情況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和不動産狀況修正。 交易情況修正是將參照物實際交易情況下的價格修正為正常交易情況下的價值。交易日期修正是將參照物成交日期的價格修正為評估基準日的價值。不動産狀況修正是將參照物狀況下的價格修正為評估對象狀況下的價值,可以分為區位狀況修正、權益狀況修正和實物狀況修正。 第二十條采用收益法評估不動産時,應當瞭解: (一)不動産應當具有經濟收益或者潛在經濟收益; (二)不動産未來收益及風險能夠較準確地預測與量化; (三)不動産未來收益應當是不動産本身帶來的收益; (四)不動産未來收益包含有形收益和無形收益。 第二十一條采用收益法評估不動産時,應當閤理確定收益期限、淨收益與摺現率: (一)收益期限應當根建建築物剩餘經濟壽命年限與土地使用權剩餘使用年限等參數,並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二)確定淨收益時應當考慮未來收益和風險的閤理預期; (三)摺現率與不動産的收益方式、收益預測方法、風險狀況有關,也因不動産的組成部分不同而存在差異。摺現率的口徑應當與預期收益口徑保持一緻。 第二十二條采用收益法評估不動産時,有租約限製的,租約期內的租金宜采用租約所確定的租金,租約期外的租金應當采用正常客觀的租金,並在資産評估報告中披露租約情況。 第二十三條采用成本法評估不動産,估算重置成本時,應當瞭解: (一)重置成本采用客觀成本; (二)不動産重置成本采取土地使用權與建築物分彆估算、然後加總的評估方式時,重置成本的相關成本構成應當在兩者之間閤理劃分或者分攤,避免重復計算或者漏算; (三)不動産的重置成本通常采用更新重置成本。當評估對象為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價值的不動産時,應當盡量采用復原重置成本。 第二十四條資産評估專業人員應當對不動産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剩餘年限、建築物經濟壽命年限及設施設備的經濟壽命年限進行分析判斷,確定不動産的經濟壽命年限。 第二十五條資産評估專業人員應當綜閤考慮可能引起不動産貶值的主要因素,估算各種貶值。建築物的貶值包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