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正貞,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碩士,香港中文大學哲學博士,浙江大學曆史係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專業方嚮為中國社會史,法律史,研究興趣為基層社會組織、鄉村生活和民間信仰等。曾在《曆史研究》、《曆史人類學學刊》、《近代史研究》、《文史》等發錶論文多篇。齣版有專著《村社傳統與明清士紳:山西澤州鄉土社會的製度變遷》、《浙商與晉商的比較研究》,參與選編《龍泉司法檔案選編》(第一輯、第二輯)。
龍泉司法檔案不僅完整記錄瞭近代法律製度的基層實踐,也記錄瞭法律與社會經濟生活、民眾觀念之間的互動機製和變遷過程,包括人們怎樣用法律的語言來陳述自己的生活和遭遇,為自己的行動辯護和創製意義。在異姓承嗣、祭田糾紛和族譜編纂等問題上,地方宗族主動應對繼承法律改變帶來的挑戰。在抱告製度廢除、男女平等原則確立和訴訟規則改變的背景下,女性仍然受製於宗法倫理,同時又積極地利用這套規則和話語;她們更多地現身於包括法庭在內的公共空間中,但同時又受睏於製度中更為隱蔽化的性彆不公。訴訟中的契約使用顯示,法律製度、國傢財政、地籍整理運動和地方原有的社會矛盾、權力結構共同作用,對地方上“憑契管業”的傳統發生影響。在民國時期的基層社會中,“禮”、“俗”仍然與“法”一起是建構社會秩序的基本規範。但是,隨著法律的改變,“禮”和“俗”也被重新分類和定義瞭。民國時期的民眾和基層法律官員的決策、行動和錶達,是在這樣一個規範被重新分類和定義的過程和環境中進行的,同時他們也都參與塑造瞭這個過程。
##“檔案有毒,要用田野來解;文獻有毒,要用生活來解。”
評分接續寺田浩明的研究理路,對中國近代的契約做瞭顛覆性解釋,即契約之有效性並不在契約文書本身,而在訂立者共同生活的熟人社會之外在保障。這點與西方契約有本質性區彆。
評分 評分##找書看書一波三摺。之前看論文時候最有啓發的是地方習俗的形成因何不同可以從檔案中去找答案,第一章看完發現宗族視角的確能解答典妻等習俗的形成,通過異姓承嗣使得各種婚姻形態的孩子有可能進入宗族之中,從而融入地方社會。中編內容好像之前論文基本都看過,近代變革部分挺好,上半邊門的招夫養夫視為典妻的變種。下編發現其實杜老師挺認可滋賀教諭式調停的,而且受寺田浩明的影響非常大,可以說清代的研究並沒有更多新的發現所以主要放到瞭民國去突破。找貼的例子其實有點特彆,同時性違背一般印象,其實招夫養夫在招贅裏也屬於特殊例子。契約本身不能作為證據,還需要證明人還原現場在社會關係中證明,否則證據鏈很難完整,官府驗契能力缺乏。近代現代化是多元化走嚮單一化治理的提法挺有趣的。
評分 評分接續寺田浩明的研究理路,對中國近代的契約做瞭顛覆性解釋,即契約之有效性並不在契約文書本身,而在訂立者共同生活的熟人社會之外在保障。這點與西方契約有本質性區彆。
評分##補標
評分##十年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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