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学家、 哈佛大学教授。1921 年生于马里兰州,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 年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康奈尔大学(1953-1962),哈佛大学(1962-2002) 任教。罗尔斯自50年代起便潜心于社会正义问题的研究,《正义论》(1971) 是他集其论文之精粹并经过重新思考而形成的一部完整而一贯的理论著作。罗尔斯还出版了其它专著:《政治自由主义》 (1993), 《万民法》 (1999), 《道德哲学史讲演》 (2000)。 《正义论》已被誉为二战后政治哲学、伦理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将被列入历史经典名著之林。
《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主要收录了立宪民主对程序民主、平等的政治自由之公平价值、对其他基本自由之公平价值的否认、政治自由主义与统合性自由主义:一种对比、关于人头税的注释与自由的优先性、财产所有的民主之经济制度、作为基本制度的家庭、基本善指标的灵活性、马克思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关于闲暇时间的简短评论等内容。
##有些地方翻译捉急,一堆语病。
评分 评分##虽然比正义论内容少些,但对我来说理解依然还是挺难的。罗尔斯论述的东西还是太依赖一群理想的民众了,离现实差的太远
评分##没读懂,确实
评分##在完全消除偏见的平等下,方能有真正的正义原则与秩序良好的社会。4/5
评分##1、译的很差。2、不能说自己读过了,只是翻过了,不少地方没读懂。3、虽然读不懂,但这样的译文连1星都不值。
评分重叠共识,共同底线,用右的绝望和冷酷,来做左的希望和理想,果然是件纠结的事,光想想都头疼
评分##在读者阅读完《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之后,可以通过本书重新完整地学习一遍整合进政治自由主义框架内的公平正义理论,其中一些核心观念的阐述在本书中的表达要比《正义论》中更为简要精当。另一方面,本书也可以作为罗尔斯理论的导读性作品,还有什么比作者本人写的导读更能精确地理解其人的著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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