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是一部係統全麵介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型工具書,其內容涉及大法官及與聯邦最高法院發展密切相關重要人物的介紹;聯邦最高法院的運作程序和美國立憲注意的內涵;聯邦最高法院曾經審理的具有重要影響的判例;聯邦最高法院的曆史以及相關的術語和概念,等等。它從不同的角度勾勒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全貌,為讀者提供瞭有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係統、全麵的信息。
《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對於聯邦最高法院的曆史和目前的運作提供瞭一個綜閤性介紹。它通過按字母順序排列的涵蓋幾類寬泛類彆的詞條而達到這一目的。傳記詞條探索瞭全部大法官、參議院否決的被提名者、在聯邦最高法院辯論過的最傑齣的律師、以及其他許多在聯邦最高法院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人物的個人經曆和職業生涯。
另一類的詞條論述瞭一些對聯邦最高法院的運作和美國立憲主義的內涵都具有核心意義的概念,它涵蓋瞭諸如正當法律程序、權力分立以及法律的平等保護之類難以把握的主題。這類詞條給概念以定義並追蹤它的曆史齣處和發展;探究這些概念在聯邦最高法院的運行中所起的作用;討論律師、法官和學者們與這些概念相關的現時理解,並探討這些概念在美國曆史和法文化中的一般含義。
《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特彆重視說明大法官們在聯邦最高法院日常運行中的工作方法——-過程、實踐和程序。因此,製度方麵的詞條從曆史視角涵蓋瞭諸如首席大法官辦公室,法院書記官,判決意見的陳述和撰寫,以及大法官的工作任務之類的主題。此外,還有許多集中研究聯邦最高法院之物質環境的文章,包括曆史上供聯邦最高法院使用的建築物、現今聯邦最高法院大廈的建築風格。有關最高法院的圖書館、大法官辦公室,以及為聯邦最高法院增添光彩的繪畫和雕塑等主題的小文章,這些小文章也十分有趣。
作者簡介
譯者:許明月夏登峻編者:(美國)剋米特L.霍爾
目錄
中文版說明
第二版序言
第一版序言
撰稿人名錄
主題目錄
附錄一 美利堅閤眾國憲法
附錄二 大法官的任命與連任
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1789-2005)
總統任期內的任命
大法官繼任年誌
大法官的繼任
附錄三 聯邦最高法院的瑣事與傳統
聯邦最高法院的“第一”與瑣事
聯邦最高法院的傳統
判例索引
中文詞條索引
精彩書摘
憲法的起草者們規定新的全國政府應當被分成三個部分,第三部分應當是一個法院係統。而法院在以前的邦聯政府中並不存在。然而,憲法隻大概勾勒齣瞭新的司法係統的輪廊,而沒有像對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那樣,作明確的詳細規定和限製。因此,第一屆國會不得不通過創造法院組織,使憲法的規定得以實現。
《1789年司法法》被視作國會製定的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較之普通的立法更類似於根本性的法律(像憲法修正案)。考慮到新政府力量的薄弱,以及法院係統在很多方麵所具有的極端的政治敏感性,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國會在其漫長的整個第一屆任期內,一直在努力解決這些問題。而這部最終於1789年鞦季齣颱的法律,被許多人視作一個閤理的臨時的妥協。然而,歸功於敏銳的政治遠見、艱苦的努力和幸運之神的眷顧,由那部法律所確立的全國法院係統的大多數重要特徵,都得以保持至今。
結構這部法律最持久的特徵,也是最令同時代人驚訝的方麵,即一個三層等級製度的法院係統結構。在該結構底部的是地方法院,每一法院有一名獨任的地方法官,除弗吉尼吉州和馬薩諸塞州有兩個外,每州都隻有一個這種地方法院(弗吉尼亞州偏遠的肯塔基行政區要求有它自己的法院作為加入聯盟的條件,而馬薩諸塞州的緬因地區,也有一個法院)。在這一等級結構頂端的是聯邦最高法院,由5名大法官和1名首席大法官(chiefjlUStice)構成。在兩者之間是3個巡迴法院,即南部巡迴法院(當時由南卡羅來納州和佐治亞州組成;北卡羅來納州於l790年參加聯盟後劃人這一區域),東部巡迴法院(包括紐約州、康涅狄格州、馬薩諸塞州和新罕布什爾州,羅德島和佛濛特州在它們參加聯盟後,分彆於l790年和1791年劃入該區域),以及中部巡迴法院(包括弗吉尼亞州、馬裏蘭州、賓夕法尼亞州、特拉華州和新澤西州)。為瞭減輕國傢和貧窮當事人的費用,巡迴法院並不配備自己的法官。
前言/序言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度是聯邦政府的一個最不易接近同時又是最易接近的部門。與行政、立法部門不同,它的成員均是任命而非選舉的,而且一旦任命,隻要品行良好,他們實際上是終身任職。盡管大法官們在公開的法庭上聽取案件的辯論,但他們卻要在秘密會議中作齣判決,這種做法對外部世界封鎖得十分嚴密,以緻人們隻能從大法官(通常)所保留的支離破碎的記錄中瞭解其運作情況。大法官們在辯論和判決案件的會議上與其他大法官在一起,但保持自身的獨立,即使是他們信得過的法律秘書也被排斥在外。
然而,盡管有這些保密,聯邦最高法院最終卻必須用書麵意見對其大多數判決作齣說明。約500捲本的《美國判例匯編》,即官方的最高法院判例匯編,提供瞭過去兩個世紀裏從高級彆法院湧齣的浩繁的語句的無言證據。當然,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履行其最高職責,如同最高法院大廈主人口上方的題詞所錶明的那樣,提供“法律下的公平司法”(I qualJusticeunderLaw)來錶現自己。聯邦最高法院是審理依據《憲法》或美國法律而産生的所有案件和爭議的最高裁判庭,因而它起著《憲法》傑齣守護人和解釋者的作用。《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的編輯們將以闡明聯邦最高法院扮演這一關鍵角色的方式作為其主要任務。
首席大法官查爾斯·E.休斯(Chai lesEvansHughes)曾經宣稱聯邦最高法院“在理念上和功能上都是美國特色的”。世界上幾乎沒有其他哪個法院具有同樣大的權力來解釋它們自己國傢的憲法;也沒有哪個法院所做的事能與兩個多世紀來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和判決的案件所達到的成就媲美。正如亞曆剋西斯·德·托剋維爾(Alexisde Focqueville)在《論美國的民主》中評論的那樣:“迄今為止,我不知道在地球上還有哪個國傢以美國那樣的方式組織過司法權……也未曾有哪個國傢的人民建立過比其更令人印象深刻的司法權。”
鑒於過去兩個多世紀裏聯邦最高法院對美國人生活施加的影響,它的史話已不僅僅是一些事實和人物,也不僅僅隻是大法官和判例,而是這個國傢的曆史本身。當托剋維爾發現“幾乎在美國齣現的任何政治問題或遲或早都會轉化為司法問題”時,經由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法律成為政治對話的一種延伸。要想瞭解聯邦最高法院,必須同時對作為其如此之多工作來源的政治、社會或經濟勢力也要有所瞭解。
我們把聯邦最高法院視為一個法律機構,當然它就是一個法律機構。不過,本書的編輯們也把它視為一個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綜閤機構,一個通過法律說話、但其判決能型構其作為其中一部分的社會秩序並同時又被它所型構的機構。因此,本書有意同時抓住聯邦最高法院對施加給它的社會壓力所作的反應和其內部為探求聯邦憲法之含義而鬥爭的戲劇性場麵。另外,在大多數情況下,外部壓力和內部鬥爭是密切相關的。迴顧一下首席大法官羅傑·B.托尼(RogerB.Taney)和大法官本傑明R.柯蒂斯在德雷德·斯科特案(DredScott)(1857)中關於奴隸製之憲法基礎的鬥爭,我們會發現,他們對非洲後裔是否可以成為美國公民這一問題的法律上的分歧,實際上反映瞭內戰前夕南北之間存在的更大的鬥爭。
好的,以下是《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的圖書簡介,內容力求詳盡,旨在全麵介紹該書所涵蓋的主題和價值,同時避免任何模仿人工智能寫作的痕跡。 《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圖書簡介 深入理解美國憲法基石:權威、權威與演變的深度剖析 《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是一部匯集瞭美國法律界和學術界頂尖智慧的權威性參考工具書,緻力於為讀者提供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這一國傢機構的全麵、深入且細緻的理解。本書不僅是對最高法院曆史沿革、關鍵裁決和司法哲學的梳理,更是一部解讀美國憲法如何在實踐中被詮釋、演變以及深刻影響美國社會結構與公民權利的百科全書。 本書的第二版在繼承第一版紮實基礎之上,進行瞭全麵的修訂與擴充,力求跟上最高法院近年來在關鍵領域,如隱私權、言論自由、選舉法、聯邦權力平衡以及社會正義問題上所展現齣的復雜動態。它不僅麵嚮法學院學生、執業律師、曆史學傢和政治學者,也為所有渴望洞察美國司法體係核心運作機製的普通讀者提供瞭不可或缺的鑰匙。 核心內容闆塊概覽 《指南》的結構設計旨在實現邏輯的清晰性和內容的廣度。全書以條目(entries)的形式組織,涵蓋瞭從宏觀結構到微觀案例的每一個重要維度。 一、曆史沿革與機構構建 本指南詳盡追溯瞭最高法院自建國初期建立以來的發展軌跡。它深入探討瞭早期大法官們的努力,尤其關注約翰·馬歇爾(John Marshall)在確立司法審查權(Judicial Review)——即最高法院擁有宣布國會或總統行為違憲的權力——這一核心權力過程中的關鍵作用。讀者將瞭解到法院的組織結構、法官的提名與確認程序(Advice and Consent)、法官的任期限製,以及法院在不同曆史時期所扮演的政治角色。特彆是,對於“九人團”的演變及其對法律解釋傾嚮的影響,本書提供瞭細緻的分析。 二、裏程碑式的判例及其影響 本書的核心價值之一在於對美國曆史上最具決定性意義的數百個最高法院判例的權威解讀。這些案例不僅是法律條文的闡釋,更是社會變遷的晴雨錶。 公民權利與自由: 詳細剖析瞭保障民權鬥爭的標誌性案件,例如關於種族隔離(Plessy v. Ferguson 及其推翻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投票權、正當程序(Due Process)以及平等保護(Equal Protection)的係列判決。 聯邦製與權力分配: 探討瞭法院如何界定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間的權限邊界,涉及商業條款(Commerce Clause)、最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以及聯邦權力擴張或收縮的關鍵時刻。 言論、宗教與新聞自由: 深入分析瞭《第一修正案》在不同語境下的應用,從對煽動性言論的限製,到對宗教自由(Free Exercise Clause)的界定,以及對新聞機構和個人錶達權的保護。 個人隱私與身體自主權: 涵蓋瞭從墮胎權(Roe v. Wade 及其後的演變)到搜查和扣押(Fourth Amendment)等涉及個人生活核心領域的判例。 對於每一個關鍵案例,指南不僅闡述瞭最終裁決,更重要的是,它解釋瞭判決背後的司法邏輯、多數意見(Majority Opinion)、異議意見(Dissenting Opinion)以及那些常常改變曆史進程的協同意見(Concurring Opinion)。 三、司法哲學與法律方法論 最高法院的裁決往往是不同司法理念衝突的結果。本書專門闢齣章節,係統地梳理瞭影響法官決策的主要法律哲學流派: 原旨主義(Originalism)與文本主義(Textualism): 強調憲法文本在製定時的原始含義。 活的憲法(Living Constitution): 認為憲法必須適應當代社會價值觀和條件進行解釋。 法律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與自然法理論(Natural Law): 討論法律的來源與道德基礎之間的關係。 通過分析大法官們在不同案件中傾嚮於采用的解釋工具和方法,讀者可以更好地預測和理解法院未來的判決傾嚮。 四、關鍵人物與幕後運作 “指南”不僅關注抽象的法律原則,也聚焦於驅動這些原則的個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 曆任首席大法官肖像: 提供瞭對曆任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s)的深入傳記式分析,評估他們在塑造法院文化和法律方嚮上的獨特貢獻。 側翼法官的角色: 探討瞭普通法官(Associate Justices)如何通過撰寫關鍵意見來影響判決的最終走嚮。 非訴訟參與者: 詳細介紹瞭律師代理人(Amicus Curiae)、司法外職員(Clerks)以及訴訟策略在最高法院審理過程中的關鍵作用,揭示瞭法庭辯論之外的復雜互動。 第五版更新亮點(針對第二版) 第二版特彆增加瞭對近年來重大變化的關注,例如: 1. 司法審查範圍的收緊或擴張: 對行政權力的審查標準變化,以及法院在處理國傢安全和技術監控等新興領域所采取的立場。 2. 意識形態分化的加劇: 分析瞭近年來法院中意識形態兩極分化對判決結果和司法信譽帶來的影響。 3. “先例的穩定性”(Stare Decisis)的挑戰: 探討瞭法院在麵對重大社會變革時,推翻既有重要判例的門檻和邏輯基礎。 價值與定位 《牛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以其嚴謹的學術態度、全麵的覆蓋範圍和清晰的敘事方式,超越瞭一般的案例匯編。它不僅僅是一本“手冊”,而是一部深入剖析美國憲政民主核心機製的“智庫”。通過閱讀本書,讀者將獲得批判性地分析最高法院裁決的能力,理解其如何塑造瞭我們今天所生活的美國社會麵貌,並為理解未來司法走嚮奠定堅實的知識基礎。它代錶瞭當前學界對美國司法機構理解的最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