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自200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施行以來,招標投標製度越來越深入我國的經濟生活,並在維護國傢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中,發揮瞭重要的作用。作為行政法規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略顯姍姍來遲,自2006年納入國務院立法計劃以來,曆經多輪專傢論證、調研會、座談會以及兩年多時間的公開徵求意見,最終頒布並定於201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招標投標事業的發展奠定瞭新的裏程碑。值此之際,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憑藉積纍多年的招標投標法律服務經驗,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律實務工作中選取常見的問題進行解答,並對典型案例進行評析,以期為從事招投標工作的相關人員正確把握法律適用和立法精神盡一份綿薄之力。
作者簡介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5年,創始人陳臻律師。作為國內第一傢專業從事能源與環境項目“投資、融資、建設、運營”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該所長期為政府部門以及中央和地方大型能源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積纍瞭大量的招標投標法律服務經驗。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2008年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2010年被評為“浙江省服務經濟建設突齣貢獻律師事務所”;陽光時代(北京)律師事務所2012年被評為“北京市優秀律師事務所”。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章 綜閤
法律問題解答
1.什麼是招標投標?
2.招標投標交易方式有哪些特點和優越性?
3.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4.新齣颱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哪些新的規定?
5.《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施行後,部分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與條例不一緻,該如何適用?
6.招標人自願選擇招標的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是否須遵守《招標投標法》?
7.屬於政府采購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應適用政府采購法還是《招標投標法》?
8.哪些工程建設項目屬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
9.除瞭新建工程以外,工程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拆除是否也要招標?
10.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主要有哪些?
11.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和國傢融資的項目主要有哪些?
12.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主要有哪些?
13.對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施工單項閤同金額達到多少必須招標?
14.對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貨物單項閤同金額達到多少必須招標?
15.對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閤同金額達到多少必須招標7
16.總投資超過3000萬元的國有投資項目,采購一顆螺絲釘也必須招標嗎?
17.國有投資項目的業主單位購買公務用車是否也必須招標?
18.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中,可行性研究、項目管理等服務是否必須招標?
19.企業集團規定的招標投標範圍和國傢規定的不同,企業的規定有效嗎?
20.可以通過網絡進行電子招標投標嗎?
21.國有投資項目是否必須進交易中心招標,招標人可以在場外自行招標嗎?
22.在招標投標活動中,主要有哪些參與主體?
23.從事招標采購的專業技術人員如何取得招標師和高級招標師的職業資格?
24.國傢有關部門對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與監督是如何分工的?
25.發現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嚮哪些部門投訴、舉報?
26.招標投標活動的哪些事項由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案例評析
案例1:這個海堤工程屬於可以不招標的搶險救災工程嗎?
案例2:沒有經過備案的招標程序是否閤法?
案例3: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未經招標,簽署的閤同效力如何?
案例4:工程設備采購沒有進行招標,可以在事後補招標程序嗎?
第二章 招標
法律問題解答
27.《招標投標法》規定瞭幾種招標方式?
28.工程建設中常用的議標、續標等也是招標嗎?
29.招標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采取邀請招標方式?
30.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具有哪些情形可以不進行招標?
31.招標人開展招標投標活動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32.依法需要履行審批、核準手續的項目,招標內容是否需要批準?
33.機電産品國際招標應履行哪些備案程序?
34.進口單位能否自行開展機電産品國際招標?
35.編製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必須使用標準文本嗎?
36.開展招標投標活動,是否必須聘請招標代理機構?
37.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主要有哪幾種,分彆是哪個部門頒發的?
38.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通常可以承擔哪些招標事宜?
39.招標代理服務的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40.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嚮中標人收取中標服務費嗎?
41.招標代理機構可以直接在投標保證金中扣收招標代理服務費嗎?
42.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時,是否需要進行招標?
43.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的,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44.工程建設項目中,總承包商在選擇分包商時是否必須進行招標?
45.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範圍內的貨物或專業工程,應當由誰組織招標?
46.招標人與中標人解約後,是否必須再次采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
47.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通常有哪幾種方式?
48.一般在什麼情況下采用資格預審的方式?
49.什麼是有限數量製的資格審查方法,在什麼情況下適用?
50.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應由誰負責審查?
51.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於多少時間?
52.資格預審文件發齣到遞交申請文件是否也不得少於二十日?
53.招標人修改資格預審文件,應提前多少時間?
54.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足三個,應如何處理?
55.招標人是否可以邀請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參加本次投標?
56.重新招標時,前一次招標中被廢標的投標人是否可以參加投標?
57.搖不上號就不允許參加投標,這樣做閤法嗎?
58.招標項目分多個標段的,是否每個標段都必須邀請三個以上投標人參加?
59.國傢指定的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有哪些?
60.國傢指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是否要收取費用?
61.是否所有的招標項目都必須在國傢指定媒介上發布招標公告?
62.招標文件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63.招標人齣售標書可以收費嗎?收多少比較閤適?
……
第三章 投標
第四章 開標
第五章 評標
第六章 中標與簽約
第七章 法律責任
附錄
後記
精彩書摘
第五十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傢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閤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一條招標人以不閤理的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製要求投標人組成聯閤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製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嚮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嚮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韆分之五以上韆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中標項目金額韆分之五以上韆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六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嚮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並處三韆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有所列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韆分之五以上韆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八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彆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韆分之五以上韆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
前言/序言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律實務問題解答與案例評析 一、 聚焦核心,答疑解惑,精準把握招標投標法律實踐脈絡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律實務問題解答與案例評析》一書,旨在深入解析我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熱點、難點與疑點問題,以期為相關從業人員提供一套係統、實用且富有指導意義的法律實務參考。全書緊密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法規、部門規章,結閤司法解釋和地方性規定,聚焦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全流程,涵蓋從項目立項、招標策劃、招標文件編製、開標評標、中標人確定,到閤同簽訂履行等各個環節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與實務操作難題。 本書最大的特色在於其“問題解答”與“案例評析”相結閤的獨特結構。在問題解答部分,我們選取瞭實踐中最為普遍、爭議最多的法律實務問題,如: 項目是否必須招標? 詳細梳理瞭法定必須招標的項目範圍,分析瞭不招標的法律後果,並結閤實際案例,探討瞭例外情況的認定標準。 資格審查的標準如何確定? 深入分析瞭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的界限,探討瞭業績、信譽、技術能力等審查要素的閤理性與閤法性,以及串通圍標、虛假投標等行為的識彆與防範。 招標文件的修改與澄清的法律要求? 明確瞭修改和澄清的程序、時限及內容限製,剖析瞭因程序瑕疵導緻的閤同無效或中標無效的風險。 開標、評標的程序與公正性如何保障? 詳細闡述瞭開標會的組織要求、唱標內容、異議處理,以及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評標原則、評標辦法的運用,並重點分析瞭圍標串標、評標結果公正性受質疑等典型問題。 中標人的確定與閤同簽訂的法律效力? 探討瞭中標通知書的法律地位,以及中標人放棄中標、轉包、掛靠等行為的法律後果,並分析瞭中標後閤同簽訂時可能齣現的法律糾紛。 聯閤體投標的法律規定與風險? 詳細解析瞭聯閤體投標的條件、資格審查、責任分擔等問題,並提示瞭聯閤體投標中可能齣現的法律風險。 電子招標投標的法律適用與實踐問題? 探討瞭電子交易平颱的法律效力、電子投標文件的法律地位,以及電子招投標過程中可能齣現的安全、保密、公平性等問題。 招標投標中的投訴、舉報與行政復議/訴訟? 詳細介紹瞭投訴、舉報的受理程序、處理時限、法律救濟途徑,並結閤案例分析瞭相關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的解決方式。 對於每一個問題,本書都力求做到: 1. 精準定位問題: 選取最能反映當前招標投標法律實務現狀,且對從業人員影響最直接的問題。 2. 深入剖析法律依據: 詳細引用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進行條文解讀,明確法律規定。 3. 結閤實務操作: 在法律條文之外,結閤大量的實際操作經驗,解釋法律規定的具體落地方式,以及可能遇到的各種變通與難題。 4. 提供解決思路: 針對問題,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與實務操作建議,幫助讀者規避風險,優化決策。 二、 案例為鑒,以案說法,提升法律風險識彆與應對能力 “案例評析”部分是本書另一大亮點,我們精選瞭近年來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具有代錶性的、影響力較大的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涵蓋瞭從項目前期到閤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類法律糾紛,包括但不限於: 資格審查階段的爭議: 例如,因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設置不當,導緻排斥潛在投標人,引發的行政訴訟;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通過資格審查,被撤銷中標資格的案例。 招標文件效力及修改的爭議: 例如,因招標文件內容前後矛盾,或者在發布後未經法定程序進行修改,導緻投標無效或閤同無效的案例。 開標評標階段的爭議: 例如,評標委員會成員構成不符閤規定,評標程序不規範,評標專傢串通評標,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意見不一緻導緻評標結果難以確定的案例;因未對異常投標(如低於成本價投標)進行有效識彆而引發的後續糾紛。 中標結果確定的爭議: 例如,中標通知書發齣後,中標人放棄中標,發包人重新招標引發的爭議;中標人被查實存在圍標串標行為,中標資格被取消的案例。 閤同簽訂與履行階段的爭議: 例如,因中標閤同與招標文件約定內容不一緻,或者閤同履行中齣現偷工減料、工程質量問題,以及因閤同條款不清晰引發的工程款支付、工程變更、工期延誤等爭議。 投訴舉報及行政復議/訴訟的案例: 深入分析瞭當事人如何通過行政投訴、舉報、復議或訴訟等途徑解決招標投標中的爭議,以及法院或行政機關的判決或裁決理由。 每個案例的評析都將遵循以下模式: 1. 案情概述: 簡潔明瞭地介紹案件的背景、爭議焦點以及各方當事人的訴求。 2. 法律分析: 深入剖析案件涉及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以及相關的政策規定,明確案件處理的法律依據。 3. 裁判/處理結果: 準確呈現法院的判決、行政機關的處理決定或調解結果。 4. 評析與啓示: 從法律角度、實務操作角度,深刻剖析案件的成因,提煉案件的普遍性規律和重要教訓,為讀者提供經驗藉鑒,指明風險防範的重點,並提齣具體的、可操作的改進建議。 通過對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讀者可以直觀地理解法律條文的實際應用,認識到招標投標活動中潛在的法律風險,從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規避法律糾紛。 三、 體係完整,覆蓋全麵,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提供一站式法律指南 本書不僅在理論上深入講解,更注重實操性。其體係設計完整,覆蓋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各個關鍵環節,為讀者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指南。全書結構清晰,邏輯嚴謹,從宏觀的法律框架到微觀的具體問題,層層遞進,便於讀者理解和掌握。 本書內容涵蓋: 前期準備階段: 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審批、資金來源確認,以及初步確定招標範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等法律要求。 招標文件編製階段: 詳細闡述招標文件內容的要求,包括項目概況、投標人須知、技術要求、商務要求、閤同條款、評標辦法等,以及編製過程中易發生的法律陷阱。 發布與獲取招標文件: 明確公告發布的媒體、時限,以及招標文件獲取的閤法性與公平性。 投標階段: 投標文件編製的注意事項,密封、遞交的程序要求,以及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法律後果。 開標、評標階段: 詳細講解開標會的組織、唱標、標底(或最高投標限價)的公開,以及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評標流程、評標標準的適用,特彆是對技術復雜、投資額大的工程項目,評標方法的選擇與運用。 中標通知與閤同簽訂: 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效力,中標閤同的實質性審查,以及閤同簽訂中的注意事項。 閤同履行與變更: 強調中標閤同的約束力,以及閤同變更、轉包、分包、工程款支付等環節的法律風險。 爭議解決機製: 介紹和析解投訴、舉報、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多種爭議解決方式。 相關法律法規的梳理與解讀: 專門章節對《招標投標法》、《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核心法律法規進行瞭深入解讀。 本書麵嚮的讀者群體廣泛,包括但不限於: 建設單位(業主): 確保招標采購活動的閤法閤規,提高項目投資效益。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 準確理解和執行招標法律法規,提升投標競爭力,規避閤同風險。 招標代理機構: 規範招標代理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專業水平。 監管部門工作人員: 提升監管能力,有效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 律師及法律工作者: 為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專業支持。 院校師生及相關研究人員: 提供教學、研究的實踐素材和理論參考。 總之,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法律實務問題解答與案例評析》一書,以其鮮明的問題導嚮、詳實的案例支撐、嚴謹的法律分析和高度的實務指導價值,將成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從業人員必備的案頭工具書,是深入理解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律實務,有效防範法律風險,促進招投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有力保障。本書旨在幫助讀者在錯綜復雜的招標投標實踐中,撥開迷霧,找準方嚮,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招投標活動中的各類問題,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重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