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冰与火之歌》是当今欧美最著名的奇幻作家乔治·马丁的代表作,累计在全球销量超过千万,读者过亿。整个系列没有塑造任何英雄,所有人物都是普普通通,努力尝试去把握自己命运的人类,让我们看到在冰与火这片混乱之下,依然有不变的人性在酷酷的挣扎,任由他们自由而真实的碰撞。书中采用了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章内容均以某特定的视觉人物的角度出发,叙述一段内容,在下一章换为另一视觉人物,这更像是一出电影而非小说,让人身临其境沉迷不能自拔。 危机再临,暗影崛起!
红颜祸水妖后乱朝,尸山血海群鸦盛宴。
史上最伟大的奇幻小说!
HBO同名美剧狂暴上映!
本书为第10部。巴隆死后,其幼弟伊伦召开了选王会,多恩首府阳戟城一片混乱。而君临,正在举行泰温的葬礼,惊慌失措的瑟曦也四处寻找新的依靠。长城上,山姆接受了琼恩的新任务,与伊蒙学士一同回旧镇研究关于异鬼的记载,为再次与异鬼对战做好准备。艾丽娅则到了黑白之院,成为了无面者的学徒,珊莎跟着小指头来到鹰巢城成为阿莲,她没有选择,在小指头的培养下,正一步步迈向生命的黑暗……
内容简介
危机再临,暗影崛起!
红颜祸水妖后乱朝,尸山血海群鸦盛宴。
史上最伟大的奇幻小说!
HBO同名美剧狂暴上映!
《冰与火之歌10(卷4):群鸦的盛宴(上)》为第10部。巴隆死后,其幼弟伊伦召开了选王会,多恩首府阳戟城一片混乱。而君临,正在举行泰温的葬礼,惊慌失措的瑟曦也四处寻找新的依靠。长城上,山姆接受了琼恩的新任务,与伊蒙学士一同回旧镇研究关于异鬼的记载,为再次与异鬼对战做好准备。艾丽娅则到了黑白之院,成为了无面者的学徒,珊莎跟着小指头来到鹰巢城成为阿莲,她没有选择,在小指头的培养下,正一步步迈向生命的黑暗……
作者简介
乔治R.R马丁,美国著名奇幻文学作家,出于生于一九四八年,二十七岁以小说《莱安娜之歌》摘下象征幻想小说最高成就的雨果奖。此后他不仅在文学上获奖连连,更曾在好莱坞担任编剧长达十年之久。至今,他已获四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奖,十一次轨迹奖。
精彩书评
“乔治·马丁邀请我们参与了一场罕见的幻想盛会,讲一个细腻逼真,兼具浪漫与写实的世界呈现在我们眼前。”
——芝加哥太阳报
精彩书摘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这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算得上是天籁之音。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那人答道,“我是炼金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操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 不是同一个故事,”阿曼坚持。“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只有细节不同。”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故事里面都有龙,还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女王。”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支逮个正着,干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身边一尺远处。“把蠕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呆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睛是玛瑙色。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都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高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干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色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裤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身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条纹的绸缎上衣,黑丝披肩在肩头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衣襟前染满酒渍,由颜色判断,是深红色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操你奶奶的。滚一边去。这里不欢迎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禁足,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耻。”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内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水,太阳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犬,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还在旧镇码头边外国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赤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射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身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颈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里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吟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衣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犬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阴影蠢蠢欲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纪元。”他伸个懒腰,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液的特性,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小萝希呢?”
“在睡觉,”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不挂。”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身,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主人,“旧镇老翁”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学城守护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时之气吧,佩特告诉自己,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识到,天亮了,炼金术士却没有来。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把东西放回去,不教人知道,我还算是小偷吗?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烈性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以稳住身体。“离萝希远点,”他以此道别,“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里奥.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我不跟猪倌决斗。走开。”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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