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资管时代金融实务丛书:PE业务合规操作实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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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锦 著
图书标签:
  • 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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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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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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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控制
  • 基金
  •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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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72333
版次:1
商品编码:1164739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泛资管时代金融实务丛书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09
字数:400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泛资管时代金融实务丛书:PE业务合规操作实务手册》是对各种形式PE业务的一次整理,不仅包括私募基金PE业务,也包括信托、券商、公募基金等通过信托计划、资管计划、专户投资等从事的PE业务。《泛资管时代金融实务丛书:PE业务合规操作实务手册》主要侧重于“合规”的应用,对与PE业务相关的各类“最新规定”也进行了较深入的整理和分析。全书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加以编制,突出实用性和实务性。

作者简介

  王以锦,拥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南开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和天津外国语大学英语学士学位,并先后参加了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美国法研究项目和爱尔兰A&LGoodbody;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律师培训项目。作者先后供职于知名律所、投资公司以及私募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承办过包括中广核、中国南车、大唐集团、新兴际华集团等大型央企以及协鑫集团、汉能集团等大型民营企业在内的诸多知名企业所涉足的海内外投融资及资本运作项目,很多项目标的金额均超过百亿元人民币。作者长期从事投融资实务工作,在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金融债权、海外并购以及资本市场业务等实务领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完善的知识体系,现任华澳信托基金发展部总经理。

目录

前言(1)第一部分PE的设立第一章PE的组织形式1. 什么是PE业务?2. PE有哪些组织形式?3. 什么是公司制PE?4. 什么是契约型PE和信托型PE?5. 什么是有限合伙PE?6. 什么是中外合作创投企业?7. 四种PE组织形式有何差异?8. 契约型PE是否可以成为主流?第二章PE的类型9. 私募基金有哪些类型?10. 资管产品项下的PE业务是否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范畴?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又有哪些类型?12. PE FOF是什么样的基金?13. 平行基金是什么样的基金?14. 什么是政府引导基金?15. 什么是产业投资基金?第三章内资创投16. 创投PE和非创投PE有什么区别?17. 内资创投谁来管?18. 内资创投有什么优势?19. 内资创投如何设立?20. 内资创投都能开展哪些业务?第四章外资PE第一节外资PE“落户”中国21. 开展中国业务的外资PE分为哪三类?22. 外资PE可以通过哪几种形式落户中国?23. 什么是“WOFE”模式?24. 什么是“间接人民币基金模式”?25. 外资PE应以哪种模式“落户”中国?26. “36号文”对外资PE落户中国有何影响?第二节外资合伙PE27. 外资合伙PE主要适用哪些法律规定?28. 地方对于QFLP的试点规则有哪些?29. 外资合伙PE是不是只办工商登记即可设立?30. 外资合伙PE是不是只能去省级工商局登记?31. 自然人是否能成为外资合伙PE的合伙人?32. 哪些人不能成为外资合伙PE的普通合伙人?33. 外资合伙PE是否为“外资企业”?34. 外资合伙PE是否可以劳务出资?35. 外国合伙人是否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第三节外资创投36. 外资创投是怎样的企业?37. 设立外资创投需要具备何等条件?38. 外资创投通过怎样的程序设立?39. 对于外资创投管理企业有何等法律要求?40. 外资创投的出资和营业等方面有何限制或要求?第五章PE 选择“落户地”41. PE如何选择“落户地”?42. 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有哪些?43. 地方优惠政策有哪些?44. 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有何联系?45. 为何诸多PE在深圳前海注册设立?46. 为何诸多PE在上海自贸区注册设立?47. 深圳前海和上海自贸区的政策有何差异?48. PE到底应该注册在哪里?
第二部分PE的监管第六章PE监管制度49. 中国PE监管制度如何演变?50. 发改委和证监会的“PE监管权之争”具体指什么?51. 目前PE监管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哪些?52. 《基金法》是否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3. 发改委对于创投企业的法律规定是否还适用?54. 发改委对于非创投企业的法律规定是否还适用?55. PE的监管思路和原则有哪些?56. 所有资管单位是否都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备案?57. “证券期货公司资管办法”有何监管导向?第七章PE的监管机构58. 目前都有哪些机构直接管PE?59. 谁发PE“牌照”?60. 发改委对PE还有监管权力吗?61. 内资创投是发改委管还是证监会管?62. 外资创投是商务部管还是证监会管?63. 其他国家和地方PE/VC协会是何等监管地位?第八章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备案64. PE“牌照”是不是一项行政许可?65. 基金和基金管理人是否都要申请“牌照”?66. 登记备案是否“有违私募基金私密性”?67. 多长时间能办结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的登记或备案手续?68. 对基金从业人员有何行为约束?69. 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纳入登记备案范围?70. 自然人是否能被登记为基金管理人?71. 实缴资本未到位的机构能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72. 没有管理过基金的机构可否在协会登记?73. 不单独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是否要登记?74. 登记管理人是否必须为直接管理基金的机构?75. 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如何?76. 基金如何备案?77. 未备案基金是否可以开立证券相关账户?78. 谁去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79. 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需提交哪些材料?80. 基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活动采用何种结算模式?81. 基金合同如何制定?第九章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82. PE要向投资人披露哪些内容?83. PE要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哪些信息?第十章其他资管机构的PE业务84. 哪些金融机构开展PE业务?85. 银行如何开展PE业务?86. 信托公司如何开展PE业务?87. 信托公司设立PE子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条件?88. 信托计划能否参与IPO?89. 证券公司如何开展PE业务?90. 券商直投基金如何设立?91. “基金子公司”如何开展PE业务?92. 保险公司如何开展PE业务?93.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设立“保险直投基金”?94. 保险资管公司是否可以开展PE业务?95. 信托、资管PE产品与一般PE产品有何异同?
第三部分PE的税收和优惠第十一章国家税收和优惠政策96.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都需要缴哪些税?97. PE业务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有哪些?98. PE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是什么?99. 有哪些针对PE的应纳税额上的抵扣优惠?100. 信托型PE如何纳税?101. 基金管理人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102. 契约型PE是否可享受地方PE优惠政策?103. 非创投PE的国家扶持政策有哪些?104. 离岸基金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105. 自然人合伙人如何缴纳个税?106. PE业务中如何缴纳营业税?107. 私募产品投资人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第十二章地方税收和优惠政策108. 北京政府有哪些针对PE的优惠政策?109. 天津政府有哪些针对PE的优惠政策?110. 上海政府有哪些针对PE的优惠政策?111. 苏州政府有哪些针对PE的优惠政策?112. 深圳政府有哪些针对PE的优惠政策?113. 新疆政府有哪些针对PE的优惠政策?114. 西藏政府有哪些针对PE的优惠政策?115. 各地方优惠政策有何异同?116. “财税改革方案”对PE税收优惠有哪些影响?
第四部分PE募资和出资第十三章PE募资型第一节募资准备117. PE募资的监管原则是什么?118. PE募资有哪些法律限制?119. “适格投资者”指哪些投资者?120. “跟投”的管理人也应是“适格投资者”?121. 对于投资者数量有何限制?如何突破人数限制?122. PE募集方式和渠道有哪些?123. 本土PE是否可以募集境外资金?124. PE募资流程是怎样的?125. PE募资需要准备的法律文件包括哪些?126. 记载LP特殊要求的“抽屉协议”效力如何?127. 是否可以通过债权形式募资?128. 是否可以公开募集资金?129. 募集的资金是否要托管?130. 资金托管单位一般需要什么条件?131. PE募资是否也可以“结构化”?132. 资金募集是否可以提供“兜底”承诺?133. 如何防止被认定为“非法集资”?134. 如何防止被认定为“集资诈骗”?135. 众筹是不是私募基金?如何监管?第二节资金来源和渠道136. 如何通过银行募集资金?137. 是否可以使用银行贷款?138. 如何通过券商募集资金?139. 如何通过信托公司募集资金?140. “信托公司+有限合伙模式”有何优势?141. 如何从保险中募集资金?142. 如何从社保基金募集资金?143. 如何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144. 是否可以通过非公开交易场所募集资金?145.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是否可以上市并募集资金?146. 如何利用政府引导基金?第十四章PE的出资147. 什么是资本认缴制?148. 外资股权投资企业是否也适用资本认缴制?149. 资本认缴制是否适用于所有企业?150. 认缴制实施后“虚报注资”和“抽逃出资”如何认定?151. PE适用“认缴资本制”受到哪些限制?
第五部分PE投资第十五章投资范围152.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范围有哪些?153.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否可以从事债权投资?154.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可否从事证券投资业务?155.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否可以从事担保业务?156.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否可以从事票据业务?第十六章投资方式157. PE是否可以委托GP投资?158. PE如何开展“夹层投资”?159. PE如何介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十七章投资条款160. 如何制定有效的“可转债”条款?161. 如何设定有效的“优先股”条款?162. 如何制定有效的“对赌协议”?163. 如何制定有效的“回购协议”?164. 如何制定有效的“反稀释权”条款?第十八章PE参与定向增发165. PE为什么参与定向增发?166. PE参与定向增发的价格如何确定?167. 大股东“兜底”是否有效?168. 叫停“三年期结构化产品”的影响169. 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在定向增发制度上有何差异?170. 创业板定增机制有什么特点?171. 创业板定向增发在定价机制上有哪些特色?第十九章PE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退市第一节PE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172. 什么是“上市公司+PE”模式?173. “上市公司+PE”涉及哪些合规问题?第二节PE“私有化”上市公司174. PE如何通过“私有化”上市公司来逐利?175. 上市公司退市后挂牌“新三板”?
第六部分PE的退出第二十章PE的退出方式176. PE退出方式有哪些?177. PE如何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平台退出?第二十一章借助境内资本市场退出第一节资本市场新政178. 资本市场的政策有哪些新趋势?第二节A股IPO179. A股IPO审核主要适用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180. 上市公司可以自由选择交易所吗?181. “注册制”何时落地?182. IPO募资资金是否必须对接“投资项目”?183. PE是否可以在IPO时转让手中的“老股”?184. 外资企业发行A股有何特殊要求?185. “协商原则”下是否可以随意定发行价?186. 新创业板IPO办法是否放宽财务准入指标?187. 主板、创业板、“新三板”IPO审核有何差异?188. IPO审核流程如何?189. IPO审核过程中是否允许发行“公司债”?190. 何种情形将被“中止审查”?191. “中止审查”后如何恢复审查?192. 发行人被“中止审查”后,是否还要重新“排队”?193. 什么情况下将被“终止审查”?第三节挂牌 “新三板”194. 挂牌“新三板”适用法律规定包括哪些?195. “新三板”与沪深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差别?196. “新三板”与 “区域性市场”存在哪些区别?197. 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在服务群体等方面有何差异?198. “挂牌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如何理解?199. 挂牌“新三板”是否需要证监会核准?200. 企业申请挂牌的条件有哪些?201. 如何理解“国资、外资、税收等政策比照上市公司处理”?202. 如何看待“新三板”公司未来“转板”?203. 新三板挂牌和定向增发审核流程怎样?第四节并购重组204. 并购重组处于何等新政策环境中?205. 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规定有哪些?206.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式有哪些?207. 上市公司重组与并购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208.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是不是不需要审批了?209. 如何对“借壳上市”进行差异监管?210. 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211. 重组资产定价是否必须以“资产评估值”为依据?212. 如何避免“视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最低发行股数和金额”的限制?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定价”如何确定?215. 资产出售方是否必须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16. 重组过程中如何募集配套资金?217. 重组完成前调整交易标的、对象及价格的有何影响?218. 重组方案被否决后是否有补救措施?219.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220.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有何限制?221. 重大资产重组要经过怎样的程序?222. 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有哪些?223. 哪些情形下可以豁免要约收购上市公司?224. 要约履约保证的形式有哪些?225. 对上市公司的收购经过何等程序?第五节股票锁定期226. PE通过 A 股IPO退出后要遵守哪些“限售期”规定?227. PE 通过“新三板”退出后要遵守哪些“限售期”规定?228. PE 介入并购重组要遵守哪些“限售期”规定?229. PE认购定增股票要遵守哪些“限售期”规定?230. PE还可能需要遵守哪些“限售期”规定?231. “权益互换”等措施是否突破了“限售期”限制?第二十二章借助境外资本市场退出第一节直接海外上市232. PE持有的H股上市公司内资股是否可以上市流通或协议转让?第二节间接海外上市233. 间接海外上市适用的主要法律规定包括哪些?234. “37号文”较“75号文”有哪些差异和改进?235. 红筹上市需要经过哪几个环节?236. 如何依法设立或控制“SPV”?237. 个人境外设立或控制SPV如何办理“37号文”登记?238. 购买得来的SPV是否也要办理“37号文”登记?239. 什么情况下的SPV无需办理“37号文”登记?240. 什么是返程投资?241. 如何依法“返程投资”?242. 如何防止适用“关联并购”审批?243. 红筹上市是否需要证监会审批?参考文献后记

前言/序言

  前言  不可否认,目前我们处于资管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得益于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些年企业和个人的财富获得持续的累积。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逐步发展也让各个阶层的企业和个人融入到资产管理的大环境中,享受各种理财渠道和产品带给他们的财富管理和保值增值的感受。  理财需求的不断涌现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为资管业务创新和与国际接轨提供了土壤,但也凸显了我国资管行业制度规则和人才的匮乏。而P2P等领域的野蛮生长也让很多有财富管理意愿的基层人群“忐忑不安”。  在资管发展的大趋势下,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新设、合资、吸收合并等方式扩张其资管服务产业链条,尝试创新业务,以其原有的基础和行为上的主动出击稀释着来自于私募机构、资管公司、投资公司、互联网金融企业等方面的压力和挑战。金融机构之间人才的流动和相互渗透,也培养了一批多元化的金融人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本质上是一种资本的集合工具,同时也是利用自身优势帮助被投资企业解决融资和发展问题的工具。与银行、证券、信托、公募基金等传统金融机构而言,私募基金的监管相对处于较为开放的环境之中,拥有更为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和业务模式,使得在国内金融生态圈“大资管时代”和“去通道化”的发展背景之下,能够越发体现出自身价值,培养出长期的竞争优势。  我国PE行业的发展经历了外资PE主导和逐渐渗透阶段,到内资PE借助创业板等资源奋起直追阶段,到“伪全民PE”阶段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野蛮生长阶段,再到目前内外资PE相互融合、监管明确、制度逐步统一的当下阶段。自国务院发文确定了PE业务管理归证监会之后,私募基金的金融属性颇显。作为类金融机构,其既具有“非牌照”企业的灵活性和充分市场竞争性,又具有 “金融牌照”企业的资本逐利本性和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属性。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持续渗透着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改革精神和导向,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也不例外。2013年到2014年,不管是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本身的监管制度,还是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外资及跨境交易的监管和鼓励政策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伴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在中国的逐步成熟,目前我国有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体制和监管政策已基本确定。在新环境、新制度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再是“乡野”机构,而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金融机构,在国家“鼓励直接融资、鼓励并购重组、鼓励市值管理”的政策倡导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逐步被认为是资管行业金字塔塔尖的那一部分。境外成熟资本市场通常是以私募市场、场外市场为基础发展壮大起来的。我国资本市场在过去20多年中,主要围绕交易所市场和公募市场展开,私募市场刚刚起步,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PE业务的外在表现形式。但为了与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其他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区分,在有些情况下,本书中“PE”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简称。  本书是关于“PE”业务合规和相关解决方案方面的一次整理。本书旨在深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融资本属性,并以最新政策和规定、以“合规”为主线将全PE业务体系进行串联。  本书的特点在于:  第一,本书是对各种形式PE业务的一次整理,不仅包括私募基金PE业务,也包括信托、券商、公募基金等通过信托计划、资管计划、专户投资等从事的PE业务。  第二,本书是对PE“业务”范围的一次整理。  第三,本书主要侧重于“合规”的应用,对与PE业务相关的各类“最新规定”也进行了较深入的整理和分析。  第四,本书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加以编制,突出实用性和实务性,所以称为“手册”。  本书主要是本人业务笔记和专题研究的一次系统性整理,是本人在研究学习了很多同行经验和经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本着“不强求深解、但求实务”的原则而完成的,相信会对相关领域的读者有所帮助,也希望通过本书搭建与各位同行交流的平台。书中提供的“解决方案”或观点无意揭露任何违规行为,只是希望在合规的范围内“探索性”地解决一些PE业务实践中的问题,供读者参考。  一人著书难免有些片面之见,欢迎不吝赐教。  王以锦2014年12月  私募生长(代序)  作为一名从事资产管理行业的老兵,我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久,十年前我已将私募基金纳入视野并在体制内小试牛刀,但这一行业真正有爆发力的时期才刚刚到来。  该行业纵然前途无限,却道路曲折,需摸着石头过河,也需一盏指路明灯,青年律师王以锦此时写作私募基金操作指南,可谓恰逢其时。  做事当研判天时地利人和,循势而为,借势而起,方可浩然于天地之间。当今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已进入黄金时代,据国际机构的调研报告,中国已出现143万个拥有金融资产超过百万美元的家庭,648个私人金融财富超1亿美元的家庭,到2020年将产生2.8亿名的年收入超2万美元的中国富裕消费者,消费行为与投资行为同时发生质变,投资理念正在由追高博高走向成熟稳健,投资理财需求迫切又巨大,而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尚处于政策分头监管中,财富管理机构良莠不齐,理财师队伍尚未成熟,理财产品难辨云泥,谁来帮中国人管理4万亿美元的财富?  银行踞拥渠道,坐吃利差;基金券商放低门槛抢单;信托制度优势日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巨额风险浮上水面;房地产前景未明,三四线城市结构性风险凸显;利率市场化正在突破路上,取消制度红利之时亦带来资管发展的机遇。  对于雾里看花的中国投资者来说,如何在大批泥沙混杂的项目中识别优质项目、控制风险以确保客户收益?如何在迎来波澜壮阔的社会转型之际实现财富积累、过渡和转型?  私募基金以其灵活的运营机制和有效的全员激励,有望成为中国投资者的财富转型选择之一。希望青年律师王以锦的著作能够帮助各位有识之士加入到私募基金行业,大展拳脚,开创新天地。  (杨自理)  2014年冬写于上海陆家嘴
泛资管时代金融实务丛书:商业银行公司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与操作实务 丛书总览: 本丛书旨在紧密围绕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快速演进的监管环境和业务实践,为从业者提供及时、专业、具有实操指导价值的理论框架与操作手册。在“资管新规”的深刻影响下,金融机构的业务边界日益模糊,跨界合作与创新并行,对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本丛书聚焦于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核心业务领域,力求从合规、风控、技术应用和实务操作等多个维度,提供体系化的解决方案。 --- 分册聚焦:《商业银行公司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与操作实务》 核心定位: 本书深刻剖析了在宏观经济结构调整、金融脱媒、以及影子银行风险逐步显性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公司信贷业务所面临的复杂风险图景。它不仅是面向信贷审批、风险管理、业务拓展人员的实操指南,更是银行高层、内审部门理解和防范信贷风险的决策参考。本书摒弃了空泛的理论说教,着重于从信贷全流程——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及风险处置——中提炼出可执行、可量化的风险控制工具和规范化操作流程。 第一部分:宏观背景与信贷生态重塑 本部分首先描绘了当前中国宏观经济新常态下,对企业信贷需求的结构性变化。重点分析了“去产能、调结构、防风险”三大战略对不同行业信贷风险的影响。 金融供给侧改革对公司信贷的影响: 探讨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约束(如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如何传导至公司信贷的定价与投放策略。 行业风险穿透分析: 详细剖析了在“双碳”目标下,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信贷出清路径;以及在新兴战略产业(如高端制造、新能源)中,如何平衡创新支持与过度授信风险。 中小企业融资的结构性困境与应对: 聚焦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介绍了基于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以及担保增信机制的创新型风险缓释方案。 第二部分:信贷全生命周期风险控制实务 这是本书的核心操作篇章,以流程化、模块化的方式,将风险控制嵌入到每一个关键节点。 一、 贷前调查与信息获取的深度与广度 穿透式尽职调查的“十问”法则: 强调对企业实际控制人、资金流向、股权结构进行穿透式审查,防止“明股暗债”和关联方交易的风险敞口。 非财务信息(软信息)的价值挖掘: 引入企业文化、管理层稳定性和行业地位等非结构化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权重设定。 尽职调查的合规红线: 明确界定信息收集中的反商业贿赂、反洗钱(AML)义务,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要求。 二、 贷中审查与授信决策的量化模型 主体风险评估(主体评级)的优化: 介绍了如何结合传统财务指标(如EBITDA、资产负债率)与非传统指标(如现金流稳定性、盈利质量)构建更具前瞻性的主体风险评分卡。 项目风险的场景化压力测试: 针对不同类型的融资项目(如并购贷款、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设计多情景(基准、悲观、极端)下的现金流敏感性分析和偿债覆盖率测算。 担保与抵押的有效性评估: 重点剖析了对不动产、机器设备、股权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方法、权属清晰度审查,以及抵押登记的有效性验证流程,避免担保链断裂风险。 三、 贷后管理与预警机制的实时化 信贷五级分类的精细化操作: 详细解读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贷款的区分标准和操作要点,尤其关注“关注类”贷款的提早干预机制。 关键风险指标(KRIs)的设定与监控: 确定了针对特定行业和客户群体的预警信号,如存货周转率异常波动、主要客户流失、以及银行间同业授信额度的变化。 信贷合同的风险条款管理: 确保合同中关于“交叉违约”、“提前收回权”、“限制性契约”等关键条款的完备性与可执行性。 第三部分:复杂交易结构与特殊风险应对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在泛资管背景下,商业银行在结构化融资、表外业务和资产处置中遇到的新挑战。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隔离与真实性验证: 针对核心企业信用传导,强调对交易背景(基础贸易合同、物流信息)的真实性交叉验证,防范虚构交易的风险。 并购贷款的投后风险整合: 针对银行参与的“贷款+投行”模式,如何有效整合投行阶段的尽职信息,并确保退出路径的顺畅。 不良资产处置与债转股操作规范: 提供了从风险暴露到最终清收、重组、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的法律、税务和价值评估要点,最大化回收率。 本书特色: 1. 实操导向: 包含大量案例分析(脱敏处理)和建议使用的尽调清单、审查模板。 2. 合规聚焦: 紧密结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最新监管文件和指导意见,确保操作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3. 流程优化: 提出引入金融科技(FinTech)手段,如利用大数据进行贷后风险巡检的实践路径,提升风控效率。 本书旨在帮助金融机构在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下,既能有效识别和规避风险,又能精准滴灌实体经济的优质项目,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动态平衡。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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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系统性和实操性上。它并没有局限于某个单一的合规领域,而是从PE业务的整体流程出发,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合规体系。从基金设立、募集、投资、投后管理到退出,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合规梳理。我最看重的是它提供的“实操工具”,比如各种合规审查表格、合同范本的合规要点提示,甚至是与监管机构沟通的技巧等等。这些都是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直接用得上、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干货”。书中关于“内控体系建设”的部分,给出了非常具体的步骤和建议,这对于我们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非常有指导意义。此外,它还关注到了“合规人才培养”这个容易被忽视的环节,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总而言之,这本书非常全面,内容丰富,结构清晰,语言专业但不失通俗易懂,堪称PE从业者必备的合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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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资深的金融从业者,我深知合规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尤其是在日新月异的泛资管时代,PE业务的合规操作更是重中之重。这本书的出版,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及时且权威的指导。它最让我称道的地方在于其前瞻性。书中不仅涵盖了现行的各类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还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合规挑战进行了预测和分析。例如,书中对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投资的合规性要求进行了深入探讨,这在当前全球范围内对可持续投资日益重视的背景下,显得尤为宝贵。此外,它还详细阐述了数字化转型对PE业务合规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合规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关于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章节,对于当前金融机构面临的严峻挑战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应对策略。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对PE业务的合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更有信心去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它不只是一本操作手册,更是一份战略性的合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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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拿到这本书之前,我对PE业务的合规操作一直感到有些模糊,总觉得像是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红线。但是,这本书的出现,就像为我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对整个PE业务的合规框架有了清晰的认识。我尤其喜欢它对“风险管理”的详尽阐述,书中不仅仅是列举风险,而是通过层层剖析,告诉你风险是怎么产生的,可能带来哪些后果,以及最重要的——如何去防范和化解。比如,在讲解投资后的风险管理时,它就详细列举了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并针对每一种风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书中还穿插了很多“合规小贴士”和“警示案例”,这些都非常有现实意义,让我能够快速地识别出潜在的风险点。另外,这本书在法律法规解读方面做得非常到位,它不仅仅是简单地引用法条,而是结合PE业务的实际操作,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应用,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易于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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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透着一股专业与严谨,烫金的字体和沉稳的蓝色基调,让我还没翻开就对它充满了期待。翻阅内页,我立刻被它详实的内容所吸引。它并非仅仅罗列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通过大量的真实案例,将复杂的PE(私募股权投资)合规操作拆解得条理清晰。对于像我这样身处金融一线,需要将理论知识快速转化为实践的操作者来说,这本书简直是及时雨。它详细解释了从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交易结构设计,到投后管理、退出策略等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合规风险点,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书中对反洗钱、反腐败、信息披露等关键合规要素的阐述尤为深入,让我对如何规避潜在的法律雷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于不同类型PE基金(如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在合规方面的差异化处理,提供了非常细致的指导,这对于我们根据不同业务场景选择合适的合规策略非常有帮助。而且,书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都非常新,能够切实指导当前的业务实践,避免落入过时的信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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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一直觉得PE行业的合规操作是个既重要又头疼的问题,感觉很多东西都停留在口头或者模糊的指导性原则上,真正落地执行起来总有各种障碍。直到我看到了这本《泛资管时代金融实务丛书:PE业务合规操作实务手册》,我才找到了一本真正能够指导我解决实际问题的宝典。这本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堆砌,它更像是一本“工具箱”,里面装满了解决PE业务中各种合规难题的“工具”。比如,书中对于基金募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如何防范利益冲突等问题,都给出了非常具体的操作指引和模板。我特别喜欢书中关于“合规性尽职调查”的部分,它系统地梳理了尽调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各个方面,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检查清单,让我知道在尽调时应该从哪些角度去审视项目,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合规风险。而且,书中还深入探讨了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这让我意识到,合规不仅仅是制度层面的要求,更是企业内部文化需要长期培养和渗透的。这本书的语言风格也很接地气,用了很多业内人士能够理解的语言,而不是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这使得我在阅读时能够更轻松地理解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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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就是物流有点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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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很好很好 很好很好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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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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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的形式非常便于阅读。但这两年国内私募股权的政策随时都在调整,所以有些内容与实际已经不太相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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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一般,内容还行,工具书类,价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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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good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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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的男神领导买的,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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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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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枯燥无味,倒是一本不错的合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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