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11年、2014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三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以法释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再次对“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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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丛书紧扣实践和学习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再按分类归纳核心要点,以便读者*便捷地查找使用。
3丛书紧扣法律条文,在主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收录**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并对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读者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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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第二条【立法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空间效力】
第五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第六条【独立审判原则】
第七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八条【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第九条【法院调解原则】
★第十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二条【辩论原则】
第十三条【诚实信用原则和处分原则】
第十四条【检察监督原则】
第十五条【支持起诉原则】
第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级 别 管 辖
★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节地 域 管 辖
第二十一条【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五条【票据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六条【公司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八条【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条【海事损害事故赔偿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一条【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二条【共同海损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
第三十五条【选择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
第三十七条【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管辖权的转移】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三十九条【一审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二审和再审审判组织】
第四十一条【合议庭审判长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合议庭的评议规则】
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工作纪律】
第四章 回避
第四十四条【回避的对象、条件和方式】
第四十五条【回避申请】
第四十六条【回避决定的程序】
第四十七条【回避决定的时限及效力】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范围】
第四十九条【诉讼权利义务】
第五十条【自行和解】
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的放弃、变更、承认、反驳及反诉】
★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第五十五条【公益诉讼】
★第五十六条【第三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七条【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八条【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九条【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权限】
第六十条【诉讼代理权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十一条【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和查阅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的种类】
★第六十四条【举证责任与查证】
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及逾期后果】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签收证据】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第六十八条【证据的公开与质证】
★第六十九条【公证证据】
第七十条【书证和物证】
第七十一条【视听资料】
第七十二条【证人的义务】
第七十三条【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第七十四条【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承担】
第七十五条【当事人陈述】
第七十六条【申请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的职责】
第七十八条【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第七十九条【对鉴定意见的查证】
第八十条【勘验笔录】
★第八十一条【证据保全】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八十二条【期间的种类和计算】
第八十三条【期间的耽误和顺延】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回证】
第八十五条【直接送达】
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
第八十七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第八十八条【委托送达与邮寄送达】
第八十九条【军人的转交送达】
第九十条【被监禁人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人的转交送达】
第九十一条【转交送达的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
第八章 调解
第九十三条【法院调解原则】
第九十四条【法院调解的程序】
第九十五条【对法院调解的协助】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的达成】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的制作、送达和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第九十九条【调解不成或调解后反悔的处理】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诉讼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的范围】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的解除】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申请错误的处理】
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对保全或先予执行不服的救济程序】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零九条【拘传的适用】
第一百一十条【对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妨害诉讼证据的收集、调查和阻拦、干扰诉讼进行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恶意串通,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对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罚款金额和拘留期限】
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的批准】
第一百一十七条【强制措施由法院决定】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 判 程 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的实质要件】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的形式要件】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的内容】
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权和受理程序】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特殊情形的处理】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答辩状】
第一百二十六条【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告知】
第一百二十九条【审核取证】
第一百三十条【调查取证的程序】
第一百三十一条【委托调查】
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的追加】
第一百三十三条【案件受理后的处理】
第三节 开 庭 审 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开审理及例外】
第一百三十五条【巡回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与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宣布开庭】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顺序】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诉讼权利】
第一百四十条【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不到庭和中途退庭的处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不到庭和中途退庭的处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庭笔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告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一审审限】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
第一百五十一条【诉讼终结】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的内容】
第一百五十三条【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一审裁判的生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判决、裁定的公开】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七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一百五十八条【简易程序的起诉方式和受理程序】
第一百五十九条【简易程序的传唤方式】
第一百六十条【简易程序的独任审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简易程序的审限】
第一百六十二条【简易程序一审终审的适用条件】
第一百六十三条【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状的内容】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的提起】
第一百六十七条【上诉的受理】
第一百六十八条【二审的审理范围】
第一百六十九条【二审的审理方式和地点】
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一审适用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
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案件的调解】
第一百七十三条【上诉的撤回】
第一百七十四条【二审适用的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 般 规 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一百七十八条【一审终审与独任审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特别程序的转换】
第一百八十条【特别程序的审限】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一百八十一条【起诉与管辖】
第一百八十二条【审理、审限及判决】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八十三条【宣告失踪案件的提起】
第一百八十四条【宣告死亡案件的提起】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告与判决】
第一百八十六条【判决的撤销】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提起】
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审理及判决】
第一百九十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一百九十一条【财产无主案件的提起】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告及判决】
第一百九十三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条【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提起】
第一百九十五条【审查及裁定】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提起】
第一百九十七条【审查及裁定】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二百条【再审事由】
第二百零一条【调解书的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第二百零三条【再审申请以及审查】
第二百零四条【再审申请的审查期限以及再审案件管辖法院】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
第二百零六条【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及例外】
第二百零七条【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建议及抗诉的条件】
第二百一十条【抗诉案件的调查】
第二百一十一条【抗诉案件裁定再审的期限及审理法院】
第二百一十二条【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支付令的申请】
第二百一十五条【支付令申请的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支付令的异议及失效的处理】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公示催告程序的提起】
第二百一十九条【受理、止付通知与公告】
第二百二十条【止付通知和公告的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第二百二十二条【除权判决】
第二百二十三条【除权判决的撤销】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依据及管辖】
★第二百二十五条【对违法的执行行为的异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变更执行法院】
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员与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委托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
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回转】
第二百三十四条【法院调解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对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申请执行与移送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存款等财产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查封、扣押】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财产的保管】
第二百四十七条【拍卖、变卖】
第二百四十八条【搜查】
第二百四十九条【指定交付】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
第二百五十一条【财产权证照转移】
第二百五十二条【行为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的责任】
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五十六条【中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终结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执行中止、终结裁定的生效】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五十九条【适用本法原则】
第二百六十条【信守国际条约原则】
第二百六十一条【司法豁免原则】
第二百六十二条【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原则】
第二百六十三条【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第二百六十四条【委托授权书的公证与认证】
第二十四章 管辖
第二百六十五条【特殊地域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专属管辖】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六十七条【送达方式】
第二百六十八条【答辩期间】
第二百六十九条【上诉期间】
第二百七十条【审理期间】
第二十六章 仲裁
第二百七十一条【或裁或审原则】
第二百七十二条【仲裁程序中的保全】
第二百七十三条【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二百七十四条【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
第二百七十五条【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七十六条【司法协助的原则】
第二百七十七条【司法协助的途径】
第二百七十八条【司法协助请求使用的文字】
第二百七十九条【司法协助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申请外国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一条【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二条【外国法院裁判的承认与执行】
第二百八十三条【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四条【施行时间】
附录:
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案例索引目录
1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
纷案136
2江苏省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某地毯有
限公司诉许某有因申请临时措施损害赔偿纠纷案219
3为多获赔偿虚拟原告妨害民事诉讼罚款五千229
4内蒙古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某商厦有限公司与韩
某彬、某广播电视台、大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产品质量
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案289
5郭某行诉厦门某彩印公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289
6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某生物技术工程(东莞)有
限公司、河南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居间合同纠纷案289
7邹某英诉孙某根、刘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337
8中国光大银行与内蒙古包头某合资卧具装饰厂、中国农
业银行包头市青山区支行、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自由
路办事处侵权纠纷案338
9李某青、宋某宁诉青海某中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338
10吴某不服选民资格处理决定案343
11王某英诉胡某宣告死亡案345
12泾县泾川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求认定财产无主案348
13杨某与无锡某保健品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367
14东莞某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案399
15德国舒乐达公司与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
德国汉堡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裁决纠纷案534
说实话,一开始拿到《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五版)》的时候,我还有点担心它会不会过于学术化,难以理解。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多余的。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接地气,即使是对于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法律术语,作者也会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进行解释,让人读起来一点也不费力。我尤其喜欢它在案例分析部分的设计,不像有些书那样只是简单地罗列案例,而是对案例的背景、争议焦点、法院判决理由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且会与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理论进行紧密的结合。通过这些案例,我不仅学会了如何理解法律条文,更学会了如何在实际诉讼中运用法律。书中的结构也非常合理,循序渐进,从基础概念到程序流程,再到一些特殊的审判程序,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让我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地掌握知识。我最满意的是,这本书非常注重对法律条文的细致解读,它会逐字逐句地剖析条文的含义,并且会引用大量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来佐证,让我的理解更加深刻和准确。对于我这种想要全面掌握民事诉讼法知识的人来说,这本书无疑提供了一个非常可靠的学习平台。
评分终于拿到了《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五版)》,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就让人眼前一亮,纸张的质感很舒服,排版也十分清晰,这一点对于我们这些需要长时间研读法律条文的人来说,无疑是极大的福音。我特别喜欢它在每个章节开始前都配有简洁明了的概述,这能帮助我快速抓住本章的核心要点,免去了大海捞针的烦恼。而且,书中对一些疑难法条的解读,并不是生硬的理论堆砌,而是穿插了大量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我能够更容易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是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应用的。这些案例的选择也相当有代表性,涵盖了民事诉讼的各个方面,比如管辖异议、证据交换、审判监督程序等等,让我在学习理论的同时,也能积累宝贵的实务经验。我尤其欣赏的是,作者在阐释一些程序性规定时,会对比新旧法的变化,并分析其背后的立法意图,这对于理解法律的演进和发展非常有帮助。另外,书后的附录部分也相当实用,收录了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方便我们随时查阅,无需再翻阅其他资料,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效率。总而言之,这是一本集理论性、实践性和系统性于一体的优秀教材,无论你是初学者还是有一定基础的读者,都能从中获益良多,相信在我的学习道路上,它将成为一本不可或缺的良师益友。
评分我拿到《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五版)》这本书,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它的信息量巨大,但又不会让人觉得杂乱无章。它通过精巧的结构设计,将民事诉讼法的繁复条文和理论体系梳理得井井有条。我特别喜欢它在每个章节里引入的“对比分析”环节,常常会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如“起诉”与“上诉”、“判决”与“裁定”等,进行细致入微的辨析,并且会针对性地指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这种方法极大地帮助我避免了记忆上的混乱,让我对每一个概念都有了清晰而准确的认识。此外,书中对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和案例的引用,不是简单地搬运,而是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提炼,并且将其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解读,这让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这些解释和案例的意义和价值。我个人认为,这本书在“疑难点解析”方面做得尤其出色,它能准确地捕捉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难点和疑问,并给出详尽而富有启发性的解答,这比自己闷头琢磨要高效得多。阅读这本书,我仿佛拥有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能够带领我在民事诉讼法的知识海洋中,找到最清晰的航线。
评分《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五版)》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它的编排逻辑也相当出色,让我在阅读过程中始终保持着清晰的思路。我特别欣赏的是,作者在讲解每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或制度时,都会追溯其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这使得我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现行条文层面,更能体会到法律背后所蕴含的时代精神和价值取向。而且,书中对于一些比较抽象和宏观的法律概念,比如“正当程序”、“公平原则”等,都给出了非常具体和富有操作性的阐释,并结合实际案例说明了这些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这一点对于我这种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寻求平衡的学习者来说,价值非凡。我还可以感觉到,作者在编写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不同读者群体的需求,既有对基础知识的扎实讲解,也有对前沿理论和热点问题的深入探讨。例如,在关于电子证据的章节,作者不仅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还分析了最新的技术发展对证据收集和审查带来的影响,这让我对未来的民事诉讼发展趋势也有所预判。整体而言,这本书在内容深度和广度上都做得非常到位,为我构建了一个完整而系统的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
评分翻开《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五版)》,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严谨而又充满智慧的气息。这本书的文字表达方式相当独特,它不是那种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罗列,而是采用了一种更具引导性的论述风格,仿佛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在循循善诱地教导你。我特别注意到,在讲解一些相对复杂的概念时,作者会采用类比、比喻等多种方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这对于像我这样非法律科班出身的读者来说,简直是救星。书中对每一个考点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且会点出一些容易出错的地方,以及在考试中常见的命题角度,这一点对于备考的人来说,简直是量身定做的。我最看重的是它在每一个章节结尾都设置了“重点回顾”和“疑难解答”板块,这有效地巩固了我对知识的掌握,并且及时解决了我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我个人认为,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它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注重培养读者的法律思维方式。它教会我如何去分析一个案件,如何从法律条文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不是简单地记忆知识点。这本书真的让我对民事诉讼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从机械的记忆转变为主动的思考,这种进步是我非常欣喜看到的。
评分是有法律条文,一般人看的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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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便查询专业
评分书真心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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