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14
夏日遇见狄更斯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雷?布拉德伯里大师致敬特辑
向心中的大师致意 幻想就是zui好的时光机
如果遇见 狄更斯 | 王尔德 | 海明威 | 爱伦?坡
你会对他们说什么?
每本书都是一把上了膛的手枪。——雷?布拉德伯里
他是SFWA大师奖、世界奇幻终身成就奖、布莱姆?斯托克终身成就奖得主,一位在科幻、奇幻、恐怖小说三界都获得终身荣誉的类型文学大师。
他曾收获“地摊杂志诗人”的称号,却以科幻小说家的身份登堂入室,摘得美国国家艺术勋章、普利策特别褒扬奖、法兰西文学艺术司令勋章。
他的代表作《华氏451》唤醒了人们对审查制度的深刻反思,《火星编年史》激励了无数宇航员向太空进军,但你可知他还有数百篇小说散落在旧杂志的犄角旮旯里,等着被人记起。
他著作等身,中文译本却寥寥无几。此番我们引入了他的短篇自选集,雷?布拉德伯里回顾自己六十年创作生涯,亲自挑选出100个喜爱的短篇故事汇集成册。这些曾发表在《纽约客》《花花公子》《时尚》等知名杂志上的短篇小说,以奇诡的想象力和惊人的叙事技巧,勾画出一个个异彩纷呈的幻想世界。
如果遇见狄更斯、王尔德、海明威、爱伦?坡……你会对他们说什么?
且看老雷借幻想之力穿越时光,复活昔日的文坛ju星,为他们安排另一段精彩人生。
幻想文学大师雷?布拉德伯里回顾自己六十年创作生涯,亲自挑选出100个喜爱的短篇故事汇集成册。这些曾发表在《纽约客》《花花公子》《时尚》等知名杂志上的短篇小说,以奇诡的想象力和惊人的叙事技巧,勾画出一个个异彩纷呈的幻想世界。
(美) 雷?布拉德伯里(1920-2012)Ray Bradbury
科幻大师雷?布拉德伯里是二十世纪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他1920年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1943年开始专职从事写作,代表作品有长篇小说《华氏451》、短篇小说集《火星编年史》等。除了小说,他还著有大量诗歌、戏剧和电视电影剧本。
布拉德伯里的作品涵盖了科幻、奇幻、恐怖等各种类型,因对类型文学的杰出贡献,他先后赢得了世界奇幻终身成就奖、甘道夫大师奖、布莱姆?斯托克终身成就奖、SFWA大师奖等殿堂级荣誉。
布拉德伯里的作品文笔优美,富有诗意与哲思,在主流文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他也因此被视为“将现代科幻领入主流文学领域的重要人物”。2004年,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为布拉德伯里颁发了美国国家艺术勋章。2007年他又以小说家的身份获得了普利策特别褒扬奖和法兰西艺术及文学司令勋章。
2012年6月5日,雷?布拉德伯里以91岁高龄病逝于洛杉矶。时任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悼词中称赞“他的叙事才华重塑了我们的文化,拓展了我们的世界”。
布拉德伯里的叙事才华重塑了我们的文化,拓展了我们的世界。 ——巴拉克?奥巴马,第44任美国总统
布拉德伯里之于恐怖小说,正如D. H.劳伦斯之于性爱小说。
没有雷?布拉德伯里,就不会有现在的斯蒂芬?金。 —— 斯蒂芬?金,恐怖小说大师
在科幻、奇幻和想象力的世界中,他是不朽巨人。 ——斯蒂芬?斯皮尔伯格,著名电影导演
如果没有雷?布拉德伯里,我们生活的世界便少了一道风景。 ——尼尔?盖曼,著名奇幻小说家
将现代科幻领入主流文学领域的重要人物。 ——《纽约时报》
自 序
恶 龙
萧伯纳-马克5号
时间的把戏
乞力马扎罗的归魂
诗 篇
临终祷告
快乐机器
浴火之凰
东方快车一路向北
葛底斯堡下风向
2004年5月:火星的地名
2005年4月:厄舍府续篇
永恒与地球
死神与少女
伊卡洛斯?蒙戈尔费埃?莱特
乔治?加维变形记
小 小
砰!你死了!
矮 人
胡安?迪亚兹的毕生之作
草 场
夏夜轶事
电 车
夏日遇见狄更斯
乞力马扎罗的归魂
刊于《生活》(Life)
1965年1月22日
仇春卉 译
清晨,我开着卡车到达了目的地。昨晚我一整夜都在开车,因为之前我在汽车旅馆睡不着,决定干脆一直赶路。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我到达了凯彻姆① 和太阳谷附近的山岭。我觉得很高兴,自己一直在开车,没闲着。
开进这个小镇的时候,我并没有抬头远眺那座山。我担心如果我看它哪怕一眼,都会铸成大错。别看坟墓,这一点非常重要。至少这是我的感受,而且我现在只能跟着感觉走了。
我把卡车停在一个古旧的酒馆前,然后在小镇里逛了一圈。我呼吸这里的空气,清新,甜美。我还找几个人聊了聊。首先是一位年轻的猎人,可我只跟他谈了几分钟,就知道他搞错了。然后我找到一位长者,可他也好不到哪儿去。最后我遇到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猎人,这才找对了人。我要寻觅的所有东西,他都知道,或者说都能感觉到。
我给他买了一杯啤酒,我们聊了许多闲话。接着我给他买了第二杯啤酒,慢慢把话题引到我此行的目的和找他说话的原因上。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我耐心地等着,并没有流露出心中的不耐烦。我在等猎人主动说起三年前的事。他当时开车去太阳谷,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他与此人也在这个酒馆坐了下来,一起喝啤酒,聊起去荒山野岭打猎的事情。我在等猎人告诉我,他遇到的这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他对此人有什么了解。
猎人盯着酒馆的墙壁,却仿佛在眺望外面的高速公路和群山。终于,他打起精神,平静地说起了往事。
“那个老人,”他说道,“唉,路上的那个老人。唉,那个可怜的老人。”
我等着。
“我一直都没办法忘记那个走在路上的老人。”他一边说一边低头看着杯中的啤酒。
我喝了几口酒,感觉很不舒服。我觉得自己老了,很疲倦。
沉默还在延续,于是我拿出一张本地的地图,摊平了放在木餐桌上。这时候是上午,酒馆里只有我们两个顾客,所以很安静。
我问道:“你最常遇见他的地方是这里吗?”
猎人用手触碰了地图三次。“我过去常常见到他在这一带行走,沿着这里,然后他还会在这里横穿。那个可怜的老人,我本来想叫他别在大路上行走,可我又不愿意让他觉得受到伤害或者侮辱。像他这样一把年纪的人,你不能去教育他别走大路,免得被车撞飞了??你不能对他说这样的话。要是他真的被车撞了,那也没办法。你会对自己说,这是他的事情,别多管闲事,该干吗干吗。他真的是一把年纪了啊。”
“他是一把年纪了。”我把地图叠好放回口袋里。
“你和那些人一样是记者吗?”他问道。
“我和他们不太一样。”我答道。
“我不是故意把你和他们相提并论的。”他说道。
“你不需要道歉。”我说道,“这么说吧,他有许多读者,我也是其中一个。”
“哦,没错,看他书的人可多了,各种各样的读者,包括我本人。我这人,一年到头也不会碰一下书,却只看他一个人的。我觉得我最喜欢的是关于密歇根的那些故事。尤其是打鱼题材,我觉得打鱼的那些故事写得真好,过去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描写打鱼,可能将来也不会有了。当然,斗牛的故事也不错,只是有点儿远。有些牛仔就特别喜欢那些故事,他们一辈子都和马、牛、羊打交道,我猜对于他们来说,这里的牛和别处的牛都是一样的。那个老人写过一些发生在西班牙的故事,我认识一个牛仔,他把这些故事里面和斗牛有关的章节反复看了四十遍。我敢发誓,如果他去西班牙,马上就能出场斗牛。”
“我觉得,读完西班牙系列里面的斗牛故事之后,我们所有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我说道,“在我们一生中,至少会有这么一次,我们会觉得自己可以去西班牙,可以去那里斗牛。或者我们至少可以参加晨跑活动,赶在奔牛前头飞跑;在终点不但有美酒,还有你最心爱的女孩,等着和你共度一个悠长的周末。”
说到这里我打住了,默默地笑起来。因为我突然发现,我的声音竟然在不知不觉中陷进了他说话的节奏里。也不知道我是受他话语的影响,还是被他双手的摆动所左右。我摇了摇头,不说话了。
“你去过那个坟墓了吧?”猎人问这句话的时候,似乎知道我会说“去过”。
“还没。”我答道。
这个答案让他始料不及,可是他努力掩饰心中的诧异。“他们都会去坟墓那里。”他说道。
“我和他们不一样。”
他搜肠刮肚,想找一个不失礼貌的方式来问我。“我的意思是??”他说,“你为什么不去呢?”
“因为这个坟墓不适合他。”我说道。
“可话说回来,等你要进坟墓的时候,哪有坟墓是适合的呢?”他说。
“不是的,”我说,“坟墓有合适不合适之分,正如死的时机也有合适不合适之分。”
他点了点头。我说的这句话,他就算不是完全认同,至少也从中嗅出了一点真理。
“当然了。我就认识不少人,死得简直太完美了。”他说道,“你总是能感觉到,是的,这个时机就最合适了。我认识一个人,坐在餐桌前等吃饭。他老婆从厨房端了一大碗汤出来,发现他还坐在那里,却已经死透了。他老婆当然很惨,可是,我的意思是,他那种死法不是挺好的吗?又没有生病,什么问题也没有,就是坐在那里等着吃晚饭,突然就死了,也不用知道晚饭到底上了没有。就像我的另一个朋友,他有一条老狗,已经十四岁了。那狗瞎了,活得特别累,他终于决定把狗带去兽栏人道毁灭。他把那只又老又瞎又疲倦的狗放在车前座,狗舔着他的手,我的朋友觉得很难过。就在去兽栏的路上,狗一声不吭地死掉了,就死在车座上。它好像早就知道要去哪里,要去干什么,所以选择了一个更好的方式,主动把自己的灵魂交出来——来,给你!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对吧?”
我点了点头。
“所以你觉得,对于那个人来说,山顶的坟墓并不合适,对吧?”
“就是这个意思。”我说道。
“你觉得一路上会有各种各样的坟墓供我们大家选择吗?”
“可能吧。”
“如果有办法预见这辈子的事情,我们会不会做出更好的选择呢?临死前,我们回望这一生,”猎人说道,“我们会说,真该死,某年某处才是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另外一年或另外一处是错的。必须是在那一年,在那个地方。我们会这样说吗?”
“会。如果我们不主动选择,就要被迫接受一个时间和地点。”我答道。
“你这个想法真好!”猎人说,“可是几个人能有这样的觉悟呢?一场派对的金酒喝完了,大部分人都不会离场。我们不够聪明,所以赖着不走。”
“赖着不走。”我说道,“真可惜。”
我们又要了更多啤酒。
猎人喝了半杯,擦了擦嘴。“对于那些不合适的坟墓,你能怎么办?”
“就当它们不存在。”我答道,“或者,它们像噩梦一样,终究会消失的。”
猎人笑了一声,笑得很苍凉。“天哪,你真是个疯子。不过我喜欢听疯子的疯言疯语。来,再来几句。”
“说完了。”我说道。
“你就是‘复活与生命’① 吗?”猎人问道。
“不是。”
“你准备说‘拉撒路出来’② ?”
“不是。”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在大限将至之日,”我说道,“能选择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刻、合适的坟墓。”
“快干了这杯吧,”猎人说,“你需要再喝点儿。到底是谁差遣你来的?”
“我??”我答道,“是我自己要来的,当然还有些朋友。我们一共十个人,凑了钱,选出我一个人办这件事。我们就在路边买了那辆二手卡车,然后我开着它穿州过府。一路上我经常打猎钓鱼,练就一副好体格。去年我在古巴,前年夏天我去了西班牙,再前一年的夏天我是在非洲过的。我总是会想很多东西,这也是他们选中我的原因。”
“选中你做什么?你能做什么?该死的!”猎人的语气很紧迫,开始有点儿暴躁。他摇头说道:“你什么也干不了!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未必。”我说道,“跟我来。”
我走到酒馆门口。猎人呆坐了片刻,仔细端详我的脸——刚才我说的那一番话,在他脸上激出了明亮的火花。他咕哝了一声,终于离开座位走过来,和我一起走到酒馆外面。
我指着路边,我们一起看着停在那里的卡车。
“我以前见过这种卡车。”他说道,“我在电影里看见过一辆类似的。他们就是坐着这种卡车去捕猎犀牛的吧?或者是狮子和其他猛兽。至少是开着这种卡车环游非洲?”
“你的记性很好。
“可这里没有狮子!”他叫道,“没有犀牛,也没有水牛,我们这里什么也没有!”
“真的没有?”
他不回答。
我的车门敞着。我走上前,手扶着卡车。“你知道这是什么?”
“我从现在起就扮演一个傻子吧。”猎人说道,“这是什么?”
我轻轻敲着车前的挡泥板,敲了很久。“这是一台时间机器。”我说道。
猎人的双眼圆睁,随即又眯起来。他用一只大手拿着酒杯呷了一口,然后点头示意我继续。
“这是一台时间机器。”我重复道。
“我听到了。”他说道。
猎人绕过这辆狩猎卡车,站在路中心看着它,却没有看我。然后他绕着卡车走了整整一圈,最后回到人行道上,盯着加油口的盖子。“这车省油吗?”他问道。
“我还不知道。”
“你什么都不知道。”他说。
“这是我第一次开这车上路,”我说,“这次旅程还没结束,我怎么会知道呢?”
“这种东西用什么燃料?”他问。
我保持沉默。
“你把什么东西灌进去?”他又问。
我本来可以回答:深宵苦读,长年累月通宵达旦地看书。我在雪山峰顶看书,在西班牙的潘普洛纳午读,在佛罗里达海岸线附近的小溪里或者小船上看书。
我本来还可以答道:我们十个人一起用手摸着这台机器,每个人都想着它,相信它,触摸它,把我们的爱灌注给它。他的文字早在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前就在我们心中留下了烙印,我们把这些印记也倾倒进去。这台机器里融汇了许许多多的人生、记忆和爱。你所说的燃料、汽油,或者别的什么名堂,其实就是这些东西。还有巴黎的雨露、马德里的阳光、阿尔卑斯山巅的积雪、奥地利蒂罗尔州的枪火、墨西哥湾流闪耀的波光、爆炸的炸弹、跳跃的鱼群??这一切都是这台机器的燃料和汽油。
我本来应该这样回答的。可我只在心中闪过这些念头,并没有说出来。
猎人常年在森林中闯荡,大概练就了心灵感应术,肯定已经嗅出了我的思绪。他的双眼斜向上瞥,正在反复琢磨我心中的想法。
然后他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他伸手去触碰我的那台机器。
他把手放到机器上,不拿开,似乎在感受里面的生命,也像是在赞叹他手中感受到的一切。他就这样站着,站了好久好久。
然后,他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甚至没有再看我一眼。他走回酒馆里,背对门口坐下来,继续孤独地喝酒。
我不想打破这一刻沉默。是时候出发了,是时候去尝试了。我上了卡车,启动发动机。
省不省油?用什么燃料?我思索着,开车离开。
我沿着这条公路向前开,既不向左看,也不向右看,任凭这条蜿蜒的路带着我一会儿向这个方向走,一会儿朝那个方向去。就这样开了大约有一个小时,途中我不时会闭上眼睛,足有数秒之久。虽然明知有翻车受伤乃至丧命的危险,可是我也顾不上那许多了。
然后,就在将近中午的时候,太阳被浮云遮蔽,我突然知道,我可以看了。
于是我抬头望向山峰,几乎大叫出来。
坟墓不见了。
这时我的车开下了一道小山谷,只见前方路上有一个身穿厚重毛衣的老人正孤独地走着。
我把狩猎卡车挂了空挡,慢慢追上老人,然后和他并排前行,我留意到他戴着一副钢框眼镜。我们就这样并肩前行了许久,彼此视而不见。最后是我先开口叫了他的名字。
他迟疑了片刻,随即继续前行。
我坐在卡车里追上他,又喊了一声:“老爹。① ”
他站住了,看我要干什么。
我刹住车,依然坐在驾驶位上。
“老爹。”我说。
他走过来站在车门旁边。“我认识你吗?”
“不,可我认识你。”
他注视我的眼睛,然后仔细端详我的脸庞和嘴巴。“没错,我觉得你确实认识我。”
“我看到你在路上步行,我反正和你同路,要送你一程吗?”
“每天这个时候还是多走走比较好。”他答道,“谢谢了。”
“让我告诉你我要去哪里吧。”我说道。
他本来已经开始向前走,闻言随即停下脚步。他并没有看我,只是问道:“去哪儿?”
“一条漫漫长路。”我答道。
“这么说,那条路确实漫长。你不能把它变短一点儿吗?”
“不能。这条漫漫长路,”我说道,“有两千六百天,上下误差不过几天,另加半个下午。”
他走回来,终于向车里看了看。“你要走的路就那么遥远吗?”
“就那么遥远。”
“往哪个方向去?前方?”
“你不是想去前方吗?”
他仰望天空。“我不知道。我已经不确定了。”
“我不是向前走。”我说道,“我是往回走。”
他的眼睛突然呈现出另一种颜色。这是极其细微的变化,就像一个人从树荫下走出来,站到了穿透云层的阳光中。
“你往回走。”
“在两千天和三千天之间,先将半天对分,再加减一个小时,还要增删一分半秒。”我说道。
“你真能侃。”他说。
“我有点强迫症。”我说道。
“你这么能侃,只能当个三流的写手。”他说,“我还没听说过哪个作家是能言善辩的。”
“这正是我的宿命。”
“往回走?”他掂量着这几个字的分量。
“我打算把车掉个头,”我说道,“然后沿着这条路往回开。”
“不看里程却算天数?”
“不看里程却算天数。”
“这辆卡车正是那种车吗?”
“这车就是按照那个设计制造的。”
“这么说来,你是一个发明家?”
“我是你的读者,不过碰巧也弄一些小发明。”
“如果这车真的有用,那么你这个发明就了不起了。”
“这辆车任凭你差遣。”我说道。
“你要去的地方,”老人一边说一边用手撑着车门,整个人往前靠。接着,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不妥,连忙把手抽回,然后站直了对我说,“在哪里呢?”
“1954年1月10日。”
“这个日子很特别。”他说。
“是的,这一天很特别,曾经很特别。它不仅仅是一个日子那么简单。”
他并没有动,眼睛却变得更明亮了,就像刚刚走出树荫的那人又迈出一步,踏进了更明媚的阳光之中。
“那天你会在哪里呢?”
“非洲。”我答道。
他沉默了。他的嘴巴没有动,眼睛也不再变化。
“在内罗毕附近。”我说道。
他慢慢地点了一下头。
“非洲,内罗毕附近。”
我等着。
“如果我们去那里的话,到达之后又怎样呢?”他问。
“我就把你留在那里。”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没有然后了?”
“你永远留在那里。”我说道。
老人不停地呼气,吸气,手顺着车窗下沿滑动。
“这辆车,”他问,“会不会在途中变成一架飞机?”
“我不知道。”我回答说。
“你会在途中变成我的飞行员吗?”
“有可能吧。我还没试过呢。”
“可是你愿意试一下?”
我点了点头。
“为什么?”他身体前倾,逼视我的脸,眼神中带着一种沉静、狂野而骇人的强烈情感,“为什么?”
老爹,我暗想,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拜托你别问了。
他也感觉到自己逼得我太紧,所以稍稍退后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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