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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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满素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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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
ISBN:9787506092616
版次:1
商品编码:12020347
包装:精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12-01
用纸:轻型纸
页数:336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对人文社会科学感兴趣的读者

  本书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讲述美国史,也可以说是以美国的真实历史为例,来观察自由主义如何在一国实践中应时势而变迁,以及作为一种政治理念,自由主义又有哪些长短优劣。
  在实行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美国为典型,自由主义是她的主义、信念与制度,自由根植于美国文明的基因之中。
  美国的自由主义从开始到生根,从古典到现当代,衍生出许许多多不同的品种,对美国自由主义历史变迁的全方位考察,更清楚的照见了自由主义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托克维尔曾说美国人是“天生自由”,桑塔亚纳说美国民主是“天然”现象,哈茨则认为,在美国,自由主义也属“天然”现象。



内容简介

  自由主义是近现代现象,始于17世纪,正好和从殖民开始的美国历史共生,两者的发展也基本上是同步的。美国没有别的传统,只有从英国带来的自由主义思想基因,它们在这个天然自由的国度里自由地发展,过程极为生动丰富,也极具典型意义。美国文明史大家钱满素先生在本书中集中研究美国自由主义的演变,考察它从开始到生根,从古典到现当代,并衍生出许许多多不同品种的过程,将不仅使我们更准确地理解美国,而且还能通过这个个案,更具体地理解自由主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本书涉及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自由主义清理门户、自由主义从古典向现代的转折、自由主义的继续左倾、新保守主义的崛起,还言及美国当代自由主义的困惑。自由主义本身是一个不太能够厘清的问题。作者在前言就首先梳理了学界关于自由主义的几种不同说法和自由主义的概念演变,进而提出自己所认为的自由主义是在法制范围内的自由主义:“从一开始,自由主义就清醒地指出自由的基础是限制,首先是限制公共权力,其次是限制个人,必须将一切自由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

作者简介

  钱满素,1946年生于上海,哈佛大学美国文明史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主要从事美国文明的研究,著有《爱默生和中国对个人主义的反思》《美国文明》《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论文集《飞出笼子去唱》《一个大众社会的诞生》;主编过《年轻的美利坚》《我有一个梦想》《我,生为女人》《韦斯特小说集》等书,发表过不少有关美国历史、文学、政治的论文和文章。

目录

“美国文明三部曲”总序
修订版序 美国文明的基因
前言 自由主义的概念
第一章 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
第一节 清教思想中的自由主义基因
第二节 自由主义原则在美国的确立
第三节 早期党争:自由主义的内部争端
第二章 内战:自由主义清理门户
第四节 南方的理论困境
第五节 菲茨休:美国自由主义传统中真正的异数
第三章 新政:自由主义由古典向现代的转折
第六节 进步运动:修正的开始--
第七节 罗斯福新政:现代自由主义的开始
第四章 老左派和新左派:自由主义的继续左倾
第八节 老左派的兴衰
第九节 新左派
第十节 华勒斯坦诠释新左派
第五章 新保守主义的崛起:复归古典?
第十一节 美国政治的保守传统
第十二节 当代保守主义
第十三节 克里斯托诠释新保守主义
尾 声 美国当代自由主义的困惑
后 记
主要人名译名对照表

精彩书摘

  “美国文明三部曲”总序
  东方出版社将我三本分别出版的关于美国文明的书,归为“美国文明三部曲”系列再版。初觉意外,再想倒也不无道理,它们互为补充,提供读者更多的观察角度。
  《缔造美国文明的40篇经典文献》是本文献史,通过精选的40篇文献来反映美国文明的生成与发展,从《五月花公约》到奥巴马演讲,时间跨度388年。编写当时,国内已有多种中英文的美国文献集,这本是专为中国非专业读者设计的,为方便阅读,每篇附有两千字导读,提供背景知识。选材不求全而求系统与代表性,使之能在有限的篇幅内清晰体现美国文明的演化过程,因其为真实纪录,故名《自由的刻度》。
  《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试图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讲述美国史,也可以说是以美国的真实历史为例,来观察自由主义如何在一国实践中应时势而变迁。作为一种政治理念,自由主义又有哪些长短优劣。在实行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美国最为典型,自由主义是她唯一的主义、信念与制度,自由根植于美国文明的基因之中,因此称该书为《自由的基因》也未尝不可。
  《自由的阶梯》是本评述美国文明的集子,带有更多个人解读的成分。所选主题往往是美国在确立与实施自由制度的过程中如何见招拆招,步步为营。称之为“阶梯”甚是形象,这过程既可以是逐级而上的阶梯,也不排除逐级而下的可能。
  曾听闻,有中国的美国研究学者访美归来感觉沮丧,哀叹人家的研究无可企及。我倒不这么悲观,社会科学是有国界的,中美学者虽同在研究美国文明,但所处国家不同,面对的社会问题不同,各自的立场、研究目的、关注重点、服务对象,甚至研究方法也就不可能相同。美国学者可以选择在一个小镇蹲点,细细做田野考察,以小观大;或者在图书馆梳理档案,探究历史真相。我们没有这些条件,可能也没有这些关心。我们的工作可以比作隔空架桥,建构太平洋两岸理解与交流的桥梁。凭借与中国读者共享的知识背景、思维习惯、社会关注和现实考量,我们用读者熟悉的文字来介绍美国文明要点,而这未必是美国学者之长。
  再说,比较出真知,从外部观察的视角,我们说不定也能看到一些美国人身在庐山而看不到的真面目。当年托克维尔不就得益于他法国人的角度,对美国民主独具慧眼,视之为历史的方向?虽然他也看到了民主的弊病,但深信人类对自由平等的追求不可抑制。他精辟地指出美国文明的本质:“17世纪初在美洲定居下来的移民,从他们在欧洲旧世界所反对的一切原则中析出民主原则,独自把它移植到新大陆的海岸上。在这里,民主原则得到自由成长,并在同民情的一并前进中和平地发展成为法律。”这一小段话里包含了很多关键词,值得细品。也因此,“美国人所占的最大便宜,在于他们是没有经历民主革命而建立民主制度的,以及他们是生下来就平等而不是后来才变成平等的。”天生自由的美国人对此习以为常,未必意识到。美国人创造的是典型的现代文明,一个英属殖民地能在独立一个半世纪后迅速崛起为超级大国,必有其值得研究之处。
  世界上存在过的文明形态,真可谓多种多样色彩缤纷,但可以说无一不是人类适应环境、谋求生存发展的结果。同为人类分支,我们都是历经曲折才走到今天,在这个关系日趋紧密的地球上,各文明间除了彼此了解对话、相互交流借鉴以共谋进步,还有更好的共存之道吗?
  钱满素
  2016/9/28
  修订版序 美国文明的基因
  一、从“文明”的角度来认识美国
  今天,我们来聊聊美国,从文明的角度,从它的内部——其本身的产生和发展——来认识它,而不是从外部——从国际政治中——去评论它。
  说起“文明”,我们联想到的当然是人类,因为文明这个词只用到人类身上。
  何为“文明”?简单地说,就是指人类(某一部分)的生存形态。
  大约五六百万年前,我们的远祖和黑猩猩在进化的道路上分道扬镳,终于演变为人类。再后来,(有说100万年前,有说10万前)不知道为何原因,但想来不外乎求生存,他们中的一部分冒险走出东非大裂谷,散向地球各地。
  所有生命遵循的不二法则就是适者生存。在适应各地环境的艰苦卓绝的生存斗争中,人类逐渐发展出各自不同的生存策略和生存形态,演化为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等各个基本方面)。
  虽然不同种族在外貌上看来相差很大,其实在基因上几乎没什么不同,仅仅千分之一吧,大家都是人类的分支。不同种族具有同等存在的理由和权利,他们各自产生的文明也是一样。我们一直说,文明之间要相互尊重和理解,谁也不要将自己的文明强加于人。
  不同的文明一开始都是适应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的结果,远祖们根本没有多少选择的机会。人类在适应过程中潜移默化,形成不同的风俗习惯、行为和思想方式,这些就是最初的文明基因。
  称这些为基因,就是它们决定了后来的发展,后来不同的价值观念、社会制度,不同的民族性、国民性。时间是绵延不绝的,世上的事情都不是凭空而来、孤立发生的,必然有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一旦文明基因形成后,就会环环相扣,影响其发展轨迹,再要改变它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所以越是古老的文明惯性越强,越难改变。俗话说“三岁看八岁,八岁看到老”,也是这个意思。一个国家的政府经常在更换,制度也会改变,相比之下,文明的延续性就强多了,所以从文明的角度来理解一个民族,往往更接近其本质,也更加立体完整。
  每个文明都是独特的,美国文明是人类创造的最年轻的文明,那么它与众不同的特点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最大的区别就来自它形成的方式。
  所有古老的文明都是散居地球各地的原始人类进化而来,都是以原始部落的方式开始的,所以必然带有原始的痕迹,例如君主制等级制就是所有古老文明的共同制度,这是很自然的。只要我们承认人类是从黑猩猩进化而来,那么根据对黑猩猩社会的了解,它是绝对有首领有等级的,所以人类的原始状态也不可能没有首领没有等级。虽然在今天看来,原始人类的生活十分简陋,看似平等,但绝对是有等级的,对史前社会的考古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如人殉,肯定是等级低的人为等级高的人殉葬,决不可能相反。
  但是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居然从来没有过一个君主,殖民时期虽为英王属下,但英王也没来过。美国文明不是从原始人类进化发展而来的,它是在17世纪初,由宗教改革后的欧洲人(主要是英国人)去建立的。美国文明的基因可以说是欧洲文明中的英国传统挪到北美荒野后,在适应当地环境后结出的果实。它是一批已经高度成熟的人类,带着一套高度成熟的思想,有意识地去创建的一种他们意愿中的文明。
  如果不是因为15世纪末美洲大陆的发现,人类大概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至少不可能有在这样广袤大陆上重起炉灶的机会。大家知道,改造一个旧社会比创建一个新社会要艰难得多,但地球上哪里去找一片空地来重新开始呢?发现澳洲可以说是另一次机会,以后地球上大概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而美国在开发西部的时候,又许多次地重复了这个过程,他们按照东部最初13州的模式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新州,这在特纳的《边疆在美国历史中的重要性》里说得很详细。这是一个复制、克隆的过程,结果也是一样的,就这样把美国文明的基因从大西洋沿岸一直播撒到太平洋沿岸,美国文明终于横亘北美大陆。美国各地都有一些小型的同种同族的移民聚居区,如唐人街、小意大利等,但一开始就不允许按照种族或母国来建州,文明的一致有利于维系美国成为一个完整国家,这是非常有前瞻性的决策。
  或者有人要说,英国移民前早就有印第安人原住民了。没错,如果欧洲人没有发现和移民美洲,如果印第安人能够从容地慢慢发展他们自己的文明,那么现在的北美肯定是另一种文明。那又会是怎样一种文明呢?我猜想,既然从原始状态自发产生,肯定也遵循同样一些规则,所以应该与旧世界的文明相差不会太大,当然也就根本不叫美国文明了,因为America 这个词就是欧洲人称呼这个大陆的。所以,我们今天所说的美国文明,指的就是最初由英国移民发展出来的这种文明形态。这样说只是一个事实判断,完全和种族考虑无关。
  因此,现今的美国文明可以说是历史造就了一个特殊机遇,英国移民,特别是清教移民,充分利用了这个机遇,他们带着强烈的宗教使命感去北美创建了一种新的文明。强调英国移民,就是美国文明虽然受到各国移民的影响,但其基因在形成之初主要是受英国文明的影响(所谓White Anglo-Saxon Protetant;英国有“大宪章”等约束君权传统),二是受英国移民政策的影响。新大陆发现时,南美比北美发达得多,但西班牙葡萄牙移民带去不同的文明种子(天主教和君主制),形成了现在的拉美文明,显然相差很大。
  二、美国文明形成于殖民时期——“约”的概念
  从文明基因的重要性来看,认识美国文明应特别重视建国前那150年的殖民时期,因为基因在那时就孕育形成了。
  移民们带去了欧洲发展到当时的文明,但不是单纯的复制,而是一种带有批判性的、富于创新的移植。这点在清教徒创立的马萨诸塞殖民地最为明显,他们是有意要建立一个区别于英国的政体。因此,弗吉尼亚詹姆斯敦的英国移民虽然在时间上早于他们,但清教徒对美国文明所做的贡献却远远超出他们。
  那么,清教徒们有没有成功创建出一种新的文明呢?答案是既否定又肯定。否定的是他们一心创建的那个神权政体只维持了几十年,“上帝之城”还是世俗化了。但即便世俗化了,那个政体还是有创新的。林立树先生在《美国通史》的序里说;“美国的政权并非马上得之,马下治之,而是依‘文献’而立,循‘法律’而治。”这种机会在世界历史中实在是非常难得。这就是清教徒所说的“荒野使命”, 他们很清楚,只有离开了旧世界,才能有这样的机会。但是,荒野只是个外在条件,本身不会产生新的文明,是清教徒们的思想和信仰,才是美国文明的种子。
  这个关键的种子就是“约”的概念。它是基督教的一个重要概念,我们知道《圣经》就是由《旧约》和《新约》两部分构成的。
  新教是宗教改革的产物,清教是新教中新一轮的改革派。新教否定罗马教廷的至高无上权威,以《圣经》取而代之。“约”最初讲的都是与上帝的约,清教徒移民新大陆后就是依照约的概念来全方位地建立新社会。他们的“约”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恩典之约”,即信仰之约,是信徒与上帝的约,信奉上帝,因信称义。
  二是“教会之约”,即信徒彼此自愿立约来建立独立的教会,共同礼拜上帝,过基督徒的生活。
  三是“政府之约”,就是将约的做法延伸到尘世,通过立约来组建政府,管理世俗生活。
  《五月花公约》以及后来所有的公约、合约、盟约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凡是涉及到多人的行为和组织都是通过立约产生,立字为据,来达到其合法性合理性。这种办事的方式在英属北美殖民地无处不在,贯穿始终,到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时,早已成为全体民众约定俗成的传统。
  “约”通常包括这样几个部分:
  一、立约人。“五月花公约”是“吾等签约人,……陛下之忠顺臣民”;宪法开头是“我们,合众国的人民”;
  二、立约的目的。“五月花公约”是“为维护秩序,谋求生存”;在宪法里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
  三、约的内容。“五月花公约”是“结为民众自治政体”,制定颁布法律等等;宪法中就是其具体条款;
  四、各方保证遵守服从;立约人签字为证。宪法是代表们一个个签完字后再拿到各州去批准的。
  那么立约后,大家是否能认真对待这个约,这个合同呢?撕毁合同、违约的事也是屡见不鲜的,但美国好像有守约的传统。这大概又要追溯到早年清教徒,他们自认为是和上帝立了约的,他们能平安到达北美,就证明上帝同意了这个约。和上帝的约自然马虎不得,哪怕灵魂一闪念也瞒不过无所不知的上帝。所以,这些虔诚的教徒非常认真地按照他们理解的上帝的话来做,唯恐违了约,受到上帝严惩。毫无疑问,他们是从内心深处相信的。清教徒从掌权开始直至消亡,居然没有腐败,这就是真信仰的证明。他们创建了“约”的传统,也创建了守约的传统,直至今日,美国人对立约还是很认真的。
  三、自治与法治
  美国文明的两大特点——自治和法治,在我看来,都是从这个“约”的概念里衍生出的。
  先说自治——
  第一,约是当事人主动自觉的行为,只要不是城下之盟,约就应该是双方或多方自愿签订的,不受外界强制干预。人们要做一件事,小到商品交易,大到建立政府,都是立约而成。可见,约是民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一种方式,是自治的基础。
  第二,在立约中,就像在贸易中,立约各方是相对平等的。当政府是人民立约所建时,人人都清楚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这和君权神授、替天行道就大不一样。
  美国的自治源自教会的自治。教会的自治是新教的重要创新,罗马教会是个庞大的金字塔组织,层层指挥,层层服从。宗教改革冲破了这一权力结构,信徒们只要相互认同,便可立约自组教会。各教会间彼此平等,自己管理自己,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这是空前的制度创新。殖民时期的新英格兰镇议会就是典型的居民自治形式,实行小范围的直接民主。虽然四百年来美国政府的权力扩大了许多,但自治的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在美国,联邦和州是两套政府,宪法第四条就是专门界定联邦和州的权力的。华盛顿DC那个是联邦政府,从来不是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的体制中,地方官员都由中央任命,而美国的州长市长都是当地选民选举产生。各州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条件是不能和合众国宪法相违背。所以美国有的州有死刑,有的没有。联邦政府是无权处理州和地方事务的,除非涉及州际关系,或州和联邦的关系。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是分别征税的,所以一个美国人要给不同的政府纳税,还要选举不同政府的官员,总统是唯一一位全体美国选民选举的官员。可以说,美国每个州都是自治州,地方政务均由当地人民自理,联邦主要统管国防、外交、州际事务,后来由于种族、民权、福利等问题,越来越多地渗入到地方事务,这也是美国人通常反对大政府的原因,他们已经习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了。
  法治——
  自治不是为所欲为,必须遵守一套共同的规定,立约人必须守约,约才能成立。约的条款就是法,法治就是用一套明文规定的法则来治理国家。这个法必须高于所有人,只要有一个人可以逍遥于法之上,就不能称为法治。所以潘恩在《常识》中就感慨地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是法,而在北美法就是国王。”这句话非常概括,这一颠倒就颠倒出一个现代国家。
  宪法就是个约,是全体国民立的约,要改变它必须由立约人重新立约,这就是修宪。因为政府是宪法产生的,所以政府自己不能修宪,总统不行,国会不行,最高法院也不行,它只有司法复审权,是解释宪法之权。修宪必须由专门的制宪会议,或各州议会来做,这才符合权力授受的逻辑关系。
  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后,南卡罗来纳州立即宣布脱离联邦。联邦是立约而建的,如果要脱离,理应由缔约各方共同协商解决,所以单方面宣布脱离联邦显然是一种违约的行为。林肯在第一次就职演说中就说,联邦是不可分的,联邦的历史比宪法更为久远,它是1774年第一次大陆会议通过的《联合条款》所组成的,1776年的《独立宣言》和1778年的《邦联条例》使之成熟,到1787年制定宪法时,联邦已经存在,所以序言中说的不是组成联邦,而是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南北战争不是以消灭奴隶制的名义开仗的,北方的口号是“为了统一的联邦”。
  快四百年了,美国人对待约和法的态度从未改变过。宪法也有两百多年了,为适应时代发展,修宪27次,但宪法的权威仍然至高无上,是否违宪仍然是衡量所有制定法的金标准。九位大法官权力无比,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在美国最终都会成为一个法律问题在最高法院获得裁决。这种宪法至上的做法在西方法治国家中也是不多的。罗斯福在推行新政时曾受到最高法院的阻扰,他想改组法院,给每位年过70的法官(当时有6位)加配一名法官,结果碰一鼻子灰。直到2000年,布什和戈尔在大选中因为计票问题僵持不下,也是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凡是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很少有不服从的现象发生。
  法官之所以能够独立判断,不受行政权力干扰,就是因为宪法规定,他们一旦就职,只要尽忠职守,就能继续任职,没人能开除他们。所以,法官们不必看行政权力的眼色。某个总统任命的最高法官却作出不符合他意愿的判决毫不奇怪。
  ……

前言/序言


《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 引言:一部关于“自由”在美国语境下的演化史诗 “自由”——这个词语,在美国的历史长河中,如同璀璨的星辰,既是启蒙的火炬,也是分裂的利刃。它承载着建国者的理想,激发着革命者的勇气,也塑造着民族的性格。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变迁,以及不同群体的力量博弈,“自由”的内涵与外延,在美国的土壤中,经历着持续而深刻的重塑。 《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并非一本仅仅罗列事实的枯燥历史著作,它是一次对美国自由主义思想精髓的深度挖掘,一次对支撑这一理念的深层动机与历史力量的全面审视。本书试图拨开迷雾,追溯自由主义在美国落地生根、枝繁叶茂,又在不同时代遭遇挑战、进行自我调适的完整轨迹。它将引导读者穿越几个世纪的时光,去理解那些塑造了美国政治、社会与文化的面貌,关于“何为自由”以及“如何实现自由”的持续辩论与实践。 本书的叙事,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更关注自由主义如何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与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技术进步、种族问题、性别解放以及国际关系等复杂因素相互交织,从而产生了丰富而多元的解读。从早期殖民地的自治愿景,到独立战争的解放宣言;从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理念在美国的落地,到进步主义时代对社会不公的改革呼声;从新政时期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到民权运动对平等自由的极致追求;再到当代社会关于个人权利与集体责任的争论,本书都将一一细致梳理,展现美国自由主义在不同时期所呈现出的鲜明特征与时代印记。 第一章:自由的胚胎——殖民地与建国者的蓝图 本书的开篇,我们将目光投向美国自由主义的萌芽时期。在17世纪和18世纪,一群怀揣着宗教信仰、经济机遇或政治抱负的欧洲移民,踏上了北美大陆。他们带来了启蒙思想的种子,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对个人权利、有限政府和自由契约的朴素认知。 本书将深入探讨,在殖民地时期,地理环境、宗教多元性以及与宗主国的紧张关系,是如何促使一种初步的“自由”意识在美国这片新大陆滋生。我们将考察那些早期文献、社群自治的实践,以及像约翰·洛克等启蒙思想家对美国建国者们思想的深刻影响。独立战争的爆发,并非偶然,而是多年来对“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自然权利”的追求达到顶点后的必然结果。本书将分析《独立宣言》等重要文献,解读其中关于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普世价值,以及这些理念如何成为美国自由主义最核心的基石。 同时,我们也会审视这一时期自由理念的局限性。奴隶制的存在,以及对原住民的剥夺,都为美国自由主义的早期形态打上了深刻的烙ня。本书将客观呈现,建国者们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内在矛盾,这些矛盾将在未来的历史中,不断地被挑战和重新定义。 第二章:扩张与张力——19世纪的自由市场与社会动荡 进入19世纪,美国迎来了巨大的扩张与深刻的社会变革。“西进运动”带来了地理上的无限可能,而工业革命的到来,则彻底改变了美国的经济面貌。本书将重点分析,在这一时期,自由主义的思想如何在经济领域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理论成为许多人奉为圭臬的原则。 我们将深入研究“莱塞费尔”(laissez-faire)经济思想在美国的盛行,以及它如何驱动了大规模的工业化、铁路建设和金融资本的积累。与此同时,本书也会揭示,这种不受限制的自由市场,是如何导致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工人阶级生活困苦,以及垄断资本的兴起。巨大的财富集中与普遍的贫困之间的张力,成为19世纪美国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本书将详细探讨,面对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自由主义内部也开始出现分歧。一些人坚持传统的自由放任原则,认为政府的干预只会破坏自然的经济秩序;而另一些人,则开始反思自由市场的负面影响,并呼唤一种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自由主义。这一时期的工人运动、农民起义,以及早期社会改革的思想萌芽,都将成为本书重点分析的对象。 第三章:改革与重塑——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浪潮 20世纪的曙光,伴随着对19世纪自由市场弊端的深刻反思,以及对社会公正的强烈呼唤。本书将深入剖析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它标志着美国自由主义的一次重要转折。 我们将审视,进步主义者如何挑战强大的工业巨头和腐败的政治机器。他们的核心诉求,是通过政府的适度干预,来纠正市场失灵,保障工人权利,改善公共卫生,并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秩序。本书将介绍西奥多·罗斯福、伍德罗·威尔逊等总统在推动进步主义改革中的作用,以及他们如何通过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以及对工会的支持,来重新定义政府与市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同时,本书也将关注进步主义运动中,对种族、性别等问题的复杂态度。虽然进步主义者在经济领域倡导改革,但在很多时候,他们也未能摆脱时代的偏见。尽管如此,进步主义为后来更广泛的社会解放运动奠定了基础,其对政府责任的重新认知,深刻地影响了美国自由主义的未来走向。 第四章:危机与救赎——大萧条与新政的遗产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是美国经济史上一次前所未有的灾难,也对美国自由主义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本书将详细描绘,在大萧条的阴影下,自由市场的失灵和社会危机的蔓延,如何迫使美国走向一条全新的道路。 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及其“新政”的出现,标志着美国自由主义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本书将深入分析新政的核心政策,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联邦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以及对劳工权利的保障。这些举措,不仅为无数美国人提供了经济上的救济,更重要的是,它确立了一种新的社会契约:政府有责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并在危机时刻发挥积极作用。 本书将探讨,新政如何深刻地重塑了美国政府的职能和公民的期望。它挑战了传统的自由放任主义,强调了集体福利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性。然而,新政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其对政府权力的扩张,以及对自由市场干预的程度,至今仍是政治辩论的焦点。本书将客观呈现,新政的遗产是复杂的,它既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进步,也为后来的保守主义反弹埋下了伏笔。 第五章:平等与解放——民权运动与社会变革的洪流 20世纪中叶,美国社会再次掀起了追求更加普遍和深刻的自由的浪潮。本书将聚焦于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以及它如何挑战了长期存在的种族隔离和歧视,并极大地拓展了美国自由主义的内涵。 我们将详细考察,马丁·路德·金等领袖人物的思想与实践,他们如何运用非暴力抵抗的策略,争取黑人公民的平等权利。本书将分析《1964年民权法案》和《1965年投票权法案》等里程碑式的立法,以及它们如何从法律上摧毁了种族隔离制度。 然而,本书不会止步于此。我们将深入探讨,民权运动的浪潮如何进一步催生了其他社会解放运动,如妇女解放运动、LGBTQ+权利运动、以及原住民权利运动。这些运动,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自由”的定义提出了新的挑战,它们要求的不只是法律上的平等,更是对个体身份、尊严和自主选择的尊重。本书将展现,这些运动如何推动美国社会朝着更加包容和多元的方向发展,并对美国自由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六章:挑战与重构——当代自由主义的困境与前沿 步入21世纪,美国自由主义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本书的最后一章,将对当代自由主义的最新发展进行审视。 我们将分析,在后冷战时代,全球化、技术革命以及社会价值观的快速变迁,如何重塑了自由主义的议题。收入不平等、气候变化、数字隐私、身份政治的兴起,以及全球治理的复杂性,都要求自由主义做出新的回应。 本书将探讨,当代自由主义内部的张力与分歧。自由主义者如何在维护个人自由的同时,应对集体性挑战?如何在保障市场活力的同时,解决社会不公?如何在尊重文化多元性的同时,维护共同的国家认同? 本书将聚焦于当前关于自由主义的核心辩论,例如“批判性种族理论”、“身份政治”的讨论,以及新保守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交锋。我们将审视,自由主义如何努力应对右翼民粹主义的挑战,并在不确定性日益增长的世界中,重新寻找其存在的价值与前进的方向。 结论:自由基因的持续演化 《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并非提供一个终结性的答案,而是希望通过对历史的梳理与分析,呈现一个动态的、不断演化的“自由”图景。美国自由主义,就像一种生命力顽强的基因,在历史的土壤中,不断地变异、组合,适应环境,并在一次次碰撞与融合中,展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 本书的目标,是帮助读者深刻理解,自由主义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在美国这片充满活力与矛盾的土地上,由无数个体、群体与事件共同塑造而成的、持续进行的社会实验。通过对这段复杂而精彩的历史变迁的深入解读,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当代美国社会的诸多议题,并思考“自由”在未来的无限可能。 本书以精装的形式呈现,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份珍贵的阅读体验,无论是作为学术研究的参考,还是作为个人思想启蒙的读物,它都将带领您踏上一段激动人心的思想旅程,深入探索美国自由主义的核心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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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真是让我爱不释手。从书的封面设计就能感受到一种厚重而又充满生命力的气息,那精心挑选的纸张质感和印刷清晰的字体,都让人在翻阅时倍感愉悦。我一直对美国的历史进程,尤其是其思想根源很感兴趣,而“自由主义”这个概念在美国的语境下,其演变过程和深层含义,更是我一直想要深入了解的。这本书的标题就直指核心,暗示了自由主义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调整、重塑、甚至经历阵痛的过程。我尤其好奇的是,作者将如何剖析“基因”这个词,是将自由主义视为一种精神特质,一种与生俱来的民族DNA,还是将其看作是一种不断遗传、变异、并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焕发新生的思想基因?我期待作者能用详实的史料和深刻的洞察,为我揭示美国自由主义在不同历史时期,从建国之初的启蒙理想,到工业革命时期的社会改革,再到20世纪的福利国家辩论,乃至当代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一步步演化至今的。这种宏大的叙事视角,配合精装本的精心制作,无疑为我提供了一场学术与阅读的双重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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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再加上精装的装帧,立刻吸引了我的目光。我一直对美国的历史和思想发展有着浓厚的兴趣,尤其是“自由主义”这个概念在美国是如何被理解、实践和演变的。这本书的标题“自由的基因”让我联想到,作者很可能在探讨自由主义在美国文化中是否具有某种先天的、基因般的特质,又或者它是一种不断被复制、变异和进化的思想“基因”。我非常期待作者能够深入剖析,在美国的不同历史时期,自由主义经历了哪些重要的转变。是从最初的洛克式自由,到支持社会改革的进步主义,再到20世纪对福利国家和社会公正的强调,以及当前所面临的挑战。精装版本的存在,也让我觉得这本书的价值非同寻常,它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件承载着丰富历史信息的珍贵载体,我希望能从中获得对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史一次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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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它的分量感——这不仅体现在厚实的书页和精美的装帧上,更体现在它所承载的宏大主题。我一直对美国的自由主义思想如何在美国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并最终成为其国家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感到好奇。这本书的标题“自由的基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暗示了一种内在的、基因式的传承和演变。我设想作者会从美国建国初期,那些关于个人权利、有限政府的理念出发,一路追溯到20世纪末至今,自由主义在面对工业化、全球化、技术革新等一系列挑战时,是如何不断自我调整、修正,甚至经历激烈的思想碰撞的。精装本的质感,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读物,更是一件值得收藏的艺术品。我期待它能够提供一种全新的视角,让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美国自由主义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其在历史长河中的动态变迁,从而更清晰地把握这个概念在美国社会中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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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名为《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光是标题就足够引人遐思。当我拿起它,感受到的是一种沉甸甸的品质感,精美的装帧仿佛预示着其内容也同样深刻且一丝不苟。我一直对美国这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自由”——是如何被界定、被拥抱、又被质疑的感到着迷。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哲学,在美国的土壤上究竟留下了怎样的印记,又经历了怎样的演变,这正是我迫切想要探索的。这本书的“基因”之说,让我好奇作者会如何构建一个关于自由主义在美国历史进程中的传承与变异的叙事。我设想,它会细致地描绘从早期殖民地时期对个人权利的初步探索,到18世纪启蒙思想的洗礼,再到19世纪的扩张与冲突,直至20世纪社会改革浪潮的兴起,以及当下自由主义所面临的各种复杂挑战。这本精装书,不仅是对知识的追求,更是一次对美国历史精神深处的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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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精装)的初体验,我深深被它所展现出的那种史诗般的宏大叙事所吸引。这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政治思想史的书,更像是一幅徐徐展开的美国社会文化长卷。作者似乎并未满足于仅仅梳理政治理念的流变,而是力图将自由主义的演变置于更广阔的社会、经济、甚至技术变革的背景之下。我猜想,书中的论述定会触及那些塑造了美国独特自由主义传统的关键人物和标志性事件,比如洛克、杰斐逊的自由观念如何被解读和实践,又如南北战争、新政、民权运动等历史转折点如何深刻地改变了自由主义的内涵和外延。这本书的精装版本,本身就如同一个时代的缩影,带着历史的温度和质感。我期待着它能带领我穿越时空,去感受那些塑造美国灵魂的思想火花,去理解那些看似抽象的自由概念,是如何在现实土壤中生根发芽,又如何在岁月的涤荡中枝繁叶茂、甚至枯萎又重生的。这本书的精装,似乎也在无声地诉说着,这本书所承载的历史意义之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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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工作和其他互动减少了读书时间,但还是想买书藏,抽空看,也是一段美好时光,这本书还不错,希望能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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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推荐,应属好书,豆瓣评分不低,618活动入手,买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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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入手,值得收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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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第一本,美国民主自由斗争的历史脉络清晰,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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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双十一囤书,希望慢慢看不等于没时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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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动买的性价比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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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刚咯好好好钢咯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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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错的书,非常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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