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福尔摩斯风格侦探小说!“侦探小说之母”开启“侦探小说”之先河作品!推理小说史上“心理悬疑小说”的奠基之作!……汇集推理经典,令人爱不释手。
《红拇指印》首次发表于1907年,被视作“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恩比公司发生了钻石失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着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切?显明的事实与隐瞒的真相之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聪明敏锐的侦探桑戴克医生,以他专业的知识和理性的推理,让案情急转直下,整个过程令人拍案称绝。
《冰封火焰之谜》首次出版于1929年,以塑造“千面人”侦探形象而著称。
伦敦大量黄金失窃,伦敦警察厅的警长麦弗瑞克·纳克姆面对毫无头绪的案件束手无策,只好向好友,即大名鼎鼎的侦探汉密尔顿?克里克求助。克里克与此同时正在调查人口失踪案和夜间神秘出现在沼泽地的冰封火焰现象。善于伪装的主人公克里克利用各种手段,查出了各个事件背后的隐秘联系,最终让案件真相大白。
《莱文沃思案》首次问世于1878年,开创了“侦探小说”这一类型小说的先河。
一位百万富翁在自己的图书馆中被自己的手枪从后面击中头部让而身亡,他死前正在查阅一本他计划要出版的图书。图书馆的门是上了锁的,没有暴力强行进入的痕迹,也没有任何搏斗的迹象。除了死者的两个侄女和他的用人,宅子里再无他人。
主人公雷蒙德在调查中发现证据都指向了玛丽,富翁的其中一个侄女,但雷蒙德却觉得她在供词中有所隐瞒。在进一步的调查中,雷蒙德找出了隐藏在背后的秘密。
作者故意引导读者误入歧途,将破案的过程变得曲折离奇。小说中的许多桥段和元素在后来的众多侦探小说中都得到了借鉴,比如密室杀人、丢失的钥匙、信件焚烧后的碎片、失踪的女佣等等。
《房客》首次出版于1913年,在推理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1927年希区柯克将其搬上荧幕,即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希区柯克式电影:《房客》。
一对经济状况捉襟见肘的家庭旅馆夫妇接待了一位神秘房客,他付钱爽快,举止忧雅,但性情颇为古怪,而他每次外出,又与城内屡次发生的谋杀案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女主人艾伦,一方面感激房客的慷慨大方,解救了他们夫妇的困窘生活,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怀疑这位房客就是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她陷入了选择的两难:她应该举报他将他绳之以法,还是应该保护他以免受人伤害?就在这纠结之中,真相正一步步地逼近。
《红宅谜案》
一日,马克先生的哥哥罗伯特从澳洲回到英国,并赴其兄弟的居所红屋拜访。在办公室的不甚愉快的会面之后,罗伯特被枪击而死,留下了一扇打开的窗户,昭示着马克的逃脱。
事发时,正巧安东尼来到红屋访友,与当时正在图书室读书的马克先生的私人秘书凯莱一起,先闯入命案现场。之后,安东尼与好友比尔担当起了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角色,追踪着扑朔迷离的线索,展开缜密的推理,直至水落石出……
  
《红拇指印》
本格派推理大家R.奥斯汀?弗里曼代表小说!
黄金时代“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故事一开始,读者已然知晓凶手,悬疑的趣味来自对犯罪过程的逐步揭露和层层还原。
《冰封火焰之谜》
托马斯?W.汉肖(ThomasW.Hanshew,1857―1914),美国作家和演员,出生于纽约的布鲁克林。他十六岁时就登台演出,演艺生涯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他在伦敦与出版机构合作,开始了文学创作。其中,部分小说是他与妻子玛丽?E.汉肖共同完成的。他笔下著名的人物是汉密尔顿?克里克侦探,这位侦探因为善于伪装而被称为“千面人”。
《莱文沃思案》
安娜?凯瑟琳?格林(AnnaKatharineGreen,1846―1935),美国诗人和小说家,美国侦探小说开创者之一,以擅于写情节紧凑、滴水不漏的故事而著称。格林也常被称为“侦探小说之母”。记者凯西?希克曼(KathyHickman)评价说,格林“为模糊的小说流派贴上了鲜明的标签,而这影响了从阿加莎?克里斯蒂、柯南?道尔到当代专写悬疑侦探小说的作家”。
《房客》
玛丽?贝洛克?朗兹(MarieBellocLowndes,1868―1947),是一位多产的英国小说家。其创作的小说《房客》,在推理小说史上地位非凡,希区柯克的同名电影正是根据这本小说改编。
《红宅谜案》
A.A.米尔恩(A.A.Milne,1882―1956),英国著名剧作家、小说家、童话作家和诗人。生于伦敦,毕业于剑桥大学。大学读的是数学,参加过一战,当过英国老牌幽默杂志《笨拙》的副主编。出版长篇小说、散文、诗歌作品多部。其中儿童文学作品《小熊维尼》一书至今被译为二十二种语言,在多个国家先后出版,并被迪士尼买下版权,改编成风靡世界的卡通影片。他经典的两部作品,一部是《小熊维尼》,另一部便是《红宅谜案》。
《红宅谜案》
第一章史蒂文斯太太吓坏了
在热浪灼灼的夏日午后,红宅似乎都有些昏昏欲睡。蜜蜂们在花丛中慵懒地低吟;榆树顶上,鸽子们咕咕叫着,声音温婉。在远处的草坪上,割草机传来一阵静谧的嗡嗡声;相较之下,乡间弥漫的其他天籁之声都愈显嘈杂。在这一刻,即便是那些以服务他人谋生的人士也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片刻安宁。在管家房间内,靓丽的客厅女侍奥黛丽·史蒂文斯一边把玩着自己最漂亮的帽子,一边和自己的姑妈——同时也是单身汉马克·阿博莱特先生聘请的厨娘——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戴给乔看的?”史蒂文斯太太盯着帽子,平静地问道。奥黛丽点点头。她从嘴里摸出一个别针,在帽子上选个了合适的位置别上,说道:“他喜欢饰物带那么一点点粉色。”
“我又没说粉色不好,”她的姑妈说道,“又不是只有乔·特纳才喜欢粉色。”
“不是每个人都会中意粉色,”奥黛丽伸直了手臂,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帽子,“看上去挺时髦的,是不是?”
“哦,你戴上正合适,如果我在你这岁数,戴上应该也挺合适。现在可不成,虽然我比其他人穿得更讲究,但这颜色配我显得太花哨。在年龄方面我可从来不弄虚作假,我今年五十五岁,对外宣称也是五十五岁。”
“可你不是已经五十八了么,姑妈?”
“我只是给你举个例子而已。”史蒂文斯太太颇显尊严地说道。
奥黛丽熟练地穿好针线,伸出手颇为仔细地审视着自己的指甲,然后开始运针。
“跟你说点有关马克先生的哥哥的趣事儿吧。设想你有十五年没有见到过自己的哥哥会怎样,”她自顾自地笑了笑,手上的活计却没停下,“很难想象如果我有十五年没有见到乔,会是什么样子。”
“我早上就跟你说了。我来这儿已经五年了,从来就没听说过马克先生还有个什么哥哥。就算明天我要死了我也会对任何人这么说。我在这儿的时候,根本就没见过他的什么兄弟。”
“今天早上吃早餐,他跟咱们提到他哥哥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有多吃惊——你甚至都能用一根羽毛把我捅倒。当然,在我来之前他说了什么我不知情,但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讨论这位哥哥。当时我进去干什么来着——是送热牛奶,还是面包?——反正他们叽叽喳喳聊个不停。后来马克先生转过身来对我说——你也知道他说话时候的那副腔调——他说:‘史蒂文斯,我哥哥今天下午要来看我,大概三点到,你带他到我的办公室转转。’他大概就是这么说的。我当然要故作平静地回答‘是的,先生’,但我这辈子也没那么惊讶过,我根本不知道他还有个哥哥。他又说:‘我哥哥从澳大利亚来。’啊,对了,我刚才忘了说,他哥哥是从澳大利亚过来的。”
“嗯,也许他真的是从澳大利亚来,”史蒂文斯太太想了想,说道,“但这点我也不好下定论,毕竟我从没听说过澳大利亚这么个国家。不过我敢断定他从没来过这儿。至少在我来这儿之后,他从没来过。这可是整整五年。”
“嗯,但是姑妈,他好像有十五年没有回来过了。‘十五年。’我听马克先生是这么跟凯莱先生说的。凯莱先生问他:‘你哥哥是什么时候离开英国的?’我听凯莱先生对贝弗利先生说,他知道马克先生有这么个哥哥,但是他不知道这位哥哥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您瞧,所以他要问马克先生。”
“我可不知道过去十五年的事,奥黛丽,我只能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事儿,那是从五年前的圣灵降临节开始的。我可以发誓,从那以后,马克先生的哥哥从没在这幢屋子里出现过。如果像你说的那样,他去了澳大利亚,那我想其中自有原因。”
“什么原因呢?”奥黛丽轻声问道。
“咱们就别管是什么原因了。奥黛丽,你可怜的母亲走得早,在这里我想以妈妈的身份奉劝你几句:一位绅士背井离乡去了澳大利亚,肯定有他自己的原因。如果他真的像马克先生所说,在澳大利亚待了十五年;或者据我所知至少有五年的话,也肯定有他自己的原因。作为一个受过体面教养的女孩,最好还是不要刨根问底。”
“估计是惹上了什么麻烦,”奥黛丽粗枝大叶地说,“早餐的时候他们就说,马克先生的这个兄弟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可能是欠了一屁股债。我很庆幸乔不是这样的人。他在储蓄银行上班,拿十五镑钱的工资。这事儿我向您提过吧?”
但在这天下午,有关乔·特纳的谈话也就到此为止了。门铃一响,奥黛丽就马不停蹄地忙了起来——现在不该叫她奥黛丽,改称她为史蒂文斯。她把帽子放到了玻璃窗前面。
“那儿,站在前门的那个,”她说道,“就是他。马克先生对我说过,‘带他去我的办公室转转。’我猜其实他不想让其他什么人看见他哥哥。实际上他们都出去打高尔夫了。不知道这位新来的先生打不打算长住,没准儿他从澳大利亚带回不少黄金,我也许听说过一些有关澳大利亚的事;因为如果有能在那儿找到黄金,换是我也不会说。但是我和乔……”
“好啦,好啦,接着干活儿,奥黛丽。”
“接着干,亲爱的。”她说着,出去了。
对于沐浴在八月的阳光下,沿着小径走向红宅的人来说,开敞的大门正向他展示着一座窗明几净的厅堂,即使瞥上一眼也让人倍感凉爽:门厅上方是低矮宽大的屋顶,橡木为梁;墙刷成奶黄色;格窗耀眼,如同钻石般闪闪发亮;蓝色窗帘垂在两侧。左右两侧的门直通起居室;正对着大门的方向又是一排窗户,俯瞰着一个小花园,空气在窗间轻轻流动。楼梯沿着右侧墙边级级而上,台阶宽平且低矮,然后折向左面,穿过一条与门厅等宽的长
廊,供客人留宿的卧室就近在眼前。但罗伯特·阿博莱特是否要留在这里过夜,尚且无人知晓。
奥黛丽穿过门厅的时候,突然发现凯莱先生正安安静静地坐在窗下读书,这可让她着实吓了一跳。其实凯莱先生完全有理由待在这里——毕竟在这种天气里,门厅比高尔夫球场要凉爽许多。不过,整个下午,红宅都浸泡在一种空荡的气氛中,好像所有客人都去外面消遣了;即便有人要留下,最明智的选择似乎也应该是在楼上的卧室里睡大觉。作为雇主的表兄弟,凯莱先生的出现确实有些出人意料。稍稍受到惊吓的奥黛丽发出一声轻轻的惊叫,羞红了脸。她说道:“啊,请您原谅,先生,我刚才没有注意到您。”凯莱先生将目光从书页上抬起,冲她笑笑——他那张又大又丑的脸上悬挂出一个迷人的微笑。
“凯莱先生真是一位体贴的绅士啊!”她边走边想。她依稀感到,要是没有这位表兄弟雇主肯定会方寸大乱。打个比方,如果马克先生打算把他哥哥封装到箱子里扔回澳大利亚,那么负责打包的人肯定会是凯莱先生。
这时一位来访者闯入了奥德莉的视野中。“这一定就是罗伯特先生了。”她暗自思忖道。
后来她告诉姑妈说,自己好像早就在什么地方认识过马克先生的兄弟了,但是又不大确定。实际上她还有点感到惊讶。罗伯特·阿博莱特就像是马克先生的短小精悍版:他蓄着精心修剪过的卷须,下巴颏上还悬着尖尖的山羊胡。一双眼睛精锐有神,目光不断地在别人身上逡巡。当他讲到什么趣事的时候,身边的人都会被他的微笑所吸引;在他安静地等待自己发话的时机时,脸上又总会带着一种期待的表情。他和那些容貌粗陋,不修边幅的殖民地居民不同,正用着那种自诩高明的眼光审视她。
“我要见马克·阿博莱特先生。”他声音带着咆哮,听上去更有威胁的意味。
奥黛丽迅速恢复常态,挤出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实际上她对任何人都这样微笑。
“好的,先生。家主正在等您,请您跟我来。”
“哦!所以你知道我是谁,对吗?”
“冒昧猜测一下,您是罗伯特·阿博莱特先生?”
“嗯,没错。所以他一直在等我,是吗?他说他会很高兴见到我,对吗?”
“请您随我来,先生。”奥黛丽正色道。
她走向右侧的第二个房间,打开房门。
“这位先生已经到啦,罗伯特·阿博……”她开了口,却又生生截住了。房间内空无一人。她转过身,对身后的男人说:“如果您不介意,先生,请您先安坐,我去通知家主。我知道他一定还在宅中,因为他曾特意嘱咐我您下午要来。”
“哦!”罗伯特环视着房间,“你们管这个房间叫什么,嗯?”
“这里是办公室,先生。”
“办公室?”
“家主在这里处理工作上的事宜,先生。”
“工作,是吗?太阳真从西边出来了。我还真不知道他这辈子干过什么正经像样的工作呢。”
……
我最近沉迷于东野圭吾的作品,特别是《白夜行》。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本书,那一定是“救赎”与“救赎的缺席”。它几乎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本格推理,更像是一部漫长而压抑的社会派小说,案件是贯穿始终的暗线,但真正吸引人的是雪穗和亮司之间那种超越了爱情、友情,近乎于共生的相互依存关系。东野圭吾的笔触极其细腻,他没有直接告诉你真相,而是通过一系列看似不相关的事件片段,像拼图一样,让你慢慢拼凑出这对少男少女为了生存和保护彼此而犯下的罪行。整个阅读过程是一种缓慢的、心碎的体验,你无法真正去憎恨他们,因为你理解他们悲惨的起点。每一次看到他们为了维持那份“黑暗中的光明”所付出的代价,都让人唏嘘不已。这本书的后劲太大了,久久不能从那种悲凉的氛围中抽离出来。
评分手里拿的这本是马克斯·阿博特写的《迷失的线索》,风格和前面那些老派的英美推理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本书更偏向于一种冷峻、写实、带着强烈社会批判色彩的硬汉派风格。它没有那么多华丽的辞藻和优雅的下午茶,只有街头巷尾的脏乱、警察内部的腐败,以及主角内心深处的挣扎。叙事节奏非常快,充满了紧张感和宿命感,主角的每一次行动都像是在刀尖上跳舞,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我特别喜欢它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那种被生活重压、道德模糊地带游走的状态,非常真实。很多时候,你甚至会怀疑,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好人”?正义的标准在这里变得非常模糊,更多的是一种个人对原则的坚守。如果你厌倦了传统贵族庄园里的谋杀案,想换换口味,体验一下那种直击人心的都市丛林法则,这本书绝对是首选。
评分说起来惭愧,我前段时间才开始接触到一些北欧的冷硬派推理小说,拿的正是《雪人》。斯蒂格·拉松的叙事风格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慢热+爆发”。一开始,铺陈的细节多到让人觉得有些繁复,各种人物关系、背景介绍,但一旦进入主线,那种冰冷、残酷的现实主义风格就让人完全无法自拔。北欧特有的那种环境描写——漫长、严寒、阴郁的天气,完美地烘托了案件本身的复杂和冷酷。它探讨的问题往往比单纯的谁是凶手要深刻得多,涉及政治、性别歧视和社会结构问题。阅读这本书,就像是潜入冰冷的海水,一开始是刺骨的寒意,但当你适应后,就会发现水下隐藏着一个无比庞大而精密的生态系统。这本书的体量不小,但节奏掌握得非常好,绝对是值得花时间细细品味的佳作,让你思考的绝不仅仅是凶手归案这么简单。
评分这套书简直是解谜爱好者的天堂!我前阵子一口气读完了其中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那种沉浸感,绝了。阿瑟·柯南·道尔的文字功力真是没得挑,每一个场景的描绘都栩栩如生,让你仿佛身临其境,站在雾蒙蒙的贝克街221B,闻着烟斗燃烧的气味。最让我着迷的是福尔摩斯那超乎常人的逻辑推理过程,那种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的感觉,每次都让我忍不住跟着他一起思考。有时候我自以为已经猜到了凶手是谁,结果下一秒就被作者用一个意想不到的线索给推翻了,这种智力上的交锋,太刺激了!而且书中对维多利亚时代伦敦的社会风貌也有着细致入微的刻画,不仅仅是悬疑故事,更像是一部历史的切片。读完后劲很大,会时不时地回味那些精妙的布局和福尔摩斯那几句经典的“元素,亲爱的华生,这是最基本不过的道理了”。强烈推荐给所有喜欢硬核推理、享受智力挑战的朋友们。
评分我最近在读的这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简直是把“密室谋杀”这个主题玩出了花样。《无人生还》的阅读体验,简直是从头到尾的心理折磨,但却是最上瘾的那种折磨。十个互不相识的人被邀请到一座孤岛上,然后一个个按照一首童谣的歌词离奇死去,那种与世隔绝的恐惧感,通过作者极其精炼的文字传达到位了。你完全不知道下一个会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到底藏在谁的身后,那种被困住、无处可逃的绝望感,让我翻页的速度都慢了下来,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克里斯蒂高明的地方在于,她让你在有限的嫌疑人范围内反复猜疑,每一次自以为的真相,都被更深层的阴谋所覆盖。读完结局后,我不得不放下书本,花了足足半个小时平复心情,然后才惊叹于作者构建这个复杂网格的精妙。这本书,与其说是破案,不如说是一场关于人性弱点和集体恐惧的深刻剖析。
评分经典推理小说
评分性价比高,大家喜欢。
评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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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经典推理小说
评分性价比高,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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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包装很好,物流很快,价格合适,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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