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以当时严酷的清教视为罪不可赦的一桩“通奸罪”为核心展开情节,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与这桩“罪行”有关的四个人物的神精世界。胸口上别着鲜红A字(Adultery——“通奸”一词的首字母)的赫斯特·普林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获得自新,那个耻辱的字母竟逐渐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标志。迪梅斯戴尔牧师则长期遭受信仰和良心的折磨,终于从狂热的宗教活动家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敢于担当的男子汉。赫斯特的丈夫奇林沃思本是个皓首穷经的学者,却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完全丧失了人生。而“通奸”生出来的小波儿则活像个野性未驯的异教精灵。小说以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杯,层层深入地探究了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全书以监狱和蔷薇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脑补了一下,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当代,赫斯特和迪梅斯代尔会被骂成什么样。。。果然,一打开评论就看到有人说“一个被戴了绿帽子的男人回来报复给他戴绿帽子的两个人”是“合情合理”的。。。什么时候开始,人人都把自己当成上帝、随随便便就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打倒”其他人了?这不正是《红字》所批判的虚伪吗?
评分##目前为止最难读的名著……其实目前这个阶段不太喜欢那种说教意味很明显的书,正面形象杠杠的,反面形象又极尽龌龊,所以现在不怎么喜欢看《简爱》了。这本也是。而且书没啥情节,里面老是插一些作者对那个时代的感受和批判弄得我老跳戏,还是自己太浮躁呢,总之老看不下去。拼老命终于看完了很不喜欢这作者,写东西太矫情。
评分##A——Adultery, Adult, Angel, Able, American. “霍桑把宗教的不可见的道德力量,与情人间的心灵变化,写得非常紧张真实。他可以说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写悲剧的人。”这是木心说的。我说,现实主义浪潮已经过去很久了,原文或许庄重中带有激情,典雅浪漫极致,如今回望,都成了过去了。
评分##为准备论文读的,出乎意料的好看。继承了现实主义文脉对社会现状关切的同时,由于霍桑自身的清教主义背景,作品中所呈现的那种命运与灵魂救赎主题,尤为同时代人道主义作家所不及。清教徒社区传统道德固然稍嫌严苛,却是维系共同体秩序不可或缺的元素,而个人同样可以凭借自身努力,在上帝面前获得最终平静。拒绝义务意味着解脱,却陷入游荡在森林中的黑男人的掌控,幸好,他们还是选择了背负荣耀。
评分##因为小丁丁引起的一场纠结
评分##为什么是名著呢
评分##果然不错 我读了前半部分 另外 前言也真是煞费苦心的 作者给人一种很认真的印象 。。。。。创造的红字 算是第一例吧
评分##我读的那本找不到/ 霍桑在这本的叙事水平还不如写自家孩子和小兔子那本/ 笔下的人性忽复杂忽简单/ 特别像差劲的国产电视剧,情节为了发展而发展/ Pearl那种自带魔鬼元素的人设挺可以深究一下的/ yy上课讲什么A后来变成angel了我就一直记得清清楚楚...结果是瞎扯...明明是Able, angel是那闪电
评分##果然不错 我读了前半部分 另外 前言也真是煞费苦心的 作者给人一种很认真的印象 。。。。。创造的红字 算是第一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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