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诗论》是朱光潜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学界公认的20世纪中国学术经典作品。朱先生用西方诗论解释中国古典诗歌,用中国诗论来印证西方诗论;《诗论》对中国诗歌的起源,诗歌与音乐、舞蹈的关系,诗歌与赋、散文的关系,诗与画的关系,中国诗的音律,为什么中国诗走上了律诗的道路及现当代中国诗歌的发展趋向作了深入的探索,发人深省,读来有如醍醐灌顶,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作者简介
朱光潜(1897-1986),安徽桐城人,笔名盂实、盟石,中国现代著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教育家、翻译家。主要著作包括《文艺心理学》、《悲剧心理学》、《谈美》、《诗论》、《谈文学》、《克罗齐哲学述评》、《西方美学史》、《美学批判论文集》、《谈美书简》、《美学拾穗集》等,另有译著《歌德谈话录》、柏拉图《文艺对话集》、莱辛《拉奥孔》、黑格尔《美学》、克罗齐《美学》、维柯《新科学》等。
目录
第一章 诗的起源
一 历史与考古学的证据不尽可凭
二 心理学的解释:“表现”情感与“再现”印象
三 诗歌与音乐、舞蹈同源
四 诗歌所保留的诗、乐、舞同源的痕迹
五 原始诗歌的作者
第二章 诗与谐隐
一 诗与谐
二 诗与隐
三 诗与纯粹的文字游戏
第三章 诗的境界——情趣与意象
一 诗与直觉
二 意象与情趣的契合
三 关于诗的境界的几种分别
四 诗的主观与客观
五 情趣与意象契合的分量
附 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
第四章 论表现——情感思想与语言文字的关系
一 “表现”一词意义的暖昧
二 情感思想和语言的联贯性
三 我们的表现说和克罗齐表现说的差别
四 普通的误解起于文字
五 “诗意”、“寻思”与修改
六 古文与白话
第五章 诗与散文
一 音律与风格上的差异
二 实质上的差异
三 否认诗与散文的分别
四 诗为有音律的纯文学
五 形式沿袭传统与情思语言一致说不冲突
六 诗的音律本身的价值
第六章 诗与乐——节奏
一 节奏的性质
二 节奏的谐与拗
三 节奏与情绪的关系
四 语言的节奏与音乐的节奏
五 诗的歌诵问题
第七章 诗与画——评莱辛的诗画异质说
一 诗画同质说与诗乐同质说
二 莱辛的诗画异质说
三 画如何叙述,诗如何描写
四 莱辛学说的批评
第八章 中国诗的节奏与声韵的分析(上):论声
一 声的分析
二 音的各种分别与诗的节奏
三 中国的四声是什么
四 四声与中国诗的节奏
五 四声与调质
第九章 中国诗的节奏与声韵的分析(中):论顿
一 顿的区分
二 顿与英诗“步”、法诗“顿”的比较
三 顿与句法
四 白话诗的顿
第十章 中国诗的节奏与声韵的分析(下):论韵
一 韵的性质与起源
二 无韵诗及废韵的运动
三 韵在中文诗里何以特别重要
四 韵与诗句构造
五 旧诗用韵法的毛病
第十一章 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上):赋对于诗的影响
一 自然进化的轨迹
二 律诗的特色在音义对仗
三 赋对于诗的三点影响
四 律诗的排偶对散文发展的影响
第十二章 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下):声律的研究何以特盛于齐梁以后?
一 律诗的音韵受到梵音反切的影响
二 齐梁时代诗求在文词本身见出音乐
附 替诗的音律辩护——读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后的意见
第十三章 陶渊明
一 他的身世、交游、阅读和思想
二 他的情感生活
三 他的人格与风格
附录一 给一位写新诗的青年朋友
附录二 诗的实质与形式(对话)
附录三 诗与散文(对话)
后记
精彩书摘
被人闹得一团糟,就因为用这两个名词的人们,大半没有弄清楚它们究竟指诗中哪两个因素。因此,它们中间关系——“表现”——也就没有一个精确的意义。
秦:你这话至少不能应用到我身上来。我已经一再说过,语言是表现情感和思想的。语言是表现者,情趣和意象是被表现者。实质兼指情趣和意象,形式指语言。我说的话丝毫没有含糊。
褚:你这些定义与流行语言的习惯很合,不过大有商酌的余地。这一层暂且按下不谈,先谈其他的可能的定义。诸位都知道谈到诗和艺术的学理,我们不应该忽略现代最大的美学家克罗齐,虽然我们不必完全赞成他的学说。依他看,诗人心中直觉到一个情趣饱和的意象,情趣便已表现于意象。情趣是被表现者,是“实质”;意象是表现者,是“形式”。“表现”是情趣与意象化合时的直觉活动,就是想像,也就是创造。这种活动全部都在心里完成。至于把在心里已想好了的诗用文字写出来,只是传达,并非表现。
孟:我想起实质与形式的另一种解释。从康德派形式美学家一直到现代“纯诗”派诗学家都把诗的声音看成“形式的成分”,意义看成“表意的成分”。诗的声音有如图画中的形色配合,诗的意义有如图画中的故事。依这班学者看,音乐是最形式的艺术,也是最高级的艺术,因为它不借助于内容的联想,用声音的形式直接地打动心灵。诗的最高理想在逼近音乐,以声音直接地暗示情趣和意象,极力避开理智了解的路径,这是说,把意义放在第二层。如此则情趣和意象是实质,声音是形式,表现是情趣、意象与声音的关系了。
鲁:还不仅此。一般人常把写或印出来的文字看成诗的具体的“形式”,所谓“表现”只是用文字记载心里所想的,或是口头所说的,而“实质”则为未加辨别的情趣、意象和语言。
褚:诸位现在想想,“实质”、“形式”、“表现”三个名词有几多意义!流行语言的意义如秦先生所主张的是一种,克罗齐所主张的另是一种,“纯诗”派所主张的又另是一种,最后,鲁先生所提起的粗浅常识又另是一种。如果要把头绪理清楚,我们最好列一个表看看:
秦:在这许多定义中,我们最好把不能成立的丢开。第一,粗浅常识的表现说不能成立,因为诗歌并不绝对地需要用文字写出来或印出来。其次,“纯诗”派的主张也太过激,因为诗用语言,究竟不能离开理智所了解的意义。第三,克罗齐的学说也似是而非,诗哪能离开语言呢?一切艺术都有情趣和意象,但是诗和其他艺术究竟有一分别,这个分别就在诗用语言为表现情趣和意象的媒介。所以我所提出的定义是最精确的,就是:情趣和意象合为实质,语言为形式,表现是用在外在后的语言翻译或传达在内在先的情趣和意象。这是多数诗学家所公认的事实。
褚:你批评别人的话暂且按下不谈。你自己的主张诚然如你所说的,是多数人所同意的;但是我以为它是错误的。想证明这是错误,要说的话很长,我们须把情感、思想和语言的关系分析得很清楚。诸位不觉得厌倦吧?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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