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 [Person, Subjekt,Burger: Zur Legitimation von Str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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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米夏埃尔·帕夫利克(Michael Pawlik) 著,谭淦 译,冯军 校
图书标签:
  •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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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理学
  • 刑法
  • 德国刑法
  • 社会哲学
  • 规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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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47574
版次:1
商品编码:10890950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当代世界学术名著
外文名称:Person, Subjekt,Burger: Zur Legitimation von Strafe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1-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20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提出的问题是:国家怎样对个人施加刑罚才是合法的?《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中帕夫利克否定了长久以来作为通说的预防论。而公民所信赖的公正与安全的恢复这一提法也不令他感到满意。取而代之的是,透过黑格尔他注意到了自由与国家秩序的辩证法:个人的自由只有在超出个人的秩序中才能得以展开。这就意味着:“谁要是侵害了他人的生活利益或法益,只要是不法地侵害的。同时也就妨碍并侵害了除了自由秩序之外的、国家所保护的法秩序,而这种法秩序是他作为公民基于本人的法忠诚而负有责任的。”刑罚服务于法的保护及由此对自由的保护,犯罪人也会同时因他“作为公民被承认,且如黑格尔所说,被尊重”而获得刑罚。

作者简介

米夏埃尔·帕夫利克(Michael Pawlik),德国累根斯堡大学(Universitat Regensburg)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教席教授,现任法学院院长。1965年出生于杜塞尔多夫,先后在波恩大学及英国剑桥大学学习法律,并在剑桥大学取得硕士学位。1992年他以法哲学方向的论文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以“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为题完成教授资格论文.2001年在罗斯托克大学获得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与法哲学教席。帕夫利克教授也是德国著名刑法学者京特·雅科布斯(Gunther Jakobs)教授的弟子。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以及犯罪论的一般学说,当前正在研究犯罪论的建构及刑法总论中核心的法构造;在法哲学的研究重点为17至19世纪,尤其是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
除本书外,代表性著作有:《纯粹法学说与哈特的法学理论——批判性地比较研究》,《正当的紧急状态——关于刑法上的社会一体性义务问题》,《恐怖分子及其权利》。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刑罚理论的任务
二、刑罚概念在日常用语中的含义
三、刑罚的预防论与报应论

第二章 刑罚是预防工具吗?
一、预防论的特征
二、消极的一般预防
三、特别预防
四、积极的一般预防

第三章 通过刑罚来报应?
一、报应论的复兴?
二、报应是我们文化同一性不可忽视的构成部分吗?
三、法通过刑罚而恢复?

第四章 刑罚是法作为法的恢复
一、承认概念的多义性
二、人格体的不法、主体的不法与公民的不法
三、刑罚是对公民不法的回应
译名对照表
文献目录
译后记

精彩书摘

看起来,法律适用者宁可将该种看法的存在(及其可能的变化)作为社会事实来确认。①它值得被重视,同样不是因为内容上的正确性,而是因为人们相信,确证社会成员的法意识可以强化该社会的内在团结。
但是,从刑罚理论特有的合法性问题视角来看,这样的疏远(Dis-tanz)真的能够得以维持吗?②反对这样一种要求的想法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人民基于一定的理由而相信(glaube)刑罚的合法性的说法,与刑罚是(sei)合法的这种说法显然不是一回事。赞成积极的一般预防论的人当然会对这种反对意见提出异议,因为它对积极的一般预防论的复杂性判断错误。在积极的一般预防论看来,刑罚之所以是合法的,是因为它有助于加强社会的整合;要实现这一重大的规范目标,必须在手段选择的层面权衡人们实际拥有的价值确信。与此同时,这种回应也没有能够消除对积极的一般预防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怀疑。
如果人们赞成刑罚的理由,是那些刑罚理论家从自身角度出发认为是“错误的”,问题就很明显了。因此,大多数赞成“通过正义的复仇来实现预防”观点的人都认为,民众之中存在着强烈的赞成报应性刑罚根据的倾向。③果真如此,则唯有一种在本质上根据报应原理运行的刑法才能发挥最佳整合效果。从这里讨论的相关作者本人所持的预防论立场出发,那样的论证模式同时也是非理性的。因为它不能忽视,自己的立场将会导致对被判刑者的无理要求,即为了社会和平而忍受非理性的强制。④容忍所在社会环境的不开明的义务,当然不是要被描述成自我牺牲或是刑罚。①这里的论证方式否定了论证的目标。
鉴于这种棘手情况,对积极的一般预防的支持者来说,除了要刻意地隐瞒他在合法性理论上的思考,或是去建议法院成员在职务活动中说谎外,似乎没有其他选择。②为了维护人们的根本利益,即巩固社会和平,就不应该将它的——正如他们会意识到的:事实上非理性的——兴趣放在报应上。“为了实用性,一种公开说谎的体系得到了宣扬”③。而为了这种救助策略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却高昂得不可接受:这不仅要否认(正如在消极的一般预防里将要发生的)被判刑者的交往平等,还要否认“未被确认的(ungeklart)”普通民众的交往平等。④积极的一般预防论不仅没有消除消极的一般预防在合法性理论层面的缺陷,像哈塞默尔(Hassemer)所说的那样去认真地对待人⑤,它甚至还扩大了这种缺陷。
……

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一份针对您提供的书名(《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而撰写的、不包含该书具体内容的、详尽的图书简介。 --- 图书简介:历史深处的低语与现代社会的秩序构建 《权力的幽灵与法律的罗网:一部关于现代国家治理的权力演变史》 (A Ghost of Power and the Net of Law: A History of Power Evolution in Modern State Governance) 这部著作并非聚焦于刑罚哲学的特定辩论,而是将视角拉回至更宏大的历史图景中,深入剖析现代国家权力形态的起源、演变及其在社会结构中织就的复杂关系网。它关注的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里,那些看不见的、却又无处不在的权力机制是如何被塑造、被合法化,并最终内化为我们日常生活的结构性约束的。 第一部分:从王权神授到契约的幻象——权力基础的迁移 本书的开篇追溯了从早期神权政治向早期世俗主权过渡的关键转折点。我们摒弃了对“社会契约”论的简单颂扬或批判,转而考察其背后的权力需求和知识结构支撑。探讨的重点在于,当权力不再直接从天而降时,它如何通过一套全新的、看似理性的叙事体系来确保其延续性。 神祇的退场与官僚的登场: 详细分析了宗教权威衰落过程中,行政管理能力如何成为新型合法性来源的支柱。这包括对早期文官制度萌芽期的考察,以及权力中心如何从宫廷转移至日益专业化的行政机构。 知识的重塑与规训的开端: 借鉴了福柯等思想家的视角,但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经济和军事背景下。我们探究了统计学、人口学和早期社会科学是如何被用于“量化”社会、绘制“可治理”的疆域的。这不仅仅是关于法律的,更是关于如何使人群变得可以被管理的过程。 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的共谋: 考察了重商主义到早期工业资本主义的转变期,国家权力如何被设计来保护和促进特定的经济模式。权力工具箱的更新——从暴力垄断到金融调控——如何影响了公民的日常生存状态和对“秩序”的感知。 第二部分:身体的计量与空间的界定——现代治理的微观战术 本书的第二部分着眼于权力运作的微观层面,即国家如何通过对物理空间和人体进行精确划分与标记,来构建其控制的疆域。这部分内容旨在揭示,看似中立的城市规划、公共卫生政策和教育体系,实际上是如何承担了权力分配和异议驯化的功能。 隔离与分类的艺术: 详尽分析了18、19世纪在欧洲城市中兴起的“隔离空间”——从麻风病院的废弃到贫民窟的集中管理,再到对特定“问题人群”的社会学定义。这种分类行为,而非直接的暴力镇压,被视为现代治理效率提升的关键。 “公共领域”的构建与排斥机制: 审视了“公共领域”概念的兴起,并揭示了其内在的排他性。谁被允许进入公共讨论?谁的声音被技术性地排除在外?我们通过分析早期媒体审查和集会限制的法律文本,展现了自由的边界是如何被精心绘制的。 基础设施即权力: 论述了铁路、电报网络和邮政系统的普及,如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催化剂,更是中央集权得以实现的基础。这些物质结构决定了信息的流向、资源的分配,以及反抗运动的物理可行性。 第三部分:主体的生成与认同的粘合剂——现代公民身份的困境 本部分转向对“现代人”这一身份的批判性解构。本书认为,我们所珍视的自主性和权利,很大程度上是国家为其自身合法性而精心塑造的产物。 法律的“遗忘”功能: 探讨了法律体系在建构“权利主体”的同时,如何系统性地抹去或淡化特定群体(如殖民地居民、无产者、女性)的能动性历史。法律文本不是完全的记录者,而是积极的筛选者和建构者。 民族叙事的建构与文化的统一性压力: 分析了义务教育、国家历史教科书和军事动员如何协同作用,将分散的个体凝聚成一个具有共同记忆和效忠对象的“民族共同体”。这种统一性压力对地方文化和亚群体的冲击被详细记录。 透明度的悖论: 现代国家追求最大化的透明度(对公民的监控),却往往保持其决策核心的极端不透明。本书分析了这种权力关系的不对称性,以及它如何使个体的“能见度”成为一种被动的、被审视的状态,而非主动的赋权。 结论:被规训的自由与未来的张力 本书最终并未提供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或乌托邦式的愿景。相反,它强调了理解权力运作的复杂性是实现任何有效变革的前提。通过回溯现代治理的深层结构,我们得以识别那些看似自然、实则建构起来的约束,从而为思考未来社会形态的重新设计,提供一个更具历史深度和批判性的起点。这是一部献给所有试图在现代社会复杂结构中寻找真正自主性的人们的著作。 --- 目标读者: 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法理学及批判理论研究者、法律和公共政策从业人员,以及所有对国家权力运作机制抱有深刻探究兴趣的读者。 篇幅: 约 1500 字。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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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这本书的标题深深吸引,尤其是“人格体·主体·公民”这样一个层层递进的结构,让我感觉它可能是在探讨个体身份的演变与刑罚合法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我猜想,作者可能是在追溯人类从自然状态下的“人格体”,经过社会化过程成为具有自我意识和行动能力的“主体”,最终在现代社会中成为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这一身份的转变。而刑罚,作为国家对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的反应,其合法性如何才能贯穿这三个不同层面的个体认知和身份定位,这无疑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研究课题。我非常好奇,书中是否会深入分析,当我们从一个纯粹的“人格体”角度审视刑罚时,它可能被视为一种外在的强制;当我们将其视为“主体”时,它又可能涉及自由意志与责任的辩论;而当上升到“公民”层面,刑罚的合法性则可能与政治权力、社会秩序以及个体权利的保障息息相关。这种从个体存在论到政治哲学层面的跨越,让人对书中的论述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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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非常吸引人,特别是“人格体·主体·公民”这几个词,立刻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一直对哲学和法律的交叉领域很感兴趣,而刑罚的合法性无疑是这个交叉领域中最核心、也最充满争议的问题之一。书名中的“人格体”和“主体”听起来像是从现象学或主体性哲学那里借来的概念,而“公民”则直接指向了社会契约和政治哲学。这让我猜测,作者可能是在探讨,我们如何从一个孤立的“人格体”,发展成一个在社会中拥有权利和义务的“公民”,而刑罚,作为国家权力最直接的体现,其合法性又如何建立在这一身份转变的基础之上。我脑海中闪过不少关于自由意志、责任归属、以及个体与集体之间张力的讨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当社会越来越复杂,个体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微妙,刑罚是否还能仅仅基于简单的报应原则,还是需要更深层次的哲学辩护?我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去理解个体在法律面前的地位,以及国家施加惩罚的道德基础。这本书似乎不只是在讨论刑罚的“如何”执行,更是在追问刑罚的“为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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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是书名“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就足以让我产生浓厚的兴趣。刑罚的合法性,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哲学与法学命题,而“人格体·主体·公民”这三个概念的组合,则给我一种非常新颖的解读方向。我猜测,作者可能是在试图构建一种关于刑罚合法性的全新理论框架,而这个框架是以个体身份的三个不同维度为基础的。我尤其好奇,“人格体”是否代表着一种前社会化的、纯粹的个体状态,而“主体”则可能是在社会交往和权力关系中形成的,能够做出选择并承担后果的行动者。最终,“公民”则是在政治共同体中,与他人和社会建立起特定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成员。那么,刑罚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其合法性是否需要针对这三个不同层面的个体进行辩护?我期待书中能够深入探讨,当刑罚作用于一个“人格体”时,我们如何论证其正当性;当它针对一个“主体”时,又需要考虑哪些自由与责任的问题;而当它作用于一个“公民”时,则必然涉及到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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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时,我便被它标题中蕴含的深刻意涵所吸引。刑罚的合法性,这本身就是一个可以从无数角度切入的议题,而作者选择从“人格体”、“主体”、“公民”这三个维度来展开,我猜测这必然会是一次对传统刑罚理论的重塑。我非常好奇,作者是如何将这几个看似有些抽象的哲学概念,与刑罚这个具体而现实的法律制度联系起来的。或许,“人格体”代表着个体未经社会化的纯粹存在,而“主体”则是在某种程度上被赋予了能动性和选择能力的个体,最终,“公民”则是在政治共同体中,被承认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角色。我设想,作者可能是在追溯刑罚合法性的根源,从个体存在的根本属性出发,层层递进,最终落脚于社会契约和国家治理的层面。我对书中是否会探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背景下,这三个概念与刑罚合法性之间的演变关系也抱有极大的期待。这种跨学科的视角,势必能为理解刑罚的本质提供一个更加全面而深入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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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特别是“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这样的表述,立即吸引了我的目光,因为它触及了我一直以来对刑罚合法性问题的深层思考。我一直在想,当国家要对一个人施加刑罚时,究竟是基于他作为一个人(人格体),还是作为一个有意识、有选择能力的行动者(主体),抑或是作为社会成员(公民)?这三个身份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联系,而刑罚的合法性又如何在这其中找到坚实的根基?我猜测,作者可能是在探索一种从个体存在论到社会政治哲学层面的刑罚合法性辩护。我非常期待书中能够深入剖析,在一个纯粹的“人格体”意义上,刑罚是否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在“主体”的层面,刑罚的合理性又与自由意志、责任能力等概念如何关联;而在“公民”的语境下,刑罚的合法性是否与构建一个公正、有序的政治共同体紧密相连。这种多层次的视角,让我对书中可能带来的深刻洞见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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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忙中挤出点时间吧,读读它——这本好书,你的生命将充盈活力,你的人生将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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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把他的研究成果谱成了乐章——这本书,不仅要让我们仰望作者在法学研究上的巨大成就,更多的是让我们明白:不要轻易被困难击倒。是啊,作者经受了那么多的打击,都没有轻言放弃,那我们这些大学生呢?一丁点儿困难就把我们吓倒,一味的去追求享受,经不住打击,就像墙头草,风一吹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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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非常适用,适合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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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挺好的。感觉京东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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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成就未来;一本好书,受益终身。这本书是一本具有经典性质的作品,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它,共同走进一个书香浓浓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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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忙中挤出点时间吧,读读它——这本好书,你的生命将充盈活力,你的人生将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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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们感动,给我们美感,给我们启迪,是一道丰盛的精神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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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我酷爱法学专业书籍,比如这本书,我都看了好几十遍了,可毫无厌烦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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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丰富、深刻,还要精炼,很难做到,这本书的作者做到了!出版商还加了塑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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