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段: 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行文中所展现出的那种批判性思维的张力。它不是简单地指出现实中的‘不好’,而是深入探究‘为什么会是这样’。在处理一些敏感或争议性较大的社会议题时,作者的立场是清晰而坚定的,但表达方式却保持着一种必要的审慎和多角度的考量。它成功地引导读者去质疑那些被社会默认的‘常理’,鼓励我们去追问‘谁的利益’在这种结构中得到了维护。这种不盲从的学术态度,对于提升读者的批判性素养非常有帮助。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对新闻报道和社会热点事件的解读也变得更加立体和深入了。
评分第三段: 这本书的排版和设计感也值得称赞。拿到手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种质感很好的纸张和适中的字号,阅读体验非常舒适。更重要的是,它在文本穿插的那些视觉元素——可能是某些图表或者照片的运用——都非常巧妙,绝不是为了填充篇幅而存在,而是真正起到了辅助理解和增强氛围的作用。这种对阅读体验的重视,让阅读本身变成了一种享受,而不是一项任务。在如此轻松愉悦的阅读环境中,那些原本可能显得晦涩难懂的概念,也变得更容易被吸收和内化了。它在形式和内容之间找到了一个非常和谐的共振点。
评分第一段: 这本书的文字很有感染力,像是作者在娓娓道来,而不是生硬地阐述理论。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对日常生活中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有了全新的认识。它没有提供一套僵硬的公式去套用生活,而是鼓励你去观察、去思考,去发掘隐藏在看似平凡的细节背后的社会逻辑。比如,书中对某个社区日常互动模式的分析,让我联想到我自己的居住环境,一下子就串联起了许多之前未曾注意到的联系。作者的叙事节奏把握得很好,时而深入剖析,时而轻描淡写,让人在阅读中既能感受到学术的严谨,又不至于感到枯燥乏味。这种平衡做得非常到位,让一个对社会学不是特别精通的普通读者也能轻松进入,并且从中获得启发。
评分第二段: 说实话,这本书的深度远超我的预期。我原以为会是一本比较浅显的入门读物,结果发现它触及了许多非常核心的社会学议题,只是采用了非常贴近生活的案例去支撑。它不仅仅是描述现象,更重要的是对现象背后的权力结构、文化规范进行了细致的解构。读到某个章节时,我甚至需要停下来,反复思考作者提出的那个观点,因为它颠覆了我长期以来的一些固有认知。这种‘被挑战’的感觉很棒,说明作者的论证是强有力且富有洞察力的。而且,书中引用的那些案例,无论是历史性的还是当代的,都选取得极其精准,有力地支撑了复杂的理论建构,避免了纯粹的空谈。
评分第五段: 这本书的结构组织非常清晰,每一章的过渡都显得自然而流畅,仿佛是作者精心铺设的一条思维路径,牵引着读者一步步走向更深层次的理解。我发现自己很少需要翻回去重读某个段落来确认逻辑链条,因为作者的写作逻辑性极强,论点和论据的衔接非常紧密。这对于我这种喜欢一口气读完的读者来说,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连贯性和沉浸感。它就像一部结构精妙的小说,虽然主题严肃,但叙事的高效和准确性,让人忍不住想要快点知道下一章会揭示什么新的洞察,这种阅读上的愉悦感,在学术类书籍中是比较少见的。
评分了解社会,了解人类,多看看社会学的书,百利而无一害呀。
评分李培林写的的书我真的喜欢基本上每本都有,还是朋友推荐我买的,后来就非常非常喜欢,他的书了。除了他的书,我和我家小孩还喜欢看卫斯理、杨红樱、黄晓阳、小桥老树、韩寒、杨其铎、晓玲叮当、方洲,他们的书我觉得都写得很好。启明文丛生活和文本中的社会学,很值得看,价格也非常便宜,比实体店买便宜好多还省运费了呵呵。书的内容直得一读,阅读了一下,写得很好,过去中国文人做学问的路子,从经典解读到文献求证,依赖的本钱都是文献的丰富,学者家中的孤本、善本,就像银行家的钱袋子,那是学问比拼的本钱,现在虽然很难仅仅依靠文献取胜,但对文献的掌握和熟悉,仍像雕刻家对刻刀和材料的熟悉,是手艺活的基础。社会学所研究、关注并通过社会调查获得的学问,实际上就是关于日常生活基层结构变化规则的知识。这种知识除了来自对日常生活经验的分析综合,别无他途。从中国经验出发,我们才能真实地了解中国发展中诸多社会风险的临界点在哪里,这些临界点单凭既有的规则是推论不出来的,不顾前提条件和约束单从原则推论出的结论往往会是虚假的。,内容也很丰富。,一本书多读几次,女子从天生到生成是一种跨世纪的变革,也被称为女性的精神断奶。在断奶之前,对女性的价值判断(不管是否定的还是肯定的)一直是来自男人的世界。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说女性之为女性是由于某种优良品质的缺乏。在数学上先声夺人的毕达哥拉斯另有高论世上善的法则创造了秩序、光明和男子,而恶的法则创造了混乱、黑暗和女子。罗马法在西方的法学史上可谓经典的金科玉律,但这本古典法律大全在限制女性权利时引用的理由却出奇的荒唐,认为女子是愚蠢的,因为她们既没有判断力也没有常性。18世纪的启蒙时代在习惯上被称为批判的岁月,智士仁者们开始以一种新的观念评价他们周围的世界,诚如一位革命理论导师所说,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辩护或放弃存在的权利。就在这场民主和人权平等的大雷雨中,女性作为人的价值首次得到洗礼,启蒙大师狄德罗说的女人和男人一样属于共同的人类这样一句平庸无味的话,在当时成了石破天惊的呐喊。但男子对女子传统的评判权并不是几声诅咒和国骂就能推倒的。就是那个为现代思潮鸣锣开道的怪杰尼采在20世纪还说什么到女人那儿去不要忘记带着鞭子。西方工业革命的伟大成果之一是女性进入了社会和工厂,成为直接生产力的一部分,工业文明无坚不摧的经济冲击波改变了传统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以往以官本位为基石的社会,权力流通是社会轴承旋转的润滑油,攫取权力同时也就是攫取财富和社会地位。但在金钱本位的商品流通社会,一切都可以用经济的尺度来衡量,女性对同工同酬和直接参加社会财富分配的要求使她们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上帝
评分那么,中国知识人如何呢?中国知识人的历史和走向如何呢?作者也从一个侧面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中国“五四”以来的知识人身上也存在一种激越的浪漫主义,和法国颇相似,比如科学主义传统、天启传统和民粹主义传统,而这些“主义”的极端是乌托邦救世主义,这正是某种社会悲剧的根源。我认为,以“五四”一代为核心的中国现代知识人身上的确有很多西方的进步思想,但不巧的是,这种进步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和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末世惯性仅仅缠绕在一起并且在最后大有偃旗息鼓之意,这也可以说是中国知识人的黄昏。如今几十年过去之后,我们迎来了新的黎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我们没有理由不去重塑中国知识人的概念。北宋知识人张载所谓“横渠四句”不应该仅仅是一句口号,中国现代知识人更应该继承我们自己的传统,这样才能同传统接续,同西方接续,继而成为具有独立品格的“中国知识人”。
评分那么,中国知识人如何呢?中国知识人的历史和走向如何呢?作者也从一个侧面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中国“五四”以来的知识人身上也存在一种激越的浪漫主义,和法国颇相似,比如科学主义传统、天启传统和民粹主义传统,而这些“主义”的极端是乌托邦救世主义,这正是某种社会悲剧的根源。我认为,以“五四”一代为核心的中国现代知识人身上的确有很多西方的进步思想,但不巧的是,这种进步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和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末世惯性仅仅缠绕在一起并且在最后大有偃旗息鼓之意,这也可以说是中国知识人的黄昏。如今几十年过去之后,我们迎来了新的黎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我们没有理由不去重塑中国知识人的概念。北宋知识人张载所谓“横渠四句”不应该仅仅是一句口号,中国现代知识人更应该继承我们自己的传统,这样才能同传统接续,同西方接续,继而成为具有独立品格的“中国知识人”。
评分另外,书中也同样涉及到一些学术、读书和作者研究理路方面的问题,其中不乏佳作,比如科技改变了生活的逻辑、社会流动、村落终结和中国梦等问题,但无论言说的是哪个方面,“中国经验”都是作者一个鲜明的主题和线索,这种经验不仅仅是政治经济文化经验,也是社会生活经验,是这种经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这也是《生活和文本中的社会学》的中心所在。作者试图告诉我们,社会学研究应该深深扎根于生活,即使理论文本也要和生活建立联系,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只有这样,才能洞悉社会发展的真正逻辑和主要问题,这对当代中国而言真可谓大有裨益。
评分怎么理解呢?
评分很喜欢李其瑞,他的每一本书几本上都有,这本新世纪法学基本课程教材法学原理很不错,新世纪法学基本课程教材法学原理是以基本法律理论和我国主要法律部门为内容的法学基础教材。新世纪法学基本课程教材法学原理的编写立足于普通高校课程设置情况,并从理论性、系统性、实用性角度出发,改变了以往法学概论类教材偏重制度介绍的编写倾向,突出理论性与制度性相结合的知识框架,并处处融合我国最新的立法精神与内容。在形式上,新世纪法学基本课程教材法学原理于章前设置内容提要与重点问题,于章后设置延伸阅读书目与思考题,体系清晰,语言简练,适合非法律专业的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具有本专科同等学历者进修自学培训之用。本教材的特色★用直观形象的图片、表格诠释深奥的法学理论,具有很强的可读性★通过丰富的资料和启发性的思考开启读者的智慧之门,在扩大阅读视野的同时,引导读者探寻法律的奥秘★穿插生动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可提高读者的实践分析能力★本教材的读者不限于法律院校的师生,其他研习法律或者对法律感兴趣的读者均能从中受益。在君主制的国家,这种法律的权威是借助于君主的权力来推行的,在民主制的国家,国家的权力和意志可能是借助于民众的意志来推行的。例如,卢梭则认为法律应当是公意的体现。按照这种说法,谁掌握国家权力谁就可以制定法律,谁就可以不受约束地、任意地制定法律。显然,这种学说虽然是对某些社会历史事实的概括,但是,在现代社会,这种理论无法回答为什么主权者的命令就可以成为法律这样的问题,所以这种关于法律起源的理论缺乏合理性,不符合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合法立法的社会要求和愿望。(三)社会论社会论主张法是一种社会现象,要认识法,就必须站在法和社会相关联的角度来阐释法,因为法的本质蕴藏在社会之中。从社会的角度来认识法律的本质问题,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视角,可以是历史的视角、人类学的视角、文化功能学的视角等等。社会论的总体观点是,法律的本质存在于社会文化之中,法的成长与变迁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心理的因素作用于法的历史变迁过程。‘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就主张,法的内容同一个民族本身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因素,法律就同语言和风俗习惯一样,是缓慢变化和自发发展的。法律的特点同一个民族的个性紧密相连,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共同信念和共同意识,是该民族的民族精神的必然体现和社会历史文化进步的必然结果。一个国家的法体系,就是该民族精神长期、缓慢的不易察觉的作用的结果。人类学家们往往从人类社会生活的差异性角度来认识法律。如著名人类学家吉尔茨就认为,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法学和民族志,一如
评分怎么理解呢?
评分经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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